双公示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站内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项治理
  • 证监会:严肃查处财务造假案件
      近日,中国证监会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博动力,已退市)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除拟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董监高等造假责任人依法严惩外,还拟对两名配合造假主体一并严肃追责。  经查,2018年至2022年,越博动力通过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等业务、虚假出售资产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相关年度报告等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合计3080万元罚款,并对其中两名主体采取8~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越博动力财务造假过程中,于某、贺某提供其控制或联络的多家公司配合越博动力开展虚假业务,与越博动力构成共同违法,证监会拟对其分别处以200万元、30万元罚款。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进一步强化对造假责任人及配合造假方的追责,通过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坚决破除造假利益链、“生态圈”。
    2025/07/03 专项治理
  • 国家医保局:严禁医务、医技人员“挂证”行医
      针对近年来部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虚假诊疗服务、伪造医学文书等行为高发频发等问题,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就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作出严格规定。通知聚焦纳入定点、协议管理、退出等关键环节,从三方面明确工作举措。  一是严把入口管理。包括合理确定定点医疗机构资源配置,对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如何综合多种因素确定本地定点医疗机构资源配置及动态调整提出明确要求;细化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条件,包括按规定使用药品耗材追溯码,严禁医务、医技人员“挂证”行医,影像结果上传调阅等;规范执行医药服务价格政策,明确了非公立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的,执行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的具体要求;新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设立6个月政策辅导期,对政策辅导期内医保部门需要开展的工作以及政策辅导期内出现违规问题的处理方式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包括强化协议履约管理,明确费用审核、落实预付金政策要求等;加强医保支付管理,对医疗机构配合医保部门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以及禁止转嫁费用等提出具体要求;推动药品和耗材平台采购,对“无码不采”“无码不付”提出要求;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处方外配管理、应用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等提出要求;落实医保支付资格管理要求,对定点医疗机构做好相关人员信息维护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人员采取“驾照式”记分等提出要求。  三是严格监管和退出机制。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解除协议情形的基础上,对部分情形进行了细化和延伸,总体符合当前基金监管新形势,有其必要性。
    2025/07/02 专项治理
  • 三部门:联合发布提示:防范“订单农业”骗局风险
      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防范“订单农业”骗局风险的提示》。近年来,以“订单农业”为名设局诈骗农民群众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订单农业”幌子,实施合同诈骗、非法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损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订单农业”骗局违法犯罪行为多数有以下特征:  一是选择小众品种行骗。食用菌、中药材、特色畜禽中一些小众品种的技术门槛相对较高、市场行情波动较大、相关技术标准还不健全,农民群众不熟悉相关情况,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二是利用互联网直播虚假宣传。通过网络直播吹嘘项目“投入少”、“利润高”、“销路广”,有的还炒作“国家级重点扶持项目”、“有机生态”等概念,甚至伪造文书证件、谎称受政府委托,欺骗性和迷惑性极强。  三是利诱方式花样频出。承诺明显偏离市场行情的回购价格,许诺高额投资回报率。有的通过邀请免费参观、报销往返路费、限时促销等方式,吸引农民群众实地考察、签订所谓“订单农业”合同;有的选择少数签订合同的农民回收付款,甚至找“托儿”制造履约假象,引诱更多群众上当受骗。  四是缺乏实体产业支撑。通过租用场地设备,虚构企业“规模大”、“实力强”、“技术优”等假象,掩盖“空壳”本质,实际既不掌握种植养殖技术,也没有农产品后续销售或加工渠道,根本不具备履约能力。有的还恶意注册多家企业,一旦纠纷增多就将涉案企业注销、失联跑路,转而更换企业名称和办公地点,换个“马甲”继续行骗。  五是高价捆绑销售假劣农业投入品。多数不法分子没有生产经营许可资质,提供的农业投入品质量不达标。不少不法分子高价捆绑售卖无包装、无标签、无许可证编号的“三无”菌包、有机肥等产品。有的不法分子提供的农业投入品虽无明显质量问题,但消极提供技术服务甚至传授错误技术,有意造成减产绝收,将不履约责任推给农民。  农业产业周期较长,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利润率有限,凡宣称“一本万利”的种植养殖项目,“陷阱”的概率往往远大于“馅饼”。请广大农民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高额回报不轻信、对熟人介绍不盲从、对宣传炒作不跟风。签订订单农业合同、从事特色种植养殖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甄别,防范风险:一是向当地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咨询相关企业宣传推介的技术模式是否可行,学习掌握从事相关产品种植养殖所须具备的场地、环境和技术要求;二是通过网络搜索等渠道深入了解相关农产品的市场行情、农业投入品价格是否合理以及相关企业是否有负面舆情;三是通过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中国农药信息网等查询相关企业是否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相关农业投入品是否属合法产品。对相关情况有疑义的,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咨询,谨防受骗。
    2025/07/01 专项治理
  • 三部门: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近日,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将联合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自2025年6月开始,至2026年1月底结束。  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明确,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整治的重点内容为: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
    2025/06/27 专项治理
  • 全国首个海事金融服务平台上线:将船舶行政处罚等信息转化为企业融资信用凭证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了解到,全国首个海事金融服务平台今天在浙江正式上线。  平台实时记录全省船舶抵押融资的动态数据,首次将船舶的安全检查、行政处罚等海事信息转化为企业融资信用凭证,金融机构可在航运企业授权后通过该平台获取授信船舶的抵押情况、历史违章记录等各类海事信息,解决航运企业在融资方面抵押物摸不清、流动性强的难点。  浙江目前共有航运企业1564家,登记海船5715艘,均居全国第一。近五年浙江全省船舶抵押授信金额为816.32亿元,呈逐年增长趋势。
    2025/06/24 专项治理
  • 国家医保局:近400亿条药品追溯码助力严查“回流药”
      国家医保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已累计归集药品追溯码398.85亿条,助力打击药品领域“回流药”问题。  “回流药”是指通过非法渠道回收已流出正规医药流通环节、重新流入市场的药品,常存在过期、储存不当等情况,严重威胁群众用药安全,损害医保基金安全,扰乱药品市场秩序。  2025年3月,国家医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明确将加强药品追溯码监管应用,聚焦药品追溯码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打击串换药品、倒卖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药品追溯码就是每盒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性。一盒药品的追溯码,只应有一次被扫码销售的记录,若重复出现多次,可能存在假药、“回流药”或药品被串换销售等情况。  通知明确,2025年7月1日起,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目前,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已经开放“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功能,所有药店均可使用该功能对购进的药品进行扫码查验。  “出现扫码异常时建议拒绝收货,记录交易时间、地点、人员特征,保存聊天记录、药品照片、转账凭证等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收售“回流药”可面临罚款、行政处罚等处置措施。  为有效打击制售假劣药品、非法倒卖药品等行为,应用药品追溯码打击药品领域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问题专项行动已经开展,第一阶段核查任务已完成,一批倒卖“回流药”案件被查处。  据悉,国家医保局将于2025年8月部署第二阶段专项核查工作,10月至12月开展第三阶段集中攻坚行动。
    2025/06/20 专项治理
  • 公安部:公布5起串通投标犯罪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串通投标犯罪活动,成功侦破一批涉工程建设、医疗设备采购等领域的大要案件,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助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安徽汪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  2024年12月,安徽省六安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汪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经查,2024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汪某等人为承揽“某文化陵园设计施工项目”工程,通过“中间人”与项目业主单位、业主评委代表和项目招标代理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人提前接触、“打招呼”,要求在项目评标过程中给予帮助。在同年12月项目开标时,汪某等人“打招呼”的公司评获高分,并违法中标上述项目,涉案金额1.32亿元。  目前,汪某等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时,公安机关依法将涉及职务犯罪的7名公职人员移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江西罗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  2024年10月,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罗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经查,2021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罗某等人为中标瑞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服务和课间餐服务项目,与招标代理公司串通,事先将深圳某保公司的优势条件提供给招标代理公司,由招标代理公司将有利于深圳某保公司中标的条件制作到招标文件中,并与评标专家事先打好招呼,一致抬高深圳某保公司的评分、压低其他投标单位的评分。最终,深圳某保公司以1.2亿元左右的价格中标,非法获利800万余元。  目前,罗某等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违法所得800万元已被追回,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江苏封某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  2022年12月,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封某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经查,2022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封某某为获得东海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通过支付好处费给朱某、徐某某、王某某、沈某、陆某某等中间人,由上述人员联系有建设资质的十余家公司,对上述农田建设项目多标段进行全量撒网式投标。封某某统一制定投标报价之后依次传递,在同一个标段多家公司互相串通,以阶梯式报价对招标项目进行“围标”,最终封某某控制的围标公司两次中标,涉及金额3400余万元。随后,封某某指使他人将中标项目转包给他人,从中非法获利。  目前,封某某等6人已被全部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湖南刘某飞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  2024年5月,湖南省益阳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刘某飞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飞团伙利用合作联营的方式取得8家公司在省内外的经营权,利用这些公司资质非法进行串围标活动,以收取资质费、保证金利息费、出场费的方式从中牟利。截至案发,该团伙在公路、水利等行业领域串通投标项目共计191个,涉案项目标的额达30亿余元。  目前,刘某飞等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陈某等人串通投标案  2024年7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塔斯海垦区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陈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经查,2021年11月以来,陈某等人在部分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对外招标项目期间,通过行贿、使用他人公司资质、代为支付保证金、操控多家围标公司串通投标报价等手段串通投标12起,涉案金额共计3800余万元。  目前,第五师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以犯串通投标罪对陈某等人作出有罪判决。
    2025/06/19 专项治理
  • 中宣部公安部联合部署:在全国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央宣传部、公安部于6月16日联合启动“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大反诈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群众防骗意识,切实营造全社会反诈浓厚氛围。  此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反诈是门必修课,筑牢防线守好责”。根据活动安排,各地各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的“五进”活动,着力构建立足社区、覆盖全社会的反诈宣传体系。为增强反诈宣传针对性,公安部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推出《全民反诈公开课》普法宣传节目,通过剖析真实案例,全面普及反诈领域相关知识,揭批最新电诈犯罪手法,切实提升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和反诈能力水平。期间,公安部刑侦局将会同国家反诈中心发布《2025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组织第三届全国反诈短视频大赛,针对易受骗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防范宣传;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金融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对本行业从业人员及服务对象深入开展反诈宣传。同时,主要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将持续推出反诈系列报道,不断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精度,持续掀起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新热潮。  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坚持“四专两合力”思路,统筹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深入开展“断卡”“断流”“拔钉”“斩链”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为境外诈骗集团提供推广引流、转账洗钱、技术开发、组织偷渡等非法服务的涉诈黑灰产犯罪团伙,2024年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9.4万起,抓获了一大批违法犯罪嫌疑人,其中诈骗集团幕后“金主”、头目和骨干570余名,狠狠打击了诈骗分子嚣张气焰。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强化综合治理,堵塞监管漏洞,全力挤压涉诈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工信部扎实推进电信和互联网业务治理,推动企业落实反诈责任,组织开展多批次执法检查,推动反诈工作迈上新台阶。中国人民银行常态化推进“资金链”治理,形成部门联动、行业联防、系统联网治理体系。2024年以来,国家反诈中心全力推进预警劝阻和技术反制工作,累计下发资金预警指令183.8万条,会同相关部门拦截诈骗电话46.9亿次、短信33.7亿条,处置涉案域名网址1181万个,紧急拦截涉案资金3151亿元。各地公安机关累计见面劝阻477.8万人次,形成了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整体合力,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2025/06/18 专项治理
  • 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进信息通信业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信息通信行业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推进会,要求纵深推进行业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经济安全,事关社会大局稳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行业要深刻认识反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长期复杂性和现实紧迫性,始终紧绷思想之弦,始终保持干劲韧劲,始终坚持高压态势。  全行业要加大力度纵深推进行业反诈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要从严整治虚拟运营商电话卡、中间号、短信端口等涉诈问题,坚决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各类资源和业务被违法违规利用;要深入开展反诈技术创新,加强新型诈骗手法技术反制,深化数据共享和能力联动;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不断提高涉诈监测预警的精准性和时效性,推动形成全民反诈防骗的浓厚氛围。
    2025/06/17 专项治理
  • 最高法:发布涉及惩治人被“挂”、脸被“卖”等典型案例
      运用网络、信息技术侵害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格权的情形并不鲜见,且侵权方式手段表现出更多的隐蔽性、复杂性。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对外发布典型案例,涉及惩治人被“挂”、脸被“卖”等内容,旨在强化人格权司法保护力度。  此次发布的“陈某与孟某等名誉权纠纷案”明确,利用网络账号“挂人”并号召粉丝投诉和网暴,构成名誉权侵权。  案情显示,陈某仅是针对某相声演员的演出发表观后感,后与个别粉丝发生言语争执。涉案账号借维护相声演员声誉为由,号召其他粉丝投诉陈某社交账号,持续对其网暴,严重侵犯陈某的名誉权。法院最终判决,作为共同注册和管理账号责任人的孟某、高某删除涉案相关信息,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陈某损失。  最高法表示,网络账号的使用者将他人网络身份信息置顶公示、号召他人投诉,容易使公众对“被挂者”的形象和名誉产生误解或负面评价,甚至逐渐演变为对“被挂者”的网暴,制造社会矛盾和冲突。对此,应予杜绝和制止。通过案例引领,力求从源头避免侵权、杜绝网络暴力,营造良好网络氛围。  在“徐某、李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人民法院对徐某、李某通过网络等渠道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人脸照片、视频等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最高法认为,该案明确人脸信息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有利于法律适用的统一,同时警示有非法出售或提供他人人脸信息行为企图的人悬崖勒马。  当前,人工智能(AI)技术驱动的产业形态和经营模式不断涌现,该类技术的独特性能以及对民事主体权利的影响需要高度重视。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利用AI技术侵权问题,如在“彭某某诉某软件运营公司肖像权纠纷案”中,某软件运营公司通过AI技术开发运营“换脸”软件牟利。该公司在未获彭某某授权的情形下,利用其肖像供用户“换脸”。  最高法表示,人民法院认定该公司构成侵害肖像权,有助于提示相关主体在开发和应用AI时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侵害他人人格权。
    2025/06/16 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