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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 发布日期:2019/9/29 17:10:15
  • 阅读量:3481
  • 来源:辽宁日报
  • 专栏:省内政策法规

辽宁省税务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5类税务行政执法过程将全程记录可回溯

  辽宁省税务部门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8月28日,辽宁省税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三项制度”是税务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统称。推行“三项制度”,税务行政执法行为被记录、看得见、可回溯,每一起重大税务行政执法决定都能接受合法性审查。据介绍,此次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5个执法类别推行,并以清单形式进行明确。其中,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41项,包括事前公示15项、事中公示6项、事后公示20项;执法全过程记录事项清单9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5项。

  辽宁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三项制度”是对税务行政执法的规范,不会给纳税人和缴费人增加额外负担,更不会影响正常经营。税务机关对所记录的行政执法内容严格保密,当税务人员带着执法记录仪进行执法时,希望纳税人和缴费人对此不要排斥和拒绝,更欢迎大家对执法过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