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越好,实惠越大。在‘信用红利’时代,更加珍惜并维护企业诚信形象,自觉做社会信用的践行者。”1月4日,辽宁卡斯特金属材料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树林接受采访时说,因为连续三年被铁岭税务部门评为A级纳税人,企业在政务服务、经营、融资等方面屡获“优待”。
让更多市场主体和个人感受到“信用有价”,是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的主要目标。为此,围绕深化信用应用场景,让诚信成为可变现资源,进而促进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主动守信,成为我省信用环境建设的一个发力方向。
大连积极拓展“信易+”惠民应用,创新推出“信用就医购药、无感快捷支付”特色项目,银行可通过授权查询参保人参保缴费、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等信息,针对信用良好参保人即时核发普惠金融1000元至8000元的信用额度。创建“信用+基层治理”模式,将群众参与志愿服务、社区培训等获得的信用积分,作为购物打折、享受社区相关服务的依据。开展商家信用二维码应用,从企业登记、信用监管、金融借贷等6个维度对商家信用进行打分,让消费者更直观了解商家信用动态。
多年来,我省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发了信用查询、信用报告、信用修复、联合奖惩、异议处理等多个子系统,实现了信用应用的多元化,建立信用主体档案覆盖全省市场监管注册企业427.72万户,民政注册2万户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1191家司法机构。同时,与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业务管理系统对接,将公共信用信息作为省审批大厅前置审批重要参考依据,实现对公共信用信息“逢报必查”“逢办必查”。
“柔和”的信用环境,离不开“刚性”的呵护。我省不断拓展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广度和深度,近年来,逐步在税务、安全生产、医疗、电力等14个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行业部门对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实施监管正在成为共识。
2021年2月,两起经省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借款纠纷案进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均为沈阳一房地产公司,本金合计5300余万元。办案过程中,法院通过大量调查工作,查实了申请执行人出资能力不足的事实,并最终查明房产公司实际控制人伙同申请执行人相互勾结、虚构借款关系,以期阻碍他人行使合法权利的事实。最终,对涉案的两名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每人分别罚款10万元,对涉案公司罚款100万元。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在实践中,我省多地探索并推进“信易贷”“信易批”等守信激励应用,进一步完善守信受益体制机制。
铁岭市金融机构实现全部入驻“信易贷”平台,并有1.6万余家中小微企业在平台完成注册,信用让企业融资不再难、不再贵。铁岭市还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农户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将农户信用资本转化为信贷资本,破解农民“贷款难”。近年来,铁岭市已累计为11965户信用户发放贷款16.38亿元。
让诚实守信根植人心,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我省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并组织法院、公安、市场、税务等部门不定期发布“红黑名单”、分级分类监管结果、“信易+”开展情况等;大力弘扬诚信典型、重信践诺传统美德,对失信败德等行为进行批评、公开曝光,达到惩恶扬善和弘扬社会正气的作用。
随着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深入,诚实守信正成为全民自觉行为规范。诚信清风扑面而来,助力我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