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办 [2008] 19号
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贯彻落实《条例》的要求和《目录》中确定的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按要求需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78号)的要求,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