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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丹东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召开
  • 发布日期:2023/3/23 15:04:09
  • 来源:丹东市政府网站

  3月22日,中国共产党丹东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以及省委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精神,研究部署我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动员和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更大担当和作为,大干三年、奋斗三年,如期完成“十四五”规划,确保丹东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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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市委书记裴伟东作了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郝建军就《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草案)》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通过了《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中国共产党丹东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会议指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新时代东北、辽宁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丹东新篇章的实际行动,是丹东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落实“十四五”规划、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市委专门召开全会进行动员部署,就是要向全市传递大干三年、奋斗三年的强烈信号。全会审议通过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是丹东坚决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的任务书、作战图,是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丹东实践、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的行动纲领。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实施三年行动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实施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扛起责任、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实施三年行动是政治任务,必须践行使命、诠释忠诚。我们要把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作为当前最大、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用三年行动的实际成效来诠释对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绝对忠诚。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以更高站位、更大格局谋划实现新突破的实践路径,履行好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丹东力量。实施三年行动是振兴亟需,必须只争朝夕、时不我待。当前已经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拿出拼抢姿态,全力以赴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夺回来、把发展的势头抬起来,在三年行动中大干快上,重塑形象、重振雄风。实施三年行动是共同夙愿,必须勠力同心、团结奋斗。到2035年把丹东建设成为开放型城市、创新型城市、幸福宜居城市,这是全市人民的共同夙愿。我们要以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丹东新篇章为引领,不断激发全市上下矢志全面振兴新突破的昂扬斗志,依靠团结奋斗把美好愿景变为现实。实施三年行动是重大考验,必须干事创业、奋勇争先。各级干部要发扬英雄城市光荣传统,卧薪尝胆干三年、甩开膀子拼三年,奋力实现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以中国式现代化丹东实践推动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各地区各部门要咬定目标不放松,按图施工、挂图作战,聚焦重点、突破难点、打通堵点,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在落实过程中,必须把高质量发展摆在首位,必须以项目建设为重要支撑,以园区发展为关键举措,以推进开放为重要引领,以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从政环境建设为坚强保障,把改革创新贯穿始终,三年滚动实施,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要深入落实扩大内需战略,不断积蓄发展势能。在扩大投资方面,要坚持“投资为上、项目为王”,深入落实“项目年”制度性安排,统筹推动能源、交通、水利、新型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补齐防灾减灾、农田水利、物流设施、教育健康养老以及公共服务等领域短板;在促进消费方面,要推动消费升级,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释放消费潜力,合理增加消费信贷,深入落实好各级促消费政策,积极开展节庆、赛事活动,着力刺激消费。

  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筑牢发展根基。要在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上下功夫,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强市”。围绕增强传统优势产业核心竞争力,继续深入推进“百企百亿技改提升行动”,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构建起增长新引擎。要加快园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树牢“抓园区就是抓工业,就是抓工业强市”理念,深入实施园区经济总量三年“倍增计划”,大力推进“五项工程”,加快形成体制机制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空间布局优化、主导产业明确、产业加速集聚的园区建设新局面。要扎实推进现代服务业提质扩容,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一起抓,持续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实施一批以红色旅游为主的文旅融合项目,加快发展冰雪旅游,继续深化旅游“后备箱”工程,不断提升丹东旅游知名度和吸引力。

  要狠抓科技创新,增强内生动力。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构建一批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联合体,继续实施“揭榜挂帅”机制、实施好科技型企业梯度培养计划,不断壮大科技创新力量。突出创新平台建设,高标准布局新的创新平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推动若干能够引领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转移。突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鸭绿江英才计划”,全面实施“项目+团队”带土移植工程,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

  要深化改革开放,释放发展活力。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把净化政治生态作为根本,把法治环境建设作为最突出、最紧迫的任务,以政治生态的持续净化、法治环境的持续改善,来促进和保障营商环境的根本好转。要持续推进国企、金融、农村等重点领域改革,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要以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引领对外开放,全力推进互市贸易创新发展区和综合保税区建设,积极开展落地加工,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外贸扶持政策,加快把丹东打造成辽宁和东北东部对外开放新前沿。

  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坚持以就业促增收,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实际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要建设美丽丹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要加强城乡建设和管理,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提升和文化惠民工程。要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伟大抗美援朝精神,弘扬英雄城市光荣传统,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巩固深化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管边控边格局,切实防范化解各领域风险隐患。

  会议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各方面全过程,坚持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两手抓、两手硬,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保障。要全市一盘棋重落实。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需要全市上下拧成一股绳、下好一盘棋,做到上下贯通、步调一致、同频共振。要更新思想观念谋落实。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全面落实党中央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要求,把全面振兴新突破各项工作谋实谋深谋细。要树立鲜明导向促落实。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督查考核,充分发挥好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坚持典型引路,形成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要锤炼过硬作风保落实。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各级干部都要强化坐不住、等不起的紧迫感,立说立行、雷厉风行,在三年行动中展现价值、实现作为。

  会议对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决战决胜、坚决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是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的重要体现,是兑现承诺的必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的高度,全力以赴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为三年行动首战告捷助力增势、贡献力量。

  会议指出,两年来,全市上下坚持“创城促振兴、创建惠民生”,推动城市环境得到改善、服务效能得到提高、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创城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下一步要分秒必争、时不我待,进一步巩固成果、消除欠账、奋起直追、决战决胜,坚决夺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最后胜利。

  会议强调,要压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创城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决战决胜的态度和决心,对承担的创城任务、难点问题和短板弱项亲自上手、亲自研究,逐一推动落实、推动解决;各行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抢时间、赶进度,全力推进任务落实。要按照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的要求,推动责任到岗到人。要加强调度。市创城办要强化统筹,做好常态化监督检查,敢于较真碰硬,真刀真枪地推动问题解决;各城区要加紧推动所承担任务落实,常态化开展摸排,建立“点位长”责任制,迅速高效解决问题;各主要责任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同,切实做好行业监督、指导和推动落实工作。要强化资金保障、力量保障、舆论保障。加大上级资金争取力度,推动更多国家和省支持资金投入创城工作;进一步配齐建强创城队伍,结合机关支部与小区支部“共建共促”、志愿服务活动等载体,推动力量下沉;强化正面宣传,进一步引导群众支持创城、参与创城,为创城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市委委员47人,市委候补委员12人;不是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经济区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副秘书长,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组组长,市委各部委、市人大工作机构和专门委员会、市直各部门、市政协工作机构和专门委员会、市属企业、群团部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部分中省直驻丹单位主要负责人,高等院校党委书记;部分基层市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