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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两项惠民新政策
  • 发布日期:2025/5/6 10:40:44
  • 来源:丹东市政府网站

  为深入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提振消费、推动民生改善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5年4月2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的通知》,推出两项惠民新政策,全面缓解职工家庭在住房消费中的资金压力,助力实现“住有宜居”的美好愿景。新政聚焦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和购房首付款提取两大领域,以更广的覆盖范围、更灵活的提取方式,为市民安居乐业注入强劲动力。

  一、支持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全家共筑宜居家园

  一是适用范围全面拓宽。在原有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的基础上,新增“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政策。无论是为老旧电梯“焕新升级”,还是为无电梯住宅“加装便民梯”,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居住品质。二是提取主体覆盖全家。产权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均可参与提取,实现“一人改造,全家支持”。所有申请人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电梯更新或加装费用,最大限度减轻家庭负担。

  二、商贷购房首付可提公积金,轻松启程安居梦

  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于贷款发放后30日内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有效降低购房“门槛”。此项新政直击商业贷款购房者的首付款筹措难题,与公积金贷款支取首付款政策形成“双支撑”,进一步释放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次公积金使用范围的扩大,既是对国家促消费、惠民生战略的积极响应,也体现了住房保障制度从“住有所居”向“住有优居”的转型升级。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以“服务民生、保障安居”为己任,也将持续优化政策供给,让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