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翠园社区:爱心冷饮柜为户外工作者送清凉
“高温酷暑,您辛苦了。”走进翠园社区一楼大厅,门口旁冷饮柜上的标语尤为吸睛。连日的高温天气,对坚守在户外一线岗位的工作者无疑是一项挑战,本着打造优质服务原则,社区志愿服务站设置爱心冷饮柜,为户外工作者送上一丝清凉。爱心冷饮柜随时开放,为环卫工人、外卖员、交警、防疫人员等户外工作者免费提供矿泉水和雪糕。同时,大厅还设置爱心驿站,为户外工作者提供短暂休息和纳凉场所。“社区是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平台,户外工作者来这里歇歇脚、喝口水,就是为了让大家有家的感觉,也能让志愿服务精神在更多人之间传递。”社区负责人说。自爱心冷饮柜开放以来,社区已经成为许多户外工作者的“驿站”,其中有多人还主动申请当上了志愿者,帮助社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一个小小的举动,带动了更多人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一个爱心冷饮柜,让这个夏天拥有了一份“温暖的凉意”。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国发〔202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开展了清理行政法规和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工作。经清理,决定取消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9个罚款事项,调整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4个罚款事项。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60日内向国务院报送有关行政法规修改草案送审稿,并完成有关部门规章修改和废止工作,部门规章需要根据修改后的行政法规调整的,要在相关行政法规公布后60日内完成修改和废止工作。罚款事项取消后,确需制定替代监管措施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研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创新和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目录国务院2022年7月30日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目录
文旅部: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及导游变相强迫购物
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以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为目标,严格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督促旅行社依法依规经营,不以不实价格招徕游客,不以不实宣传诱导游客。要多渠道提醒游客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对超低价的旅游产品要提高警惕,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通知》提出,各地要加强导游业务培训,提升导游专业水平与服务质量;要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辱骂游客、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购物活动、向游客兜售物品、擅自增减旅游项目等问题,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健全执法保障。督促旅行社优先选派服务质量好,业内认可度高的导游,加强对导游的管理和督导,要求导游落实“诚信为本、服务至诚”的理念,规范提供导游服务。 《通知》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执法,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游”、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等各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布指导案例,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要紧盯网络舆情,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要提升旅游投诉处理效率,依法依规分类处置举报线索与纠纷投诉,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要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密切关注跨省旅游熔断区域更新情况,及时调整团队行程,强化关键环节管理,从细从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市信用办关于丹东市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情况汇报
关于丹东市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情况汇报.pdf
银保监会: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个人信息权益乱象专项整治
近日,银保监会向各银保监局、银行保险机构等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个人信息权益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面梳理和排查银行业保险业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问题和漏洞,深入整治侵害消费者信息权益乱象,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健全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机制等。 《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全面摸排本机构自2021年以来与消费者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相关的经营行为和管理情况,深入查找本机构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自查过程中要坚持立查立改。对短期内无法整改完成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逐项逐步推进。 与此同时,各银保监局要前置自查督导工作,压实机构自查责任,防止出现将通知一转了之,走过场、走形式等自查不到位的情况。 对于整改发现的问题,《通知》指出,各银行保险机构要逐一建档,确保整改到位、问责到位。对违反银行业保险业规章制度的问题,要依规处理;对不当操作行为,要立即叫停或纠正,出现泄露个人信息等严重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问题的,要问责到人;对涉及违法犯罪的问题,要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银保监会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管、现场检查、举报调查、投诉督查中发现的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问题开展监管抽查和督导,突出重点。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机构自查并整改到位的问题,可结合行为违法程度及造成后果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对发现自查不力、隐瞒不报的机构,要严肃追责并从重处罚。
两部门部署推进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近日,全国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视频推进会召开,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突出打击重点,坚持“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既要将打击锋芒对准团伙化、跨区域骗税行为和通过虚开发票实施的骗税行为,也要依法严厉打击为骗税犯罪提供服务的地下钱庄等其他犯罪,坚决打掉犯罪窝点,斩断犯罪链条。要强化破案攻坚,集中资源力量,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波次打击,不断掀起打击高潮,坚决摧毁犯罪“地下产业”。要加强协作配合,紧紧依托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创新工作机制,推进联合研判侦办,深化多警种协同作战,充分发挥整体作战优势。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健全防控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动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 会议强调,各级税务部门要全方位深化公安税务联动,保持严查狠打态势不动摇,加力推进联合打击工作深入开展。要强化公安税务协作,坚持一体化作战,最大限度发挥常态化打击机制作用,进一步做实联合分析、案件侦办、督导指挥等工作,更好发挥集成优势。要聚焦工作重点,强化警示震慑效应,进一步抓实载体、抓细措施、抓深合作,深入推进线索发现、联合办案和行刑衔接等工作。要坚持防打结合,守住风险防控底线,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建章立制,全方位强化防控,有力挤压违法空间,高效推进源头治理,不断提升税收监管能力和综合治理水平,切实严肃财经纪律。 据了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公安机关共立案24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60余名,集中破获一批重大案件;税务稽查部门查实涉嫌骗取或违规取得留抵退税企业6300余户,涉及留抵退税款及挽回各类税款损失104亿元。
国家网信办:社交类、短视频平台要持续排查处置涉诈信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针对暑假期间未成年人上网时间增多的情况,国家网信办会同公安部,深入清理网上涉诈有害信息,精准提示潜在受骗群众,从严从重打击不法分子,维护未成年人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今年以来,已处置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2万余起。 记者了解到,暑假期间,国家网信办反诈中心监测发现多起针对未成年人的电信网络诈骗事件。不法分子经常以加入“明星粉丝QQ群”为诱饵,声称完成任务可领取礼品或明星签名,诱导未成年人进行转账或刷单;有的宣称免费赠送游戏装备,再通过“激活费、认证费、验证费”骗取未成年人钱财,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站平台积极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在处置涉诈有害信息、整治电信网络诈骗方面发挥了作用。同时也要看到,一些网站平台还存在责任认识不到位、制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QQ、快手等社交类平台、短视频平台要落实信息内容管理要求,持续排查处置涉诈信息、群圈、账号;建立完善账号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账号,落实账号实名登记制度;建立完善涉诈举报机制,及时处置和反馈网民涉诈举报;对现有应用、业务、技术进行安全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对相关企业未履行风险控制责任致使群众受骗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积极引导未成年人,提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22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做好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和公开,积极发挥信用体系在支撑“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提升政府监管效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健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激励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制度建设 (一)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管理暂行规定出台。推动建立相关行业的信用管理制度,在建设工程抗震、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城乡历史文化保护等管理过程中,强化信用监管。 (二)编制公共信用信息具体条目。进一步规范界定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编制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具体条目,纳入条目应逐条明确信用的内容、公开属性、归集来源和共享方式、更新频次等。 (三)推进信用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管理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化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应用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础数据标准和信用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做好与相关规定的衔接。 二、加快信用信息管理基础设施建设 (四)推进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快完成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项目(二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分竣工验收,争取三期项目立项支持,不断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归集、共享、分析功能。 (五)逐步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安全等领域已有监管平台的信用数据统筹,逐步形成标准统一、互通共享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完善已有平台的信用管理功能,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开和共享,规范信用信息的认定、修复和应用,持续提高数据质量。 三、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六)加快完成信用信息共享任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决策部署,在企业授权的前提下,逐步将住房公积金企业缴纳信息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向金融机构共享,打破“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 (七)加强信用信息服务市场主体能力。依法依规拓展公共信用信息应用路径,研究推广惠民便企信用产品。优化信用信息服务,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在金融、保险、担保等领域的应用,探索通过与信息使用方联合建模等方式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 (八)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自律。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完善行业内部信用信息采集、共享机制,将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会员信用档案。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依规开展会员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督促会员企业守信合法经营、营造公平诚信市场环境。 四、建立健全基于信用的新型监管机制 (九)推进建立基于信用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升监管效能的有关部署,研究分领域、分行业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信用风险分类分级标准,探索对市场主体实施基于信用的差异化监管机制。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基础条件,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在符合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中推广信用承诺制度。研究制定建筑市场失信行为分级标准,进一步明确建筑市场失信行为信息范围,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的政策体系,规范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的认定、归集和应用。研究探索房地产市场、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等领域基于信用的新型监管机制。在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工作中,探索实行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 (十)利用新技术成果提高智慧监管能力。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信用信息管理全过程的自动化、智慧化,提升信用数据综合分析、动态监测的能力。 五、加强组织实施 (十一)加强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对照本要点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措施,推动工作有效落实。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十二)加强知识和人才储备,建立专业支撑队伍。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用体系建设专家智库,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重要理论问题研究。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有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服务创新研究。推动研究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学协会开展相关研究,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供知识和人才储备。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内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培训,提高行政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有关从业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与专业技术能力。 (十三)总结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开展信用管理试点工作。鼓励指导地方主动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信用管理好经验好做法,正面引导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适时选取部分省、市、县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管理试点工作。 (十四)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支持新闻媒体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诚信宣传和舆论监督,深入报道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氛围。征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优秀案例,强化正面引导,推广先进经验。加强信用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关切,着力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最高检:严厉打击损害商业信誉等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犯罪行为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从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等多重维度,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假冒注册商标、商业贿赂、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犯罪行为,维护市场规范秩序,净化市场营商环境。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国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断优化,但同时,一些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仍然存在。 据介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新业态不断涌现,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类犯罪与其他犯罪相互交织,呈现出更为复杂的态势。同时,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类犯罪一般为智力型犯罪,往往以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掩护,具有一定的迷惑性。此外,刑民交叉、行刑交叉情况突出,且地域性特征明显,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类犯罪在经济发达地区更为突出。 数据显示,2019年6月~2022年6月,检察机关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罪、串通投标罪、侵犯商业秘密罪、虚假广告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等重点罪名1.8万余件4.1万余人,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7400余件1.5万余人,串通投标罪2300余件7000余人,侵犯商业秘密罪130余件250余人。 该负责人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专门的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研究指导组,把网络空间治理作为战略性、长期性、系统性的任务谋划部署,从严打击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犯罪行为。 此次发布的案例既涵盖复杂多样的犯罪类型和不断翻新的犯罪手段,还涉及刑民交叉、行刑交叉等情况。如丁某甲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丁某甲等人为达到聚敛钱财、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利用行业协会操纵商品市场价格,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黑恶势力犯罪向某些行业领域渗透,严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廖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廖某等人通过直播的方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损害了注册商标权利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李某某、范某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中,行为人捏造竞争对手允许用户发布违规内容的材料并通过他人向监管部门举报,导致对手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同时企业声誉、商品信誉受损,其行为已经超出了民事侵权行为范畴,应按照刑事犯罪予以惩处。 该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这次发布的案例,向社会明示破坏竞争秩序行为刑事制裁的边界,警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守住底线,不触红线。
凤城市总工会诚信文化教育宣传主题活动
为提高全面诚信意识,加快“信用凤城”建设步伐,按照丹东市信用办统一部署、凤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凤信办发【2022】7号文件有关要求,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凤城市总工会按要求组织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宣传主题活动,宣传“诚信文化教育”。在活动期间结合总工会自身工作实际,我们扎扎实实开展一系列活动。1、字幕宣传,大力营造活动氛围。在本单位一楼大厅的LED屏打出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精神文明进步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诚实塑造品牌信誉开辟天地增强法治意识共铸诚信社会”等主题活动口号,强化诚信意识,梳理诚信理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弘扬社会诚信风尚;积极履行社会职责,切实承担社会责任。2、活动期间悬挂以诚信建设为内容的宣传标语,向群众进行诚信宣传。通过上述一系列宣传活动,宣传了诚信建设的重要性。让诚信之风吹遍大街小巷,吹进每个人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