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站内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信用宣传 > 诚信建设万里行 > 正文
  • 诚信建设万里行
违法排污船舶难逃法眼
  • 发布日期:2020/8/10 7:12:04
  • 阅读量:4716
  • 来源:丹东新闻网
  • 专栏:诚信建设万里行

8月5日,丹东东港海事处向非法排放生活污水的“XX68”轮相关责任人发出了相关处罚通知。

近日,丹东东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对靠泊丹东港的“XX68”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轮生活污水管路直排海底阀处于开启状态。海事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轮排放系统管路图、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航海日志、生活污水柜投药记录以及生活污水排放情况开展进一步检查。

采访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国内沿海航行船舶执行附则Ⅳ的通知》要求,船舶距离陆地不足3海里严禁排放生活污水,应临时储存生活污水。海事执法人员经检查询问和现场核查发现,该轮自丹东港锚地航行至码头期间,生活污水直排舷外阀处于开启状态,导致约0.01-0.02立方米生活污水直排入海。丹东东港海事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及《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对该轮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该轮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扣分处罚,要求该轮按规定做好生活污水的存储和排放。

丹东东港海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船舶生活污水排放量与陆地污水排放量相比看似很小,但危害性不容忽视。丹东海事局将继续发挥海事职能作用和专业技术优势,加大防治船舶污染检查力度,保障辖区沿海和港区水域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