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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部门:启动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工作
      2025年春节将至,多部电影作品将集中在院线放映,受到权利人、产业界和社会公众广泛关注。记者日前从国家版权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工作部署,营造健康有序的春节观影环境,护航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近日联合部署开展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工作。  据介绍,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工作聚焦事前防范、事中监管、事后处置三个关键环节,通过加强重点作品预警保护、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加大线上线下监测监管、依法查处院线电影盗录传播案件,尤其是重点查办诱导、教唆未成年人进行偷拍盗录和网络传播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加强院线电影版权全链条保护,进一步维护良好的电影市场版权秩序。
    2025/01/21 专项治理
  • 最高检:部署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关于检察机关参与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开展检察机关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要求立足“四大检察”基本法律监督格局,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引领,依法做好检察环节治理欠薪相关工作,以法治力量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通知》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职,以“如我在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欠薪案件,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有效发挥刑罚的惩治和震慑作用,最大程度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注意区分恶意欠薪犯罪与一般欠薪违法行为,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做好民事诉讼监督和支持起诉工作,高质效办理涉农民工权益案件的虚假诉讼监督,做实做优支持起诉,切实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规范开展涉农民工权益保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应用,对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行为,依法督促纠正。积极稳妥开展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通过个案办理推动类案监督促进综合治理。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确保农民工投诉“有门”、维权“有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2025/01/20 专项治理
  • 司法部:“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司法部高度重视为民服务工作,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难繁慢”问题,组织开展2023年至2025年“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着力提升公证服务水平。记者日前从司法部获悉,该项行动开展两年来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受到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欢迎。  据了解,“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开展的第一年,司法部围绕“公证减证便民”,突出一个“减”字。据统计,2023年,司法部向社会公布规范33类81项证明材料清单,删减不必要的证明材料116项,删减证明达29.3%,有效解决循环证明、无谓证明等问题。为积极推动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2024年,司法部部署开展了“公证提速增效”活动,突出一个“快”字。推出压缩办证期限、拓展“一证一次办”、推进“一事一站办”等7项提速措施;制定提速清单,将出具公证书的期限由15个工作日分别缩短至5个或10个工作日,“高效办成一件事”公证事项范围扩充至31类84项,受到了各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充分肯定。  另据了解,2025年,司法部将部署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突出一个“好”字。即,采取规范公证执业秩序、优化办证点设置、拓展创新公证服务领域等具体举措,实现公证服务质量更好、服务更优、群众满意度更高,推动整个公证行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2025/01/16 专项治理
  • 公安部:公安机关依法严打环食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
      1月12日,公安部发布消息,2024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环食药侦部门深入开展“昆仑2024”“夏季行动”等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对环食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活动实施精准打击、深度打击、规模打击、联动打击,取得显著成效。去年共立案侦办环食药和知识产权领域刑事案件9.1万起,其中,侦办危害粮食安全刑事案件7200余起,侦办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案件3900余起,破获“特供酒”案件380余起。  据介绍,公安机关持续开展长江流域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区域会战、打击长三角非法处置固体废物区域行动,周密组织环评造假系列案件集群打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涉固废危废、环评领域弄虚作假等污染环境突出犯罪,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组织开展打击涉稀土资源犯罪区域会战,依法严打非法盗采稀土等矿产资源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整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春风2024”专项行动,推进非法狩猎专案集群打击行动,摧毁了一批犯罪网络,保障了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与此同时,组织开展守护耕地安全“金风”行动,建立破坏耕地案件“五个一律”工作制度,深入开展打击涉黑土犯罪区域会战,对非法占用、毁坏耕地(黑土地)等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以“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安全。紧紧围绕种子、农药、肥料等重点产品,推进做实公安环食药侦部门农资打假区域协同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劣农资犯罪打击力度,为粮食生产创造良好环境。  围绕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公安机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将推进“净风”行动和肉制品犯罪集中打击整治作为工作重点,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打“特供酒”、肉制品、食用油、食品“两超一非”等各类突出犯罪活动。把打击矛头对准侵害“老妇幼”人群、“大慢特”患者非法制售药品犯罪,组织开展打击药品犯罪溯源攻坚工作,制定“一案六查”工作模式,侦破了一批重点案件,积极推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围绕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紧盯消防器材、燃气设备、建筑材料、电动自行车等事关公共安全的重点产品,驰名商标、国货精品等重点品牌,网络直播间、电商平台等网上重点部位,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精准对接高质量发展需求,针对企业痛点难点问题,部署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安芯”专项工作,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
    2025/01/15 专项治理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严厉打击“先涨价后打折”、骗补套补等行为
      1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在发布会上表示,在全国范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并在去年7月之后,专门拿出一部分超长期特别国债的资金进一步加力支持,这在过去多年是首次。这一年多来,在“两新”部际协调机制的统筹推动之下,各地各部门一直在积极努力探索,力求达到更好的工作效果。通过探索,在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也在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之间确实存在工作不平衡的情况。  “我们对出现的这些情况,态度是非常明确的,那就是一定要通过部际协调机制及时发现这些情况,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及时拿出办法去推动解决,进而不断地改进工作、提升工作效果。每一个问题我们坚决不放过,2024年我们是这么做的,2025年要加力扩围实施这项政策,我们一定要把过去这种做法坚持好,而且要做得更好,为此我们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做了充分准备。”赵辰昕介绍,在政策设计上,会更加注重针对性。延续2024年好的经验做法,保持现行“两新”工作格局和政策体系总体不变。对企业和群众反映较多的情况和问题,会拿出更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比如,在简化补贴申领流程问题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要求地方广泛开通群众普遍知晓的政务平台、手机应用程序等办理渠道,并从源头上减少信息多头重复填报的问题。再比如,降低企业垫资压力的问题,我们支持地方结合实际预拨部分资金到相应的支付平台或者经营主体,提高资金清算效率。  赵辰昕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和各地各部门一道,压茬推进、狠抓落实,并且支持地方进一步发挥好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是抓紧下达支持资金。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充分测算资金需求,向地方下达了今年第一批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设备更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在也已经启动,待地方完成申报后会尽快审核下达。二是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将督促各有关方面,严格执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两新”资金管理办法,一定要做到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挪用,要确保资金真正用到“两新”上。此外,会严厉打击“先涨价后打折”、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三是持续做好宣传解读。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继续解读好各项细则,让企业和人民群众能够更清楚地了解政策,享受优惠。
    2025/01/13 专项治理
  • 网信办:规范个人信息出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工作
      为促进个人信息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规范个人信息出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工作,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月3日向社会公布《个人信息出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3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国境内的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个人信息出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方式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应当同时符合: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以上、不满100万人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或者不满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等情形。  征求意见稿提出,个人信息保护认证遵循自愿性、市场化、社会化服务原则。由具备资质的专业认证机构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则、统一标识开展个人信息出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活动。国家网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个人信息出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相关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对个人信息出境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征求意见稿要求,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相关部门、专业认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数据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非法使用。
    2025/01/10 专项治理
  • 黑龙江:严打知识产权犯罪
      近日,黑龙江省公安厅联合省知识产权局、省版权局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亚冬会知识产权违法犯罪。  黑龙江省公安厅聚焦重点环节,紧盯生产、销售侵权假冒日用品、文体用品、服装鞋帽、箱包等涉民生和亚冬会著作权犯罪线索,加强对网红直播带货、短视频营销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进行排查;积极会同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深入对亚冬会场馆周边、热门景区景点、网红打卡点、学校商场等重点区域,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建立完善案件协查、联合办案等机制,切实形成打击整治工作合力。积极主动联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护航亚冬主题宣传活动,全面整合媒体资源,广泛宣传特殊标志、商标、专利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引导广大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提高亚冬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025/01/08 专项治理
  • 两部门: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犯罪
      公安部1月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开展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相关情况。针对当前保险诈骗犯罪活动多发,人民群众和保险机构反映强烈的情况,2024年4月~11月,公安部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公安机关先后发起全国集群战役40余次,依法立案查处保险诈骗犯罪案件14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3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15亿余元。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在发布会上介绍,专项打击工作期间,公安机关将跨机构、跨行业、跨区域实施的具有职业化、产业链特征的犯罪团伙作为打击重点,聚焦人民群众、保险机构反映强烈的车险、人身伤害险、雇主责任险和创新类险种等重点领域,依法实施精准打击。各地公安机关相继打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职业保险诈骗犯罪团伙,遏制了此类犯罪的多发势头。金融监管部门以团伙型、职业型保险欺诈违法犯罪为打击重点,聚焦车险、雇主责任险等欺诈风险突出的险种和渠道,组织行业集中排查、高效配合。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累计移送可疑线索1.2万余条,协助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批重大案件。  华列兵表示,保险诈骗犯罪当前形势依然较为复杂严峻,团伙型、职业化、跨区域重大保险诈骗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保险相对人合法权益,个别“人伤骗保”案件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和人身安全,保险领域黑灰产业乱象严重扰乱金融保险市场秩序。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坚持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构建常态化打击机制,持续依法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突出打击重点,坚持集群、集约、集中打击,突出主动、合力、长效打击,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配合,深入推动形成保险欺诈综合打击整治工作合力,坚决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5/01/07 专项治理
  • 国家医保局:将全面推进药品追溯码严监管
      国家医保局1月2日发文,明确于2025年1月1日起全面推进“码上”严监管,将充分发挥药品追溯码数据价值,构建各类大数据模型,拓展监管应用场景,对串换倒卖医保药品、空刷套刷医保卡、伪造处方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开展精准打击,加大处置力度。  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唯一“电子身份证”。2024年4月,国家医保局在全国范围开展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试点工作,并于2024年11月初,针对某药品追溯码重复报销情况对46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公开问询,迈出了应用追溯码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的第一步。  2024年11月13日和12月6日,国家医保局连续举办两场加强药品追溯码医保监管应用恳谈活动,邀请百余家医药企业参加,下发药品追溯码重复结算疑点数据,指导开展自查自纠,并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同时,全国各地也组织开展了恳谈活动,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和教育。  国家医保局呼吁,各定点医药机构不要有侥幸心理,要加强教育培训,严格规范作业,认真自查自纠,若有违规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报告并主动退回涉及医保基金;充分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不空刷、不串换、不采购(非法渠道药品)、不销售(非法渠道药品)”的要求,共同守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2025/01/06 专项治理
  • 国家医保局:要求排查虚开发票“一药双价”等问题
      日前,国家医保局针对公安部门侦破的医药领域虚开发票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发函,要求认真排查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头孢唑肟钠注射液、水解蛋白口服溶液等涉案产品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尽快摸清挂网价格底数。  国家医保局在函件中表示,坚决反对虚高药价加重患者负担,坚决反对虚开发票形成非法利益链条,坚决反对“一药双价”“带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函件要求,案件查处地医保局代表有关药品挂网省份,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详细了解具体案情,掌握“一药双价”问题线索,尽快依规约谈督促涉事医药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对既不反映医药生产企业实际收入,又额外增加患者费用负担的代理商加价部分,要坚决挤出药品虚高价格水分。根据案件查实的虚开发票、行贿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给予相关企业失信评级和相应处置措施。  函件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局及时跟进落实处置结果,坚决举一反三。对同通用名其他厂牌类似药品价格虚高的,督促相关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合理下调挂网价格,促进患者购药价格更多与医药生产企业实际价格相协同,重点关注经销商或代理商刻意做高价格用于不当营销行为。持续加大医药价格风险处置力度,保障群众用上质优价宜的药品。
    2025/01/02 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