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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环境部:坚决遏制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滋生蔓延
      记者日前从生态环境部获悉,山西方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创公司)和西安科纳检测校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纳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依法宣判。判处方创公司罚金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判处公司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3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判处科纳公司罚金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判处公司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助理、授权签字人、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审核人、采样员6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两家第三方机构被吊销资质,9名被告人被禁止3年内从事环境监测及相关职业。  经查,两家第三方机构为谋取非法利益,顶风作案,在开展环境监测业务过程中,通过伪造采样样品、篡改采样时间、编造实验数据、替换分析样品等方式弄虚作假,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生态环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21年3月至案发,方创公司共出具虚假监测报告172份,违法所得110.6万元;科纳公司共出具虚假监测报告222份,违法所得76.2万元。  2023年10月,媒体披露两家第三方机构涉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后,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实施挂牌督办,并多次派出专案组赴现场督导。山西、陕西成立由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组成的专案组,通过调取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记录,调查询问相关排污企业和重点个人,对虚假报告涉案金额开展司法审计等方式,全面调查两家机构在业务招揽、现场采样、实验分析、报告出具、财务收支“全链条”存在的违法行为,突破虚假报告判定、外围调查取证、涉案金额认定等重点难点,依法高效完成案件查办。  两起案件的宣判,充分体现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和刑事司法部门遏制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滋生蔓延的坚定立场,体现了对违法犯罪分子严惩重罚的坚定决心。两起案件中受到刑事处罚的不仅有第三方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也包括在采样、分析、报告审批签字等各环节实施造假的具体责任人员。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第三方机构及从业人员应以此为鉴,增强法律意识,严守职业操守,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持续保持打击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大数据加人工智能的“穿透式”监管,用科技力量筑牢防范造假的防线,铲除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滋生土壤,推动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10/10 专项治理
  • 国家版权局:打击侵权盗版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据国家版权局网站消息,2024年,版权执法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按照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部署,不断加大版权执法力度,组织开展院线电影版权保护集中行动、青少年版权保护季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集中整治重点领域、重点市场版权秩序,全力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不断优化版权保护环境。  2024年上半年,各级版权执法部门检查实体市场相关单位35.16万家(次),查办实体市场侵权盗版案件1061件。
    10/09 专项治理
  • 山东青岛:多措并举提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在青岛市市场监管局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青岛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建立了多项考核督导机制,形成了多方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链条,不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机制体系建设。2024年,青岛市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量稳步提升,报告质量明显提高。”近日,山东省青岛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该中心坚持以“强基础、稳数量、提质量、促评价、控风险”为目标,多措并举,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青岛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坚持“月通报”“季度通报”制度,科学制定药械化各领域年度目标任务,强化对青岛市各个辖区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的督导与考核,进一步压实各级监测机构主体责任。同时,该中心通过“推动会”“调度会”等工作模式,对标先进城市,全面、系统分析各项业务工作进展情况,查找问题短板,有针对性地梳理堵点漏点,进一步提升青岛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总体工作水平。  为提升青岛市医疗机构不良反应监测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今年4月,青岛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联合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深入青岛市10个区市,了解各医疗机构不良反应监测体系运转情况,对1000余名监测人员进行培训,并督导10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青岛市某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督导效果显著,作为青岛市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收集主体,医疗机构将不断提高风险信号挖掘能力,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不良反应报告收集、分析和评价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今年7月,青岛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持续加大培训力度,特邀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专家对该市三级医疗机构开展监测技术现场培训,对相关理论及法律法规进行解读,指导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质量提升及风险信号挖掘、医疗器械风险信号调查与风险评价。“通过此次培训,我们充分认识到,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更是在监测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主渠道作用。我们要加强药品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参训人员说。  为增强人民群众合理用药、用械、用妆意识,青岛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持续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拓展安全科普宣传方式,积极普及安全用药、预防药物滥用、维护公众用药安全等知识。在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24年度安全用药主题微视频”评比中,该中心创作的视频《可待因止咳药,使用需谨慎》获药物滥用监测类一等奖,该中心荣获“山东省2024年安全用药主题微视频优秀组织奖”。同时,青岛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联动各方力量,整合多方资源,依托全国爱肤日、禁毒日和“百店千村”宣传哨点等,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安全常识,提升群众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认知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今年以来,青岛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不断加大对省级哨点医疗机构的科研支撑力度,向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申报的18项课题中,3项被采纳立项,实现药品、医疗器械、药物滥用领域课题获批立项零的突破。同时,该中心申报的2024—2025年度山东省“儿童用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技术平台入选该年度“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项研究平台”,实现青岛地区入选省级不良反应监测平台零的突破。“依托课题和平台,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科研工作力度,提升学术水平,并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推进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在教学、科研、实践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探索构建监测、评价、科研三位一体的工作新模式。”青岛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青岛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将持续推进药械化安全监测工作走深走实,不断完善监测体系,进一步提升监测水平,发挥“前哨兵”的专业技术支持作用,为群众药械化使用安全保驾护航。
    09/29 专项治理
  • 国家医保局:公布多起虚假住院骗保案例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多起异常高住院率背后涉嫌违法违规案例。  大数据分析显示,部分地区参保人住院率显著高于其他地区,个别医院患者住院率异常增高。根据大数据模型线索指向,国家医保局会同重庆、四川医保部门,对住院率排名靠前的地区开展专项飞行检查。  国家医保局在重庆市合川区、开州区检查发现,一些医院通过给予现金等方式,拉拢参保人虚假住院,有的包吃包住、减免费用,诱导不需要住院的参保人住院骗保。在四川省自贡市、达州市等地,一些医院通过车接车送、免费就餐等方式,拉拢无住院指征的参保人员虚假住院骗保。涉事医疗机构虚构诊疗服务项目、伪造检查检验报告,导致区域性住院率异常升高,大量医保基金被套取骗取。  目前,重庆、四川医保部门已采取中止或解除相关医院医保服务协议、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等措施,并将问题线索移送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置,同时针对类似问题开展扩大性核查。  国家医保局强调,医保部门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运用大数据筛查手段,不断扩大监督检查范围,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从严从重打击。
    09/29 专项治理
  • 四川:网络消费者知情权保护调查公布,超五成受访者遭遇过虚假宣传
      近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消委会”)向社会公布了《网络消费者知情权保护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相关情况,报告显示,在网络上购买商品和服务中,超五成的受访者反映遭遇过“图片款型与标价不符”以及“产品功能被虚构或夸大”等情况。  据了解,为了解当前网络消费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现状,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四川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于2024年7月15日-26日组织开展了网络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现状消费调查。调查采取线上问卷方式开展,重点了解有网上消费经历的四川消费者,此次调查回收有效问卷17411份。  调查显示,经历过网络上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者中,56.31%的受访者遭遇过“图文展示虚假宣传”情况,46.34%的受访者遇到过“刷单炒信”情况,39.64%的受访者遇到过“大数据杀熟”情况,31.2%的受访者遭受过“低价诱导反复收费”情况。  受访者认为社交电商、直播电商和内容社区电商等新兴电商形态的刷单炒信现象尤为突出,评价时间集中、内容相似、好评过多、内容夸张、内容空洞是“刷单炒信”的主要体现。虚假宣传、虚假卖单、虚假价格、虚假评价行为,误导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损害消费者消费体验,破坏网络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对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构成了威胁,暴露电商行业在信息真实性方面仍存在监管漏洞。  《调查报告》称,49.28%的受访者“在多次购买同一商品或服务后,价格逐渐上涨”,45.1%的受访者在“取消或延迟购买后,再次查看时商品价格发生变化”,35.79%的受访者遇到“同一时间不同用户在同一商家购买相同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不同”。在外卖、在线旅游、在线购物等消费者高频次消费的平台,“大数据杀熟”现象较为频繁。同时,低价诱导与反复收费问题也不容忽视。  超四成受访者在购物和金融类APP遇到过用户协议必须点击“确定”才能使用APP、且“确认”前无法预览“用户协议”现象,“晦涩难懂”“字体小阅读难”与“协议位置不显著,未明确提示”是“用户协议”存在的主要问题,导致用户在不了解详情的情况下就成为服务提供商不合理条款的受害者。平台或商家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收集”最多的是“通话记录/通讯录/短信”“身份证号”和“手机号”,而“金融”和“视频”类平台被指“收集个人信息”最为普遍。  超过45%受访者在订阅服务时不知道存在“自动续费选项”,自动续费选项存在“被默认勾选且字体很小”“位置隐蔽”、甚至部分用户对此毫不知情等问题,在“未收到任何提醒”时被扣费。“必须通过人工客服电话才能取消”“取消流程复杂,需经过多个步骤”“无法取消或设置了取消条件”等“取消自动续费”最困难的情形。此外,还有自动跳转不明第三方网页的信息告知存在明显不足。  四川省消委会建议,完善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加大政府监管与执法力度,优化维权流程与机制,强化平台责任与自律,加强消费者权益教育与保护。
    09/23 专项治理
  • 最高检:重点惩治通过网络制造、传播、利用虚假涉企信息对企业实施的敲诈勒索等犯罪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行为对外发布消息。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副厅长张建忠表示,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制造、传播涉企谣言,以网暴企业牟取非法利益,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当前,检察机关办理的网暴企业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和趋势:  一是以“舆论监督”为名威胁企业、敲诈敛财。不法分子利用企业对舆情传播、声誉受损的畏惧心态,编造散布虚假的企业负面信息,讹取相关企业“封口费”。  二是以“维权”之名、行“索财”之实。部分不法分子通过“造假式”维权、“碰瓷式”维权等手段,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或诈骗。  三是团伙化、产业化作案趋势明显。不法分子成立专门公司,在多平台运营大量网站和自媒体等账号,媒体运营、信息发布、对接删帖“一条龙”作业。  四是“网络水军”成为重要推手。借助舆情推手、“网络水军”推波助澜,涉企网络谣言负面影响呈几何倍增。  张建忠表示,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严惩网暴“按键伤企”有关犯罪,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依法严惩网暴企业相关犯罪。重点惩治通过网络制造、传播、利用虚假涉企信息对企业实施的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以及为网暴企业等不法行为推波助澜的“网络水军”所涉犯罪。加快研究制定办案指导意见,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尺度,规范引导网络行为,为社会公众依法用网划清底线、红线。  二是协同联动推动综合治理。加强与网信、工信、公安等部门合作,密切关注相关犯罪发展趋势,深挖背后产业链利益链,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综合治理。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更优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张建忠还提醒,企业遭遇网络暴力时,要冷静处理,依法维权。一是做好证据保存固定。企业可以根据网络谣言的影响范围、证据收集难易等,将内容虚假程度高、性质情节相对恶劣、与维权关联度高的证据及时保存固定。二是申请网络平台处理。企业可以及时向网络平台投诉举报,通知其对相关虚假、侵权信息采取删除、屏蔽等必要措施,防止不实言论持续扩散发酵。三是运用法律手段维权。企业可以依法向行政执法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由执法司法机关依法打击惩治。
    09/23 专项治理
  • 甘肃: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甘肃省版权局、省公安厅、省文旅厅、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近日联合部署,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4”专项行动,以版权保护激发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以版权治理推进文化创新创造,护航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将持续至今年11月。  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和著作权人反映强烈的网络侵权盗版问题,持续深化重点领域网络版权专项整治,强化网站平台主体责任,规范网络传播版权秩序,持续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版权市场环境。  专项整治重点包括:以院线电影、短视频、微短剧专项整治为重点,规范视听作品版权秩序。以网络小说、电子书、有声书专项整治为重点,规范网络文学版权秩序。以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专项整治为重点,规范网络销售版权秩序。以浏览器、搜索引擎、网盘专项整治为重点,规范重点平台版权秩序。  专项行动中,还将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网站平台版权监管力度、加大网络侵权盗版惩戒力度等途径,强化案件查办。同时,教育和引导广大网民树立“尊重版权、鼓励创新”的版权意识。
    09/23 专项治理
  • 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加快推进医保反欺诈大数据监管试点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表示,医保基金智能监管子系统已在我国所有统筹地区实现全覆盖,我国将继续加快推进医保反欺诈大数据监管试点,探索人工智能模型在医保基金智能监管中的应用,通过自然语言和人工智能模型自动生成监管规则,及时发现违规行为线索。同时还将持续完善全国统一的智能监管系统,依托医保信息平台,让一切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和数据都“有迹可循、有据可查”,在业务全流程上建立健全涵盖事前、事中、事后责任回溯监管机制。  据了解,我国自2019年起开展医保基金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2022年明确了医保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知识库、规则库管理办法,2023年形成科学规范、全国统一的“两库”框架体系。2023年,国家医疗保障局通过智能审核和监控拒付、追回医保基金26.72亿元。目前,医保基金智能监管子系统已在我国所有统筹地区上线应用。  国家医疗保障局还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立反欺诈数据监测专区,研究开发了“虚假住院”“医保药品倒卖”“医保电子凭证套现”等大数据模型,与公安机关积极推进线索联合查办。2022年,国家医疗保障局依托“虚假住院”模型,查处医疗机构62家,涉及医保资金1.5亿元;2023年继续运用该模型开展拉网式排查,追回医保资金3.8亿余元。
    09/11 专项治理
  • 两部门:出台新规强化事业单位招聘公平
      近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对改进和规范事业单位招聘提出新要求,明确要严格规范资格审查,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负责人介绍,针对有的地方和部门(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统筹不够、蓄意规避公开招聘程序和要求、资格条件设置不合理、资格审查不规范、试题命制不科学等问题,两部门研究制定了这一通知,并于近期实施。  “比如有的公开招聘过于分散、组织成本较高、考试安全风险较大,通知要求,改进和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方式。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较低等级岗位,原则上由主管部门集中组织公开招聘。地方事业单位分层级、分类别统一组织公开招聘。”上述负责人表示,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以及其他规模较大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可以按规定自主组织开展公开招聘。  为防止“萝卜招聘”“因人画像”,杜绝“近亲繁殖”等问题,通知要求,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实施招聘,规范招聘信息发布工作。合理设置岗位资格条件,明确学科专业等要求,严格规范资格审查。切实提高命题工作质量,严格考场管理,确保面试工作公平公正。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自行制定面向特定人员的专项招聘、加分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不得随意扩大国家规定的倾斜政策范围。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现有倾斜政策进行规范,确有必要继续实施的,需报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
    09/11 专项治理
  • 两部门: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的通知》,聚焦当前人力资源市场存在的虚假招聘、泄露求职者个人信息、就业歧视、违规收费等突出问题,针对性提出管理措施,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准入管理,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开展网络平台职业中介活动筛查甄别,核查告知承诺事项。从严网络招聘服务监管,严格招聘信息管理,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管理线上职业中介活动。加强就业歧视行为监管,完善招聘信息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动态监测,防止发布含有性别、年龄、学历等方面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  《通知》提出,规范市场服务收费行为,健全监测机制,督促明示收费标准,严肃查处违规收费。强化现场招聘安全管理,确保各类现场招聘安全有序。强化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综合监管,加强日常监管、重点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健全协作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通知》要求,加强求职者教育引导,开展政策宣传,发布违规典型案例、求职风险提示,提高求职者权益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开展诚信教育,加强求职者职业信用管理,进一步推动诚信求职,积极营造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环境。
    09/09 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