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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
      河北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河北省2024年治理欠薪冬季行动方案》明确,自11月至2025年春节前,在全省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据了解,全省各地将持续推动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维权中心”标准化建设,向社会持续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并在工程建设项目、重点企业醒目位置张贴本地区举报投诉二维码,为农民工维权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同时,河北将有效甄别拖欠工程账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省各地将加大对无故拖欠、恶意欠薪和以讨薪为名实施敲诈勒索等行为的惩戒打击力度。对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造成的欠薪问题,积极落实涉企帮扶政策,协商劳企双方达成工资支付协议,并跟踪落实。发挥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优势,应调尽调、当裁则裁,快速解决工资争议。
    2024/12/16 专项治理
  • 两部门:进一步完善医药集采和执行工作,健全常态化监测机制
      近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健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动态监测中选品种、医疗机构的采购进度、采购量占比情况。  据了解,《通知》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医药企业遵循并支持集中带量采购机制,巩固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成果,让更多患者受益。《通知》重点从集采药品耗材的进院、使用、监测、考核、反馈等各环节提出细化措施,体现出部门间协同监管、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的政策导向。  在进院使用方面,要求地方在各批次集采执行第三个月起开展排查梳理,督促医疗机构尽快完成进院工作。要求医疗机构提升中选产品使用管理水平,完善内部考核办法和薪酬制度,加强处方点评,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制约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非中选药品的行为。做好集采结余留用政策与支付方式改革激励约束机制的衔接,综合体现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耗材的正向激励。  在监测考核方面,加强集采品种挂网价格管理,强调中选产品应及时按中选价挂网,对价格高于相关政策规定的非中选产品采取暂停采购、撤网等措施。明确医疗机构未完成约定采购量或非中选产品采购比例超过规定要求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同时,针对临床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短缺药、急抢救药和季节性用药等特殊品种优化考核,不搞“一刀切”。  在供应保障方面,要求健全省级层面的集采工作会商机制,省级医保部门会同卫生健康及相关部门、医疗机构、中选企业等,畅通沟通渠道,会商处置医疗机构反映的供应不足、配送不及时、选择性配送等问题。强调进一步明确中选药品持续稳定供应的具体要求,以及合理选择其他替代药品的例外措施。
    2024/12/12 专项治理
  • 四部门:加强就业援助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
      据人社部消息,人社部、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加强就业援助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严防从业人员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通知》提出,加快健全及时发现、优先服务、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精准性、可及性,推动未就业的援助对象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持续增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就业底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知》提出三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健全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合理确定援助对象范围,畅通申请认定渠道,动态掌握帮扶需求,加强分类精准帮扶,做好跟踪服务管理,挖掘创造适合大龄人员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  二是落实“两优惠、三补贴”政策。对企业吸纳援助对象就业的、援助对象自主创业的,落实税收减免优惠和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对援助对象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保补贴,对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同时做好与社会救助政策衔接。  三是压实就业援助工作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做好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制定、实施经办、统计监测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就业援助工作资金保障。民政部门要做好基本生活救助和就业援助衔接。残联组织要做好残疾人就业需求摸排、岗位开发和就业服务等工作。要强化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鼓励市场机构、社会组织参与就业援助,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和社会机构联动,全面提升就业援助工作效能。
    2024/12/11 专项治理
  • 金融监管总局:明确未来五年财险业发展规划,健全监测预警体系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外发布《关于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未来五年,财险业保持平稳增长,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广度深度、综合实力逐步增强,初步形成结构合理、治理良好、竞争有序的财险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强调,要全面监管严格监管,强化市场准入退出监管,推进分级分类监管,从严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审慎监管制度规则。同时,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增强资本补充能力,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机制,丰富风险化解处置方式。  行动方案提出,深化改革推进开放,加快业务转型升级。丰富新能源车险产品,优化市场化定价机制,研究出台推动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深化车险综合改革。引导行业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科技赋能,加快线上化、数智化转型。加强对智能驾驶、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等新领域新赛道保险研究应用。  为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行动方案提出,推动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完善配套支持措施。优化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政策机制。丰富研发、中试、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等领域保险供给。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着力构建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推动构建涵盖基础层、扩展层、补充层的多层次巨灾保险保障机制,扩大综合巨灾保险试点。  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我国财险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资财险公司优化境外布局,支持在华外资财险公司高质量发展。扩大境内外再保险市场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探索监管规则互认。探索相关财险业务互联互通,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
    2024/12/10 专项治理
  • 广东专项整治涉企“三乱两多”问题 靶向发力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1至10月,全省共查处‘三乱两多’问题2434个,处分1787人,推动职能部门整改问题3855个,健全完善制度940项……”这是广东省纪委监委聚焦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拖欠企业账款多、限制竞争条款多“三乱两多”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阶段性成果。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部署,广东省委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省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开展涉企“三乱两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营造朝气蓬勃的发展环境。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本细胞,是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既加重企业负担,影响企业发展信心,又损害营商环境。”广东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坚决查处了一批侵害企业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形成有力震慑。  今年5月,阳春市纪委监委陆续收到关于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某应涉嫌失职失责问题线索,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核查。经查,杨某应利用担任阳春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款支付等方面对企业“吃拿卡要”,先后多次非法索取、收受财物57万余元,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最终,杨某应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广州市纪委监委紧盯破坏营商环境有关腐败问题,优化“领导包案”工作机制,强化办案攻坚,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和专项接访、挂牌督办、指定管辖、提级办理、专班攻坚等,先后查办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陈某通过招标代理项目收受贿赂、广州农商银行某分行原副行长黎某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破坏营商环境等一批典型案例。  中山市纪委监委在查处市原经济贸易局局长谢某球严重违纪违法案过程中,发现谢某球指使下属以收取“名牌名标宣传费”的名义,向镇街和企业摊派款项64.5万元,作为单位“小金库”资金。谢某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退休待遇。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压实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省纪委监委督促东莞市全面清退部分镇街向企业违规收取的“协作服务款”,为337家企业节省开支、减轻负担;推动省市场监管局收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督促退还违规收费1853万余元。深圳市纪委监委推动市发改委印发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方案,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监督,强化涉企收费监督检查。  企业账款拖欠问题,是影响企业发展的“头痛事”。广东省纪委监委部署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监督,严查涉及拖欠企业账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韶关市始兴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桃源村党支部原书记林某清违纪违法案,推动桃源村结清拖欠施工方7年的工程款3.7万元。惠州市惠阳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镇隆镇党委原书记陈某借偿还拖欠企业工程款之机,向企业索取好处费问题。  在省纪委监委的督促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扛起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挥牵头作用,有序推进排查起底、存量欠账清理、化解新增线索等工作,结合实际采取重点推进小额拖欠线索清偿、分类化解大额欠款等举措,系统推动全省化解拖欠企业账款工作深入开展。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共化解欠款投诉线索1164件,涉及金额超亿元。河源市东源县纪委监委针对某镇政府拖欠某环境科技企业处置固体废物费用1800多万元的问题,推动镇政府与相关非法倾倒固废的责任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已为企业追赔1376万元。梅州市五华县某保洁服务公司是当地一家小企业,由于某镇中心卫生院长期拖欠其28万余元账款,面临很大经营风险,经督促整治后欠款得到清偿。  日前,某国内知名服装上市公司在东莞市中标700多万元标的的服装团购项目。此前,该企业负责人曾向有关部门反映,在东莞投标时,有的招标单位在招标书中设置了倾向性、限制性条款,导致他们公司屡投不中。东莞市纪委监委加大力度惩治政商勾连腐败问题,开展行政审批窗口“微腐败”整治,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向好,招投标市场生态好转。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限制竞争条款多问题,大力纠治招投标领域乱象,维护市场公平正义。佛山市纪委监委按照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评标专家收受贿赂等问题,今年以来共留置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人员69人,重点查处的顺德区原区长区某明、市投资控股集团原董事长刘某林等,都涉及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湛江市纪委监委牵头协同公安、发改、自然资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开展招投标乱象整治,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及腐败等问题,立案查处公职人员35人。江门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蓬江区城管局黄某山要求招标代理量身定制招标文件,帮助特定关系人中标,收受好处费174万元的问题。  查是基础,改是关键。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监督难点等,推动相关部门单位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佛山市纪委监委向市委建议将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纳入全市重点改革任务,推动出台相关系列制度,强化对“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监理”五类关键人群和招投标事项权力集中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管。湛江市纪委监委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招投标领域行政监管人员缺位、失职渎职等问题,制定招投标领域行政监管人员监督办法,明确责任追究情形,建立监管人员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推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升级优化,工程项目全领域电子化交易,全流程线上操作,全流程信息留痕。  “良好的政治生态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企业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强化政治监督、开展重点整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广东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2024/12/09 专项治理
  • 教育部:严查培训机构“退费难”“卷款跑路”等行为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全国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在广东广州召开。会议强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颁布以来,各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执法,让合规者受到保护,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坚决打击“劣币驱逐良币”,校外培训市场得到有效治理。要不断强化校外培训法治思维,提升校外培训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会议指出,“双减”事关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根本问题,统筹“双减”和“双升”,提升校内教育质量,提升校外治理水平,坚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深化改革、标本兼治,久久为功推进“双减”走深走实。  会议要求,各地要不断推动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合执法机制,广泛凝聚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合力。要严肃查处未经审批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超出许可范围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违规举办社会性竞赛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肃查处培训机构“退费难”“卷款跑路”“恶意闭店”等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24/12/06 专项治理
  • 文化和旅游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第二批10件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整治行动期间,各地执法人员检查经营单位13.3万余家次,查办案件2660件。  本次通报的违规典型案件中,仍有多起为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的不正当利益案。具体手法包括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诱骗、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并获取购物回扣;向旅游者隐瞒实际安排购物的时间,且该公司工作人员向地接社收取购物返点等。此外,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也有多起。涉案公司和责任人员均受到了行政处罚。  【链接】  现将第二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案  关键词:虚构事实购物回扣  2024年5月,湖北省丫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旅游者参加“芙蓉硒都五日游”行程,以虚构的“政府补贴”为噱头诱导旅游者参团,行程中该团导游向某某带旅游者进入3家购物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诱骗、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并获取购物回扣。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8月,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湖北省丫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15日、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赵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导游向某某另案处理,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暂扣导游证7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案  关键词:隐瞒行程购物返点  2024年4月,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分公司组织244名旅游者参加“五天四晚桂林双汽游”行程,向旅游者隐瞒实际安排购物的时间,且该公司工作人员向地接社收取购物返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9月,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依法对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分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15日、罚款36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谭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案  关键词:零团费自费项目  2024年7月,大连汇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通过百度、抖音等平台宣传大连旅游产品,并组织21名旅游者参加“四天三晚大连游”行程。旅游行程中,该旅行社安排导游向旅游者销售价格为1100元/人的自费项目套票,并从中获利。经调查,该旅行社将收取的团款全部用于支付广告宣传费,实际以“零团费”组织接待旅游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8月,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大连汇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7日、罚款9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某某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李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导游证7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关键词:户外活动网络招徕  2024年8月,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中发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倚峰户外活动策划工作室(个体工商户)通过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发布旅游招徕信息。经调查,该个体工商户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74名旅游者参加“畅游21℃冷泉滩地下河”一日游行程,收取的团费包含交通、餐饮、景点门票、导游服务等费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4年10月,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法对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倚峰户外活动策划工作室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关键词:自驾游网络招徕  2024年6月,执法人员接到小飞自驾游俱乐部(镇江)有限公司通过抖音号、微信公众号发布旅游招徕信息的举报线索。经调查,该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18名旅游者参加“浙江建德二日游”行程,收取的团费包含餐饮、住宿、景点门票等费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4年8月,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对小飞自驾游俱乐部(镇江)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王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行社业务案  关键词:未经许可出境游  2024年8月,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科尔沁右翼中旗阿木古朗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组织5名旅游者参加“港澳广深珠双飞6日游”行程。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2024年11月,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依法对科尔沁右翼中旗阿木古朗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7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白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拒绝履行合同案  关键词:团费纠纷中止行程  2024年4月,焦作市锦雲旅行社有限公司受蝉鸣国际旅行社(辽宁)有限公司委托,接待52名旅游者参加“臻品河南·文化中原”行程。因蝉鸣国际旅行社(辽宁)有限公司未及时支付地接团费尾款,焦作市锦雲旅行社有限公司要求导游韩某某中止旅游行程。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2024年10月,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对焦作市锦雲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业整顿10日、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史某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韩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导游证10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未依法履行报告义务案  关键词:脱团跨境赌博  2024年7月,江西省全球通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组织2名旅游者参加“第一眼泰国六日游”行程,该旅行社在明知2名旅游者将在泰国脱团前往境外赌博且不随团返回境内的情况下,仍组织其出境旅游,未向公安机关、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024年9月,南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法对江西省全球通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姜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擅自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案  关键词:未协商一致购物店  2024年5月,桂林行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45名旅游者到桂林旅游期间,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安排旅游者到2家合同约定之外的购物店进行购物。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2024年10月,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对桂林行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罚款34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某作出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何某作出罚款3500元、暂扣导游证2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案  关键词:旅游交通服务不具备营运资质  2024年7月,新疆疆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5名旅游者参加新疆12日游行程,通过某车队微信群租用不具备营运资质的车辆为旅游者提供交通服务。经调查,车队实际经营主体为个人,该旅行社未核验提供交通服务的供应商资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2024年11月,乌鲁木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依法对新疆疆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85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宋某某作出罚款38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12/05 专项治理
  • 财政部公布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
      近日,财政部公布了《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提出要惩戒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该《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严格依照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严重破坏注册会计师行业秩序的违法行为作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具体包括:注册会计师受到暂停执行业务12个月、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处罚,会计师事务所受到暂停经营业务12个月、吊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处罚,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因违法执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逾期拒不履行处罚且情节严重,以及未经批准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  按照《办法》规定,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实施的从业限制等措施外,对列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还应当实施三类措施:一是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适当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依法严格监管;二是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三是不予授予财政部门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失信信息外,失信主体按要求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均可申请信用修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信用修复配套机制。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信用修复机制。据此,《办法》依法建立了信用修复机制,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满一年可以申请提前移出,并详细规定了移出的程序。
    2024/12/02 专项治理
  • 浙江:推进“枫桥式”知识产权纠纷治理
      近日,全国首届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现场交流活动在浙江举办。  会上获悉,为高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会同法院、司法等部门联合构建“枫桥式”知识产权纠纷治理机制,推动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源头。目前,全省多元化解的知识产权纠纷已远超同期法院和行政部门立案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总和。在全国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评选中,浙江有两例入选,是入选数量最多的省份。  近年来,为最大限度满足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多元化、高效率、便捷式、低成本的知识产权解纷需求,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会同法院、司法等部门印发6份政策意见,积极探索诉调对接、诉裁对接、仲调对接等实践路径。随着各种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渠道的打通,目前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升至86.59分。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持续深化“枫桥式”知识产权纠纷治理,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保障。
    2024/12/02 专项治理
  • 安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欠款欠薪治理协调机制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欠款欠薪问题高发频发。为完善拖欠账款问题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欠款欠薪治理协调机制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不满足施工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通知》从施工许可闭环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监管、施工过程结算、规范问题项目处置、实名制管理提档升级、欠款欠薪问题调处、健全信用联合惩戒七个方面对建立健全欠款欠薪治理协调机制做出了具体规定。  《通知》提出,各地要建立完善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款欠薪协调机制,建设单位不满足施工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各地要加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日常监管,综合运用联合检查、飞检巡查等方式实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季度全覆盖检查。同时还要将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结算纳入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范围。其中,对大型施工总承包单位利用优势地位迫使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建设单位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工程进度款(含工资性工程款)或者指定分包导致欠款欠薪问题的,仍应承担欠款欠薪问题的首要责任。  《通知》提出,对存在资金问题的房地产项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通过变卖、置换、盘活资产等方式筹措资金,国家部署的房地产领域相关专项工作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并进一步规范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采集行为,加快升级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智慧监管功能。各地不得限制大龄农民工的就业权益,确保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全覆盖。  此外,施工总承包单位若在申报期间被列入名录且未解决欠薪问题,不得推荐“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黄山杯”奖评选。涉及鲁班奖的,应通知相关协会执行。对于因拖欠款项引发的信访问题,主管部门应调解,并对情节严重者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2024/11/29 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