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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清理非法网络招聘活动
      记者日前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以纠治各类网络招聘乱象为重点,组织各地区深入开展2025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五部门联合指导有关互联网平台企业,督促落实平台审核巡查责任,核验相关账号及其运营主体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等资质情况。目前筛查出1196个公众账号未经许可擅自开展职业中介活动,已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平台运营规则采取暂停发布招聘信息功能等处置措施。  当前正值招工求职高峰期,一些不法单位和个人为牟取利益,未经行政许可、逃避监管,擅自开展职业中介活动。部分非法职介活动从线下迁移至网上,利用各类互联网平台,以公众账号、小程序和其他互联网群组等形式,常态化发布招聘岗位,开展职业介绍。其中不乏大量涉嫌就业歧视、虚假招聘、“招转培”“培训贷”等违法信息,有的甚至涉及以招聘为名实施诈骗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侵害劳动者公平就业和人身财产权益。  有关部门提示广大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务必提高防范意识,警惕各类招聘“陷阱”,注意查询相关网络招聘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聘岗位信息。一旦发现就业权益和人身财产权益遭受损失,请及时联系有关部门依法投诉维权。
    2025/07/14 专项治理
  • 民政部:推进养老项目非法集资等重点侵权问题治理
      民政部日前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孙文灿在发布会上介绍,将推进虚假宣传方式推销药品与保健品、养老项目非法集资、医疗美容诱导消费等重点侵权问题治理。  有记者问,在全国“养老服务消费季”期间,民政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消费权益?  孙文灿对此表示,老年人是消费领域的重要群体,也是消费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之一。近年来,一些涉及老年人的消费诈骗手段翻新,在全国“养老服务消费季”期间,民政部将把保障老年人消费安全作为重要内容,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坚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年人放心消费、安心消费。  一是加强教育宣传,提升防范意识。指导各地统筹多方资源,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消费安全教育宣传行动。通过社区宣讲、公益广告、短视频科普、反诈情景剧等多样化形式,向老年人普及消费维权基础知识,揭露“代办社保”“养生讲座退费陷阱”等常见诈骗手段和新型犯罪套路。同步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养老防诈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大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指导各地加强部门协调,加大老年人消费维权力度,聚焦老年人消费维权重点领域,以提升消费体验和促进理性消费为目标,不断强化老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推进虚假宣传方式推销药品与保健品、养老项目非法集资、医疗美容诱导消费等重点侵权问题治理。  三是畅通维权渠道,建立快速处置机制。指导各地公布养老服务消费投诉举报电话,让老年人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反映、及时处理。推动建立老年人消费纠纷快速调处机制,简化维权程序,提高处置效率,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维护。  四是规范市场秩序,强化监管措施。推进养老机构明码标价,让收费标准公开透明,防止乱收费现象。落实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政策,规范预收费行为,保障老年人资金安全。同时,开展养老服务质量监测,对养老服务市场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问题。  孙文灿提到,下一步,民政部将以全国“养老服务消费季”为契机,持续压实各地责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推动各项保障措施落地见效,切实筑牢守好老年人消费安全防线,让老年人消费更安心、生活更舒心。
    2025/07/11 专项治理
  • 中消协:警惕打着“零利息、零首付”等旗号的网贷陷阱
      日前,中消协发布提示,提醒青年消费者理性消费,远离网贷陷阱。  据介绍,近期,部分青年消费者盲目超前消费、大额借贷现象增多,因超出自身还款能力而陷入债务困境,甚至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对未来发展和生活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为此,中消协提示广大青年消费者,一是审慎评估还款能力,量力而行消费。借贷前务必全面、客观评估未来收入预期及持续还款能力,充分考虑潜在风险。避免因一时冲动或盲目攀比,进行超出自身经济实力的消费,尤其要警惕大额网贷。  二是坚持适度原则,抵制非必要透支。树立“量入为出、适度消费”的理念。合理规划日常开支,优先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和学习成长投入。对非必需、非紧急的消费,特别是超出当前支付能力的高消费,应保持克制,避免过度依赖借贷工具陷入“以贷养贷”恶性循环,最终无力自拔。  三是认清借贷本质,警惕非法网贷陷阱。选择金融服务时,务必通过正规、持牌金融机构,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特别是利率、费用、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特别要警惕那些打着“零利息、零首付”等旗号的网贷陷阱,不轻易相信不实宣传和虚假承诺。坚决抵制高利贷、非法网络贷款,谨防陷入债务陷阱。  四是珍视个人信用,维护长远发展。个人信用记录是重要的社会资产,关乎就业、购房、出行等多方面。一旦因无力偿还债务导致失信,将承担严重后果,对个人发展和社会生活造成长期限制。务必按时履约,珍惜个人信用。  五是树立正确价值观,弘扬勤俭节约风尚。将精力聚焦于个人成长和能力提升,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消费主义。
    2025/07/10 专项治理
  • 国家医保局:严查欺诈骗保,公布八起典型案例
      以药品追溯码异常线索为重要抓手,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国部署应用药品追溯码打击药品领域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问题专项行动,并于日前公布八起典型案例。  这八起典型案例包括:甘肃省兰州市天天好药房敛卡套刷、倒卖医保药品骗取医保基金;湖北省武汉市康恩健等九家药店参与倒卖医保药品骗取医保基金;湖南省长沙市德轩堂药房有限公司伪造处方骗取医保基金;江西省抚州市为民大药房串换并倒卖医保药品骗取医保基金;安徽省合肥市岐黄门诊部违规从互联网零售平台购销回流药骗取医保基金;山西省阳泉市益源连锁有限公司阳泉晋东店诱导协助虚假购药骗取医保基金;陕西省西安市唐都医院某医生超量开药、违规开具处方骗取医保基金;上海市参保人牛某超量购药骗取医保基金。  值得注意的是,药品追溯码在打击药品领域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乱象中发挥重要作用。以甘肃省兰州市天天好药房敛卡套刷、倒卖医保药品骗取医保基金为例,医保部门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甘肃省兰州市天天好药房2025年1月2日销售的云南白药气雾剂已于2024年12月28日在兰州另一家药店医保结算过,后经现场突击检查,查抄出大量回流药品。  据悉,以上案件涉及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未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虚开票据、超量开药等问题线索,已按程序移交公安、卫健、药监等部门进一步处理。  国家医保局提示,收回流药违法,卖回流药犯罪。追溯码是每一盒药品的唯一“电子身份证”,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应带码采购,扫码结算;所有医保参保人员购药请用国家医保App扫一扫药品盒子上的追溯码,一旦发现多次结算的疑似回流药,坚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7/09 专项治理
  • 国资委:加强违规挂靠、假冒国企问题梳理排查和证据收集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质量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旨在推动新时代中央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打造卓著品牌,进一步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增强企业软实力。  《意见》提出,到2030年,中央企业品牌引领意识明显增强,品牌强企战略普遍实施,品牌价值大幅提升,不断涌现管理科学、贡献突出、要素鲜明、价值彰显的知名品牌。到2035年,中央企业品牌影响力、竞争力、引领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管理先进、贡献卓越、价值引领、享誉全球的卓著品牌。  从内容上看,《意见》从加强品牌战略、目标、过程、资产管理,以及全面提升品牌国际化水平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  其中,在加强品牌保护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品牌授权准入、动态审核、清查退出机制,加大对擅用、滥用品牌行为的监测、识别和处罚力度,加强违规挂靠、假冒国企问题的梳理排查和证据收集,确保品牌使用规范。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自有品牌商标注册,预防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常态化开展商标侵权监测,完善商标维权与争端解决机制,综合运用协商沟通、舆论维权、法律诉讼等打击侵权行为。  在完善监督考核方面。《意见》提出国务院国资委加强品牌价值考核引导和正向激励,构建中央企业品牌价值评价人工智能大模型,强化目标管理,实现品牌价值提升可衡量、可实现、有成果、有时限。将品牌价值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央企业要建立长效品牌考核监督机制,强化品牌建设责任意识,制定品牌工作评价体系,将品牌建设纳入企业考核体系,推进品牌长效发展;强化激励机制,对提升品牌价值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和人员予以适当激励,增强全员参与品牌建设工作的事业心和荣誉感。
    2025/07/09 专项治理
  • 公安部:将采取措施严打医美领域违法犯罪
      7月4日,针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近期曝光的医美领域乱象,公安部表明将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已密切关注媒体报道,并指导涉及地公安机关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发现构成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依法打击惩处。同时,将指导重点地区公安机关,将打击矛头对准医疗美容领域中危害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犯罪活动,全面摸排线索,强力破案攻坚,深挖彻查幕后组织网络和黑灰产业链,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2025/07/08 专项治理
  • 工信部: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和非应邀商业营销信息
      近日,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同时规范中间号业务、强化码号资源管理、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和非应邀商业营销信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开展号码保护服务业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为满足开展号码保护服务业务的码号资源需求,并与固定、移动用户号码明显区分,便于用户识别,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700号段作为号码保护服务业务的专用码号资源,管理位长11位,使用位长15位,属于业务台号码,其网间结算费用由基础平台提供方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何为号码保护服务业务?号码保护服务业务如何发挥“防火墙”作用?如何办理号码保护服务业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就《通知》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  随着快递物流、外卖配送、网约车等互联网平台服务被广大用户普遍使用,在这些线上线下结合的服务场景中,用户手机号码被广泛应用在仓储、物流及售后等环节,存在较大的个人信息泄露和电信网络诈骗风险。所谓号码保护服务业务,则是为减少用户手机号码在各服务环节泄露风险,各互联网平台企业为用户分配临时号码(通常称为“中间号”或“隐私号”)代替真实号码,与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服务人员通信的一种业务。  例如,在网约车服务中,司机和乘客可通过打车平台临时分配的“中间号”进行通信,相互隐藏双方的电话号码;在网络购物中,购物平台临时生成一个“中间号”,隐藏订单收件人的实际号码,商家发货和快递派送时均可通过该“中间号”联系到收件人;在外卖服务中,外卖平台临时生成一个“中间号”,对商家和骑手隐藏消费者电话号码。这些应用场景中,号码保护服务的使用有效降低了个人电话号码被泄露的风险。  针对各互联网平台企业已普遍使用的号码保护服务业务,为什么要开展试点工作?据介绍,前期,即时配送、电商平台、网约车等主要领域的头部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出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形成较为清晰的号码保护服务业务实现路径,但也面临一些问题:一是企业多使用手机号码作为“中间号”开展号码保护服务业务,用户接到电话时,不知道该手机号是“中间号”还是对方的实际号码,无法判断是否接听。二是业务涉及主体较多,无统一的技术实现标准及服务规范要求,运营各方责任不够清晰,业务流程实现方式也不尽相同,给服务稳定性带来一定挑战。三是存在部分“散乱差”企业为逃避监管,以保护用户隐私为由,批量使用手机号作为“中间号”拨打商业营销电话,甚至存在用于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  因此,开展号码保护服务业务试点,既是要制定一套可持续的方案,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业态,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又是要在业务全流程做好动态管理和安全保障,落实好码号、业务和电信网络诈骗等管理要求,努力营造健康干净安全的信息通信消费环境,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个人信息保护需求。  《通知》从试点内容、工作安排、相关要求等三方面,系统部署了试点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制度。明确了业务定义和业务参与方,明晰了应用平台提供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业务使用方等三方参与主体的责任边界和相关要求,强化合规经营、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加强商业营销电话防控等业务管理要求,限制应用平台提供方“转租转售”。  二是规划专用号段。当前我国号码保护服务业务日均订单量至少为3.5亿,规划700专用号码,在形式上可以与手机号码明显区分,方便用户识别,在数量上可以满足未来快递、外卖、网约车等场景千亿级的码号资源需求。  三是稳步推进试点。考虑到业务开展涉及多方调整,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通知》设置了三个月试点准备阶段、三个月试点过渡阶段、两年正式试点阶段。试点过渡阶段结束后,将全部使用700专用号码开展号码保护服务业务。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管理业务试点和700专用号码申请。强化业务和码号分配的全流程管理,提升技术监管手段,有效支撑违规行为溯源,切实防范700专用号码被滥用。对于试点期间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业务参与方,将依法依规撤销试点资格,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值得一提的是,前期,企业使用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号码、95号码等开展号码保护服务,号码格式并不统一,给用户带来了较多的困扰。自试点过渡阶段起,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始受理号码保护服务业务试点和专用码号资源申请,700号码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给号码保护服务业务的专用号段,和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号码等格式明显不同。用户在拨打或接听电话的时候,看到15位长的“700XXXXXXXXXXXX”号码,就可以认定本次通信使用了号码保护服务,对方看不到用户的实际号码。同时,也将组织对700专用号码进行标记,显性提示用户该号码为号码保护服务专用号码,提升用户感知。  对用户来说,可在使用互联网平台服务时,自主选择是否授权同意互联网平台提供号码保护服务。业务使用方需由取得业务试点资格的应用平台提供方提供业务能力。
    2025/07/08 专项治理
  • 证监会:始终把维护市场稳定作为监管工作首要任务
      近日,中国证监会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会议提出,始终把维护市场稳定作为监管工作首要任务。  会议强调,要统筹效率与公平。持续优化股债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机制安排,促进要素向最有潜力的领域高效集聚,更好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牢记中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众多的最大市情,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坚决维护市场“三公”。  要统筹对内改革与对外开放。深入推进以“两创板”改革为抓手的新一轮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不断以改革优制度、增活力。全力抓好资本市场自主开放重点举措落地,以做强主场为方向,持续提升A股市场吸引力、竞争力。  要统筹发展与安全。始终把维护市场稳定作为监管工作首要任务,推动健全常态化稳市机制安排,平稳有序防控债券违约、私募基金等领域风险,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2025/07/07 专项治理
  • 国家知识产权局:多措并举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制度建设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举行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精准服务创新主体,进一步提升专利质量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和进展。  就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数量的不断增多,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运行管理方面的新举措,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郭雯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十年来,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全”的突破,保护中心在经历了快速发展之后,进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为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提升“一站式”综合保护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今年确定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制度建设年”,将制定专门的政策文件,出台系列工作举措。  一是严格运行管理。根据保护中心所在区域、服务产业、发展阶段的不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对保护中心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跟踪问效。以创新主体满意为导向,严格保护中心运行标准,加强规范化建设。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保护中心,暂停预审等业务并要求整改。  二是提升预审质量。坚持服务高质量创新的预审理念,实施更高标准的预审服务。分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利预审和专利审查业务交流,加强专利审查和预审质量管理的联动,强化质量反馈和指导,严格预审质量控制。强化能力提升培训,更大力度提升保护中心业务能力水平。  三是拓展服务职能。大力推动在有条件的保护中心设立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备案受理窗口。鼓励指导保护中心因地制宜拓展业务门类,开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着力打造更加丰富的“一站式”保护平台。
    2025/07/04 专项治理
  • 证监会:严肃查处财务造假案件
      近日,中国证监会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博动力,已退市)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除拟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董监高等造假责任人依法严惩外,还拟对两名配合造假主体一并严肃追责。  经查,2018年至2022年,越博动力通过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等业务、虚假出售资产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相关年度报告等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合计3080万元罚款,并对其中两名主体采取8~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越博动力财务造假过程中,于某、贺某提供其控制或联络的多家公司配合越博动力开展虚假业务,与越博动力构成共同违法,证监会拟对其分别处以200万元、30万元罚款。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进一步强化对造假责任人及配合造假方的追责,通过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坚决破除造假利益链、“生态圈”。
    2025/07/03 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