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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严打电诈 守好群众“钱袋子”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不仅掠夺了许多人的财富,更是侵蚀了社会的道德底线。面对发案极多、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诈犯罪,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与安全,依法治理、多方联动、综合施策,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严打严惩  重拳震慑电诈违法犯罪  一张电话卡,可能导致数十人接到诈骗电话上当;一张银行卡,可以让数百人遭受财产损失;一个聊天账号,会给上千人发送诈骗信息。电诈离不开信息流和资金流,“打蛇打七寸”,打击电诈犯罪的重要环节便是严打涉诈“两卡”违法犯罪,深入排查各类线索,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  2023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深入组织开展“云剑”“断卡”“断流”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违法犯罪,掐断涉案“两卡通道”。据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数据,截至2023年12月中旬,全省共打掉“两卡”团伙385个,收缴涉案银行卡4755张、电话卡8018张。  其中,太原市公安机关打掉一个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固话平台进行引流的犯罪团伙,涉案553名嫌疑人,涉及全国27个省区市。临汾市公安机关打掉一个为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提供引流服务的诈骗团伙。该犯罪团伙在两所学校采取欺骗、诱导等方式,蛊惑在校学生大量买卖手机卡、拨打诈骗电话或发送诈骗短信。  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往往是欺骗性、迷惑性强的“精准”诈骗,犯罪分子不断加快技术更新,伪装诈骗行为,诱使受害者在不知不觉中上当受骗。一些犯罪分子使用成本更低、隐蔽性更强、操作更简单的新型“简易组网GOIP”设备,在境外操控境内手机拨打诈骗电话,具有很强的伪装性,老百姓很难分辨。  针对诈骗分子雇佣人员架设VOIP、GOIP、简易组网设备拨打诈骗电话的手段,各级公安机关快查快打,铲除源头作案设备。  长治市公安机关端掉一个架设GOIP设备犯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该犯罪团伙长期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话务活动,以1小时150元至220元不等的价格通过支付宝口令红包进行佣金结算,共计拨打涉诈电话5000余次。晋城市公安机关打掉一个流窜多地架设GOIP设备违法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该犯罪团伙通过网络购入多台GOIP设备,流窜山西、河北、河南、湖北等地,以出租屋为窝点,架设机卡分离GOIP设备进行诈骗活动,涉案77起,涉案资金987万余元。  这些案例,无不彰显着山西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决心和力度。2023年12月20日的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全省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同比上升18.79%;抓获犯罪嫌疑人同比上升22.3%。  严密防范  建立多道“防火墙”“防洪堤”  既要狠狠打,又要主动防。在给予有效打击的同时,山西省不断构建严密防范体系,优化预警劝阻,强化技术反制,深化追赃挽损,建立更强有力的预警“防火墙”、资金“防洪堤”。  事前技术反制、事中预警劝阻、事后紧急止付。在日常电诈案件中,公安机关积极与电诈犯罪分子抢时间,坚决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2023年12月25日12时许,居民任某匆匆来到泽州县公安局下村派出所,称自己在网上贷款时被骗1.1万元。当日上午,任先生收到一条好友验证消息,对方自称某贷款公司信贷专员,任先生正好急需用钱,信以为真,在诈骗分子的诱导下将自己的银行卡绑定在对方提供的某金融账号上,随后银行卡被转走1.1万余元。民警通过查看微信聊天记录,发现任先生遭遇的正是典型的网络贷款类电信诈骗,民警迅速联系客服对诈骗分子的金融账号进行冻结,对被骗资金进行追踪,指导受害人进行相关操作,仅用30分钟成功挽回被骗的1.1万元。  1月6日晚,长治市公安局长潞分局接到预警指令:辖区居民李某疑似正在遭受电信诈骗,民警立即上门进行劝阻。经了解,李某参与了快递包裹中的“抽红包返利”,由于前三次转账均收到返利,他决定“加大投资”。当第四次一次性转账5万元后,“返利”和本金却未到账,“客服”称是因为他操作失误导致的,需要继续转账才能获得“返利”。李某正准备转账8万元时,接到了民警的劝阻。民警连夜开展工作,第一时间对涉案账户进行了紧急止付,并通过分析研判,发现犯罪嫌疑人于某正在长春市一带活动。民警星夜兼程远赴长春,于1月8日将于某成功抓捕归案。  在预警防范中,公安机关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分析发现潜在受害群众,通过96110打电话、12381发短信、上门见面等方式,全力开展精准预警见面劝阻工作。据统计,2023年,全省公安机关共处置精准资金预警指令30万条,见面劝阻潜在受害人25万名,日均避免群众损失数千万元。  全方位宣传  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  电诈是可防性犯罪,事后打击不如事先防范,增强群众识骗防骗能力十分必要。  春节将至,年味渐浓,不少基层派出所抓住年货集贸市场人员聚集的特点,组织人员穿梭集市的大街小巷,开展反诈宣传活动。  1月30日,河曲县公安局文笔派出所民警根据辖区实际“逢集就赶”,民辅警组成巡逻小分队,采取“巡防+宣传”方式守护辖区平安。他们面对面讲解、手把手教学,向群众普及防骗常识。  2月1日,灵丘县公安局反诈宣传组在当地武灵镇年货集贸市场开展“临近年关,守好反诈这一关”反诈宣传活动。民警通过现场发放资料,结合近期发生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现场群众传授反诈知识。  据了解,当前电信网络诈骗高发的主要案件类型包括,刷单返利类诈骗、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以及取消“百万保障”类诈骗。结合这一情况,全省公安机关会同金融、通信、街道社区等多部门,统筹反诈宣传大水漫灌、精准滴灌和“反诈+”同步推进,深入开展反诈宣传,不断健全完善宣传防范机制,全力构建全方位、广覆盖的反诈宣传教育体系。  全省公安机关组织万名民警进万家活动,开展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的“五进”活动,全面开展入门入户宣传;积极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把防骗知识和方法普及到千家万户……在反诈宣传工作中,人行山西省分行、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各自行业领域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群众防骗识骗能力。  在多部门共同努力下,目前,山西省打击治理防范电诈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中,2023年三季度以来,太原市电诈案件发案数进入当月同比下降的新阶段。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全面提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能力水平和工作实效,坚决遏制案件高发态势,守好三晋百姓的“钱袋子”。
    02/09 专项治理
  • 市场监管总局:引导公司依法有序调整注册资本 维护市场交易安全
      为有效落实新公司法有关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新要求,规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行为,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对外公布《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引导公司依法有序调整注册资本,维护市场交易安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为引导公司有序、从容、理性调整出资期限、出资数额,有效稳定社会预期,依照新公司法“逐步”调整要求,《意见稿》明确对新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存量公司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在过渡期内将出资期限调至五年以内,2032年6月30日前完成出资即符合要求。同时,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自2027年7月1日起剩余认缴出资期限不足五年的,不需要调整出资期限。此外,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在2027年6月30日前缴足认购股份的股款。  为合理界定出资期限、出资数额明显异常的公司,《意见稿》将出资期限30年以上、出资数额10亿元的公司纳入是否属于异常的研判范围,公司登记机关可以组织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或者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经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同意,要求其6个月内进行调整,出资期限、出资数额应当调整至合理范围。同时,明确公司不适用5年出资规定的具体情形,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关系国计民生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的民营、外资、国资等公司,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可以按原有出资期限出资。此外,针对可能出现的减资需求,应当优化调整出资期限、出资数额的流程和材料,提升网上办理便利化水平。
    02/09 专项治理
  • 三部门:做实根治欠薪工作 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13件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本批典型案例的发布,旨在明晰欠薪纠纷多元化解决途径,促进保障制度落实落细,从源头遏制欠薪问题发生,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某器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王某等114名农民工诉余某、某工程技术公司、某电器公司、某市公路总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案,尹某等10人诉某单位劳务合同纠纷案等。典型案例中,既有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工会等部门常态化联合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案例,又有诉调对接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工会积极协调检察机关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的案例。各部门立足法定职能,探索打造根治欠薪联动链,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形成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大格局。  记者了解到,本批案例主要具有四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加强部门联动,织牢根治欠薪“保护网”。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工会等部门综合运用工会参与调解协商、行政执法、劳动争议仲裁、司法等多种手段,妥善化解欠薪纠纷。第二个特点是强化多措并举,建立根治欠薪“快车道”。各部门立足自身职能,确保欠薪纠纷及时高效处理。人民法院不断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确保劳动者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打造在线诉讼平台,通过数字赋能切实回应当事人对于诉讼便利和效率的迫切需求,同步加强对不掌握线上平台使用方式当事人的线下诉讼指导,全方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个特点是积极能动履职,立足根治欠薪“最前沿”。最高法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持续推进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实现诉讼内外纠纷化解方式的系统化、常态化对接,便捷高效满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多元解纷需求;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推动欠薪纠纷的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通过诉源治理推动建立根治欠薪长效机制。第四个特点是明晰裁审规则,树立根治欠薪“风向标”。最高法发挥典型案例引领示范作用,培养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自觉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当事人形成合理诉讼预期、依法理性维权;针对劳动者证据收集能力较弱、留存证据意识不足等情况,明确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资支付情况负有举证责任、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调取的证据可作为仲裁证据使用规则;明晰建设领域欠薪清偿责任主体,更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积极应对数字经济下新型工作方式,规范新型报酬支付方式,明确用人单位变更工资支付方式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确立线上加班费认定规则,保障劳动者及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  据介绍,下一步,最高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将全力以赴推动根治欠薪工作落实落细,畅通维权渠道,兜牢民生底线,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02/04 专项治理
  • 重庆:严惩电信诈骗犯罪不松劲
      日前,重庆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重庆市检察机关开展“全民反诈”专项行动白皮书(2021—2023)》(以下简称《白皮书》)和相关典型案例。据悉,自2021年重庆市“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案件18771人,提起公诉15018人。  《白皮书》指出,三年来,重庆市检察机关起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并呈现以下主要特点:从犯罪对象看,老年人、未成年人正在成为被欺诈的重要对象;从犯罪手段看,犯罪分子借助不断更新的电子通信、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应用迭代更新犯罪手段,从以前的“遍地撒网”向现在的“重点捕鱼”演变,网络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购物服务、虚假婚恋交友和冒充特殊身份是五种高发的诈骗类型;从犯罪分工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上下游分工日益精细,且呈现出诈骗窝点地、被害人所在地、技术开发地、推广引流地、资金转移地等环节分布在不同区域,形成“人内网外”“人外网内”“人网皆外”等诈骗模式,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对境内居民实施犯罪最为突出;从犯罪后果看,除造成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还严重影响其社交关系和人身安全。  三年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坚持从严惩处、全面惩处、准确惩处方针,全力打团伙、斩链条、断通道、挖“金主”、打“蛇头”,依法该捕则捕、当诉则诉,共追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漏犯150人,追捕280人,始终保持高压严惩态势。  与此同时,重庆市检察机关围绕个人信息保护、“两卡”管理、企业反诈义务履行等重点,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发现公益诉讼线索382件,立案382件,履行诉前程序159件,提起诉讼83件。结合监督办案加强类案分析,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法律风险提示函,促进完善社会治理。
    02/04 专项治理
  • 中央网信办:开展2024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为营造喜庆祥和的春节网上氛围,中央网信办从1月29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朗·2024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聚焦春节期间网民常用的平台环节和服务类型,集中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生态突出问题,切实净化网络环境。  专项行动重点整治6方面问题,包括:宣扬猎奇行为、违背公序良俗问题;散播网络戾气、煽动群体对立问题;炮制虚假信息、恶意营销炒作问题;色情赌博引流、网络诈骗问题;鼓吹炫富拜金、无底线追星问题;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问题。  其中,针对炮制虚假信息、恶意营销炒作问题,重点整治利用年终盘点、返乡见闻等形式编造不实内容,渲染极端情绪;炮制传播涉公共政策、社会民生、交通出行等领域谣言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问题方面,重点整治利用“网红儿童”违规牟利、攻击恶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突破青少年模式关于时间、内容等方面的限制要求,向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变相提供诱导沉迷的产品功能等。
    02/04 专项治理
  • 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
      日前,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就“统计造假”被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分范畴答记者问时说,统计造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严重违反统计法,严重影响统计数据质量,干扰甚至误导宏观决策,违背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统计造假”纳入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有关条款。  上述负责人表示,“统计造假”被纳入《条例》处分范畴,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这对于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端正党风政风、促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负责人介绍,《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将“统计造假”违纪行为划分为两类,一是进行统计造假,二是对统计造假失察。  根据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进行统计造假的行为表现主要有: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非法干预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等。  对统计造假失察的行为表现主要有: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大面积发生或者连续发生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数据严重失实,应当发现而未发现;发现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数据严重失实不予纠正等。  从纪律责任来看,进行统计造假和对统计造假失察,根据情节轻重以及造成后果,相关责任人将受到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  国家统计局要求,各级统计机构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对于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统计人员参与统计造假以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中顶风违纪违法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01/29 专项治理
  • 最高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举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会议要求做实知识产权严格保护,加大对恶意侵权的惩治力度。敢用、善用惩罚性赔偿,以严格公正司法树立鲜明导向。创造性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原则条款、目的条款等,完善保护规则、实现定分止争,促进经济社会活动在规范下创新发展。  会议强调,牢记“国之大者”,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重大恶性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要坚决依法严惩,同时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持续推进轻微犯罪治理,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社会治理有机衔接,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  会议要求,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法治环境。把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作为落实治罪与治理并重、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创新完善合规监管机制,推动个案合规向行业合规延展,促进涉案企业合规效益最大化,探索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司法制度。围绕防止和纠正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助力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监督行政机关守信践诺、推动行政监管措施审慎包容透明、善意文明执行等方面,加大典型案例挖掘,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切实让民营企业感受到司法平等保护的力度和温度。  会议指出,涉外审判是国家形象的重要对外窗口,要坚定法治自信,善于把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涉外案件办理,用“东方经验”解开中外当事人心结,通过裁判说理、典型案例传播、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等途径,阐释中国特色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彰显我国法治、文明大国形象。
    01/16 专项治理
  • 公安部:公布78个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项目
      2023年以来,为依法严厉打击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违法犯罪,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重拳出击、以打开路,成功打掉一批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团伙,查明一批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项目。为有力震慑违法犯罪、提升群众防范意识,近日,公安部公布第一批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项目及涉诈App名称,主要涉及“圆梦行动”“云数贸”“智天金融”等78个虚假项目。  据介绍,此类诈骗项目的主要特点是,不法分子通常打着国家、民族旗号,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编造国家相关政策等手段,虚构各类“投资项目”和不法组织,谎称只需投入极少资金就能获得高额回报,诱骗受害人在网上签订协议、购买商品参与投资或缴纳“项目启动资金”“会员报名费”,从而实施诈骗。同时,一些诈骗团伙开发专门的App推广虚假投资项目,通过网络群组寻找代理人、发展下线,利用网络会议培训“洗脑”,裹挟大量受害人被骗入局,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危害社会治安稳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我国没有任何民族资产解冻类项目和组织,凡是打着民族资产解冻旗号让你投资的都是诈骗;凡是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委托”“授权”投资的都是诈骗;凡是声称缴纳数十元、上百元会费就能获取巨额回报的都是诈骗,请大家切实增强识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是转发、鼓动、宣传民族资产解冻类信息,或者招募会员、组织人员非法聚集的,均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如发现类似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01/11 专项治理
  • 国常会: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依法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国务院日前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政策举措,审议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正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审议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  会议强调,发展银发经济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既利当前又惠长远。要切实履行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责,加强老年人基本民生保障,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要运用好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各类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作用,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共同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壮大。要持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重点解决好老年人居家养老、就医用药、康养照护等急难愁盼问题,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会议指出,群众和企业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与一件件具体的政务服务事项密切相关。要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聚焦群众和企业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协同配合,主动改革创新,借助数字技术等手段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提高办事效率,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政务服务体验。要形成“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每年梳理一批重点事项,及时复制推广地方和部门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不懈,狠抓落实,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会议指出,春节前是农民工工资结算高峰期。要用心用情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要健全完善治理欠薪的长效机制,加强常态化监测评估和检查督促,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制度和政策落实到位。  会议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正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
    01/11 专项治理
  • 教育部: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
      记者日前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效,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教育部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做好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监督执法,健全校外培训执法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执法,用好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严查违规培训,加大违法违规案例曝光力度;要严防安全风险,组织安全专项检查,指导机构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爆雷”“冒烟”监测,用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认真及时核查处置各类问题和线索;要强化艺考培训监管,重点关注机构开展集中住宿培训的情况,着重维护招生考试秩序,严查艺术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强调,各地要确保“双减”政策落地落实,推动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强化预收费监管,指导机构全面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将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严防恶意涨价,切实维护家长学生合法权益。
    01/08 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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