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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检公安部全链条、从严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S公司等企业、何某斌等人骗取出口退税,陈某江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4起“依法惩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典型案例”,体现对骗取出口退税犯罪从严打击、全链条打击。这批典型案例,对推动各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办理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案件,正确适用法律和刑事政策,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近年来,不法分子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严重危害国家税收征管秩序,不仅破坏外贸出口秩序,而且造成大量国家税款损失,严重破坏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规范税收秩序、营造良好贸易营商环境,最高检、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依法从严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查办了一批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案件,惩处了一批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分子,形成了有力震慑效应;同时,最高检、公安部与有关部门建立了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司法工作合力,提高了打击质效。这批典型案例即是前一阶段打击成效的具体体现。  据介绍,这批典型案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体现了对于骗取出口退税犯罪从严打击。对于骗取出口退税犯罪企业被判处巨额罚金,对于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是体现了对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全链条打击。既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也注重查处和打击为骗取出口退税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非法经营等辅助型犯罪;对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数罪并罚。三是体现了准确认定犯罪。扎实调取固定证据,依法准确认定骗取出口退税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主从犯以及犯罪数额,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程序关,确保办案质量。四是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准确区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根据罪行程度不同依法分类处理,严厉打击罪行严重的少数,宽缓处理从犯。对于具有坦白、自首、立功、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落实从宽政策。
    08/28 专项治理
  • 北京:全链条侦查打击 暑期179名抢票“黄牛”落网
      暑期北京旅游市场火爆,一些“黄牛”通过软件非法抢占旅游景点景区、重点高校门票(预约名额),甚至以经营旅行社为掩护,批量抢占门票售卖牟利。市公安局昨天通报,北京警方网上网下全方位追溯排查,全链条开展侦查打击。暑期以来,已刑事拘留62人、行政拘留117人。  警方在工作中发现,男子王某某等人通过软件非法抢占热门景点门票(预约名额)。7月23日,北京警方在福建省厦门市公安机关支持配合下,将王某某等8人抓获。经审查,王某某伙同妻子吴某通过注册票务代理公司、旅行社,在互联网平台开设网店,以88元至238元不等价格招揽“代抢”生意,从中非法牟利。目前,王某某等8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在另一起典型案例中,旅游公司竟在网店倒卖热门景点预约名额。经警方调查,以女子徐某某和男子周某某为首的团伙,以旅行社为掩护,在多个互联网平台创建门店上架旅游产品招揽客源,组织团伙成员通过多种方式批量抢占热门景点门票(预约名额)并售卖牟利。8月16日,北京警方在河北省三河市公安机关支持配合下,将团伙成员抓获。目前,徐某某等12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北京警方表示,将坚持对破坏北京城市形象和旅游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持续依法严厉打击“黄牛”非法抢占、倒卖景点门票等违法行为。
    08/26 专项治理
  • 辽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犯罪 挽回损失2000余万元
      辽宁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于文科22日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以来,辽宁省公安机关围绕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全力护航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精心组织开展全省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共立保险诈骗类刑事案件115起,破案9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75人,查证涉案金额1.2亿余元,直接为保险机构挽回损失2000余万元。  辽宁省公安厅深入落实“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型警务模式,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专业优势,聚焦数字化转型,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大连监管局组织“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金融监管、保险行业协会、驻辽保险机构,进一步建立“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着力在线索转递、协同打击、宣传震慑等方面整体联动、凝聚合力。专项工作部署后,辽宁省公安厅经侦部门与保险行业协会、人保、平安等驻辽保险机构对接,并组织专人以“数据思维、要素思维、关联思维”的工作理念,围绕类罪特征,开展行业机构间的欺诈线索关联串并,集中发现了一批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并综合采取“重点督办”“异地交办”等形式对收集到的保险诈骗线索,逐条开展调查核实、立案侦查。同时,各地公安经侦部门以此次专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与检法机关的协同配合,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和犯罪惩治。  辽宁省公安厅紧紧围绕“与民同心为您守护”的主题,全面启动“线上新媒体投放+线下面对面宣讲+专项打击行动”相结合的融媒体联动宣传模式,组建防范经济犯罪志愿者队伍,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系列宣传活动。同时,受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邀请,辽宁省公安厅派员在全省保险行业防范和打击保险诈骗犯罪专题培训会议上,以反保险欺诈为主题,就犯罪构成、案件成因、数据分析、风控建议以及普法教育等方面,向全省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70余家驻辽保险机构等相关单位进行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法治意识。  下一步,辽宁省公安机关将以全省公安机关“夏季行动”“平安护航”专项行动为牵动,纵深推进辽宁省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全面强化对跨机构、跨行业、跨区域,具有职业化、产业链特征犯罪网络的集约打击、波次收网,全力实现“破大案、打团伙、断链条、摧网络”的工作目标,并持续开展精准宣防工作,通过全方位、立体化的打击震慑、宣传教育,全力压降保险诈骗犯罪空间,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不想骗、不敢骗”的良好氛围,全力护航金融高质量发展。
    08/26 专项治理
  • 五部门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管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断提高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  《通知》要求,要推动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督促承包经营企业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管理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应急处置,严格责任追究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互通信息,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同维护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  《通知》明确,集中用餐单位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总责,承包经营企业对其承包经营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应强化行业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应强化监管责任,加强要点检查,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管理。  《通知》强调,承包经营企业在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所在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高校申请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许可的,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教育管理层级对应关系等确定许可和审查权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承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08/12 专项治理
  • 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
      为督促网络直播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网络主播行为管理,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中央网信办专门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朗·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围绕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重点整治五类突出问题。一是编造虚假场景人设,无底线带货营销。编造虚假“扶贫”“助农”“患病”等场景,通过“扮穷”“卖惨”诱导网民购买低质伪劣商品。利用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孤寡老人等形象吸粉引流。摆拍编造虚假社会热点,浪费公共资源。二是“伪科普”“伪知识”混淆视听。冒充金融、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专业人员,借提供所谓“专业服务”带货卖课,开展不当营销。打着“情感咨询”“婚恋军师”等名义歪曲婚姻观念。三是传播“软色情”信息。直播过程中衣着暴露,刻意展示带有性暗示或性挑逗的动作,言语挑逗,发布“软色情”“擦边”“泛黄”内容,严重破坏直播生态。通过在直播中展示二维码、在评论区发布联系方式或网址链接等形式违规引流,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四是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权益。直播互动中污言秽语,拉踩引战、互相挑衅、攻击谩骂,刻意营造冲突对抗氛围,刺激打赏。追逐、拦截、骚扰他人直播搭讪,扰乱公共秩序。使用侮辱性、暴力性、低俗无底线的惩罚方式博眼球、赚流量,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诱导高额打赏。五是欺骗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炮制虚假粉丝量、浏览量、点赞量和交易量等数据,制造抢单爆款假象。过度渲染商品“功效”,夸大食品、保健用品功能,误导坑害消费者。打着“特供”等旗号销售仿冒假冒商品。  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强调,各地网信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重要意义,周密组织部署,全面排查整治,扎实推进落实。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属地网站平台,一是加强网络主播规范管理。强化专业资质认证管理,在金融、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需要较高专业水平的领域,要加强对主播资质核验,并在显著位置展示其服务资质、职业资格、专业背景等认证材料名称,加注所属领域标签,并对无认证资质、假冒专业人士身份开展直播的账号依法依规依约从严处置。二是强化用户行为规范。依法依规依约引导规范网络直播用户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加强评论环节管理,从严处置直播互动环节污言秽语、攻击谩骂等不良行为。引导用户合理消费,避免非理性打赏。三是优化推荐机制。加强算法推荐和流量分配等环节管理,优化流量分配机制。加大优质主播、优质内容流量扶持力度,提升主流价值引领,坚决制止“流量向恶”和“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08/07 专项治理
  • 生态环境部: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制度
      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尤其是由工业用地转变成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备受关注。记者日前从生态环境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生态环境部始终把污染地块监管当作重点,采取系列举措,有效保障安全利用。  抓严“一个名录”,防止违规开发。国家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名录内的地块,不得作为“一住两公”用地,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地方负责把好“两道关”,确保建设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未满足要求的土地不得供地出让、不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壤污染责任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责任。  抓实“一张清单”,降低周边影响。建立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将近万个地块纳入监管,督促查明污染。同时重点关注周边存在饮用水源、居民区等敏感受体的高风险地块,推动采取清理残留污染物、设置围挡等措施阻断污染迁移,保障环境安全。  抓好“一批企业”,防范新增污染。根据国际经验,土壤污染前端预防、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成本,通常呈1:10:100的指数级增长。为此,生态环境部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制度,将1.6万余家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定期排查污染隐患,按照“不泄露、不扩散、早发现”的原则,推动开展地面防渗、管道可视等绿色化改造,消除隐患。
    07/31 专项治理
  • 人社部:严厉查处虚假招聘、电信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
      日前,在人社部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运东来在谈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群体就业问题时表示,将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严厉查处虚假招聘、电信诈骗、“培训贷”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各类就业歧视和不合理限制,为毕业生求职就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当前正值高校毕业生离校就业季,人社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帮助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对此,运东来在会上表示,人社部门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积极采取措施,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前期,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11条政策举措,整合并优化吸纳就业补贴、扩岗补助,延续实施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增人增资等政策,并将政策期限一次性延长2年,稳定就业预期。  “当前,高校毕业生正陆续离校,还有一些没有落实就业岗位。”运东来说,为此,人社部门从7月份开始,启动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以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为重点,坚持精准施策与普惠服务相结合,集中力量开展就业帮扶,具体可以概括为“五个强化”。  一是强化实名服务。指导各地人社部门普遍发出致毕业生公开信,集中亮出线上线下求助途径、招聘平台、服务机构目录和政策服务清单。加快与教育部门信息衔接,建立实名台账,针对性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和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即“1131”实名服务。  二是强化岗位开发。推出“直补快办”、“政策计算器”等服务方式,集中兑现扩岗补助、社保补贴等政策,激励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吸纳毕业生。加快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做实公共部门岗位招录工作。开展创业资源对接服务季活动,提供创业信息发布、场地对接等支持,助力自主创业。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密集举办百日千万招聘、城市联合招聘等活动,确保周周有招聘、月月有专场。围绕服务毕业生就业高频事项,实施档案转递、补贴申领、社保缴纳等“一件事打包办”,提高服务效率。推进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加大专精特新、科技型企业岗位开发力度,帮助毕业生提升实践能力。  四是强化困难帮扶。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毕业生及求职补贴发放对象,实施“一人一策”,组织结对帮扶,优先提供稳定性强的就业岗位,帮助他们实现高质量就业。聚焦长期未就业青年,用好家门口服务站、“15分钟服务圈”,组织实践引导活动,激发就业内生动力。  五是强化权益维护。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严厉查处虚假招聘、电信诈骗、“培训贷”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各类就业歧视和不合理限制,为毕业生求职就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发布黑中介、传销等招聘求职陷阱提示,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07/26 专项治理
  • 海关总署:明确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处理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表示,高级认证企业(AEO企业)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是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  二是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30%以下的,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三是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的: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且可能多退税款占应退税款的30%以下,或者可能多退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7号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07/26 专项治理
  • 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五项行动”查处违法案件逾3.2万起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的解决人民群众关切事“五项行动”进展情况。截至6月15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2738起,查处违法违规行为96543个,惩处和问责违法违规人员373人,移送公安机关违法案件159起。  “五项行动”分别是: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解决人民群众“关键小事”整治行动。  在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各地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万余件、责令整改5万余家、罚没金额1092万元、惩处和问责违法违规人员255人,公布典型案例1357起。  坚决打击利用电子秤作弊、“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截至6月中旬,共查处电子秤计量违法行为4870件,查处不合格电子秤11327台(件),查处制造与型式批准不一致产品行为15件,查处从事销售、改装作弊秤等违法行为115件。  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行政执法立案2312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8件,追究责任118人,打击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品案件542件,打击假冒牛(羊、驴)肉及其制品违法案件241件。  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检查燃气气瓶充装单位13364家次、检验机构715家次,吊销5家充装单位许可证、3家检验机构核准证。  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方面,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拼改装违法行为。截至6月初,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办违法违规案件3673起,罚没金额155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9起。
    07/24 专项治理
  • 中央网信办:部署暑期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营造更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近日,中央网信办专门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6个环节突出问题。一是短视频、直播平台。如“二次包装”经典动画或儿歌,集中展示暴力血腥内容;摆拍校园霸凌视频,将校园霸凌行为娱乐化;利用“网红儿童”牟利,恶搞儿童博取关注、卖惨引流;采取剧情电台、语音旁白等方式,诱导胁迫未成年人变相参与直播等问题。  二是社交平台。如在未成年人照片分享、交友信息等页面,发布诱导不良交友、引流非法网站等信息;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厕所”“人肉开盒”等行为;恶意编造网络黑话、低俗流行语,向未成年人传播不良价值观;创建专门话题、群组等,恶意发布反击攻略、进行恶意P图,煽动亲子、师生对立等问题。  三是电商平台。如向未成年人售卖软色情手办文具、动漫周边等商品;利用儿童模特摆出不雅姿势、做性暗示动作,借未成年人形象进行无底线营销;提供有偿代骂,制作恶搞同学、学校的图文视频等服务;以售卖动漫剧作、电子游戏等为名,引流未成年人至第三方平台,违规提供涉黄涉暴资源等问题。  四是应用商店。如利用相似标志和名称信息,仿冒未成年人喜爱的App,传播违法不良信息;通过内嵌非法软件或违规马甲包等方式,恶意“变身”为涉黄涉赌平台;学习类、工具类App偏离主责主业,传播打擦边球违规信息;具有匿名、加密等属性的小众App,存在网络诈骗、隔空猥亵等问题。  五是儿童智能设备。如设备自带App包含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对第三方App提供的信息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存在不良导向内容;提供相貌PK、运势测算等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应用或功能;以积分排行、功能解锁、背景更新等为名,诱导未成年人过度消费。  六是未成年人模式。如提供“虚假模式”,用户进入未成年人模式后无内容、无法使用;模式下存在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养成不良嗜好等内容;模式防逃逸措施不完备,无需验证即可退出;模式下存在诱导未成年人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功能。
    07/22 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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