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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常会:审议通过《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
      国务院总理李强9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有关工作,审议通过《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听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督查调研情况汇报,审议通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深刻分析把握国内外形势变化和我国新型工业化的阶段性特征,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提高工业发展质量、效益和国际竞争力。要坚持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两手抓,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着力补齐短板、拉长长板、锻造新板。要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充分调动各类经营主体积极性,发挥全国统一大市场支撑作用,以主体功能区战略引领产业合理布局,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切实增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动力活力。  会议指出,解决好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事关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预期,事关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必须高度重视。省级政府要对本地区清欠工作负总责,抓紧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解开企业之间相互拖欠的“连环套”,央企国企要带头偿还。要突出实质性清偿,加强政策支持、统筹调度和监督考核,努力做到应清尽清,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会议听取了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督查调研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对督查调研发现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紧盯不放,把“问题清单”当成“责任清单”,一项一项抓紧整改落实,举一反三扩大整改成果,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着力推动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对督查调研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对明年经济工作的谋划统筹考虑、深入研究,加快推进相关政策出台和工作落实,进一步巩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  会议指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要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治支撑,推动各有关方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责任,引导支持相关企业积极落实条例、做到合规经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09/28 专项治理
  • 市场监管总局: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30年来共查处案件75.7万件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在京举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三十周年座谈会,系统总结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成效。记者从会上获悉,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30年来,全国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75.7万件,罚没金额128.8亿元。  会议指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开始实施,历经2017年全面修订、2019年修改完善,第三次修订工作正在推进,是我国第一部促进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性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开创性、前瞻性意义。30年来,反不正当竞争战略定位不断提升、法律规则不断完善,监管执法不断拓展深化、商业秘密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宣传倡导不断创新,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核心,反不正当竞争在维护公平竞争中具有基础性关键作用。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反不正当竞争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在维护公平竞争中的重要作用。  记者了解到,会上发布了《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年度报告(2022)》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30年以来十大影响力事件、十大行政执法案件。来自相关部门、司法机关、部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高校、行业协会、企业的100名代表参加会议。
    09/28 专项治理
  • 住建部: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 加强信用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市场秩序,激发企业活力,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加强信用管理。对存在资质申请弄虚作假行为、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惩戒力度,依法依规限制或禁止从业,并列入信用记录。  根据《通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要积极完善企业资质审批机制,提高企业资质审查信息化水平,提升审批效率,确保按时作出审批决定。自9月15日起,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地区不再受理试点资质申请事项,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企业因发生重组分立申请资质核定的,需对原企业和资质承继企业按资质标准进行考核。  《通知》明确,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业绩未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的,申请企业需在提交资质申请前由业绩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业绩指标真实性。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应当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完善信息化手段,对企业注册人员等开展动态核查,及时公开核查信息。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对存在资质申请弄虚作假行为、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加大惩戒力度,依法依规限制或禁止从业,并列入信用记录。企业在申请资质时,应当对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注册人员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授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查社保、纳税等信息。要加强对全国建筑市场平台数据的监管,落实平台数据录入审核人员责任,加强对项目和人员业绩信息的核实。全国建筑市场平台项目信息数据不得擅自变更、删除,数据变化记录永久保存。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以实地核查、遥感卫星监测等方式抽查复核项目信息,加大对虚假信息的处理力度,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09/26 专项治理
  •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记者日前从市场监管总局官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23年6月~12月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截至8月底,累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770余户,取得阶段性成效。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各类信用高风险企业,强化部门协作,重点排查3万余件严重违法失信案件线索。在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安全、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等领域,紧盯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大、危害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集中查处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件,提升信用监管威慑力,净化了市场环境。  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作为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审查的重要考量因素,依法严格监管。同时,加强与发展改革、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推进联合惩戒措施落实落地。  在市场监管总局门户网站开设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专栏,集中宣传各地专项行动进展,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典型经验等,积极营造打击和遏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截至8月底,市场监管总局累计公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经营主体70余户,各地集中曝光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40余件,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09/12 专项治理
  •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行风建设年活动
      记者近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为深入推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连续两年指导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中华商标协会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行风建设年活动。  今年行风建设年活动的主题为“强能力、提质量”。围绕强化组织协调、强化目标实现、强化任务实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行风建设各项措施持续推进,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研究制定代理行业从业规范文件。起草专利、商标代理业务的合同示范文本及相应的签订指引,研究制定专利、商标代理行业禁止行为清单。二是持续开展行业正面引导。针对已收到的566件由专利代理机构推荐的发明专利撰写案例,组织开展优秀典型案例评审。三是着力强化行业自律监督。采取谈话提醒、提交书面承诺、责令整改、训诫、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等方式,对106家专利代理机构采取自律措施。四是积极组织各类培训。针对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商标海外维权等热点问题开展商标知识公益讲座;按照“进阶式”培训模式开展专利代理实务基础、提升、高端人才培训班。截至目前,共举办20期培训和交流活动,涉及人员近万人。  据了解,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行风建设年活动,以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推动行业履职尽责,高质量发展。
    09/08 专项治理
  • 两部门:统筹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近期,为了破解知识产权“评估难”这一痛点,强化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营造更有利的融资环境,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建设银行规范有序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工作。  据悉,按照试点方案安排,建设银行将以《专利评估指引》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数据为底层支撑,结合专利有效期、专利类型调节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办理过程中运用知识产权内部评估方法确定押品价值,不再依赖第三方机构出具评估报告,进一步提高业务全流程效率。试点拟在北京、苏州、浙江、山东、湖北、广东、深圳、四川等省市各级分支机构开展。  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建设银行妥善选择试点分支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工作保障,有序安排进度,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科学应用知识产权评估规则和标准,做好动态风险管理。同时,要求建设银行“边试点、边优化、边总结”,结合试点的实际效果对评估方法进行分析、验证,主动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及时修正并持续优化评估的方法、指标、系数和参照数据。加强对智能化评估模型工具的开发应用,对经办人员主观因素导致的估值偏离进行有效控制。健全试点工作内部尽职免责机制,对经办人员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办理过程中已经尽职履责的,实行免责。  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密切关注试点工作中的成效和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方法。下一步,将指导银行通过试点实现“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在治理架构、战略布局、政策支持、专业能力等方面统筹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推动金融资源更多投向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领域。
    09/05 专项治理
  • 学位法草案提请审议:加大对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学位法草案日前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和实践要求,围绕完善学位管理体制、细化和明确学位授予条件和程序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加大对学位管理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记者了解到,现行的学位条例制定于1980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创新,需要在现行学位条例基础上制定学位法,为规范学位授予活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提请审议的学位法草案明确学位管理主体职责,规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学位工作,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设立日常办事机构,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学位管理工作。省级学位委员会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领导本地区学位工作。学位授予单位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学位授予工作,履行审议学位授予点增撤事项、作出学位授予决定等职责。  在规范学位授予权审批行为方面,草案提出,设立学位授予单位或者增设学位授予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或者增设学士学位授予点,由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审批,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设立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或者增设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针对扩大学位授予单位自主权,草案明确,符合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以自主开展增设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审核。学位授予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需要,申请撤销相应学位授予点。  草案还健全学位授予争议的解决途径。同时,为加大对学位管理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做好与刑法修正案(十一)、教育法等法律的衔接,草案对学位获得者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利用人工智能代写学位论文,以及学位授予单位非法授予学位等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08/31 专项治理
  • 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3”专项行动
      近日,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3”专项行动,这是全国持续开展的第19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自2005年起,国家版权局等部门针对网络侵权盗版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等领域,连续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网络侵权盗版行为,规范了网络版权秩序,得到国内外权利人的充分肯定。  本次专项行动于8月~11月开展,将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聚焦版权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不断深化重点领域网络版权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版权保护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文化创新创造、满足人民文化需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  专项行动将聚焦3个主要方面开展重点整治:一是以体育赛事、点播影院、文博文创为重点,强化专业领域版权专项整治,规范网络传播版权秩序。加强重点体育赛事节目版权保护,着力整治未经授权非法传播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等体育赛事节目的行为。加强对点播影院、私人影吧的版权监管。加大对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博单位文化创意产品版权保护力度。二是以网络视频、网络新闻、有声读物为重点,强化作品全链条版权保护,推动建立良好网络生态。深入开展对重点视频网站(App)的版权监管工作,重点整治短视频侵权行为。深入开展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工作,着力整治未经授权转载新闻作品的违规传播行为。加强对知识分享、有声读物平台及各类智能终端的版权监管,着力整治未经授权网络传播他人文字、口述等作品的行为。三是以电商平台、浏览器、搜索引擎为重点,强化网站平台版权监管,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电商平台版权专项整治,重点规范浏览器、搜索引擎未经授权传播网络文学、网络视频等行为,推动重点网站平台企业开展版权问题自查自纠。  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专项行动将突出查办案件,进一步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处罚力度,对人民群众意见强烈、社会危害大的侵权盗版分子一律依法从严查处。欢迎广大网民积极投诉举报,提供侵权盗版案件线索,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将推动网络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共同构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社会共治格局。
    08/31 专项治理
  • 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大对医疗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批涉医药领域广告违法典型案例,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持续加大对医疗美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造容貌焦虑、违法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违法宣传治愈率有效率、违法宣称食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等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的广告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总局选取部分已经办结的案件予以集中公布,其中包括北京漾格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杭州河狸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小氧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苏州恒诺世佳健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二十一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广播电视台等12家公司。  具体信息显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查明,北京漾格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美容广告中含有“一次热玛吉解决5大衰老问题,2—3年持续减龄。快速、直接、精准解决衰老下垂”“效果立竿见影”等表示功效、安全性保证的内容。此外,当事人还存在发布“肉毒毒素”等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的违法情形。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3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查明,杭州河狸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含有“短粗腿、大小腿,注射瘦腿让你拥有纤细美腿”等内容,宣传实为“A型肉毒毒素”的瘦腿针、瘦肩针、瘦脸针。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3年4月,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查明,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第三分公司在官方公众号“天狮爱狮新零售”上发布的广告中含有“采用耶鲁大学高效纳米银抗菌制剂研发技术”等虚假内容,同时该公众号还发布了未经审查的“白银花园”医疗器械广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3年6月,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08/25 专项治理
  • 公安部:发布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公安部日前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的十大典型案例。  云南怒江“2·1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1月,云南怒江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网络赌博案件过程中发现,大量用于洗钱的支付宝账号在某地集中注册且号主对相关行为不知情。经查,昆明某网络科技公司、曲靖某商贸公司以免费帮助地方医保部门推广电子医保卡的名义骗取医保部门授权文件,再层层转包给各地市“地推”团伙,诱骗乡镇居民注册,同时,骗取手机号、验证码和公民身份证信息,批量注册各平台网络账号,再贩卖给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水军等团伙用于下游犯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政府公信力。3月,怒江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打掉医保“地推”团伙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1名(其中“内鬼”3名)。  广东佛山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2月,广东佛山公安机关发现,本地一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利用通讯群组非法出售事故车主信息。经查,该公司为拓展汽车维修中介业务,勾结保险公司、拖车公司以及路政部门工作人员,非法获取交通事故车主信息,并根据车辆品牌、事发地等联系特定汽车4S店、汽修厂,通过送保养、油卡等好处诱导事故车主前往指定地点维修,赚取信息中介费用。相关汽车修理机构通过故意夸大损失、以换代修等方式侵害相关保险公司及车主利益。3月,佛山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47名,查获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山东济南席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3月,山东济南公安机关发现,大量本地群众收到一儿童照相馆的广告骚扰电话。经查,该照相馆实际控制人席某为推广儿童照相业务,从家政公司、妇婴用品销售企业、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雇佣工作人员拨打骚扰电话进行精准营销。同时,将上述信息转卖至月子中心、保险公司等机构牟利。4月,济南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安徽宣城“1·10”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1月,安徽宣城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称其在一互联网借贷平台填写个人信息申请车辆贷款后,收到本地另一贷款公司的推广电话,怀疑个人信息被非法买卖。经查,该举报群众申请贷款的平台既无借贷资质也不从事借贷业务,而是一家从事“居间助贷”的中介公司,该公司伪装成正规借贷公司在搜索引擎、网络短视频平台等发布广告,吸引有贷款需求人员填写公民个人信息后,在当事人未授权的情况下,通过代理将相关信息出售给贷款人归属地的贷款公司牟利。5月,宣城公安机关对该案开展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打掉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居间助贷”公司3家,查获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  江苏无锡秦某等网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1月,江苏无锡公安机关发现,网民“法不容情”发布大量查询公民户籍、婚姻状况、寄递物流、住宿、财产等信息的广告。经查,秦某等人通过法律工作者专用交流平台勾结执业律师,通过虚构案件出具虚假文书、介绍信等文件,向司法机关、金融部门以及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调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牟利。3月,无锡公安机关对该案开展集中收网,摧毁一条以律师身份为掩护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黑产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其中执业律师3名),查获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浙江宁波李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5月,浙江宁波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网络诈骗案件时发现,诈骗分子掌握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经查,李某等人成立某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联系“网红”在某平台直播间带货页面以低价销售网红教学素材为诱饵,骗取用户购买商品并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进而将相关信息出售给下游诈骗团伙。诈骗团伙利用受害人不了解网络直播行业但急迫希望成为“网红”赚钱的心理,对受害人开展精准营销,出售虚假直播培训课程,并许诺为其直播间提升粉丝数量,骗取受害人培训费、服务费等费用。6月,宁波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并顺线打掉下游直播培训诈骗团伙,查获涉案金额560余万元。  福建厦门某科技有限公司信息泄露案。2月,福建厦门公安机关接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报案,称其公司信息系统被攻击导致大量用户信息泄露。经查,马某发现该公司开发的“跟单宝”系统中的交易记录等信息具有经济价值,指使杨某、陈某等人入侵该系统,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转卖至李某涛、刘某海、黄某南等人处。李某涛利用上述信息通过拨打骚扰电话、邮寄产品等方式向受害人进行精准营销。3月,厦门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查获涉案金额200余万元。此外,厦门公安机关还依法对该公司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上海闵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3月,上海闵行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网络诈骗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准确掌握受害人的网购记录、物流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经查,彭某等人在境外网站发现有人有偿求购物流信息,随即与该人联系获取木马程序,并应聘为快递公司员工,利用工作便利在快递公司业务计算机内植入木马程序,其上线通过木马程序获取大量快递信息,并利用上述信息进一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5月,上海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抓获采取相似手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8名。  陕西西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2022年7月,陕西西安公安机关接到通信部门通报,称本地存在违规开展外呼服务的第三方通信公司。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有大量宽带装机记录等公民个人信息,公安机关立即对信息来源开展调查。经查,西安某通信公司员工刘某军为牟取不法利益,指使严某开发批量获取通信运营商内部系统数据的程序,部署于运营商内网,并将程序使用权限出售至第三方通信公司,第三方通信公司工作人员张某宁使用该程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按照其客户要求通过拨打骚扰电话的方式进行精准营销。2023年6月,西安公安机关对该案开展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其中通信运营商工作人员1名)。  福建龙岩某公司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2月,福建龙岩公安机关接到大量群众举报,称购买新房后收到大量装修建材类营销骚扰电话。经查,龙岩某房地产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并向郭某等人出售大量业主信息,郭某再将上述信息分别转卖至建材家居、装修设计等公司,相关公司雇佣人员或违规使用外呼系统拨打骚扰电话进行精准营销。此外,相关公司将工作中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相互交换、转卖。3月,龙岩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其中房地产行业工作人员1名),查获涉案金额30余万元。此外,龙岩公安机关对该案启动“一案双查”,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行政处罚。
    08/16 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