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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蛋壳公寓“爆雷” 监管为何“失位”?
  • 发布日期:2020/12/7 7:28:42
  • 阅读量:2316
  • 来源:经济日报
  • 专栏:风险提示

  近期,由于蛋壳公寓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暴露了问题,资金链中断,中介遁形,房主收不到月租,遂纷纷上门驱逐已经交了数月甚至整年租金的房客。本是乘“租购并举”政策东风填补市场空白的长租公寓,如今却成为某些人“钻空子”的马甲外衣,公众对资本镰刀“割韭菜”行为予以谴责和追问。蛋壳公寓租金贷问题也使互联网银行微众银行陷入了争议——租户与蛋壳公寓已解约并搬离公寓,但之前通过微众银行办理的房租贷款合同却无法解除。

  长租公寓房主不能简单驱逐房客

  2018年至今,长租公寓已陆续“爆雷”超过170家,“资本盛宴”后的残羹冷炙几乎全由房东和租客等自行消化。以此次“爆雷”的蛋壳公寓为例,该企业在2018年初获得了数十亿元融资,随后对房东和租客施展“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的倾销方式,迅速扩大市场规模、提高自身估值,并成功登陆资本市场。上市背后的风投机构、公司高管可谓赚得盆满钵满。而如今,企业资金链断裂,把租赁矛盾留给了房东和租客,各方为之“埋单”。

  这一切的罪魁祸首自然是运营方蛋壳公寓及其管理层、控制人。不过在中介方暂时不能负责,房主收不到房租、房客又已经交过房租的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先讨论眼前的双边矛盾如何解决。尽管现实中,房主仗着有房本而处于优势地位,但实际上无论是从法律权利还是社会利益的维度看,均应该禁止房主轻易驱逐房客。首先,房主应当尊重房客的权利。长租公寓更宜被视为一个三方合同法律关系。次承租人即从承租人处租赁的人的权利应当得到一定的维护。其次,房主倘若驱逐房客,至少必须明确放弃并转让对后续租金的权利。第三,从法益角度而言,居住权重于收租权。

  绝不能让“割韭菜者”一跑了之

  常常是,平台一旦“爆雷”,高管只需圈钱跑路玩失踪即可。房东租客精力有限,房管局、公安部门难断租赁纠纷,有时法院缺乏定罪依据……惩处力度不足,就很难震慑想要钻空子、“割韭菜”的不法商人。相关部门必须切实履行协同监管责任,在规范发展上下足功夫,建章立制、重拳出击,遏制不法冲动、打击犯罪行为。

  其实在互联网公司大热的当下,蛋壳公寓的情况并不是个案,公众因此遭遇损失也不是头一次。有心人不难发现,在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政府从宏观层面给了市场更多的自主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管得松”不代表“放手不管”,商业创新不是资本骗局的借口,面对越来越多的问题和矛盾不断涌现,相关部门也确实应该出手肃清市场乱象,完善审核制度,提高市场准入标准。创新创业是好事,大众也愿意支持,但是一定要以保证用户合法权益为基础和前提。

  租金贷监管务必加强

  在“租金贷”模式下,二手房租赁市场的参与者为房东、长租公寓运营商、租客、商业银行四方。其中,租客与长租公寓运营商签订协议,商业银行向租客发放贷款,这笔钱支付给长租公寓运营商,长租公寓运营商再按月、按季将房租支付给房东。无形中,长租公寓运营商将资金提前归集,形成了资金池。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该资金池不仅没有得到有力的监管;相反,多数长租公寓运营商拿到这笔钱后,往往选择加杠杆收购更多的房源,以此实现快速扩张。但一旦租金收入下降、租金贷来源减少,这一运作模式便会“爆雷”,甚至陷入流动性危机,并产生各种纠纷。

  截至11月底,仅黑猫投诉就已有上千名网友投诉微众银行与蛋壳公寓违规放贷,要求按照协议解除贷款合同。微众银行默许了蛋壳公寓一系列违规操作,发放贷款大大超出了国家30%租金贷的上限,且发放贷款的频率与借款人支付租金的频率不匹配。出现资金损失之后,微众银行又违反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擅自变更合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这一行为已涉嫌欺诈。违规也好,失误也罢,微众银行都应为自己的行为埋单。进一步说,微众银行和其他互联网金融机构应该吸取教训,落实监管要求,修正商业模式。国家明确提出应设立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将租金、押金等纳入监管账户。这需要相关部门牵头,共同加强租金贷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