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站内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风险提示 > 正文
  •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一部手机就入门?警惕!莫让微商变“危商”
  • 发布日期:2021/3/30 9:11:15
  • 阅读量:2280
  • 来源:网易
  • 专栏:风险提示

  近些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电子商务不断成熟,网购逐渐成为群众消费的重要途径,尤其是基于微信公众号以及微信朋友圈开店售卖物品的微商,更为活跃。基于微信“连接一切”的能力,微商在朋友圈内“无孔不入”。然而微商盛行的时代,各种危机也伺机而来。

  违法!网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今年年初,柯岩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时发现,一款名为“西雅轻”的减肥药逐渐流行起来。民警发现,该产品包装上未标明生产批号、生产商等信息。经过专业机构检验,发现该款减肥药内含有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属于有毒有害产品。经排查,民警将目标锁定,并于1月8日在四川成都一家木材店内将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现场还搜查出了1万余颗“西雅轻”。

  据刘某交代,自己在2019年生下二胎后,经熟人介绍开始尝试食用“西雅轻”减肥。之后,她又与该款减肥药的上家商议,通过网上购物平台、微信朋友圈兼职代理售卖。她以每粒3元的价格进货,并以每粒15元的价格通过网络转售给他人。

  “我只是觉得卖这个利润很高,完全没想到是违法的。”原本家庭美满的刘某,以为做微商卖货毫无风险,殊不知自己早已触犯法律。“截至刘某被抓获,其共计出售有毒有害产品‘西雅轻’30000余粒,非法获利超过30万元。”据经办民警说,办案过程中,他发现一些爱美女士因为食用了该款减肥药出现恶心呕吐、失眠等不良反应。尽管屡屡出现受害者,类似的减肥药仍异常活跃在微商代购圈中。不久前,福全派出所也破获了一起通过微信网售减肥药案,同样的“配方”,同样的销售手法,面对暴利,微商铤而走险,为了美丽,消费者甘愿买单。

  揭露!朋友圈微商乱象多

  “朋友圈的微商都被我屏蔽了,他们卖的东西真的不能信。”市民宋女士曾在微商中购买过一款面膜,一开始是自己的小姐妹推荐的,碍于情面,她就付款购买了,“第一个礼拜用了之后效果显著,但后来就开始出现严重过敏。”她觉得,自己的脸应该是激素过敏了。类似宋女士这样因为使用微商销售的面膜导致“毁容”的爱美女性不在少数。据柯桥多家医院的皮肤科医生表示,这类“激素依赖性皮炎”近年来越来越常见,患病人群以中青年女性为主。

  一名有多年网购经验的市民小陈告诉记者,“微商因为不需要开店成本且入行只需要一部智能手机,导致大批大学生、无业人士、宝妈加入。现在出现的微商代理品牌,我发现其中很多是‘三无产品’,朋友圈里广告打得天花乱坠。”现在小陈早已屏蔽了这类微商“朋友”。事实上,微商乱象远不止以上种种。去年,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了一起新型网络传销案,犯罪分子将进货成本不到2.5元一盒的劣质面膜,在微信朋友圈中包装成“生钱”工具,通过丰厚的复式计酬激励机制,“拉人头”进行计酬的返利模式。另一些违法分子则通过微信将电子烟等贩卖给未成年人,还有一些人,则将自己扮演成微商,进行网络诈骗。

  警惕!莫让微商变“危商”

  2019年1月,《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其明确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要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在微信朋友圈做代购业务和商品销售的从业者,也被列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并纳入监管范围,按照规定,他们应该在网站首页主位置公示营业执照等。“现在很多微商甚至都不发朋友圈,微信私聊中的一些暗语,甚至是一条链接,都能把生意做起来。”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做微商无需实名登记、缴保证金、信用评价、第三方支付保护等规则的限制,一旦遇到问题,其实消费者是很难维权的。

  柯桥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

  微商主体信息没办法掌握,目前对于微商的监管还较为空白。微商卖货流程极为简单,导致监管缺少抓手。在微商处购买产品出现消费纠纷后,有些微商直接删除好友或更换账号逃避法律责任,消费者维权比较困难。微商在交易时采用微信私下转账的方式,使得法制化的、规范化的监管手段很难起作用。我们提醒消费者尽量不要在微商处购物。

  浙江浙杭(绍兴)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许晶

  微商也是商,同样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平台要加强支付环节监管,法律层面也应做出具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让政府监管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