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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滥用人脸识别,重罚才能震慑
  • 发布日期:2021/4/25 7:37:20
  • 阅读量:1663
  • 来源:钱江晚报
  • 专栏:风险提示

  近日,终于有地方政府对滥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全面整治。据钱江晚报·小时新闻客户端报道,4月21日,浙江宁波市场监管局通报,通过房地产领域人脸识别专项执法行动,宁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已对非法摄取消费者人脸信息行为立案16件,并对其中3件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分别处以罚款25万元,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据悉,今年3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正式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亮剑2021”消费安全综合执法行动,人脸识别数据非法采集问题被列为该行动重点之一,而“宁波经验”被编入行动通用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执法手册”供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参考。

  在看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售楼处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对顾客进行偷拍,使得顾客的个人信息如同“裸奔”一般被非法获取,这无疑损害了顾客的隐私权。

  宁波在房地产领域人脸识别进行的专项执法行动,开了个好头,值得肯定。宁波开出25万元罚单,这样的程度足够罚痛违法售楼处,产生威慑力。这会让相关企业反思,为企业私利而损害他人的正当权利,该不该,值不值?进而做出正确的抉择。

  当然,这并不是否定人脸识别系统。人脸识别技术本身是无罪的,关键要看如何使用。它可以广泛应用在现实中的很多场景里,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比如,购物时刷脸支付、进小区时刷脸开门等。

  但如果像那些售楼处那样,为了私利而不惜违规抓取人脸信息,就是人脸识别技术的滥用,不为法治社会所容忍。这样的行为是在挑战法治的底线、文明的底线。

  此次全省专项行动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对滥用人脸识别技术的整治结束,而是一个开始。除了专项整治,日常监管也不能放松。

  另外,非法摄取消费者人脸信息的其实不止售楼处,其他行业也有这类违规行为,比如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科勒门店、宝马门店等,也要一视同仁进行监管,不可顾此失彼。只有监管范围全面,处罚果断有力,这类侵犯隐私权的现象才能真正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