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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当心那些以“低价游”“免费游”为幌子的旅游诈骗
  • 发布日期:2022/8/1 8:46:33
  • 阅读量:2707
  • 来源:昆明日报
  • 专栏:风险提示

  近年来,以低价游、免费游、政府补贴、优惠券为名的旅游诈骗花样百出,一些不法分子诱骗旅游者参团,给旅游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便于旅游者选择优质旅游产品,昆明市旅游行业协会推出“品质旅游”云南旅游路线产品,相关路线产品在线上及线下的商品销售页面都印有“品质旅游”路线标识。旅游者可通过“昆明旅游质监网——优质产品”栏目或质监网上认证过的产品所属旅行社官网,选择正价旅游产品。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建议旅游者,不要通过抖音、小红书、微博、快手等平台咨询、选择云南旅游产品。遇到引导游客添加微信、QQ等详谈旅游产品,有政府补贴、售卖旅游券等诱导宣传或要求通过微信、支付宝、收钱吧、个人银行账户等方式支付旅游款时,要提高警惕,很有可能是假冒的无资质人员。旅游者可登录“昆明旅游质监网——企业、网址、人员查询”栏目,核实旅行社及旅游从业人员资质,未查到备案信息的旅行社和从业人员均为假冒。

  旅游者通过在线旅游平台选择网络旅游产品时,与商家协商服务内容时,切勿添加其他聊天软件或线下商讨,旅游款要通过在线旅游平台进行转账,不要通过个人账户进行私下转账或现金交易。

  在网络报名参团时,旅游者不要轻信短视频平台、公众号、微博、朋友圈等发布的低价游信息,拒绝“不合理低价游”。参团旅游时,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电子合同,并通过旅行社对公账户进行交易。交费时,务必索取发票、收据等凭证,拒绝私人账户转账交易。旅途中,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通过正当的渠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造成损失扩大。

  旅游者在线上报名参团时,如果发现旅行社存在上述违法行为,注意留存、保管好相关证据材料,及时拨打昆明市12345热线,合理合法维权。如发现假冒旅行社涉嫌犯罪的,可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