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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东医保罚告字[2023]第一号处罚类别:
罚款处罚内容:
退回医疗保障基金53252.34元,处造成统筹基金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53252.34元,责令东港市港城大药房改正违法行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81MA0UC0L97L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李晓丽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18公示截止期:
2024-10-18处罚机关:
东港市医疗保障局数据更新时间:
2023/11/28 15: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