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本网站仅基于已掌握的信息提供查询服务,查询结果不代表本网站对被查询对象信用状况的评价,仅供参考,请注意识别和防范信用风险。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丹自然资罚【2024】24号处罚类别:
罚款处罚内容:
1.责令你厂立即退还非法占用的1300.00平方米土地:2.罚款50636.2元人民币(固化占地面积为881.82平方米,每平方米罚款10元,罚款人民币8818.2元;冷库和棚架面积418.18平方米,每平方米罚款100元,罚款人民币41818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02577211689X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刘学文处罚决定日期:
2025-04-18公示截止期:
2028-04-18处罚机关:
丹东市市自然资源局数据更新时间:
2025/4/22 10: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