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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丹自然资罚【2024】31号处罚类别: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采出的花岗岩折价 16960 元人民币;2、罚款人民币 1696 元人民币。合计罚没款 18656 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04064061638N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于贵华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20公示截止期:
2028-03-20处罚机关: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数据更新时间:
2025/5/9 1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