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市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平台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切实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使平台系统更好地服务于运营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
1.进行平台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保证系统各类运行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2.迅速而准确地定位和排除各类故障,保证平台系统 正常运行,确保所承载的各类应用和业务正常;
3.进行系统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 息的完整、准确;
4.在保证系统运行质量的情况下,提高维护效率,降 低维护成本。
第三条 掌握运行质量情况,制定质量指标,并对平台系统各级维护进行定期检查;
第四条 定期对平台、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配套网络和的监控和日常维护工作,制定日常维护作业计划并认真执行,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对于系统的所有维护(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功能完善增加)都必须填写维护记录;
第五条 系统出现故障,维护人员首先进行处理,同时判断系统类型和故障级别,根据系统类型和故障级别向中心报告。对无法解决的故障,应立即向软硬件最终提供商、代理商或维保服务商(以下简称厂商)提出技术支持申请, 督促厂商安排技术支持,必要时进行跟踪处理,与厂商一起到现场进行解决。
第六条 厂商技术人员现场处理故障时, 维护人员应 全程陪同并积极协助,并在故障解决后进行书面确认。
第七条 参与故障处理的各方必须如实、及时填写故障处理单,现场技术支持还须当地维护人员予以签字确认或维护部门盖章。
第八条 建立重要紧急信息上报渠道,对于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应该立即逐级向主管领导报告。
第九条 平台系统维护部门负责技术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等。
第十条 无关人员未经管理维护人员的批准严禁进入 机房。
第十一条 机房内严禁吸烟、饮食、睡觉、闲谈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污染物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 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