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 丹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丹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23年1月6日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郝建军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各项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2年,面对多轮抵边疫情的冲击影响,面对诸多前所未有的困难挑战,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丹东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全力推进开放型城市、创新型城市、幸福宜居城市建设,在加速转型升级、扩大有效投资、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乡村振兴、增进民生福祉、维护安全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扎实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是推动丹东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的关键之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全会及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持续改善人民生活,确保开放型城市、创新型城市、幸福宜居城市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丹东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在新时代东北、辽宁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丹东新篇章!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丹东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2023年1月6日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丹东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丹东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丹东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丹东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丹东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决议(2023年1月6日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丹东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丹东市2023年预算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丹东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丹东市2023年市本级预算。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023年1月6日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兵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共丹东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创新开展人大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为推动丹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全市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创造性开展人大各项工作,在推动丹东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进程中展现更大的担当和作为,为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丹东篇章贡献人大力量!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23年1月6日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吴威院长所作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202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丹东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服务中心工作,践行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加强队伍建设,为推动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23年1月6日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侯树杰检察长所作的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丹东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服务发展大局,践行司法为民,维护平安稳定,加强队伍建设,为推动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6日表决通过: 朱江为丹东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现予公告 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1月6日 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6日表决通过: 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6人,按姓名笔画排列) 万海燕(女,满族)王艳秋(女)王盛才史功圣(满族)杨雪晶(女)温红娟(女,满族) 现予公告 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1月6日 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6日表决通过: 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34人,按姓名笔画排列) 于天敏于丹梅(女,满族)于兵于祥睿(满族)万波王一兵王黛璐(女)申桂艳(女,满族)田冰刘文磊刘征刘俊刘洋李义彬李晓晨(满族)李德斌宋青锋张东峰张永良(满族)张远霞(女)张校瑛(女,满族)范红艳(女,满族)林志敏赵洪绪(满族)赵冀蜀(女)郝建军(满族)姜凤华(女)姜春国徐伟(女)黄卫平黄飞(女,满族)董理(女)裴伟东潘东波 现予公告 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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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环境成为城市最重要竞争力——第四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开幕
日前,第四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在广州、北京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举行。本届论坛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新华通讯社、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经济信息社、新华通讯社广东分社、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承办,论坛主题为“信用筑基引领发展——让市场更有效让政府更有为”。来自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各地信用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业内专家学者,金融机构、大数据机构代表,以及北京市、广东省、广州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围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建言献策。 “城市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内容,最能体现信用建设‘自上而下’统筹协调与‘自下而上’探索创新的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城市政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最有条件、最有抓手、最能有所作为的一级政府,理应成为信用建设的中坚力量。随着我国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信用环境成为城市的最重要竞争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信用水平越来越体现出一个城市的文明水平和竞争力,也越来越彰显出一个城市的魅力程度。 会议强调,各城市政府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将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城市治理和服务的各环节深度融合,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信用的获得感。应全面推动信用建设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各城市要做到“五个更”:一是更加扎实推动“信易贷”;二是更大范围推动“信易+”工程;三是更加精准推动信用监管;四是更加坚决推动政务失信治理;五是更加积极推动示范创建。 新华社社长、党组书记傅华在致辞中表示,新华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唯一的媒体机构,长期以来高度关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遍布全球的新闻信息采集网络,积极开展相关报道,组织重点智库研究,构建信用信息总汇。信用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石,城市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阵地。新华社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报道和信用信息业务,更好服务城市信用建设,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在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虎看来,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呈现百舸争流、蓬勃发展的生动局面。近年来,广东省将“信用广东”建设作为全省首批创造型引领型改革任务部署推进,颁布实施《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建成覆盖全省、互联互通的公共信用平台体系,制定出台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方案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广州、深圳、佛山、惠州等市成功创建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2022年,信用广东平台归集信用数据187亿条、居全国首位,信用贷款余额4858亿元。 作为第四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承办地之一的广州市,是一座诚信之城,重诚信、守信誉、讲规则是广州因商而兴的城市“基因”,信用发展为“千年商都”注入源源不断的澎湃活力。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永航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广州把信用建设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程,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累计归集信用信息数据总量超71亿条,共享数据9亿余条,广泛开展信用惠民便企服务。探索“信用+科技+普惠金融”创新应用,通过“信易贷”平台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放款金额超1600亿元。 在主旨演讲环节,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总经济师、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原司长陈文玲发表题为《构建现代社会信用体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保障》的主题发言。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任门立群发表题为《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体系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演讲。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吴小雁发表题为《让信用建设成为优化城市营商环境的硬支撑——从信用建设示范区评审看城市信用建设新趋向》的主旨演讲。针对社会信用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关系,广州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理事长郑永年提出观点。 开幕式上,中国发展改革报社党委书记、社长徐强宣布启动“第四届‘信用中国•城市在行动’媒体纪行活动”;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董事长、总裁徐玉长发布《中国城市信用建设年报(2022)》暨第四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和信用应用场景优秀微视频;广州市启动广州市“一区一品牌”信用建设工程,并发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用评价体系2.0”。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全国性高端论坛,是我国城市信用建设领域极具影响力的年度盛会,曾先后在杭州、福州和济南举办。据悉,今年是第四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本届高峰论坛为期两天,设置了开幕式、主论坛和平行主题论坛三部分,论坛期间还举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展,展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信易贷”特色亮点、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示范区创新成果以及广东省和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等。来自300多个城市的800余位代表参加了此次论坛。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2022年12月2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9号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环境,切实保护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保险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向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第三条银行保险机构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银行保险机构应当通过适当程序和措施,在业务经营全过程公平、公正和诚信对待消费者。第四条消费者应当诚实守信,理性消费,审慎投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五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为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第二章工作机制与管理要求第七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贯穿业务流程各环节。第八条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指导,董事会应当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体系,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目标和政策得到有效执行。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监督。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明确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的部门,由其牵头组织并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第九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工作制度,对面向消费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设计开发、定价管理、协议制定、营销宣传等环节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从源头上防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发生。推出新产品和服务或者现有产品和服务涉及消费者利益的条款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开展审查。第十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披露机制,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在售前、售中、售后全流程披露产品和服务关键信息。银行保险机构应当通过年报等适当方式,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公众披露。第十一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消费者适当性管理机制,对产品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实施分级、动态管理,开展消费者风险认知、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将合适的产品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第十二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机制,对产品和服务销售过程进行记录和保存,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可回溯管理便捷性,实现关键环节可回溯、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第十三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分级授权审批和内部控制措施,对消费者个人信息实施全流程分级分类管控,有效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第十四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合作机构名单管理机制,对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合作事项,设定合作机构准入和退出标准,并加强对合作机构的持续管理。在合作协议中应当明确双方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安全管控、服务价格管理、服务连续性、信息披露、纠纷解决机制、违约责任承担和应急处置等内容。第十五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工作机制,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流程,加强投诉统计分析,不断溯源整改,切实履行投诉处理主体责任。第十六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配套机制,积极主动与消费者协商解决矛盾纠纷,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消费者向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组织请求调解的,银行保险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调解。第十七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培训机制,对从业人员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提升培训效能,强化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第十八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核机制,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核制度,对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核纳入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合理分配权重,并纳入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问责体系,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第十九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审计机制,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计方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审计范围,以5年为一个周期全面覆盖本机构相关部门和一级分支机构。第三章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第二十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优化产品设计,对新产品履行风险评估和审批程序,充分评估客户可能承担的风险,准确评定产品风险等级。第二十一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有利于消费者接收、理解的方式进行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对产品和服务信息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说明,及时、真实、准确揭示风险。第二十二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披露产品和服务的性质、利息、收益、费用、费率、主要风险、违约责任、免责条款等可能影响消费者重大决策的关键信息。贷款类产品应当明示年化利率。第二十三条银行保险机构不得进行欺诈、隐瞒或者误导性的宣传,不得作夸大产品收益或者服务权益、掩饰产品风险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二十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业务性质,完善服务价格管理体系,按照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规定,在营业场所、网站主页等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等信息。新设收费服务项目或者提高服务价格的,应当提前公示。第二十五条银行保险机构不得允许第三方合作机构在营业网点或者自营网络平台以银行保险机构的名义向消费者推介或者销售产品和服务。第二十六条银行保险机构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当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强制捆绑、强制搭售产品或者服务;(二)未经消费者同意,单方为消费者开通收费服务;(三)利用业务便利,强制指定第三方合作机构为消费者提供收费服务;(四)采用不正当手段诱使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五)其他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情形。第二十七条银行保险机构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时,应当确保风险收益匹配、定价合理、计量正确。在提供相同产品和服务时,不得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或者风险状况的消费者实行不公平定价。第二十八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保障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在格式合同中不合理地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二)在格式合同中不合理地减轻或者免除本机构义务或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责任;(三)从贷款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四)在协议约定的产品和服务收费外,以向第三方支付咨询费、佣金等名义变相向消费者额外收费;(五)限制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六)其他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情形。第四章保护消费者财产安全权和依法求偿权第二十九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审慎经营,保障消费者财产安全权,采取有效的内控措施和监控手段,严格区分自身资产与消费者资产,不得挪用、占用消费者资金。第三十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合理设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落实消费者身份识别和验证,不得为伪造、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第三十一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严格区分公募和私募资产管理产品,严格审核投资者资质,不得组织、诱导多个消费者采取归集资金的方式满足购买私募资产管理产品的条件。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应当强化受托管理责任,诚信、谨慎履行管理义务。第三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勤勉尽责,收到投保人的保险要求后,及时审慎审核投保人提供的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保险公司应当对核保、理赔的规则和标准实行版本管理,不得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以不同于核保时的标准重新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第三十三条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作出处理,不得拖延理赔、无理拒赔。第五章保护消费者受教育权和受尊重权第三十四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开展金融知识教育宣传,加强教育宣传的针对性,通过消费者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活动,帮助消费者了解金融常识和金融风险,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第三十五条金融知识教育宣传应当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销、推介行为替代金融知识普及与消费者教育。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多元化金融知识教育宣传渠道,在官方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营业场所设立公益性金融知识普及和教育专区。第三十六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培育行业的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公平、守信的信用环境。第三十七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融合线上线下,积极提供高品质、便民化金融服务。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尊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第三十八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积极融入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优化网点布局,尊重老年人使用习惯,保留和改进人工服务,不断丰富适老化产品和服务。第三十九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充分保障残障人士公平获得金融服务的权利,加快线上渠道无障碍建设,提供更加细致和人性化的服务。有条件的营业网点应当提供无障碍设施和服务,更好满足残障人士日常金融服务需求。第四十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规范营销行为,通过电话呼叫、信息群发、网络推送等方式向消费者发送营销信息的,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拒收或者退订选择。消费者拒收或者退订的,不得以同样方式再次发送营销信息。第四十一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规范催收行为,依法依规督促债务人清偿债务。加强催收外包业务管理,委托外部机构实施催收前,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告知债务人。银行保险机构自行或者委托外部机构催收过程中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冒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名义实施催收;(二)采取暴力、恐吓、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实施催收;(三)采用其他违法违规和违背公序良俗的手段实施催收。第六章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权第四十二条银行保险机构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坚持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切实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权。第四十三条银行保险机构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向消费者告知收集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等规则,并经消费者同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消费者不同意的,银行保险机构不得因此拒绝提供不依赖于其所拒绝授权信息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银行保险机构不得采取变相强制、违规购买等不正当方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第四十四条对于使用书面形式征求个人信息处理同意的,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以醒目的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明示与消费者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银行保险机构通过线上渠道使用格式条款获取个人信息授权的,不得设置默认同意的选项。第四十五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在消费者授权同意等基础上与合作方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在合作协议中应当约定数据保护责任、保密义务、违约责任、合同终止和突发情况下的处置条款。合作过程中,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合作方行为与权限,通过加密传输、安全隔离、权限管控、监测报警、去标识化等方式,防范数据滥用或者泄露风险。第四十六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督促和规范与其合作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有效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在不同平台间传递消费者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七条银行保险机构处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业务和信息系统,遵循权责对应、最小必要原则设置访问、操作权限,落实授权审批流程,实现异常操作行为的有效监控和干预。第四十八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加强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禁止违规查询、下载、复制、存储、篡改消费者个人信息。从业人员不得超出自身职责和权限非法处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四十九条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职责,通过采取监管措施和手段,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行为监管要求,对经营活动中的同类业务、同类主体统一标准、统一裁量,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和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第五十条银行保险机构发生涉及消费者权益问题的重大事件,应当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及时向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报告。重大事件是指银行保险机构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到位或者发生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导致大量集中投诉、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造成重大负面舆情等。第五十一条各类银行业保险业行业协会以及各地方行业社团组织应当通过行业自律、维权、协调及宣传等方式,指导会员单位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行业良好形象。第五十二条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指导设立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组织,监督银行业保险业消费纠纷调解机制的有效运行。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组织应当优化治理结构,建章立制,提升调解效能,通过线上、现场、电话等途径,及时高效化解纠纷。第五十三条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监管谈话;(二)责令限期整改;(三)下发风险提示函、监管意见书等;(四)责令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五)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六)将相关问题在行业内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七)职责范围内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第五十四条银行保险机构以及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但违反本办法的,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区分不同情形,给予以下行政处罚:(一)通报批评;(二)警告;(三)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银行保险机构存在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且涉及人数多、涉案金额大、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恶劣的,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除按前款规定处理外,可对相关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银行保险机构以及从业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五十五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理财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是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不含再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保监会负责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适用本办法。邮政企业代理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商业银行有关业务的,适用本办法有关规定。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银保监会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胜利闭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丹东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今天上午在市文化宫胜利闭幕。市委书记裴伟东出席闭幕会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郝建军出席闭幕会,市政协主席宋立跃主持闭幕会。 本次大会的执行主席是:宋立跃、杨丽杰、何天彪、唐亮、张利红、栾春新、张所平、位海晴。 出席闭幕会的领导同志还有:于兵、刘永熙、焦万伟、王建新、朱江、刘月、李正古、刘希明、陈烨、曹阳、王琳、张德智、于江、张睿、时燕、杨松、吴威、侯树杰。 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办法、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增选部分市政协第十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部分市政协常委、委员围绕打造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基层社区建设、防护纺织产业集群发展、传承发展和利用丹东抗美援朝红色文化资源、打造智慧港口、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快推进丹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做优做强“老字号”等内容进行了大会发言。 大会书面报告了政协丹东市第十六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提案征集情况;审议通过了政协丹东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市委书记裴伟东在讲话中代表中共丹东市委,对大会圆满成功表示祝贺。裴伟东指出,过去的一年,新一届市政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发挥政协优势,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积极主动担当尽责,做到了服务发展有高度、履职为民有温度、团结协作有广度,为丹东改革发展稳定汇聚了强大正能量。 裴伟东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是推动丹东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增强“一线”意识,在推进丹东开放型城市、创新型城市、幸福宜居城市建设中勇担新使命、新任务,坚持“一线”标准,在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中展现新作为、新气象。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坚持政治站位中把准“政协定位”。要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领全局、统揽工作,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加奋发有为的姿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二要集思广益谋良策,在振兴发展大局中贡献“政协智慧”。各级政协要将政协工作放到丹东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自觉融入中心、主动服务大局,建言要建出高质量、议政要议到点子上,以高水平履职助力高质量发展,要积极探索和推动政治协商与基层协商相衔接、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切实将政协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三要团结一心聚合力,在联络联谊中发挥“政协优势”。要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向上力量,大力促进党派合作,全力搞好团结联谊,努力把各方面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形成群策群力、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四要持之以恒建队伍,在提升履职效能中展示“政协风采”。各级政协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政协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把“重要阵地”建得更牢固、“重要平台”建得更宽广、“重要渠道”建得更畅通;广大政协委员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主动自觉地在政协工作中履职尽责、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在界别群众中示范引领,切实当好人民政协制度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 裴伟东指出,人民政协是推动丹东振兴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中共丹东市委将一如既往把人民政协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力保障人民政协政治有地位、建言有机会、出力有舞台。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政协工作汇报,全力支持政协依章程开展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与政协组织的联系,认真听取政协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办理政协提案,积极采纳意见建议,共同推动政协事业蓬勃发展。 宋立跃在讲话中说,团结汇聚力量,奋斗铸就辉煌。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在中共丹东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坚定信心、同心同德,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更大的担当和作为推动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确保开放型城市、创新型城市、幸福宜居城市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贡献智慧和力量。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闭幕。
裴伟东参加东港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发挥“主力军”作用 为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贡献力量
1月4日下午,市委书记裴伟东在他所在的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东港代表团,与大家共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审议中,刘洋、孙晓晖、于强、李华、孙致宗等代表先后发言,就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代表们一致认为,政府工作报告站位高、内容实、落点准,符合上级要求,契合丹东市情,顺应群众意愿,是一份求真务实、提振信心、鼓舞斗志的好报告。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裴伟东说,过去的一年,全市上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万众一心、奋力拼搏、砥砺前行,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同全省一样走出了近年来最困难的时期,正在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也凝聚着东港市广大干部群众的辛勤付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省委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也是推动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的关键之年。我们要按照省委要求,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在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中作出丹东积极贡献。东港市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努力完成全市目标任务、推动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裴伟东指出,要抓项目、促投资。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作用,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强化技术改造,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新兴产业,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合理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要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发挥好消费对稳增长的基础作用,全面落实好各项促消费政策,积极开展节庆、赛事活动,发挥好山、海、岛、泉等资源优势,利用好红色文化资源,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全域旅游。立足电商产业基础,高水平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不断做大线上销售额。要积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紧推进大东沟互市贸易区通关运营,在落地加工上实现新突破,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依托岸线资源,进一步谋划实施一批临港产业项目,推动港产城一体化发展。要抓园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树牢“抓园区就是抓工业,就是抓工业强市”的理念,着力在“体制机制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空间布局优化、主导产业明确、产业加速集聚”上下功夫,抓好“园中园”建设,着力提升第二产业比重。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力投入、物力配置、财力保障都要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的重要要求,全面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在产业振兴方面,要依托东港草莓和海产品等特色资源优势,紧紧抓住“三品一标”,保持优势长存、招牌不倒,打好“深加工”这张牌,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乡村振兴方面,要全面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因地制宜、一村一策推动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更大进步。今年是全国文明城市三年创建的收官年,要以背水一战的决心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丹东市要坚决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东港市也要坚决跻身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行列。 裴伟东强调,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之以恒深入抓好边海防管控各项工作,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稳定工作,为抓发展、保民生提供必要前提。
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1月5日下午,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实抓细“乙类乙管”各项准备工作,全力确保平稳转段和社会秩序稳定。受省委书记郝鹏委托,省委副书记、省长李乐成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当前我省疫情防控仍处于吃劲时期,坚持就是胜利,团结就是胜利。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健康、防重症”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农村疫情防控等工作,切实提高治愈率,降低重症率、病亡率,确保我省在疫情防控新阶段各项工作继续保持平稳有序,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扎实抓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乙类乙管”平稳有序实施到位。要坚持关口前移,抓好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服务保障,推动防重症关口前移到家庭和社区,强化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供给,持续推进疫苗接种。要加强医疗救治,扩充发热门诊,提升接诊能力,准备充足床位,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供给。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力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加强防疫物资、药品倾斜供应,通过为重点人群发放“健康包”等方式,把药品精准送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上。要强化养老机构封闭管理,周密制定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高校、寄宿制学校疫情防控。要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基层公安干警,保持队伍稳定和持续战斗力。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扛牢实施“乙类乙管”的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导检查,做好防控知识宣传普及,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状态,抓好关心困难群众、保暖保供、安全生产等工作,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副省长陈绿平主持会议。各市、县(市、区)和沈抚示范区设分会场。
不断提高新闻宣传工作凝聚力感召力影响力 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1月5日,省委书记郝鹏来到部分中央新闻单位驻辽机构和省直新闻单位,就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新闻宣传工作进行调研,看望慰问一线新闻工作者,并主持召开座谈会,与中央新闻单位驻辽机构和省直新闻单位负责同志进行座谈。当日上午,郝鹏先后来到人民日报社辽宁分社、新华社辽宁分社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辽宁总站,通过视频、图片等形式,认真听取3家新闻单位关于辽宁振兴发展的重点报道介绍,与编辑记者深入进行交流,询问大家在辽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了解工作中还有哪些困难。他说,中央新闻单位驻辽机构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向外界传递了辽宁良好的发展预期,有力促进了我省各项事业发展。辽宁是个好地方。希望中央新闻单位驻辽机构继续支持辽宁工作,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鼓与呼,讲好辽宁故事,展示好辽宁的新气象新变化。我们将全力为中央新闻单位驻辽机构更好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在辽宁报刊传媒集团(辽宁日报社)和辽宁广播电视集团(辽宁广播电视台),郝鹏听取了辽宁日报报史、融媒体发展和辽视春晚录制、重点新闻报道等情况,与编辑、记者、主持人深入交流,鼓励大家聚焦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发挥优势、突出特色,进一步策划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重大主题报道,不断提高新闻宣传工作凝聚力感召力影响力,带着感情、带着责任为加快发展、振兴辽宁加油。在当日下午的座谈会上,人民日报社辽宁分社、新华社辽宁分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辽宁总站、光明日报社辽宁记者站、经济日报社辽宁记者站、中国日报社辽宁记者站及辽宁报刊传媒集团、辽宁广播电视集团负责同志先后发言,介绍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畅谈今年工作设想,并提出意见建议。郝鹏与大家深入进行交流,表示要积极建立新闻单位与党委、政府之间的“直通车”,充分吸收借鉴新闻单位的意见建议,更好推动工作。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郝鹏说,一直以来,中央新闻单位驻辽机构和省直新闻单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宣传辽宁、服务发展上主动作为,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辽宁全面振兴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郝鹏代表省委、省政府向新闻工作者表示感谢。郝鹏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全面振兴充满信心也充满期待。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辽宁已经走出了多年来最困难时期,全面振兴蓄势待发。我们坚定信心、下定决心,一张蓝图绘到底,咬定目标不放松,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大干三年、奋斗三年,以超常规举措打一场新时代的“辽沈战役”。实现三年行动首战必胜,需要全省上下团结奋斗、拼搏进取,也离不开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驻辽机构和省直新闻单位的全力支持和全程参与,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郝鹏对中央新闻单位驻辽机构和省直新闻单位提出五点希望,一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当好党的政策主张的传播者,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把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思路举措、进展成效宣传到位。二要继续讲好辽宁故事,当好辽宁良好形象的推介者,聚焦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多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想听爱听的话语,展示好辽宁振兴发展的新进展新变化和辽宁干部群众的精气神新风貌,稳预期强信心,让更多人到辽宁投资兴业、工作生活。三要坚持守正创新,当好媒体融合发展的引领者,加强内容建设,加强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不断壮大主流舆论。四要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当好助推振兴发展的建言者,积极开展建设性的舆论监督,坚持实事求是,推动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五要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当好追求卓越的奋进者,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深入一线,努力推出更多优秀作品。省委将一如既往支持新闻单位开展工作,为做好新闻宣传创造条件、提供保障。省领导刘慧晏、张成中出席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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