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人社局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
凤城市人社局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凤城市信用办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近期开展了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我局通过LED屏等形式对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进行宣传,力争达到明显的社会效应,动员社会力量对失信行为进行投诉举报,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利用媒体传播信用知识,加大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宣传诚信事迹,鼓励和表彰守信行为,对失信主体进行联动惩戒。同时,明确失信投诉举报受理范围,对失信案件进行跟踪曝光。本次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信用意识,营造出了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树立了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全面提升了我局整体公信力和信用发展环境。
凤城市交通运输局诚信文化教育宣传主题活动
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求,近期开展了诚信文化教育宣传主题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情况如下: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切实做好“诚信文化教育”主题宣传活动,局党组要求各单位明确责任人,组织专门力量,大力倡导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诚实守信为重点,扎实推进“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加大信用体系建设力度,为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营造更好的氛围。二、大力宣传、深化教育紧扣“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主题,活动期间利用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提升自我教育、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并在社会中以身作则,广泛弘扬诚信意识,使讲诚信成为人们的普遍自觉行为。广大干部职工受到了较好的熏陶,逐步形成人人讲诚信、人人重操守的局面。三、强化措施、协同配合、加强督导通过此次诚信文化教育主题活动,让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诚信是公民道德的基石,既是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线,也是社会运行的基本条件。激发真诚的人格力量,以个人的遵信守诺,构建言行一致、诚信有序的社会;激活宝贵的无形资产,以良好的信用关系,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风尚,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凤城市农业农村局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
为提高全民诚信意识,进一步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氛围,我局按照市信用办关于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要求,多样化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一、召开启动工作会,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诚信意识近日,我局召开诚信文化教育启动工作会。在会议上,大家共同学习《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有关文件,在全局上下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大厅审批窗口服务及执法队执法检查的工作契机,开展各种形式的诚信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提高诚信意识、树立诚信观念、健全诚信行为。二、多样化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一是在局LED显示屏显示“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宣传标语,形成宣传氛围。二是执法队执法人员深入农资经营门店、涉农企业实地开展诚信宣传活动,为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大厅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对办事群众及企业积极进行诚信宣传,引导企业树立“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文明经营”的理念。通过上述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诚信环境,不少经营者表示要从自身做起,诚信经营、珍惜信用,以实际行动营造诚实守信新风尚。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志愿者服务、法律宣传等工作契机,将进一步开展诚信宣传工作。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集中宣传与自身学习相结合,推选并宣传“诚信典型”,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形成上下联动的诚信宣传工作形式。
凤城市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
根据凤城市信用办相关文件要求,为营造我市“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征收中心诚信宣传活动如下:一、领导高度重视。收到宣传活动通知后,经主要领导批示,征收中心成立了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文件要求,对中心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进行筹划部署,针对当前疫情形势,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制定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二、活动组织方式。一是由综合工作部下发宣传活动通知,在单位内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发掘单位内诚信方面先进事迹、典型案例,树立和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导向;二是利用单位一楼大厅LED屏幕通过醒目标语,对来访办理业务的群众进行宣传力争达到明显的社会效应。三、今后工作要求。一是加大单位人员诚信建设,收集、梳理、化解干部、职工在诚信(征信)方面的失信问题,为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风气作出单位应有的政治、社会责任。二是将宣传活动精神贯穿整个全年工作计划之中,确保宣传效果取得成效,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单位诚信形象。
凤城市司法局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为提高全民诚信意识,加快“信用凤城”建设步伐,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近日,司法局组织开展了“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局机关利用LED电子屏进行宣传,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利用电子屏幕扩大宣传面加强诚信机关建设按文件要求,司法局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全月宣传,宣传内容以司法公开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入点,努力打造信用机关形象,增强司法机关的公信度。抓好窗口科室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的落实,确保制定的措施和承诺事项如期兑现,取信于民。得到市民好评。二、广泛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组织机关相关科室深入开展社会的诚信宣传教育,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用送法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宣传形式开展多样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诚信宣传进村庄争做诚信践行者
为全面加强乡内的诚信教育,树立诚实守信的意识,加快推进“信用凤城”建设步伐,近日,大堡蒙古族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明确宣传工作重点和任务目标,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开展“诚信宣传进村庄,争做诚信践行者”宣传活动。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微信、微博、朋友圈等线上平台进行宣传教育,明确在村内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在便民服务大厅电子屏上,播放以诚信为主题的各种宣传标语。线下机关志愿者、各村志愿者带上宣传资料,深入各村,到街头、广场等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一边发送“诚信在身边”宣传单,一边向村民们讲述诚信故事,宣传诚信教育有关知识,弘扬诚信美德。过往的村民纷纷表示,要从自身做起,言行合一,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为孩子做好榜样。诚信文明,你我同行。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弘扬了诚信美德,营造了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更进一步提高乡内村民的诚信意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凤城市石城镇开展诚信文化教育主题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弘扬诚实守信的价值观,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近日,石城镇政府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诚信文化宣传氛围。此次活动主要通过条幅来进行宣传,向群众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工作目标,讲解了诚信守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就如何做一名守信守法的公民进行了深入交流,呼吁大家要心怀诚信,恪守承诺,从身边小事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争做诚信个人,共建诚信文化,共塑诚信形象。通过本次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知识,有效提高了全镇村民的诚信意识,大家纷纷表示,要把诚信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贯穿于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逐步形成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工作生活环境,塑造良好的形象。
国家网信办:加大网络执法力度 规范网络执法行为
记者日前从国家网信办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国网信系统持续加大网络执法力度、规范网络执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全国网信系统上半年累计依法约谈网站平台3491家,警告3052家,罚款处罚283家,暂停功能或更新419家,下架移动应用程序177款,会同电信主管部门取消违法网站许可或备案、关闭违法网站12292家,移送相关案件线索4246件。 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各级网信部门结合开展“清朗·2022年算法综合治理”“清朗·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清朗·网络暴力专项治理行动”以及持续深入开展“清朗·互联网用户账号运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和“清朗·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等“清朗”系列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网络直播和短视频领域乱象、打击网络谣言、整治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治理算法滥用、整治应用程序信息服务乱象、规范传播秩序,重点查处一批传播各类违法违规有害信息、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社会影响恶劣的平台和账号。 同时,国家网信办指导各级网信部门,综合运用执法约谈、责令整改、处置账号、移动应用程序下架、暂停功能或更新、关闭网站、罚款、处理责任人、通报等多种处置处罚手段,对严重违反有关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法律法规的网站平台,依法予以严处。 此外,随着《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相继实施、《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正式施行、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工作深入开展,各级网信部门依法开展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执法。
公安部:开展打击涉养老诈骗集中收网行动
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公安部近日组织指挥湖北、四川、河北、湖南、海南、云南、陕西、江西8省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对2个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团伙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捣毁诈骗窝点15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70余名,初步核破涉及全国数百起案件,涉案金额逾亿元。 今年4月以来,湖北宜昌公安机关陆续接到多名老年人报警,称购买了高价保健品,怀疑上当受骗。公安机关立即组织开展核查调查,发现201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潘某相继成立了保健食品公司和健康管理公司,以免费领取礼品为诱饵,通过发放传单、电话访问等方式,诱骗老年人参加该公司举办的保健品推广会,从而实施保健品诈骗。为全链条打击犯罪,宜昌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专案侦查,初步查明潘某等人所售的保健品来自四川成都的2个犯罪团伙。 据了解,上述犯罪团伙在成都分别成立了2家公司,并在湖北、四川、陕西等地发展大量下线,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潘某等人即为其下线。不法分子以编制话术、派驻讲师等方式对当地“业务员”进行培训,打着与“科研机构”联合举办活动的旗号,虚构夸大其销售的阿胶膏、燕窝、虫草粉等保健品功效,通过伪造专家身份和检验证明对老年人洗脑,诱骗其以超过10倍的高价购买产品,被骗人数超10万。鉴于该案案情重大、涉案人员多、涉及地域广,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将其列为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挂牌督办案件,在掌握相关犯罪事实和证据基础上,组织开展集中收网,成功捣毁诈骗窝点,冻结涉案资金3450余万元,查封扣押一大批涉案资产,成都2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宋某辉、汪某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狠狠打击了不法分子嚣张气焰。 公安部刑侦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按照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雷霆手段,始终将打击锋芒对准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交通运输部:负责网约车平台运行维护单位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数据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所接收的运营信息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不得用于商业性经营活动。负责行业平台运行维护的单位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加工使用有关数据信息。 根据《办法》,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包括全行业层面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简称行业平台),省级层面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简称省级平台),城市层面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简称城市平台)。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包括依托互联网技术提供信息服务,与网约车平台公司共同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平台)按照相关规定,负责规范本平台的运行管理和数据传输工作。 《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加强对数据信息的规范化管理,所传输的网约车运营服务相关数据,应直接接入行业平台,不得通过第三方平台或系统传输。网约车平台公司数据传输至行业平台后,由行业平台将数据实时转发至相关省级平台及城市平台,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向省级平台或城市平台重复传输相同数据。行业平台所接收的运营信息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办法》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保证传输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真实性等,确保数据传输质量。 传输数据质量需满足4项要求:一是数据完整性。网约车平台公司传输的数据应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总体技术要求(暂行)》相关要求,确保其基础静态数据、动态数据字段内容齐全完整,确保全量数据传输,不遗漏信息及字段。 二是数据规范性。网约车平台公司传输的数据字段内容在元素名称、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字段长度、取值范围、数据精度、编码规则等方面应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总体技术要求(暂行)》相关要求。 三是数据及时性。网约车平台公司基础静态数据变更的,应于变更后24小时内将数据传输至行业平台;订单信息、经营信息、服务质量信息等应实时传输,延迟不得超过300秒;定位信息应实时传输,延迟不得超过60秒。 四是数据真实性。网约车平台公司传输的数据内容应真实有效,基础静态数据、动态数据间应相互关联,相关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应正确、真实和完整。 《办法》还规定,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加强数据传输追踪,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风险和漏洞,要及时整改,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数据遭到篡改、破坏、泄漏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不得将数据用于商业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