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银发经济岂容“消费陷阱”践踏
原本售价200元的普通牛奶,被包装成售价6000元、宣称具备“神奇功效”的“保健产品”,专门针对老年人进行推销。近日,某地一公司这一恶劣行径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这一事件也敲响警钟:如何守护好银发经济,让老年人远离消费陷阱? 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随着“60后”群体大规模迈入退休阶段,银发经济迎来年均增长率超10%的发展期。庞大的老年消费市场蕴含着无限商机,各类适老产品和服务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新动力。202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银发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有力的支持。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银发经济上升为国家战略。 然而,在市场规模快速扩张的背后,针对老年人的消费陷阱却呈现出高发态势,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金融诈骗等问题屡禁不止,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老年消费投诉同比增长18%,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家庭关爱—社会共治”的立体化治理体系已成当务之急。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老年消费市场的监管力度,对于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企业须坚守诚信底线,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要以诚信经营为根本,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杜绝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家庭成员应加强与老年人的沟通交流,普及消费知识和防诈骗技巧,提高其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社会各界要凝聚共治合力。媒体应及时曝光老年消费市场的不良现象;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社区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为老年人提供消费咨询和维权服务。 银发经济关乎家庭的幸福,也承载着社会的温暖与责任。只有以法治为纲、以诚信为基、以关爱为桥,才能让银发经济远离“消费陷阱”,才能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安享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
四川乐山:守信为金,A级纳税人收获“诚”意硕果
良好的纳税信用是企业长远发展的“金字招牌”。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纳税信用的含金量不断提升,优质纳税信用正转化为企业宝贵的信用资产,成为开启机遇之门的“金钥匙”。最新数据显示,乐山市纳入信用评价的纳税人已达54423户,较2023年同期增加4119户,其中A级纳税人数量达4157户,较同期增长695户。 用“信用”换“真金” 在铸件生产、机械制造领域深耕二十余载的四川峨眉山立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24年通过“税银互动”平台成功获得建设银行105万元信用贷款,这已经是企业第二次获得商业银行信用贷款支持。此前,立新机械还成功申请到农业银行300万元信用贷款。 通常来说,商业银行倾向于为生产规模大、产业链稳定的大型企业提供贷款,然而立新机械作为一家小微企业能数次申请获得信用贷款,原因何在?在公司负责人张立新看来,除了稳定的经营效益,还有“信用资产”的背书加持。 他坦言,资金缺口一直是摆在企业面前的一道难题。当地税务部门在走访调研中了解到企业的融资需求,经分析发现,企业符合“税银互动”申请条件。凭借连续7年保持A级纳税信用等级这一优势,企业不仅快速通过了贷款申请,还成功获批低利率信用贷款。 “从申请到放款仅用了3个工作日,无需抵押担保,年利率还比常规产品低1%。”他感慨道,纳税信用真正能换来“真金白银”。 像立新机械一样通过“税银互动”获得贷款的纳税人不在少数。目前,乐山市税务部门已与36家银行建立数据共享信用互通工作机制,合作推出多种涉税信用贷款产品。2024年依托“税银互动”机制已帮助4100余户企业获得信用贷款超28亿元,纳税信用增信赋能的效益不断放大。 用“信用”获“便利” 乐山博思半导体有限公司是荷兰Besi集团旗下的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专注于生产半导体机器设备一级微米级别标准的半导体封装模具、冲压成型模具,其产品具有高精度、高可靠性,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 作为乐山出口创汇先进企业,也实实在在尝到了A级纳税信用带来的“甜头”。凭借“6连A”纳税信用优势,企业享受到税务部门提供的出口退税“绿色通道”,实现“申报-审核-退库”全流程无缝衔接。“退税到账时间大大缩短,有效保障了企业资金周转需求。”谈及“6连A”带来的便利,办税人员张倩兰说道。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税费服务中心负责人向书涵表示,纳税信用A级出口企业可评为出口企业管理一类企业,享受出口退(免)税便利服务措施。除此之外,A级纳税信用企业还可享受多项激励措施,包括普通发票按需领用、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等。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还可以享受税务部门提供的绿色通道、专人协办涉税事项等服务。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乐山已有1915户“3连A”以上纳税人享受税务管家“一对一”个性化服务。 用“信用”赢“效益” 在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施利(宜城)化肥有限公司等大型龙头企业供应商名单中,四川商舟实业有限公司频频出现。面对磷化工行业集中采购带来的竞争压力,年开采能力60万吨的商舟公司为何能脱颖而出? “龙头企业对供应链稳定性要求极高,优质纳税信用就是履约能力的直观体现。”公司财务负责人杨艺梅介绍,在供应商考核中,信用资质是关键考量指标之一。相较于其他供应商,公司凭借A级纳税信用等级,不仅在审核中额外加分,还在价格谈判、账期协商等环节掌握主动权。 “信用资质带来的不仅是业务增量,更是与行业头部企业深度绑定的战略机遇。”杨艺梅透露,2024年企业产量创下了历史新高,综合效益达到了最佳,收入突破5亿元,税收超1.5亿元,同比增长10%。目前产品回收率已提升至94%以上,达到了全国先进水平。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良好的纳税信用等级不仅是企业履行义务的证明,更逐渐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产。”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徐秋菊表示,税务部门持续拓展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适用范围,全面落实守信激励举措,将纳税信用转化为经营主体发展红利,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风险提示】提防高回报投资背后的诈骗陷阱!
“三倍返利”“四倍收益”“稳赚不赔”……这些诱人的投资宣传语,让不少渴望财富增值的人心动不已。然而,当“高回报”的泡沫破灭,等待投资者的往往是血本无归的残酷现实。近日,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以虚假投资项目实施诈骗的案件提起公诉,涉案金额近8万元,再次为公众敲响防诈警钟。 2024年底,戴某的儿子戴小某性格内向、社交匮乏,戴某便委托自己眼中的“成功人士”赵某多加关照。赵某热情应允,主动添加戴小某微信,频繁与之谈心,逐渐取得戴小某信任。 在聊天中,赵某不断塑造自己“投资高手”的人设,声称掌握多个“稳赚不赔”的项目,如“手链合伙人”“天使人融资”等,承诺“三倍返利”。被高额回报冲昏头脑的戴小某,不仅拿出自己的积蓄,还在赵某的指导下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款追加投资。 初期,赵某为骗取信任,每日向戴小某支付小额返利,营造“赚钱”假象。然而,当戴小某资金耗尽、无法继续投入后,赵某迅速将其拉黑,销声匿迹。戴小某这才惊觉被骗,其父戴某懊悔不已:“都怪我,不该轻信他!” 经查,赵某并无任何真实投资项目,诈骗所得均用于网络赌博和个人挥霍。其所谓的“高回报”投资,实则是典型的“庞氏骗局”——用后来投资者的钱支付前期投资者的收益,一旦资金链断裂,骗局便瞬间崩塌。 兴平检察院审查认为,赵某以虚构项目为名,共计诈骗戴小某79988元,扣除返利的8000余元,实际造成损失71988元。2025年4月29日,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赵某提起公诉。 近年来,类似投资诈骗案件频发,犯罪手法层出不穷。对此,检察官提醒公众: 1.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承诺“保本高收益”的投资都是骗局,正规投资必有风险。 2.核实资质再投资:在投入资金前,务必查证项目真实性、公司资质及监管备案情况。 3.勿轻信“熟人推荐”:即便是亲友介绍,也要保持理性,避免情感绑架式投资。 4.警惕“小额返利”诱饵:诈骗分子常以初期小额返利麻痹受害人,诱使加大投入。 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面对诱惑,唯有保持清醒,才能守住“钱袋子”。此案再次警示我们:世上没有“躺赚”的好事,脚踏实地才是致富正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点面结合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重点就当前经济形势及稳就业稳经济政策落实等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会上,参会企业负责人既介绍了企业、行业发展情况,又对新形势下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建议;郑栅洁与大家深入交流互动,认真回应企业关切和诉求。 浙江省万向集团、江苏省通富微电、天津市云账户、湖南省安克创新、广东省影石创新等5家民营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参会企业谈到,经过这些年发展和积累,民营企业已经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积极在新发展格局中找准定位,不断强化自主创新,持续拓展多元化市场,目前企业生产经营总体稳定,员工就业保持稳定,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郑栅洁主任表示,通过交流感受到大家在应对外部风险挑战方面越来越成熟,既有信心有底气,也有准备有办法。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我们有充分的耐心和定力,将备足预案,坚定不移做好自己的事。 参会企业反映,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极大鼓舞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信心,让民营经济发展有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对于一些行业“内卷”问题,市场竞争要有边界、底线,龙头企业要通过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核心竞争力,更好发挥产业链上下游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发展韧性;建议编制“十五五”规划纲要,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不断完善“两新”等支持政策。 郑栅洁回应,宏观政策要着眼微观主体,让微观主体有感受、有所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坚持和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抓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谋划编制好“十五五”规划纲要,推动既定政策早出台早见效,根据形势变化预研储备增量政策,点面结合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
【风险提示】入职新公司却要先交钱?当心“职财两空”!
近日,家住上海长宁的冯先生入职了一家新公司,不过,新公司却要求冯先生先交4万元,美其名曰帮助公司“维护数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上午,天山路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银行报警,称有市民疑似遭遇电信诈骗。 接到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银行,见到了想要转账的冯先生及其家人。冯先生告诉民警,自己在网上求职,最近入职了一家投资“数字货币”的公司,目前已经处于“试岗”状态,现在需要先投资一笔钱到内部账户来帮助公司“维护数据”。 “考虑到冯先生没有去过公司实地,而且没有与公司相关人员签订试岗入职的协议,公司就要求他转账,我们怀疑冯先生大概率遭遇了电信诈骗。”天山路派出所民警秦聪说。 虽然民警再三强调冯先生遭遇了电信诈骗,但是冯先生依旧觉得自己没有,还是坚持要转账。 在开展劝阻的同时,民警还发现对方自称的“公司地址”就在长宁区,于是便提出带冯先生去公司“实地”看一看,听到民警的建议,冯先生也不再像之前一样抵触,答应一同前往公司。 “到了之后,冯先生看到此地并没有所谓的‘数字货币’公司,他的态度一下子变了,由坚持转账改为意识到自己遭遇了诈骗。”民警秦聪说,冯先生意识到自己被骗后,主动提出不再转账了。 警方提醒,骗子往往会利用市民求职心切的心理,以各种名义骗取钱财。求职过程中一旦有要求先行付款、转账的行为,大家务必要提高警觉,特别是涉及大额钱款的,一定是骗子的套路!
国家发展改革委: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助力民营企业迸发更多创新活力
5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丛林,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方光华出席并答记者问。郑备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信用修复制度,助力民营企业迸发更多创新活力。 此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4月30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法律共九章78条,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据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创下多个“第一次”。如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向社会表明了发展民营经济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 郑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全文贯穿了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不仅在总则,而且在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法律责任等章节中,都予以了充分体现。落实法律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从破壁垒、拓空间、优服务三个方面强化举措: 破除准入壁垒方面。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发布了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进一步缩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半年后转为常态化推进;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下一步,民营企业如果遇到准入壁垒问题,可以登录委门户网站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关专栏反映,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核实处理。 拓展发展空间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加快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已经在核电、铁路等领域推出一批重大项目,今年还将在交通运输、能源、水利、新型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推出总投资规模约3万亿元的优质项目。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在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投资布局,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平等使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产业共性技术平台,积极参与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的创新与建设。 优化服务保障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加强项目服务,发布鼓励民营经济投资的重大项目信息,在项目推介对接、前期工作和报建审批等方面提供规范、高效、便利的服务,帮助民营企业更好了解“往哪投、怎么投”。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持续加强要素保障,完善促进民间投资用地、环评等要素和资金保障机制,优化民营企业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和服务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参与标准制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信用修复制度,助力民营企业迸发更多创新活力。 郑备在会上说:“我们相信,法律的出台必将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敢于闯、大胆干,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就该法律的法治意义、起草过程、实施影响以及各有关单位对该法实施的支持举措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风险提示】诈骗又出新手段 警惕这样的取件信息
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获悉,近日,诈骗分子冒充正规快递企业向事主发送快递包裹送达驿站的短信,并诱导事主主动拨打诈骗电话,从而导致被诈骗的案件呈现多发态势。 市民薛先生近日收到一条短信,内容为:“您的快递已到驿站,取件码8-3-9664,询:1589113****”,薛先生遂前往快递驿站取件,经几番查找,未找到快递后主动联系短信中的预留电话,对方却称没有快递,是事主误操作购买了保险,即将自动扣费7000元,事主听后急于取消,便听从对方指令将银行卡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信息提供给对方,并通过了刷脸、提供验证码等认证操作,完毕后薛先生发现银行卡被盗刷17万元,发现被骗后报警。 同样,杨女士也收到一条短信,短信内容为有一个快递包裹,因杨女士记不清购物情况,便拨打了短信中预留的电话,接通电话后对方称没有包裹,但杨女士有个百万医疗保险到期需扣费,如需关闭必须下载软件操作,杨女士未加思索,随即点击对方发来的网络链接,下载了名为“云客服”的App,进入App后输入对方提供的房间号码,并在对方的指导下,登录了自己的银行App,之后杨女士便收到银行扣款短信,被对方盗刷了4万元,杨女士报警。 北京警方表示,上述作案手段,是近期电诈的新变种,诈骗分子以快递短信为切入点,诱导事主主动联系涉诈电话后,编造“百万保障”“保险续费”等谎言,让事主点击网络链接下载屏幕共享App,最终达到盗刷目的,作案手段虽然添了新花样,但最终都会诱导事主下载非法App或提供个人账户和密码信息。
【风险提示】度假订到假“五星”酒店,打击欺诈消费者乱象不能手软
这又是一起游客住店遇到的“膈应”事。据媒体报道,广东的樵先生和家人要到北京旅行,在网上查询酒店时,发现某平台上的一家国际品牌酒店,不但开业时间不长、设施新,而且酒店名字后面还标有五颗星,樵先生认为这是一家“五星级”酒店,就预订了三天两晚的房间,并在线支付了6968元的房费。 但入住后樵先生才发现,酒店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平较差,感觉“货不对板”。经查询发现,这一家酒店事实上并非星级酒店评定标准认定的五星级酒店。为此,樵先生诉到法院,认为平台的行为构成欺诈,要求退一赔三。法院最后判决,线上预订平台赔偿樵先生20904元。 这个判决大快人心。虽然酒店预订平台强词夺理,表示“他们在酒店名称后面标注的五颗星,并不是五星级酒店的标志,而是对酒店的一个评分”,但根据人们日常生活经验及约定俗成的判断标准来看,酒店标注的五颗星就意味着“五星级”。酒店打着“五星级”的旗号,消费者花费大价钱奔着高档酒店而来,结果却撞见了实打实的“李鬼”,这还不算是存心欺诈消费者吗?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获得三倍增加赔偿。 对消费者来说,拿到三倍增加赔偿,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正当权利,既弥补了经济损失,更是一种精神慰藉和维权鼓励。酒店预订平台本来打着精明的“小算盘”,想着鱼目混珠、瞒天过海,从消费者的腰包里掏钱,结果却“赔了夫人又折兵”。三倍增加赔偿,对他们也是一记当头棒喝,对其他从业主体,也敲响了法治警钟。 类似问题并非个案。不久前,不少网友控诉,线上预订酒店遭遇“照骗”:有人花千元预订海景房,推门发现内部照片竟全是渲染图;预订大床房,进门发现“这床还没我家沙发大”;有的消费者遇到“照骗”后,要求商家退房,竟被索要违约金。此类问题频发,不能责怪消费者鉴别力不足,关键在于相关部门对酒店经营状况的监督不力、对酒店预订平台的监管不强。 对于消费者,应当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在上述假“五星”酒店风波中,消费者樵先生的维权做法可圈可点。他发现上当后,立即采取了诉诸公堂的应对措施,而法院也支持了他的诉求。在现实中,消费者既要敢于站出来维护权益,也要善于与侵害行为作斗争。打官司主要看的是证据,对于酒店和平台误导、单方面毁约等行为,消费者应当固定侵权照片、聊天记录等证据,为下一步的投诉举报和起诉索赔做足准备。 从监管层面看,不能给“李鬼”们留下生存空间。一次上当受骗,不只是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从长远来看,更是对当地旅游业无形的伤害。市场监管部门面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决不能手软,应加强对酒店以及预订平台的日常监管和普法教育,对涉嫌欺诈的商家依法严惩,该赔偿的必须赔偿,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让违法者不能因此得利。 五一假期期间,全国迎来出游的小高峰,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提醒告诫函,要求住宿业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严禁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价等行为。通过“对症下药”的强力监管,也将为消费者提供更舒心的出行体验。
辽宁:80亿元信贷支持林草全方位发展
辽宁省林草局和省农商行日前签署战略协议,“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将为林草领域提供80亿元信贷支持,助力全省林草生态建设和林草产业全方位发展。 双方将构建金融机构支持林业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探索林业领域投融资机制和模式创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降低金融服务成本,解决林农(企)贷款难的问题。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林业产业项目和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开展一批创新试点。同时,还将宣传全省林业产品,提升省内林业品牌效应,扩宽林业产品对外销售渠道,打造具有辽宁特色的林业特色产品。 合作期间,省农商行将按照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产业发展实际需求,以林权抵押、公益林补偿等质押和林业产业项目贷款为合作方向开展合作。合作领域主要包括营造林、特色经济林和木本油料、采集与加工等林下经济开发,木质林产品加工、非木质林产品加工、林业产业园区、林产品流通,森林旅游、康养、科尔沁治沙项目、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荒漠化防治、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等。 就林农或林企如何获得资金支持,协议明确,省林草局发挥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业产业园区、林业产业示范基地、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协调有资金需求、有合作意愿的林农(企)与银行对接。省农商行提供金信企税贷、金信循环贷、微E贷、助企流水贷、助企周转贷、“金信农E贷”、“商户e贷”等方便快捷的线上信用小额贷款,以及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 此外,辽宁还将探索创新林业贷款融资模式,将国家规定可抵质押、权属清晰、便于处置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地经营权以及相关收益权作为抵质押物,同时进一步优化信贷产品及业务流程,提供便捷、高效的林业贷款。
湖北:推动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借信用价值获得贷款支持
近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财政厅、人行湖北省分行、湖北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湖北省农民个人信用价值和农村资产信用价值贷款试点办法》(简称《办法》)。《办法》针对农村资产权属和价值确认、评估、交易变现难度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经常因抵押物不足而获贷难的现状,创新农村信贷模式,通过数据增信和财政增信,构建农民个人信用价值、农村资产信用价值评价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借信用价值即可获得贷款支持,为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加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撑。 一是挖掘信用价值,构建评估模型。构建农民个人信用价值、农村资产信用价值2个评估模型。在指标设置上,突出农民主体的基础条件和生产潜力,客观评价个人信用价值;挖掘耕地、林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水资源等资产的信用价值,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打开融资空间。评估结果划分四个等级,按档给予授信额度,农民个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分别最高可获100万元、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二是强化数据共享,实现精准画像。依托湖北省信贷直通车平台,全面归集涉农信用数据、金融数据、第三方机构数据、市场交易数据等“四类数据”,打造全省统一的“两农”融资信用平台,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信用价值评价。明确数据来源部门和数据标准,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跨层级涉农信用数据共享,加强数据核查验证,保证数据质量,努力让画像更精准。 三是健全风补机制,防控运行风险。将“两农”信用价值贷款纳入全省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范围。省市两级财政按1:1比例共同设立风险资金池并纳入年度预算。对承办银行的贷款本金损失给予50%的补偿,将风险警示率、补偿熔断率分别提升至5%、8%,引导银行“应贷尽贷”,保证风险“可防可控”。 四是坚持试点先行,积极稳妥推进。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方式,分步推进“两农”信用价值贷款工作。2025年在1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2026年在试点县(市、区)所在市州全域开展试点,其他市(州)结合实际确定若干县(市、区)开展试点;2027年在全省推广实施。建立省市协同、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动态调整优化,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