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错”加微信好友损失惨重 收到陌生好友申请需提高警惕
家住江都的李女士仅仅是“错”加了一个好友,竟让自己损失了57万余元。近日,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反诈中心对外公布一起案例,提醒广大群众收到陌生好友申请需谨慎通过,这可能是诈骗分子行骗的第一步。 错加的微信好友竟然是个“企业家” 近日,江都市民李女士在外吃饭时,微信突然收到了一个陌生的好友申请。出于好奇,李女士通过了申请,对方很快主动发来了消息:“你好,我是李总介绍的。”李女士有些奇怪,询问对方是哪个李总。对方称是某定制服装店的李总,介绍自己来看款式。李女士并非服装店员工,便耐心回复对方找错人了。不久后,对方抱歉地回复,自己确实是找错人了,但“既然认识了,就当交个朋友。”此时的李女士并未在意,敷衍了几句便不再回复。 让李女士没想到的是,次日一早,对方就主动发来了“早安”的信息,并对她嘘寒问暖。出于礼貌,李女士与对方攀谈起来。对方自称刘某,从事红木家具生意,是个企业家,但也会做些外贸和数据之类的工作。交谈中,刘某谈吐不俗,有意无意地透露自己经济条件很不错,经常出入一些高端场所,经常参加一些慈善活动“回报社会”。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刘某还向李女士发来了一条转账记录,显示他向山区儿童捐款68万元。一来二去,李女士便渐渐相信了对方,觉得对方懂得感恩,颇为靠谱。 轻信对方进行投资,累计损失57万余元 聊了一段时间后,双方渐渐熟悉起来,刘某告诉李女士,自己有一个“数据工作室”,可以带着她投资虚拟货币一起赚钱。一开始,李女士觉得有风险拒绝了。但架不住对方再三劝说,称跟着他投资一定能“稳赚不赔”,便决定拿出1万元“体验一下”。 在刘某的指导下,李女士从外网上下载了一个陌生App,按照流程进行了充值操作,没想到两三天后,账户里的资金果然变多了,且利息可观。这样高的利润,让李女士心动不已,当即加大投资。 其间,李女士曾想将这笔钱提现,但提交申请后却始终不通过。联系客服询问,客服称李女士的会员是普通会员,提现额度不高,想要将钱全部取出,需要继续充值升级会员。李女士有些担心,刘某却一直安抚她,这是“正常操作”。于是,李女士便按照要求继续投资,陆续向陌生账户转账57万余元。直到有一天,“投资网站”突然无法打开,一直对其嘘寒问暖的刘某也联系不上,李女士这才如梦初醒。“当时我也没太在意,以为是网络信号不稳定。”李女士说,此后几天网站始终处于无法打开的状态,同时又收到了反诈中心的消息提醒,这时候她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了,赶紧报警求助。 错加好友?这是诈骗的第一步 “所谓的加错好友,其实是故意为之,目的就是为了寻找诈骗对象。”针对该起案例,江都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民警介绍,社交平台上收到的“不好意思,我加错人了”的信息,可能是诈骗分子行骗的第一步。为了让自己的好友申请更容易被通过,有时诈骗分子还会用各种名义伪装自己的身份,如“我是你姐姐介绍的”“王总让我加你”“我是你初中同学,这是我的新号”等。他们的目的便是进入好友列表,伺机进行下一步诈骗。 针对该起案例,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收到陌生好友申请需提高警惕,仔细甄别添加验证信息。添加好友后,最好能够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再次确认一下对方的身份。此外,添加了陌生好友之后,如果聊天内容涉及钱财、投资、转账等,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轻易尝试。“天上不会掉馅饼”,要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以免上当受骗。
公安部:严厉打击“盗抢骗”违法犯罪活动 全力守护旅客平安出行
记者日前从公安部铁路公安局获悉,春运以来,全国铁路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铁路公安局统一部署,加强车站和列车巡逻检查,组建精干力量进站上车,严厉打击“盗抢骗”违法犯罪活动,全力守护旅客平安出行。 据介绍,各地铁路公安机关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管内旅客财产案件发案情况,确定重点车站、列车,密切与铁路及地方公安机关联系,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强化分析研判,开展精准预防打击。组织民警加大售票厅、候车室和旅客列车巡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夜间和重点区域的防范。严格落实警情通报机制,强化车站和列车民警联系配合。并抽调精干力量组建“铁鹰”小分队,严打现行违法活动。北京铁路公安处加大打击力度,春运以来共破获“盗抢骗”案件31起,为旅客挽回经济损失11万余元。武威铁路公安处落实跨区域侦查协作工作机制,构建“一车一站发案,相关所队响应”打击模式。大同铁路公安处通过视频监控对管内22个客运站候车室加强巡查,从中寻找可疑人员和异常情况。南京铁路公安处南通站派出所紧盯安检区域,于2月15日、16日连续破获两起在安检仪旁盗窃旅客财物的案件。2月10日,杭州铁路公安处宁波站派出所通过工作,不到两小时,就将在宁波站以介绍工作为由,诈骗一旅客人民币510元的嫌疑人杨某抓获。 各地铁路警方对未破和疑难、重大案件紧盯不放,抽调多部门、多警种联合上案,加强摸排调查,加大攻坚力度。青岛、徐州、哈密等铁路公安处组建打击流窜犯罪工作专班,实行挂图作战,明确破案时限。赣州铁路公安处对未破的案件逐案分析,制定侦查措施。怀化铁路公安处加强情报支撑,先后17次助推打击防范。2月16日,西安铁路公安处经过连续工作,将2月4日在列车上盗窃旅客装有6000元现金背包的嫌疑人刘某抓获。2月14日,衡阳铁路公安处针对列车上发生的一起盗窃财物价值1万余元的案件,迅速抽调精兵强将开展工作,于当日晚上在深圳市将嫌疑人龙某抓获,缴获全部财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健全和完善汽车金融公司风险监管体系 强化分类监管
近日,为健全和完善汽车金融公司风险监管体系,强化分类监管,引导汽车金融公司专注主业,大力促进汽车消费,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评级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包括总则、评级要素、组织实施、评级结果与运用和附则,从总体上对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工作进行规范。一是明确监管评级要素与方法。《评级办法》设置公司治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专业服务能力、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息科技管理等6项评级要素,分别赋予10%、10%、35%、20%、15%和10%的分值权重,并对评分原则进行规定。二是明确监管评级组织实施流程。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按照初评、复评、审核、反馈监管评级结果等环节进行。监管评级结果从优到劣分为1-5级和S级,监管评级结果数值越大表明机构风险越大,需给予更高程度的监管关注。三是明确分类监管原则与措施。规定监管评级结果应当作为监管机构制定及调整监管规划、配置监管资源、采取监管措施和行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汽车金融公司业务分级分类监管的审慎性条件。
最高法:完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
日前,国新办就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运行举行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在会上表示,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五年来,积极探索和不断深化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改革,工作成效颇为显著。 陶凯元表示,未来深化法庭改革重点要采取以下两方面的举措: 第一,要完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要深入总结改革的成绩和经验,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提出的“实施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工程”和“完善上诉审理机制”这两方面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优化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健全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这是未来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改革方向和任务。 第二,加强法庭全方位的基础保障。要在人才队伍、办公场所、基础设施等各方面加强法庭的保障力度,当前重点是要加快推进面向全国的法庭专业人才集中选调工作,要招聘全国的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到法庭来工作。应该说,这是全国法院知识产权系统一个很大的事情,要确保整个审理机制和法庭工作稳步向前推进。 陶凯元表示,法庭改革的推进和深化,要以更好发挥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职能作用为基本目标,以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为根本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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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何避免年报骗局成“年度循环剧”
据2月18日《经济日报》报道,近日,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诈骗案。个体工商户谢先生接到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让其及时申报年报。由于对方掌握相关信息,谢先生信以为真,在关注对方提供的公众号后,缴纳了228元申报费用。后来,谢先生回电询问办理进度,发现电话打不通,微信公众号也已失效,于是报警。这起诈骗案中,共有3万多家企业、个体工商户被骗,金额合计超过660万元。 年报本是经营主体向监管部门和社会报告联系方式、经营状态、从业人数、资产状况等相关信息的一种信息披露机制,却被一些人当成了诈骗的媒介。近年来,几乎每年都有经营主体掉进年报诈骗的陷阱,从而引发舆论关注。这应该引起各方重视和反思。 通常,每年的前半年为法定年度报告期,这也往往是一些诈骗分子的活跃期。他们大多冒充市场监管等部门,向经营主体精准发送提示、催促年报等信息,从而骗取年报费用或逾期年报的罚款等,或发送虚假的年报平台链接,套取经营主体的敏感信息,将经营主体引入连环骗局。 年报骗局的骗术难言高明,却能屡屡得逞,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其一,不少经营主体不熟悉年报的流程、条件、标准等,也不太留意官方发布的年报信息和有关风险警示信息;其二,有的经营主体在相关环节存在信息保护漏洞,或未严格、规范履行信息保护义务,给诈骗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其三,相关社交平台、通信运营商对年报诈骗信息或疑似年报诈骗信息的筛查拦截不到位;此外,有关部门对年报的相关宣传和引导尚存不足,年报的路径还不够简捷顺畅…… 防范遏制年报骗局,保护经营主体的相关权益,须瞄准上述“病因”对症下药。比如,市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等可通过多种媒介广泛宣传经营主体年报的路径、平台、条件等信息,让经营主体充分知晓年报的零收费属性,同时可结合司法部门发布的年报诈骗案例,解剖骗局套路,通过以案说法给经营主体敲响警钟;公检法等部门应针对年报诈骗及经营主体信息泄露、盗窃、倒卖等行为开展专项治理,斩断个中利益链条,让不法分子付出必要的法律代价;社交平台、自媒体平台、通信运营商等则应加强对年报诈骗信息的关注和研判,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确定年报诈骗信息的敏感关键词并对其进行动态调整,在此基础上,利用智能+人工的方式完成对敏感关键词的筛查拦截;经营主体要增强防范和警惕意识,主动了解有关年报的官方信息和注意事项,熟悉相关流程和操作要领,做好拒骗防骗的第一责任人,等等。进而言之,市场监管部门有必要顺应经营主体的需求,进一步简化年报流程和事项,并做好相关培训指导工作。 年报关系海量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和切身利益,相关各方应该共担责任,形成合力,让年报变得更简单、方便、安全,而非屡屡成为“年度循环剧”。
【风险提示】女儿被“绑架”?“朋友”有投资“内幕”?小心电信诈骗新套路
“妈妈,救我!”近日,市民刘女士突然接到女儿小雯的电话,电话中一名陌生男子称已经绑架了小雯,要求她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账户交纳100万元赎金。电话号码是对的,哭喊的声音也像极了女儿,加上对方威胁的口气,刘女士一下子慌了手脚。“他说完就挂了,再打女儿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情急之下,刘女士赶紧报警求助。 接报警情后,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安分局泰山新村派出所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路民警一边尝试通过电话与小雯取得联系,一边火速赶往其工作单位进行核实。另一路民警赶往刘女士住处,同时保持与其通话,避免其情急之下向对方转账。 “放心放心,人找到了,她在负一楼,手机没信号。”15分钟后,民警找到了正在单位负一楼仓库整理货物的小雯。得知女儿安全,刘女士这才松了口气,连连对民警表示感谢。 “诈骗分子利用不法手段获悉受害人家属姓名、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通过改号软件与受害人联系,播放与其家属音色相似的求救音频,要求转账。”警方提示,针对此类“虚拟绑架”骗局,在接到亲人被“绑架”的电话后,一定要保持冷静,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切忌随意转账汇款! 近期,市民胡女士在手机刷短视频时无意中看到一个炒股投资广告。胡女士当即被视频中介绍的投资项目吸引,点击加入了群聊。随后,胡女士收到来自群内网友“诚诚”的好友申请,其表示可以推荐“靠谱”的投资项目给胡女士。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胡女士便通过了好友申请。 在接下来的聊天过程中,胡女士从“诚诚”口中了解到一个新型投资赚钱项目,得知其中收益利率十分可观,但需要下载指定的投资软件才能购买。于是,胡女士按照“诚诚”提供的链接下载了“专用”投资软件,并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对软件内提供的充值账户进行转账。后续操作中,胡女士先行购买了一个投资项目,眼见账户收益大幅度增长,心中疑虑也逐渐放下,接着投入了数十万元。 接到胡女士反诈预警信息后,江北新区公安分局顶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对胡女士进行电话劝阻,告知其正在遭遇投资理财诈骗。同时,为及时帮助胡女士挽回损失,民警当即对胡女士相关银行账户开展紧急止付、保护冻结,成功追回胡女士被骗资金中的2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