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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20家企业喜获海关“信用修复”
      “海关信用管理政策宣讲提升了我司诚信守法意识,进出口业务更加规范,信用修复机制让我司恢复了在海关的企业信用等级,货物查验率恢复到正常水平,通关时间大幅减少,与海内外客户协议的交货时间有了保障,公司信誉得以维护,产品市场竞争力也有所提升。”近日,广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家豪高兴地表示。  广运科技公司是苏州地区一家研发、生产新型元器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公司去年因为违法行为被降为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政策出台后,苏州海关第一时间为我公司开展信用修复政策宣贯,倡导诚信守法经营,讲解信用修复条件和程序,辅导企业准备修复材料,使我公司成为‘信用办法’生效后南京关区首家信用修复企业。”谢家豪说。  在江苏,信用修复新政的受益者还有很多。明澜(南京)电子有限公司也是南京关区信用修复成功的企业之一。明澜电子公司由于超过缴纳期限3个月未缴纳税款被降为失信企业,于今年3月成功信用修复。“多亏了海关信用修复政策,给了失信企业救济的途径,适用失信企业的期限由原先2年缩短为现在的3个月,公司由此节约进出口通关物流成本约37万元,免交加工贸易风险保证金近35万元,降低了经营成本,可以投入更多资金到产品技术研发,公司生产活力提升。”明澜电子公司总经理夏勇介绍。  去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用办法”)正式实施,新版“信用办法”聚焦优化信用管理层级,增加了信用培育、信用修复等一系列改革新规,提升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南京海关立足自身职责,为打造诚实守信口岸营商环境,推出一系列信用管理措施:通过强化政策宣贯,提升关区进出口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完善修复机制,明确修复时间节点并及时提醒企业;突出精准修复,对原失信企业根据新“信用办法”及时重新认定信用等级,有效激发企业市场主体活力。  “‘信用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在海关监管领域正式建立了信用修复制度,为失信企业提供了纠错整改的制度化通道,按照失信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科学合理制定修复周期。”南京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处长马红兰表示,“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下一步,南京海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优化进出口信用管理,推进‘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合作,推动差别化监管措施落实,打造诚实守信进出口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市场主体活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今年一季度,南京海关累计信用修复企业20家。
    04/15 行业信用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
      为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在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方面,《意见》指出,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编制出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完善信用信息标准,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依法依规编制出台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失信惩戒和惩治腐败相结合。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  在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方面,《意见》明确,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统一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依法发展动产融资。强化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统筹监管,统一监管标准,健全准入管理。选择运行安全规范、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间的合作衔接。推动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债券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加大对资本市场的监督力度,健全权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行顺畅的监管体系,筑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安全底线。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止脱实向虚。为资本设置“红绿灯”,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在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方面,《意见》提到,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加强市场监管行政立法工作,完善市场监管程序,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增强市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对食品药品安全等直接关系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点领域,落实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对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培训、在线娱乐等新业态,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统一公正监管,依纪依法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重要工业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建立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形成政府监管、平台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的多元治理新模式。
    04/15 行业信用
  • 上海: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
      近日,上海市信用办制定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助力市场主体稳定发展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助力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发展。  畅通信用修复线上申请渠道  在“一网通办”网站、“随申办”App、“信用中国(上海)”网站上等为企业开设信用修复申请专栏。通过线上查询、手机短信提示等多样化方式供企业了解办理进度、获取修复证明文件。优化信用修复申请流程、缩减申请材料,加快上线电子签章功能,对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实的身份证明、信用报告等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交。  建立疫情期间信用修复快速办理机制  对企业通过“一网通办”提交的信用修复申请,当日转办至行业主管部门。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企业和生活物资保障企业,可凭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通过上海法院网上诉讼平台等途径向执行法院申请修复,执行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经审核认定可恢复信用的,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在收到修复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撤下信息。建立税务“快速办”信用工作机制,对防疫重点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补评、信用复评、信用修复等相关流程办理,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优化疫情期间重点领域信用修复标准  完成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修复的企业,因融资、招投标等需要提供信用修复证明的,执行法院应当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进一步优化信用修复标准,除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不予修复的信息,对涉及交通、城管执法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在履罚后及时予以修复。  合理调整信用信息认定和归集标准  做好征信权益保障工作,对相关经营主体或者个人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由银行等接入机构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根据该经营主体或者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可分别采取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等措施。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申报的纳税人免除税务行政处罚,相关信息不作为失信信息,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强化政府部门信用修复工作协同  行业主管部门同意修复的,同步撤下相关失信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公示。健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信用中国(上海)”网站信用修复共享和互认机制,企业可选择通过“一网通办”、“信用中国(上海)”网站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任一渠道提交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经部门审核符合修复条件的,相关网站上的公示信息“一次申请,同步撤下”。  推动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同步更新信用修复结果  推动启信宝、天眼查、企查查、企业预警通、爱企查等市场化信用服务平台在企业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后撤下相关信息对外的公示,不再对外提供查询。提升信息更新及时率,各市场化信用服务平台收到行政处罚部门同意修复结论后,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相关信息更新。  提升信用信息异议申请便捷度  支持企业通过“信用中国(上海)”网站对存在错误、遗漏等情形的信用信息提起异议申请,提高部门信用信息异议办理效率。加快推动“一网通办”网站、“随申办”App等一站式政务平台上线信用信息异议申请专栏,增加便捷性服务。  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对假借“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名义行骗,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单位和个人,纳入本市专项治理对象名单,并依托“信用中国(上海)”网站集中公示相关查处信息,向社会公众进行预警提示。清理各类“征信修复”虚假宣传广告,通过信访、投诉、舆情分析、大数据监测等渠道,排查“征信修复”问题相关线索,并依法及时处理。
    04/11 行业信用
  • 浙江杭州:实施企业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
      近日,记者从浙江省杭州市发改委获悉,为发挥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解决企业在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杭州市正式印发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有关工作的通知》,全面推广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相关应用,让数据多跑路、企业不跑路。  “当前,杭州市企业在办理上市、融资、招标投标、评优评先活动中,均需到各级政府部门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这其中,仍然存在不少‘线下跑、多次跑、多头跑’情况。”杭州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改革旨在通过推动实现系统集成、数据协同、流程再造、化繁为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企业获得感、增强企业守信意识等。  根据《通知》,杭州将基本建设投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筑市场监管、住房公积金、文化执法、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税务(含社保缴纳)、消防安全、医疗保障、物业管理、房产开发和中介、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15个领域纳入改革范围,争取最大程度惠及更多企业。  据了解,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可应用于企业上市、融资、招标投标和评优评先。各级政府部门要求相关主体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的,相关主体可以选择以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替代原有相关证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市场主体在开展市场经营活动过程中,需要相关主体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的,鼓励应用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  据悉,接下来,信用杭州网站、“浙里办”App等将开通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查询模块,实现企业端线上申请“一键”办理,政府端线上出具“一纸”证明,真正让企业办事“零跑路”。截至7月底前,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将在15个领域全面上线。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全面推广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相关应用,是杭州围绕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有利于简化企业办事手续,让企业降成本、减负担,激发企业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杭州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04/06 行业信用
  • 河北:将深化“信用交通省”创建 构建信用信息“一张网”
      近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简称《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实现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信用制度全覆盖,构建信用信息“一张网”。  今年,河北将深化“信用交通省”创建,制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清单,明确部门单位牵头负责人,积极引入第三方信用咨询机构;制定“信用交通示范市”考核指标,增加人民群众在交通运输领域的信用获得感;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定期更新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的信用评价等相关制度;推进行业和地区信用制度建设,夯实信用监管的法治基础,为行业或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工作要点》明确,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实现信用信息归集目录覆盖率与信息归集所辖市区覆盖率100%,信用信息归集市场从业主体覆盖率和信息归集数据合规率95%以上;形成全省一体化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完善“信用交通·河北”网站,推进行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双公示”报送的时效性和质量,实现信息“一口采集、充分共享”,避免信息错误、迟报、漏报。  河北交通将完善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与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健全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及相关应用机制,将告知承诺和各类违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积极拓展更多领域的信用评价模型,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信用监管与信息公示有机融合,推动落实联合奖惩自动化系统,促进信用信息平台中的奖惩信息共享互通。
    03/31 行业信用
  • 中办国办发文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以健全的信用机制畅通国内大循环、以良好的信用环境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以坚实的信用基础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以有效的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具体23项内容。  为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意见》指出,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健全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增强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压实相关主体信息披露责任,提升市场透明度。建立资本市场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提高办理效率。督促中介服务机构勤勉尽责,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建立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打造诚实守信的金融生态环境。  在强化市场信用约束方面,《意见》提出,坚持“严监管、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案件,加大对侵占挪用基金财产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健全债务违约处置机制,依法严惩逃废债行为。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的企业可依法破产重整或清算,探索建立企业强制退出制度。  《意见》还提出,创新信用融资服务和产品。发展普惠金融,扩大信用贷款规模,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推广基于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的“信易贷”模式,深化“银税互动”“银商合作”机制建设等。  《意见》提出,以健全的信用机制畅通国内大循环。健全市场主体信誉机制,提升企业合同履约水平。实行纳税申报信用承诺制,提升纳税人诚信意识。依法打击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保险待遇、保障性住房等行为。建立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  在完善生态环保信用制度方面,《意见》明确,全面实施环保、水土保持等领域信用评价,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推动相关企事业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聚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体系,加强登记、交易、结算、核查等环节信用监管。  良好的信用环境也是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条件。《意见》明确,高质量推进海关信用制度建设,推动差别化监管措施落实,提升高级认证企业“获得感”。建立进出口海关监管领域信用修复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打造诚实守信的进出口营商环境。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外贸政策工具,适度放宽承保和理赔条件。  在对外合作信用建设方面,《意见》要求,加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援助等领域信用建设,加强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应用,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境外投资备案核准制度,优化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完善对外投资报告制度,完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报告管理和特定项目立项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列入信用记录,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03/31 行业信用
  • 山东青岛:6项暖心新举“护航”企业信用
      “从我打去电话咨询到信用修复完成,整个过程不超过两个小时,这种零接触高效服务方式真是帮了我们企业大忙。”张先生是一家小微企业负责人,在准备参加一项重要投标时发现,由于没有及时变更地址,导致登记住所无法联系,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如果不能及时修复信用则无法参与投标。市场监管部门了解这一情况后,实施“承诺即修复”快捷模式,通过网上及时办理信用修复业务,让企业赶在投标资格审查前恢复了信用。  为积极应对疫情给我市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困难,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信用修复流程服务企业疫情防控的通知》,以“全方位”服务、“无接触”办理、“承诺制”修复、“加速度”办结、“全覆盖”解答、“多维度”宣传六项暖心举措,优化简化企业信用修复流程,把抗击疫情作为转作风强能力的“第一课堂”,作为优环境稳市场的“第一战场”,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发展更好。  为企业应对疫情创造积极有利条件,市场监管部门在加强企业信用修复上推出“全方位”服务举措,在各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咨询服务专员,借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渠道发布告知咨询电话、微信二维码、工作邮箱、邮寄地址等多方面服务信息,积极运用“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的工作方式引导企业利用最便捷、最安全方式办理信用修复业务。同时实施“一对一”专人服务,实行信用修复资料线上预审,力争一套资料、一次提交、一次办结,充分利用线上“云约谈”工作模式,进一步优化企业办理体验。对符合办理条件能后续补充原件和手续的,可提供“容缺受理”服务。  涉及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群众生活资料供给保障等企业,在申请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修复时,实行“特事特办”“专人办理”“即时办结”,有效助力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03/30 行业信用
  • 宁夏启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正式启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面向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推广应用。  为全面提升自治区根治欠薪工作水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借助宁夏金保二期项目建设的有利契机,研发建设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与自治区政务服务系统、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宁夏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投资项目在建审批监管、信用信息共享系统等政府部门信息平台实现对接,实现相关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全区房屋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城市园林绿化等各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登录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可对其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基础信息进行维护,主动接受各级政府及行业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管。  “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的顺利开通,进一步畅通了我区劳动者线上维权通道。”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全面推进监控预警平台应用工作,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对全区人社系统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及银行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线上线下业务培训。当前,预警平台已联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宁夏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黄河银行等区内多家银行机构,方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信息动态更新和线上维护。劳动者可以通过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或“我的宁夏”手机App提交劳动保障维权线索,直接由属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接收和调查处置。  据悉,自今年3月10日宁夏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正式启动运行以来,已入库工程建设项目信息近4000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达6万余条。
    03/30 行业信用
  • 福建福州:以信用监管为基础 破网络餐饮难题
      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紧盯网络餐饮监管难题,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支撑,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全面构建网络餐饮长效监管机制。  多点发力,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严管“网红”餐饮。将月销量5000单以上或品类榜单前20名的外卖网店列为“网红”餐饮店,每月按一定比例实施飞行检查,对新晋“网红”餐饮店100%开展专项检查。制定《福州市“网红”餐饮店示范提A指引》,督促“网红”餐饮店示范提升。对不符合要求的“网红”餐饮店,通报订餐平台采取限制参与补贴活动、置休等措施,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治理无堂食店。聚焦无堂食店专营外卖、缺乏消费者监督的特点,开展重点治理。针对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无堂食餐饮网店,要求合理规划功能分区,引导其标配“互联网+明厨亮灶”,构建标准化监督。  规范订餐平台。制定福州订餐平台监督检查清单,结合问题线索和信用数据,通过重点抽查、远程核验等方式,每季度对订餐平台开展实质性监督检查,促进平台规范管理、合规经营。  科技赋能,探索实施智慧监管  对接电子证照。对接订餐平台推送电子证照及相关数据应用,督促平台据此开展证照公示和系统自验自治管理,目前首批试点2000家餐饮商户已实现经营地址与取餐地址、经营范围与菜品种类、有效期与经营时间“3个一致”。  实施兑奖保护。创设远程“不露面”兑奖机制,通过“e治理”系统对举报人实施身份代码保护,隐藏真实身份信息。支持举报人匿名在线申兑奖励,实现网络餐饮举报兑奖“一趟不用跑”。  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AI巡检。识别“脏乱差”等十余种常见隐患,建立基于“食安信用指数”的线索分类推送模型,探索构建“AI巡检识别推送、餐饮商户主动整改、订餐平台督促落实、监管部门靶向核查”的网络餐饮智慧监管新模式。  多方参与,构建互动共治机制  开设“随手拍”。建立网络餐饮“吹哨人”制度,重奖行业知情人举报“潜规则”。结合个人信用分,在“e福州”上为信用良好的认证用户开设“随手拍”举报入口,收集优质线索、褒奖义举,屏蔽恶意举报。  开展“你点我检”。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道,“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开展现场检查。通过“你点我检”“帮帮下午查”等活动引入民意,进行执法决策,采用直播、短视频等形式支持网友“围观”执法,开设网络话题,接受评价与建议,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推动平台巡检。明确订餐平台食品安全人员日常检查要点,督促订餐平台对入网餐饮商户定期抽查、监测、巡检,切实履行主动发现、报告和纠治食品安全问题的主体责任。  通过一揽子创新做法,福州市网络餐饮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积极性空前提升。截至目前,业内举报线索与“随手拍”公众举报线索共计600余条,核实发放奖励148件,及时监测、提前处置了“曼玲粥店”“华莱士”等多个网络餐饮安全隐患。订餐平台积极参与协同治理,累计督促整改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3012个次,发现并锁定违规“黑名单”网店1854家,驳回整改不到位的餐饮商户申请300余家次,逐渐形成了科技强力支撑、公众广泛参与的网络餐饮治理新格局。
    03/28 行业信用
  • 国家税务总局:完善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动态精准监管机制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表示,针对今年留抵退税加力扩围的实际,将依托税收大数据,严格加强对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的审核,进一步完善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动态精准监管机制和留抵退税风险防控体系。  王道树介绍,税务部门将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规范、高效、快捷地为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的同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违法行为,为留抵退税工作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据了解,多年来,依托税收大数据,已形成了一套防范虚开骗税的风险管理体系。2019年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出台后,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建立了相应的留抵退税风险指标模型。  针对今年留抵退税加力扩围的实际,将依托税收大数据,严格加强对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的审核,进一步完善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动态精准监管机制和留抵退税风险防控体系,开展事前、事中、事后扫描监控,及时发现风险疑点,根据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风险应对,做到留抵退税管理跟得上、风险防得住。  同时,王道树提到,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相关部门构建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暴力虚开、虚假抵扣、隐瞒收入等偷税骗税违法犯罪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针对今年更大规模、更大范围的留抵退税政策落实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王道树表示,将进一步聚焦虚增进项、隐瞒收入、虚假申报和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做到“露头就打”,并充分发挥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依法重拳打击。同时,对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及时曝光,有效震慑不法分子,维护税法权威,进一步营造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
    03/28 行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