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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部:有力有效推动会计领域信用管理工作
      为规范做好会计奖惩信息记录归集,近日,财政部印发了《会计奖惩信息归集管理办法(试行)》(财会〔2025〕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出台《管理办法》是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2025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法律、金融、会计、审计、医疗、教育、家政、工程建设、生态环境、平台经济等领域从业人员和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人员等重点职业人群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这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作出了系统部署,为做好会计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出台《管理办法》,有力有效归集财政部门在会计领域作出的表彰奖励、行政处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二是出台《管理办法》是推动会计法有关要求落实的必然要求。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在第四十七条增加“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处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编制的《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将行政处罚、行政奖励等行政管理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范围,并将会计法作为纳入依据。出台《管理办法》,是落实上述规定要求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更好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会计法。  三是出台《管理办法》是进一步加强会计诚信建设的现实需要。近年来,财政部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树立道德标准,深化教育引导,加大惩戒力度等方式,持续推动会计行业诚信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进一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提升会计诚信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需要持续加强会计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当前,会计奖惩信息等存在归集标准不够统一、归集程序不够明确等问题,需要健全相关制度,为完善会计领域信用管理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问:《管理办法》的起草发布经历了哪些过程?  答:2024年4月,我们启动《管理办法》前期研究工作。就会计奖惩信息记录归集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调研,与来自省级财政部门、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等单位充分交流,就相关内容进行了逐条研究,对其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专题论证,在此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9月印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印发以来,各有关方面积极反馈。反馈意见总体上认为出台《管理办法》有助于全面准确归集财政部门作出的表彰奖励、行政处罚信息,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为做好相关信息记录提供了制度保障。我们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履行审核批准程序后,于2025年3月正式印发。  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管理办法》共14条,包括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会计奖惩信息的归集范围、时间与载体,异议提出与错误更正等有关要求。  《管理办法》明确会计奖惩信息归集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记录、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动态更新的原则。归集的奖惩信息中,表彰奖励信息是指单位、个人受到财政部门关于会计工作的表彰奖励情况;行政处罚信息是指单位、个人因违反会计法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财政部门应当自作出相关行政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对相关事项进行记录。单位或个人对全国统一平台上记录的本单位或本人的会计奖惩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全国统一平台向作出记录的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财政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实并更正,无需更正的,应告知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并说明理由。  问:《管理办法》在实施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财政部将督促各地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基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做好会计奖惩信息归集,确保会计奖惩信息及时完整准确记录,有力有效推动会计领域信用管理工作。
    2025/04/30 专项治理
  • 【风险提示】这几款App是诈骗“陷阱”
      日前北京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近期发生几起诈骗案例均与被骗事主下载了非官方App有关。诈骗分子以投资理财或刷单返利为诱饵,吸引事主点击不明链接、下载非官方App。事主一旦下载使用就会直接或间接掉入“陷阱”造成财产损失。  王先生刷视频时看到一条称可预测彩票结果的视频,便私信联系对方并加为好友。在对方的引导下,王先生通过点击不明链接下载了名为“蜂寻”的App。App客服称需完成3次助力才能进入彩票内幕群。王先生在对方的指令下,多次支付活动助力经费,后客服以操作失误为由,要求以购买手机的方式缴纳保证金,而后再办理退款业务。为了退款成功,王先生共购买了50部某品牌手机交于对方指定人员,但客服却以种种理由告知无法退款。王先生意识到被骗选择报警。  退休在家的黄女士接到自称快递员电话,称黄女士的快递出现问题可以向客服申请理赔。随后,一客服人员电话联系黄女士并发来一条网络链接,要求黄女士下载名为“NFX”的App,同时按要求登录手机银行。其间黄女士多次收到银行验证码短信,客服人员告知其无需理会。黄女士的家人发现异常后便立即阻断了通话,再查询手机绑定的银行卡时,发现卡内钱款被人盗刷,随即报警。  汪先生是个炒股爱好者,关注了名为“主力进场”的个人公众号。该账号主播在视频中表示愿意亲自下场指导炒股,汪先生随即加主播为好友。开始时,主播指导汪先生在正规炒股平台操作一段时间后,有小的亏损。但主播承诺可采用换平台“打新”的方式,帮助其大赚一笔。在主播的引导下,汪先生点击了一条不明网络链接,下载安装了名为“安心”的App。汪先生在这个App中很快就有了盈利,并提现1万元。汪先生对博主更加信服,便将自己账户内的存款转存至对方的指定账户,可自钱款转账成功后博主便莫名失踪了。  警方提示,蜂寻、Card-pay、NFX、安心、TradeNova等几款App的实际功能为诈骗引流、盗刷银行卡、远程控制。凡是自称有内幕消息、渠道的;凡是要求点击不明链接、下载非官方App的;凡是要求购买贵重物品交至指定地点或上门来取的,都是诈骗。
    2025/04/28 风险提示
  • 河南:专项信用报告实施领域增至47个
      “通过信用中国(河南)网站,只需要几分钟打印一份专项信用报告,就能替代十几份无违法违规证明,真是太方便了。”近日,位于洛阳市涧西区的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在筹备上市的过程中,需要提交无违法违规证明,“去年我们还是挨个到多个部门开证明,来回跑路,耗时耗力,现在坐在办公室‘动动手指头’就能下载信用报告,为企业上市、融资节省了宝贵的时间和人力成本。”  如今,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施领域进一步拓展。4月21日,记者从河南省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以下简称“省营商信用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办事便利度,河南省新增密码管理、档案、地震3个“专项信用报告”实施领域,在原来44个领域的基础上增至47个,基本实现省内重点领域全覆盖。  经营主体在线“一键”申请,各类无违法违规情况“一纸”证明。2024年8月,省营商信用中心在“信用中国(河南)”网站正式上线了“专项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栏,提供专项信用报告免费一键查询、下载、核验等功能。经营主体可根据业务需求自行勾选领域,一键免费查询下载报告,有效解决企业赴多部门开具此类证明难、繁、久等问题,大大减少了办事成本,提升了企业运营效率。截至今年4月20日,该平台累计下载专项信用报告6300余份,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16.2万份。  该专栏上线以来,省营商信用中心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广泛收集采纳广大企业意见建议,持续优化完善专栏功能。同时,进一步优化报告查询功能,在报告查询时间为“一年”“两年”“三年”的基础上增加“四年”选项,当报告用途选择为“企业上市”时,查询时间还新增自主选择功能,经营主体可根据需要自定义查询时间。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优化升级专栏服务功能,全面提升信用服务效能,为河南加快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有力信用支撑。”省营商信用中心有关负责人说。
    2025/04/28 行业信用
  • 山东临沂:亮出优化营商环境“硬核” 举措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优化营商环境赋能机制新闻发布会。从“一件事”改革实现申报材料、环节、时限分别压减37%、53%、73%;到金融机构为项目提供超400亿元资金支持;再到涉企执法联合检查月均数下降35%……会上亮出了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硬核”举措与亮眼成果。  在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上,临沂市把“用户思维”融入改革全链条,从群众和企业视角去想问题、办事情。扎实推进国家部署的21个、省市推出的100个“一件事”任务,实行一表申请、推行一窗受理、强化数据赋能,申报材料、办事环节、服务时限分别压减37%、53%、73%。其中,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被相关部门推广。创新做精自选动作。围绕商城国际化、园区服务、新领域新业态等方面,推出18个定制化“一件事”服务场景。如直播电商“一件事”,将7个事项整合为“一件事”,申报材料由19份精简至4份,在直播电商园区设置政务服务站点,申请人“跑一次、进一门、提交一套材料”就能“一次办好”,办理时间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  为做优重点项目服务保障,临沂市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资源围着项目转。在金融支持方面,组织金融机构提前介入重大项目,做好融资服务保障,实行“一项目一主办行”,全过程动态跟踪服务。构建“信贷+”服务模式,组织“市行行长县区行”活动,开展行业银企对接活动,精准滴灌项目。2024年银行机构支持项目金额超400亿。高效集约保障供地。全面推行“标准地”出让,全市共出让“标准地”307宗、1.7万亩,居全省第一位。在全省率先阶梯式下调年期修正系数,降低企业拿地成本。2024年,全市弹性供应土地46宗、面积1689亩,为企业节省成本1700余万元。引育并重汇聚人才。出台“人才十条”,新建“人才飞地”9个、累计达到58个,招引高端人才团队45个、各类亟需人才400余人。推广职业教育“企业+专业”培养模式,实施技能人才定向培养、订单培养和联合培养,每年培训10万人次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1万人以上,缓解企业用工难等问题。  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上,临沂市在山东省率先搭建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将35个部门、222个监管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实行扫码入企,做到“事前报备、事中联合、事后监督”,2024年开展联合检查1.2万次、月均检查数下降35%,初步解决多头执法等企业痛点。推行“有温度的执法”。推行涉企合规指导,编制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指导清单252项,帮助事前防范违法风险。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扩大“轻微违法不罚”“首次违法不罚”清单范围,由市场监管、交通等4个领域扩展到28个领域,事项由552项增加到1097项。推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融合应用,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劳动保障、建筑市场等30余个行业领域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开展差异化监管,企业监管更加精准高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荣获国务院督查激励;“直播带货信用监管”被评“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案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予以推广。
    2025/04/28 专项治理
  • 甘肃玛曲:以“硬举措”优化营商“软环境”
      近年来,甘肃省玛曲县对标先进一流水平,精准施策补短板,改革攻坚破难题,齐心协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度,积极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最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心全意当好全县各类市场主体的“店小二”,市场经济秩序的“捍卫者”,优化营商环境的“先锋队”,为加快推进玛曲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玛曲县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深化“一网通办”“一窗通办”,落细“包抓联”“六必访”制度,建立健全分级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制度,积极主动为企业解决发展难题,让企业轻装上阵、聚力发展。  以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任务清单为抓手,严格按照《甘南州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任务细化分解清单》《甘南州营商环境便利度评价指标体系》文件要求,细化39个方面69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清单和时限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形成优化营商环境月通报,对各项指标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突出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动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全面升级,激发市场主体动力活力。  结合法治宣传月、雷锋纪念日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进入企业发放纾困解难暖心卡40余份,在“秘境玛曲”微信公众号公示办事流程,提升社会群体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注度、知晓度和参与度。  优化服务流程,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模式,集中线上线下资源,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门一窗一网”办理,明确受理条件,发布办事指南,建立联合办理机制。在企业开办、准营和注销等业务上,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办理”,办理时限大幅压缩,营业执照已能在2小时内出证。  推动全县9个乡镇(场)在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设证照帮(代)办点,让营业执照等证件办理“就近办”“零跑腿”,实现“家门口办照”。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完善行政许可备案审批系统、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等功能,优化人脸识别、身份认证等流程,为办事群众提供辅助引导。加大电子营业执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经营主体对电子营业执照的知晓度和使用率。一季度累计受理业务7237件,全部按时办结,群众满意率达100%。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99.71%,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强化甘肃省委“引大引强引头部”要求落地,立足县域资源禀赋,围绕农牧产业、文化旅游、有色冶金、中藏医药、有机肥等七大产业链,专门筹集19.25万元开展项目的精准策划和前期论证,精心编制《玛曲县招商引资项目建议书》,包括35个项目,总投资估算26.98亿元,为精准开展项目招商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精准靶向推介的基础上,针对重点项目、重点意向企业,通过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充分做好前期沟通,杜绝无效对接,邀请进目标企业开展对接、洽谈、现场考察等活动30余场次,对接企业50余家,先后在低空飞行、牦牛藏羊肉销售、新能源开发、智算中心等领域与相关企业达成有质量的合作意向,加强与企业互动交流,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收集反馈和建议,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增强企业获得感。  一季度签订框架协议2份,签约金额12.28亿元。成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涉及分管领导、产业链责任单位、项目落地要素保障部门为成员的“项目专班”,形成“一对一、点对点”的全方位服务机制,全力做好项目前期跟进服务、项目全要素全过程保障等工作,提升招商引资精准度,有针对性地引进落地一批高技术、高成长性、高附加值的企业,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2025/04/25 行业信用
  • 【风险提示】警惕NFC盗刷陷阱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北京全链条打击NFC盗刷信用卡案二审判决,25人因涉及利用NFC实施信用卡诈骗被判刑11年不等。  北京市朝阳区的李先生在驾驶车辆时忽然收到银行交易提醒短信,显示自己的信用卡在海南的两家商户接连刷了近三万元。经查,位于海南省某地的黎某、许某等25人利用手机NFC功能盗刷信用卡,72小时内接连盗刷40余名被害人钱款100余万元。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席晓昕介绍,本案25名被告人共涉及绑卡、盗刷、取现转移三个犯罪环节。其中,黎某与刘某某系实施犯罪的“操盘人”,2人向许某等5人提供作案资金用于购买作案设备,许某等人购买了大量具有NFC功能的手机,并将网购的虚拟手机号逐一绑定至手机中开通虚拟钱包。  黎某等人将通过群发诈骗短信获取的卡号、密码、手机号、验证码等信息绑定在已经开通的手机钱包中,将手机寄回给许某等人静置三个月。期间,许某等人联系邢某某等8名POS机主成功盗刷后,邢某某等人配合将被盗刷钱款从POS机绑定的结算账户中转至陈某某等7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后由陈某某等“车手”取现或转出。  检察机关依法对该犯罪团伙共计25人分别以信用卡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黎某等10人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判决被告人邢某某等15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黎某等11人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何防范NFC支付中的盗刷风险?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肖瑶提示,虽然本案中犯罪分子借助NFC技术完成盗刷,但核心症结在于诈骗团伙以“ETC异常需登录恢复”等话术诱导受害人点击虚假链接,非法获取卡号、密码、验证码等关键信息,再通过NFC功能绕开物理卡片的限制实施盗刷。因此,防范需从“堵源头”和“筑防线”双管齐下:陌生链接不乱点,可疑短信直接删,屏幕共享要警惕,锁屏密码“保险栓”,如被盗刷速应对,挂失冻结加报警。
    2025/04/25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免费WiFi暗藏“窃密陷阱”
      在咖啡厅敲击键盘处理工作、在候车厅刷短视频消磨时光……公共场所的免费WiFi看似为生活提供了便利,却悄然成为黑客眼中的“狩猎场”。当你毫无戒备地点击“连接”按钮时,个人隐私与财产安全可能正暴露在无形的“暗箭”之下。  被美化的“免费午餐”:公共WiFi的致命漏洞  公众普遍存在两大认知误区:一是认为“公共场所免费WiFi可随意连接”,二是轻信“加密网络无安全隐患”。事实上,看似正规的咖啡厅、机场WiFi,甚至商场的官方热点,都可能成为黑客的伪装工具。  伪造热点:披着羊皮的“网络狼”  黑客只需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专业软件,就能创建与官方名称相同的“克隆热点”。当用户连接时,所有数据传输将绕过真实网络,直接流向黑客的“数据监听器”。某连锁咖啡品牌曾被曝光,黑客通过伪造门店WiFi,3小时内盗取了200余名顾客的支付账号信息。  加密破解:技术外衣下的安全假象  即便连接加密的“WPA2”网络,黑客仍可利用“KRACK漏洞”重放攻击,破解加密密钥。2017年披露的这一漏洞,至今仍威胁着全球数亿台设备。更隐蔽的“中间人攻击”(MITM)则通过劫持用户与路由器间的通讯,篡改网页内容、植入恶意代码,甚至诱导用户主动下载木马程序。  钓鱼网站:精准定位的“信息捕手”  连接公共WiFi后,用户常被强制跳转至广告页面或“登录认证”窗口。这些页面极可能是精心设计的钓鱼网站——输入的手机号、验证码、社交账号密码,会被实时同步至黑客数据库。某二线城市地铁站的免费WiFi曾因钓鱼页面,导致近千名乘客遭遇电信诈骗。  看不见的代价:数据泄露的连锁反应  公共WiFi泄露的信息,正以超乎想象的速度变现。用户网银密码被破解后,资金可在几分钟内被转空;企业员工连接公共网络传输商业机密,可能导致核心技术泄露。某科技公司工程师在酒店使用免费WiFi后,其设备中的新品设计图纸被境外势力窃取,直接造成数亿元损失。  更隐蔽的风险在于“数据拼凑”。黑客通过整合用户在不同场景泄露的碎片化信息(如WiFi获取的手机号+电商平台泄露的收货地址),可构建完整的身份画像,实施精准诈骗或社会工程攻击。  安全冲浪指南:构筑个人信息防火墙  面对无孔不入的网络威胁,用户需建立“零信任”思维,将安全主动权握在手中。  连接前“三问”原则  问来源:确认WiFi名称是否与场所官方公示一致,警惕“免费试用”“无密码接入”等诱导性热点。  问加密:仅连接显示“WPA2/WPA3”标识的加密网络,避免“开放网络”。  问用途:禁止在公共WiFi下进行网银转账、登录重要账号等敏感操作。  技术防护“三件套”  VPN加密:使用正规VPN服务商,对数据传输进行二次加密,隐藏真实IP地址。  双因素认证:为社交、支付账号开启短信或动态令牌验证,降低密码泄露风险。  网络监测工具:安装NetGuard、GlassWire等流量监控APP,实时预警异常数据传输。  行为习惯“三避免”  避免自动连接:关闭手机“自动加入网络”功能,防止误连恶意热点。  避免长期在线:非必要时关闭WiFi,改用手机流量(5G/4G网络安全性更高)。  避免隐私暴露:不随意在公共WiFi环境下填写身份证号、银行卡CVV码等关键信息。  免费WiFi如同悬在头顶的双刃剑,便利与风险并存。唯有打破“免费即安全”的思维定式,掌握必要的防范技巧,才能在数字浪潮中守护个人信息安全。下次当你看到“免费WiFi已覆盖”的提示时,请记住:真正的安全,永远始于对每一次连接的审慎判断。
    2025/04/25 风险提示
  • “因信赋能”建设可信数据空间 加速推进信用中国新征程
      近日,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将首度开展企业、行业、城市三类可信数据空间试点,以多元主体协同共创数据价值为牵引,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指出要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夯实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基础。建好可信数据空间是信用中国发展的重要环节,有利于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信用中国数据建设现状与痛难点  (一)“信用中国”平台概况与成效  作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的“总枢纽”,“信用中国”平台(www.creditchina.gov.cn)整合了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司法机关等多源数据,覆盖企业、个人、社会组织等全主体信用信息。  “信用中国”平台的核心功能包括信用信息公示、信用查询与信用处理。信用信息公示集中展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8大类信息,覆盖多家行业协会商会及企业信用数据,成为政府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窗口”;信用查询服务提供企业信用报告等查询功能,支持多维度检索;信用修复与异议处理推出信用修复“一网通办”系统,实现失信主体在线申请、跨部门联审。  “信用中国”平台在数据融合与应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围绕“信用+场景+创新”,“信用中国”平台已形成三大核心数据产品矩阵。其中,信用报告覆盖企业经营、司法、税务等全维度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精准风控依据。信用评级与预警则构建行业信用评价模型,对企业进行动态风险评估。平台创新信用服务,将信用数据转化为融资便利。平台数据还深度融入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领域,推动信用价值在多场景落地。在信用评分模型应用上,目前多个金融机构采用信用评分模型,通过大数据分析个人信用行为,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深化普惠金融。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上,通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减少对守信企业的重复检查,优化营商环境。  (二)信用中国建设痛难点问题  1.数据融合不足问题:多源异构数据整合困境  信用数据整合难度大:不同机构间数据标准不统一,整合难度大,导致信用数据产品难以形成全面、多维度的分析。  隐私保护与数据开放难以平衡: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如何合理开放数据,是提升数据产品丰富度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截至2021年,“信用中国”平台累计发布政策宣传文章15万余篇、公示信用信息2亿多条,支撑金融、司法、市场监管等领域应用,但同时也面临数据隐私保护挑战。  2.应用场景缺乏:传统领域依赖与新兴场景空白  过度依赖传统应用:金融领域信用报告支撑90%以上的企业贷款审批,但过度依赖历史履约数据,对科技创新企业的研发投入、专利价值等新维度覆盖不足;监管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覆盖80%的市场主体,但在共享经济、数字贸易等领域尚未形成成熟方案。  新兴场景空白:数据适用性不足、市场需求挖掘不足。共享经济平台需实时信用评分,但现有信用数据更新频率低,无法满足动态风控需求。数字贸易中,跨境电商企业对“海外仓信用评价”“跨境支付信用担保”需求强烈,但“信用中国”缺乏跨境数据整合能力,导致相关产品空白。  信用数据应用意识薄弱:企业和个人对信用数据的应用意识不强,导致信用数据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场景开发不足,部分中小企业未充分利用信用数据优化融资。  3.权属问题与数据共享  数据所有权界定问题:在信用体系中,明确个人和机构数据所有权是关键,以防引发收益分配冲突。数据所有权界定成为了重要的一环。  数据共享存在壁垒:不同政府部门间产生跨部门数据共享难。在数据交易纠纷方面,共享数据需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数据被非法获取或滥用,引发数据交易纠纷和跨境数据壁垒。更重要的是,为实现数据共享,需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接口规范,降低数据整合的技术障碍。  4.根本问题:信任与价值共创  信任基础建构:信任问题是数据共享的基石与挑战。数据要素的收益共享难、价值共创难。数据定价机制方面,缺乏统一的定价标准,企业数据价值难以量化,例如供应链金融场景中,物流数据与金融数据的权重如何分配尚无标准。权益分配规则方面,政府公共数据是否参与收益分配存在争议。  二、可信数据空间:提升信用中国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思路分析  (一)概念与特点  可信数据空间是基于共识规则,联接多方主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的一种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是数据要素价值共创的应用生态,是支撑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载体。  基于共识规则:要求参与各方对数据流通的要求达成一致,并且通过技术手段来确保信任机制的达成和执行。  链接多方主体:参与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和运营的包括数据提供方、数据服务方、数据使用方、空间运营方等多类主体,数据多源、主体多元是可信数据空间的一个重要特征。  数据共享共用:要求各方通过可信数据空间提供的信任机制和管控能力,打消流通顾虑,加速多元数据融合与应用创新,有效实现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  (二)可信数据空间的作用  可信数据空间是算法、算力、数据的三位一体,通过标准化体系、安全技术和生态机制保障数据的高效流通与价值释放。可信数据空间具有价值创造能力、资源交互能力、信任管控能力三大核心能力。  数据价值共创:可信数据空间具有可信的数据应用开发环境和共建共治、责权清晰的规则机制,助力多主体价值共创。空间实现规模化互联互通,通过对流通使用全生命周期进行实时管控与全过程行为可信存证,提升数据共享意愿,保障全过程可信可控。  搭建信任桥梁:以空间资源合作规范、空间安全管理体系、空间合规管理指引、空间备案管理、空间标准规范为支撑,加强建立数据信任管理技术、资源互通技术、接入认证体系、空间行为和数据存证体系等,形成可信管控流、资源交互流、价值共创流。信任能力供给包括接入认证、全程动态控制管理、存证溯源;数据资源涉及供需撮合、托管运营、委托/联合开发。  行动方案:可信数据空间建设行动涉及场景需求、牵引设计、规制机制、资源接入规范、互联互通规范、共享使用规范、收益分配规范等方面。通过数据支持与开放交换、人工智能创新应用与赋能、数字金融服务优化,可信数据空间能够实现双向赋能的发展闭环。  三、建设可信数据空间、推进信用中国的对策与建议  打造信用信息可信数据空间,应依托坚实的数据基础与先进技术,实现跨行业深度应用与创新发展。通过高质量数据集与数据基础设施,借助AI创新平台与应用市场,以AI赋能组织数智化转型与合规流通,促进科技创新,催生新质生产力。在信用行业“采、存、用、传、管”全流程中,实现部门协同,并将应用拓展至生活、金融等多行业,达成跨行业协同发展。  (一)强化顶层设计,构建政策保障体系  强化顶层设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指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共建。  数据安全共享:搭建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共享平台,提高数据使用效率和信用评估的准确性;制定相关信用数据收益分配指南,明确数据权属。加强技术融合与安全防护,制定严格的数据安全政策和隐私保护措施,构建“AI+区块链+隐私计算”三位一体技术底座,保护个人和企业的信息安全。  (二)标准引领发展,破除数据孤岛  统一信用数据标准:确立统一的信用数据收集、处理和共享标准,全面保障数据的质量与安全,促进信用体系稳健发展。制定数据价值评估国家标准,确保数据的互操作性和一致性,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基础。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构建全面且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有效促进信用信息的透明化与共享。推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制定,推动制订信用领域国家及地方标准,确保数据资源实现高效互联互通,全面引领行业规范化、健康化发展。  (三)数据要素市场化,“AI+”激活信用价值  数据资产确权定价:建立数据产权登记制度,构建动态定价模型与收益分配激励机制。推动数据交易平台智能升级,打造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体系。推动实施跨境数据要素流通试点,通过“规则创新+技术保障”,建立跨境流通平台。  挖掘AI驱动的信用价值:利用智能信用评估体系,完善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实现更精准的信用评估和管理。构建“信用走廊”,实现数据全方位传输的全流程追溯。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以“信用数据+AI算法”,提升信用体系智能化水平,以“AI+信用场景创新”,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信用评估、风险控制等领域的创新应用。  (四)培育复合型人才,产学研协同创新  “三位一体”教育体系:校企协同育人。通过“联合实验室+数字信用实训课程体系”,打造精准培训与人才教育场景。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将人才供需精准匹配与柔性引才模式相结合。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以企业内部培养为主,社会化培训网络双重培育,打造符合社会要求的创新型人才。  人才评价与激励:建立多维评价体系、激励机制创新。通过“综合评价+专业打分”的评价形式,采用多元激励方式,推动人才持续创新。优化人才服务生态,打造“智能化+人才共享”的人才服务平台,推动国际联合培养与国际认证互认。  四、小结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中,“信用中国”平台虽成果斐然,但面临的数据融合、应用场景、权属及信任等问题亟待解决。可信数据空间凭借其独特优势,为破局提供了核心手段,在金融、医疗等领域已初显成效,未来更具广阔拓展空间。  未来,应采用强化顶层设计、推动标准建设、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培育专业人才等解决方案,为打造信用信息可信数据空间指明方向。应持续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优化信用评价体系、挖掘AI驱动的信用价值、壮大人才队伍,以可信数据空间为有力支撑,探索数据资源规模化流通利用新模式新路径,积累国家数据基础设施运营经验,支撑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信用动力。  (作者:王鹏,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李良钰,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实习员)
    2025/04/25 信用修复
  • 【风险提示】凡是提出帮忙关闭自动扣费功能的,都是骗局!
      “您的抖音极速版试用期已到,如不取消,每个月将从您的账户扣除800元。”接到这样的电话,您是挂掉电话,还是信以为真、害怕钱被扣?记者今日从天津市反诈中心获悉,天津市已有群众被这样的话术骗走上万元,提醒凡是提出帮忙关闭自动扣费功能的都是骗局。  在接到自称“抖音客服”的电话后,陈女士竟然以为继续使用抖音极速版真的会被扣钱。于是,按照“客服”的指示,下载了某款App,安装该软件没多久,陈女士的手机就黑屏了。此时,陈女士还未意识到自己中了骗子的圈套,只是觉得手机出现故障了,等手机能打开了,陈女士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转出三笔钱,共计被骗30094余元。  被假客服坑的还有刘女士,对方自称“腾讯保险”客服,告知刘女士购买的保险即将到期,如不取消则次月起每月自动扣费2000元。在迟疑片刻后,刘女士按照客服的指引,登录了“拼多多”App,并进入多多钱包进行查看。退出后,对方又提供了一个网址链接,让刘女士登录查看自己的“保单”,当刘女士看到“保单”中有自己的证件号码,并且还有“保险专用章”字样的公章,便信以为真了。为了避免扣费,刘女士下载了“腾讯会议”App,之后开启屏幕共享,并将自己的银行账户、余额、支付密码、验证码等都告知了对方,此时,还未意识到被骗的刘女士,在按对方要求取出自己定期的100万时,被银行柜员成功拦截,刘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近期,冒充客服,打着‘账户异常’‘会员扣费’幌子的诈骗案呈现高发态势,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  民警提示  不要下载不明软件、开启共享屏幕;不要点击不明网址;不要轻易向陌生账号转账汇款,如有疑问,多与家人商量讨论,或拨打报警电话咨询。
    2025/04/24 风险提示
  • 婚姻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04号《婚姻登记条例》已经2025年3月21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总理  李强        2025年4月6日     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8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7号公布 根据2024年1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2025年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04号第二次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便民原则确定的乡(镇)人民政府。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对婚姻登记场所的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为办理婚姻登记提供保障。第四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规划、完善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会同外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保障婚姻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安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统筹本地区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和信息安全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综合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工作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建设,治理高额彩礼问题,倡导文明婚俗,促进家庭和谐,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充分发挥婚姻家庭辅导师等专业人员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婚前教育、婚姻家庭关系辅导等方面的作用。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协助和配合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师职业培训,持续提升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第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从事婚姻登记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依照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收取费用。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婚姻登记工作中发现疑似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的,应当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发现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应当及时劝阻并告知受害人寻求救助的途径。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在婚姻登记工作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第二章 结婚登记第七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可以结合实际为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预约、颁证仪式等服务。鼓励当事人邀请双方父母等参加颁证仪式。第八条 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申请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申请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按照国际条约规定的证明手续办理。申请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身份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按照国际条约规定的证明手续办理。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对外国主管机关依据本条第三款、第四款提及的国际条约出具的证明文书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书面声明。第九条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第十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核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询问相关情况,并对当事人的身份以及婚姻状况信息进行联网核对,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第十一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第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当事人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当事人;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第三章 离婚登记第十三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四条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第十五条 申请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申请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规定的证件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身份证件。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核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男女双方亲自到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当事人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程序终止。第十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登记过程中,可以根据情况及时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开展心理辅导、调解等工作。第十八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申请结婚登记。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第十九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并按规定为当事人或者有权机关提供查询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第二十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确认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在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中及时备注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信息,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需要补领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的,可以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至第四款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二)违反规定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婚姻登记工作中知悉的个人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的;(三)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毁、灭失的;(四)办理婚姻登记收取费用的;(五)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违反前款第四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应当对所出具证件和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出具虚假证件或者书面材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相关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第二十六条 男女双方均非内地居民的中国公民在内地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另行制定。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证由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
    2025/04/23 国家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