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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租赁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12号《住房租赁条例》已经2025年6月27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总理  李强     2025年7月16日    住房租赁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住房租赁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定住房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推动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城镇国有土地上住房租赁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应当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国家鼓励居民家庭将自有房源用于租赁,支持企业盘活改造老旧厂房、商业办公用房、自持商品住房等用于租赁,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国家鼓励出租人和承租人依法建立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第六条 从事住房租赁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二章 出租与承租第七条 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当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第八条 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使用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将住房租赁合同向租赁住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产管理部门应当提高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服务水平,不得就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收取任何费用。出租人未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的,承租人可以办理备案。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向承租人出示身份证明材料、拟出租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证明其具有合法出租权利的材料,并配合承租人依法查询、核实拟出租住房有关信息;(二)核验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不得将住房出租给拒绝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单位或者个人;(三)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但是经承租人同意或者依法可以进入的除外。第十条 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第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向出租人出示身份证明材料;(二)安全、合理使用租赁住房,不得损坏、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者改动租赁住房承重结构,不得私拉乱接水、电、燃气管线;(三)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住房用途、拆改室内设施或者改动租赁住房其他结构;(四)遵守物业管理规约,不得任意弃置垃圾、超标准排放污染物或者产生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公共通道、高空抛物或者实施其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五)对出租人依法确需进入租赁住房的,予以配合。第十二条 出租人依法解除住房租赁合同的,应当通知承租人,并为承租人腾退租赁住房留出合理时间。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住房租赁合同或者腾退租赁住房。第十三条 住房租赁合同连续履行达到规定期限的,出租人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承租人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第三章 住房租赁企业第十四条 国家完善政策措施,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企业,是指以自有住房或者依法取得经营管理权的他人住房开展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从业人员和管理能力。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适用本条例有关出租人的规定。第十五条 住房租赁企业依法登记的经营范围应当使用“住房租赁”的表述。住房租赁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报送开业信息。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将住房租赁企业开业信息向社会公开。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本企业开业信息、服务规范和标准等。第十六条 住房租赁企业发布的住房地址、面积、租金等房源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在其经营场所、互联网等不同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一致,发布的房源图片应当与实物房源一致,不得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性房源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拒绝提供拟出租住房的有关重要信息。第十七条 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建立住房租赁档案,如实记载相关信息,并健全住房租赁信息查验等内部管理制度。住房租赁企业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十八条 住房租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报送其经营的租赁住房信息及其变化情况。第十九条 从事转租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向社会公示,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住房租赁资金收付业务,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条 自然人转租他人住房开展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经营规模达到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规定标准的,适用本条例有关住房租赁企业的规定。第四章 经纪机构第二十一条 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从业人员和管理能力。第二十二条 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应当将其从业人员名单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住房租赁经纪机构的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住房租赁经纪机构从事业务。住房租赁经纪机构的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住房租赁经纪业务。第二十三条 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前,应当核对并记录委托人的身份信息、住房权属信息,实地查看房源,与委托人签订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合同,编制住房状况说明书。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合同、住房状况说明书应当加盖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印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适用于住房租赁经纪机构。第二十五条 住房租赁经纪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为出租不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强制性标准的住房提供经纪服务;(二)为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用于居住提供经纪服务;(三)为单间租住人数上限或者人均最低租住面积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出租提供经纪服务;(四)代收、代付住房租金、押金;(五)未经当事人同意,以当事人名义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第二十六条 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应当对收费服务项目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者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第二十七条 出租人和承租人通过住房租赁经纪机构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由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住房租赁合同、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第二十九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住房的租金水平信息。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合同备案、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统计监测等管理与服务,并与民政、自然资源、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管理、公安、税务、统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及时处理违法行为。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实施单位承担住房租赁管理的支持辅助等相关具体工作。房产管理部门委托的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委托的实施单位加强监督,并对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的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住房租赁相关行业组织加强住房租赁行业诚信建设,建立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制度,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根据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第三十四条 住房租赁相关行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第三十五条 在住房租赁活动中,因押金返还、住房维修、住房腾退等产生纠纷的,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第三十六条 提供住房租赁信息发布服务的网络平台经营者(以下简称网络平台经营者)应当核验住房租赁信息发布者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信息发布者有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删除相关信息等必要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网络平台经营者不得代收、代付住房租金、押金。第三十七条 出租人应当按规定如实登记并报送承租人及实际居住人信息,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承租人不得利用租赁住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一)出租不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强制性标准的住房;(二)损坏、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三)改动租赁住房承重结构;(四)私拉乱接水、电、燃气管线。第三十九条 将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用于居住,或者租赁住房不符合规定的单间租住人数上限或者人均最低租住面积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四十条 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不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从业人员、管理能力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第四十一条 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报送开业信息;(二)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本企业开业信息、服务规范和标准等;(三)未建立住房租赁档案并如实记载相关信息,或者未健全住房租赁信息查验等内部管理制度;(四)未按照规定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住房租赁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其经营的租赁住房信息及其变化情况,或者住房租赁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与委托人签订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合同或者未编制住房状况说明书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第四十二条 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性房源信息,隐瞒或者拒绝提供拟出租住房有关重要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提请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或者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的,依照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第四十三条 从事转租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向社会公示,或者未按照规定通过该账户办理住房租赁资金收付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四条 住房租赁经纪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一)发布房源信息前未核对并记录委托人的身份信息、住房权属信息,或者未实地查看房源;(二)为出租不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强制性标准的住房提供经纪服务;(三)为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用于居住提供经纪服务;(四)为单间租住人数上限或者人均最低租住面积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出租提供经纪服务;(五)代收、代付住房租金、押金;(六)未经当事人同意,以当事人名义签订住房租赁合同;(七)未按规定将其从业人员名单备案。网络平台经营者代收、代付住房租金、押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第四十五条 住房租赁经纪机构的从业人员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住房租赁经纪机构从事业务,或者以个人名义承接住房租赁经纪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1年内不得从事住房租赁经纪业务;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从事住房租赁经纪业务。第四十六条 网络平台经营者未履行核验责任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应当通报网信部门,由网信部门依据职责予以处置,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或者停业整顿。第四十七条 房产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住房租赁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九条 保障性住房的租赁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集体土地上住房租赁活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
    2025/07/25 国家政策法规
  •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
    7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我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向群总结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与监督并重,连续三年持续发力,助力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本次常委会会议在分组审议省政府研究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基础上,举行联组会议,开展专题询问。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围绕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政策资源盘活社区资源、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老年人医疗护理保障、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加快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等方面问题提出询问。省政府相关负责同志,省发展改革、工信、民政、人社、住建、农业农村、文旅、卫健、医保等部门负责同志回答了询问。省人大常委会指出,老龄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作,我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动全省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将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列为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全力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时代课题中展现辽宁作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部署要求,着眼助推民生保障,紧盯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薄弱环节,紧紧把握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支持的有利契机,坚持效果导向、问题导向,完善举措,破解难点,补齐短板,狠抓落实,不断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让全省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省政府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把老龄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树牢改革思维、破解养老难题,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淑萍主持会议。副省长李强回答询问并作表态发言。
    2025/07/25 省内动态
  • 习近平会见欧洲理事会主席科斯塔、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
    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记者马卓言、许可)7月24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来华举行第二十五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的欧洲理事会主席科斯塔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7月24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来华举行第二十五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的欧洲理事会主席科斯塔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新华社记者谢环驰摄习近平指出,中欧建交50年来,交流合作成果丰硕,既成就彼此又惠及世界,其中的重要经验和启示就是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开放合作、互利共赢。这也是中欧关系未来发展应该坚持的重要原则和努力方向。今年是中欧建交50周年和联合国成立80周年,中欧关系又站在一个关键历史节点。中欧都是主张多边主义、倡导开放合作的建设性力量,国际形势越是严峻复杂,中欧就越要加强沟通、增进互信、深化合作。面对加速演进的世界百年变局和变乱交织的国际形势,中欧领导人应再次展现远见和担当,作出符合人民期待、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战略抉择,牢牢把握中欧关系发展的正确方向,努力开辟中欧关系更加光明的下一个50年,为世界提供更多稳定性和确定性。习近平就中欧关系未来发展提出三点主张。一是坚持相互尊重,巩固伙伴关系定位。中国是热爱和平的国家,主张和谐、包容、合作、共赢。如果用西方走过的路来衡量中国,对中国的认知就会失之偏颇。中欧历史文化、道路制度、发展阶段的确不同,但这种差异过去没有成为中欧建交和关系发展的障碍,今后也不应该阻碍双方关系发展。当前欧洲面临的挑战不是来自中国。中欧之间没有根本利害冲突和地缘政治矛盾,合作大于竞争、共识多于分歧的基本面和主基调没有变。中方始终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和发展中欧关系,将欧洲视为多极世界中的重要一极,一贯支持欧洲一体化和欧盟战略自主。希望欧方也能尊重中国人民选择的道路和制度,尊重中国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支持中国发展繁荣。中欧关系不针对、不依附、也不受制于第三方。双方要深化战略沟通,增进理解和互信,树立正确的相互认知。二是坚持开放合作,妥善处理分歧摩擦。历史和现实证明,相互依赖不是风险,利益交融不是威胁,提升竞争力不能靠“筑墙设垒”,“脱钩断链”只会孤立自己。“降依赖”不能减合作。中欧经贸关系的本质是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应该也完全能够在发展中实现动态平衡。中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将为中欧合作提供新机遇、拓展新空间。中欧要深化绿色和数字伙伴关系,促进相互投资合作。希望欧方保持贸易和投资市场开放,克制使用限制性经贸工具,为中国企业赴欧投资兴业提供良好营商环境。三是践行多边主义,维护国际规则秩序。面对战争与和平、竞争与合作、封闭与开放的重大选择,多边主义、团结合作才是正确答案。中欧要共同维护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建立起来的国际规则和国际秩序,与时俱进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携手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让多边主义的火炬照亮人类前行之路。中欧要支持通过政治手段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中方一贯从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出发,主张劝和促谈,倡导标本兼治。中方愿同欧方加强协调,推动今年联合国气候变化贝伦大会取得成功,为应对气候变化和全球绿色转型作出更大贡献。中方也愿同欧方开展人工智能领域政策沟通和务实合作,共同推动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7月24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来华举行第二十五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的欧洲理事会主席科斯塔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新华社记者李响摄欧方表示,习近平主席有关欧中关系的三点主张至关重要。建交50年来,欧中在广泛领域开展合作,规模和深度不断拓展,成为彼此重要合作和贸易伙伴,助力了各自经济繁荣和人民福祉提升。中国已成为制造业和科技大国,让数亿人脱贫,中国的发展令全球震撼,给世界重要启示,欧方相信并支持中国取得更大发展。欧盟和中国都是世界上的重要力量,欧中关系对双方和世界都极为重要。欧方致力于深化欧中关系,建设性处理分歧,推动双方合作在平衡、对等、互惠基础上持续取得更多积极成果。欧方不寻求与中国“脱钩断链”,欢迎中国企业到欧洲投资兴业。面对动荡不安、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欧中要担负责任,共同坚持多边主义,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携手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推动解决地区热点问题,维护世界和平稳定。欧方期待同中方一道,续写欧中关系下一个50年更加精彩的篇章。王毅参加会见。
    2025/07/25 国家动态
  • 全市12345热线半年工作讲评会议召开
      7月23日,全市12345热线半年工作讲评会议召开,总结上半年12345热线办理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强12345热线规范管理,更好发挥窗口作用,解决群众和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市委书记宋诚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蒋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兵,市政协主席陈福茂出席会议。  宋诚指出,全市12345热线半年工作讲评会议的召开,是今年围绕热线工作召开的第三次专题会,这种高频次的调度彰显了市委对这项工作一抓到底的决心。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把热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好用好联系群众的“连心桥”,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基层治理水平。  宋诚强调,要总结经验,深化认识,在实践中把握做好热线工作的规律。要坚持高位推动,及时跟进工作重点,切实解决疑难问题,确保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位;要坚持“方法为王”,在体制机制上持续发力,创新精准解决各领域具体问题;要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深化“诉求人就是我亲人”服务品牌,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要正视问题,找准差距,清醒认识当前工作的短板与不足。要对照中央及省委最新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更高期盼,聚焦民生领域、办理质量、责任落实等方面,健全协同机制,严肃整改到位,确保形成“一盘棋”工作闭环。要强化担当,狠抓落实,奋力开创热线办理工作新局面。聚焦“治标”“治本”“保障”三大关键,在解决存量问题上动真格、见实效,在强化源头治理上出硬招、求突破,在压实各方责任上拧螺丝、强执行,确保群众获得同质、高效的服务。  蒋冰强调,一要真心服务,不能流于表面。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持续提升“未诉先办”工作质效。二要高效执行,不能拖泥带水。要充分发挥“接诉即办”“急诉快办”机制作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三要通力协作,不能单打独斗。各地区、各部门要落实好“难诉共办”工作机制,主动上手处理疑难复杂问题。四要持续跟进,不能虎头蛇尾。要做到全流程闭环办理、跟踪问效、挂牌督办,及时总结规律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力争解决一个、化解一片,有效遏制投诉增量、化解存量。  会议听取了12345热线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宽甸满族自治县、振安区、市人社局、市民政局作经验交流。  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区、合作区、高新区主要负责同志,市(中省)直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县(市)区、合作区设分会场。
    2025/07/24 本市动态
  • 东港市发展改革局联合大海社区开展诚信宣传活动
    7月22日,东港市发展改革局联合大海社区以”守住钱袋子诚信护万家”为主题,组织开展了一场诚信文明宣传活动。旨在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营造健康稳定的金融生态环境。活动期间,工作人员通过向辖区群众代表发放诚信读本,并结合生活中鲜活的案例,为居民讲解诚信金融的概念、价值和重要性,不仅有效提升了居民对诚信理念的认知水平,还帮助大家深化了对“诚信社会”建设的理解。下一步,东港市发展改革局将持续大力弘扬诚信文明新风尚,通过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和切实有效的举措,致力于提升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和法治意识。
    2025/07/23 诚信文化宣传活动
  • 省领导到丹东调研指导防汛救灾工作
      7月22日,受省委书记郝鹏、省长王新伟委托,副省长李强来到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青山沟镇,看望慰问受灾群众、听取受灾情况汇报、检查受灾点位情况。  在青山沟中华满族风情园景区,李强实地察看景区受损情况及修复进展,听取青山沟镇防汛救灾工作汇报,亲切看望慰问一线抢险救援人员。在强降雨影响下,青山沟村道路多处出现边坡塌方、路基下塌、桥梁涵洞损毁等险情。李强来到十一组青滴线道路受灾点,沿途察看道路桥梁受损情况,详细询问了解汛情灾情、抢险救援进展。李强还来到青山沟村村民家中,查看受灾受损情况,鼓励受灾群众坚定信心、乐观面对。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李强对丹东当前防汛救灾工作成效予以肯定。他强调,防汛责任重于泰山,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各项防汛抗洪救灾措施落实。要积极复盘,认真总结本轮强降雨应对经验,系统梳理薄弱环节,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省市有关部门要主动担当、下沉服务,加强对丹东救灾复产工作的技术指导、资金支持、力量支援,全力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丹东市委副书记、市长蒋冰,市领导倪志新、刘向东参加检查指导。
    2025/07/23 本市动态
  • 宋诚赶赴宽甸指导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受强降雨影响,宽甸满族自治县部分乡镇发生洪涝灾害。7月21日晚,市委书记宋诚在沈阳参加完会议后立即赶赴宽甸,深入受灾严重的牛毛坞镇、青山沟镇,指导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宋诚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筑牢防汛抗洪救灾坚固防线,争分夺秒、全力以赴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连续强降雨使大泡河河水上涨,牛毛坞镇牛毛坞村15组桥梁连同600多米公路受损严重。险情发生后,镇村和相关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抢险救援。“村里还有多少户、多少人?”“电力、通信是否畅通?”宋诚十分关心受灾村组情况,要求相关负责同志摸清“一老一小”、病患等特殊群体底数,保持电力和通信畅通,全力保障村民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结合雨情、汛情,提前果断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加强安置点物资保障和医疗服务,切实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在小城子村漫水桥,宋诚查看水势水位、灾情处置、保障支援等情况。他叮嘱镇村干部,越是关键时期,越显责任担当。要把标准定高、工作做细,结合预案扎实做好“一对一”包保,结合实际做好安全评估,全力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G201国道1216公里处被山洪冲击损毁,工作人员连续奋战十几个小时,抢修加固损毁路段。宋诚查看道路损毁情况和抢修进度,强调要全力做好险工险段值守,在确保工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抢修、先通后固,确保人员、物资及时顺利进入受灾一线。  在G201国道青山沟备勤点,宋诚看望慰问奋战在防汛救灾一线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基层党员干部,对他们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宋诚说,此次强降雨雨势大、汛情急,你们闻“汛”而动、向“险”而行,用实际行动战汛情、抗洪水,诠释了使命担当,赢得了群众的认可和赞扬。当前正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要时刻紧绷“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这根弦,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克服困难、再接再厉,毫不放松抓实抓细防汛工作,以“万全之策”应对“万一可能”、确保万无一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在防汛抗洪救灾一线奋勇争先、挺膺担当,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领导唐典鹏、杨松、倪志新、欧阳群超参加。
    2025/07/22 本市动态
  • 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7月18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党委和政府秘书长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宋诚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蒋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兵,市政协主席陈福茂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四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八大的重要贺信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广大青年的思想政治引领,鼓励支持广大青年勇于担起时代使命,强化党对青年工作的领导,不断优化青年工作的整体环境。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好红色基因的传承弘扬,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推动传统产业焕发新生机,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集群化发展提升产业能级。要牢牢守住安全稳定底线,狠抓生产安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要抓实防汛备汛,备足应急物资和抢险力量,对风险点要责任到人、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度汛;要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要兜牢民生福祉,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紧抓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后续工作,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丹东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城市工作。要抓好规划引领,坚持全市“一盘棋”,优化城市发展格局,彰显城市独特风貌,培育城市发展动能,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要抓好城市建设,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系统推进城市更新,着力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绿色低碳的美丽城市。要抓好城市管理,推进“城市大脑”建设,用好12345服务热线等机制,建设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总结运用城市“大扫除”成功经验,加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建设,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夯实治理根基,健全党领导城市工作的体制机制和老旧小区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机制。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政办公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全国、全省党委和政府秘书长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全市办公系统党的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做到“两个维护”上走在前、作表率;要忠诚履职尽责,扎实推动“三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办公系统自身建设,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25/07/21 本市动态
  • 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报告会暨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召开
      7月18日上午,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报告会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引领全市各级党员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边境地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委书记宋诚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蒋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兵,市政协主席陈福茂出席会议。  报告会上,中央民族大学教授严庆以“立足新时代新征程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主题进行专题授课,系统而深刻地剖析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历史脉络与实践路径,既有理论高度又具有实践深度,深化了与会同志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要义的理解与把握。  宋诚指出,民族工作事关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事关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丹东作为边境民族地区,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要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巩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要牢牢把握主线,持之以恒夯实民族团结进步根基,用惠民政策、暖心举措和扎实行动,让全市各族群众在点滴中感受党的关怀。要强化责任担当,将共同体意识融入日常工作、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和民生改善全过程,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宋诚强调,要着力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增进文化认同。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示范引领、建强宣传阵地,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促进交往交流交融,引领各民族共同富裕。始终坚持把加快推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摆在首要任务,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特色经济、强化人才培养。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升治理效能和管理水平。完善制度体系,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依规治理民族事务,切实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地区安全稳定。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县(市)区、合作区设分会场。
    2025/07/21 本市动态
  • 我省多举措防御新一轮强降雨
    7月20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强降雨防御视频调度会议,针对新一轮强降雨部署防御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当天,鞍山、大连、本溪、丹东等地还陆续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7月20日白天,我省中西部地区出现小雨到中雨,局部大雨到暴雨,其他地区出现阵雨。据气象部门预测,7月20日夜间至22日,我省东南部有暴雨、局部大暴雨。这是我省进入主汛期以来又一次较大的强降雨过程,连续降雨以及降雨区叠加等因素,使本轮降雨风险明显提升。当天的调度会议传达了近期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防汛工作部署安排,听取了大连市、丹东市、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关于强降雨防御的情况汇报;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通信管理局对强降雨防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防指要求,各地区要高度重视“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强降雨防御工作,全力做好五个方面重点工作:加强预报预警和人员转移避险,提升预报能力,强化短临预警和叫应反馈,落实转移避险“四个一律”、“五个关键环节”工作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坚持“汛期不结束、排查不停止,隐患不消除、整治不间断”,持续做好重点部位排查整治;加强重点部位防范,做好山洪泥石流、城市内涝、江河洪水防御,加强水库、堤防、拦河闸坝、在建工程等工程安全管理和旅游景区管控;加强防洪工程调度,强化汛限水位监管,根据预报采取预泄措施,汛限水位以下预留一定防洪库容,发挥拦洪削峰作用,跨区域河流控制性水库要及时通报泄洪信息预警工作,保障江河防洪安全;提升应急抢险能力,落实救援队伍、专家队伍,备足物资物料,提前开展预置,特别要加强辖区易发断电、断网、断路“三断”基层末梢托底通信装备配备。此前,省水利厅召开专题会商会议,会同松辽委和国网东北分部等积极协调水丰水库预泄和水文监测信息共享工作,目前水丰水库水位比去年同期低7.19米,库容少58亿立方米;调度省管大型水库累计预泄水量4.27亿立方米;持续开展水库、河道堤防巡查排险和水情监测预报预警,出动水情监测人员45人次,报送监测信息285条。同期,省应急厅召开专题会商会议,调度5市应急管理部门,指导重点地区158家涉汛危化企业和73家制造业企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以提示函督促矿山企业和11座“头顶库”开展巡坝护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投入人员并预置设备,开展巡查巡检。省交通运输厅加强了对风险路段、灾害风险点的管控,并投入人员和车辆开展巡查排险。省通信管理局出动人、车、发电油机,确保通信畅通。
    2025/07/21 省内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