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在家做手工可月入过万?小心“手工活”陷阱!
“时间自由,有手就会,工作带娃两不误,轻松当上万元户。”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关于“手工活”兼职的民事案件。 2022年,原告陈女士偶然得知邻居李女士在做手工活兼职,在家编发卡、手机链即能获得报酬,于是想让邻居李女士带着她一起做。 据李女士介绍,手工费每单50元,但需支付每单380元的原材料押金,待做好成品后,经工厂验收合格退还押金并支付手工费。同时,李女士提醒陈女士,自己也是跟着别人做,有较大的风险,如果老板、工厂“跑路”,预付的原材料押金可能收不回来。陈女士考虑了一段时间后,最终还是选择从事手工兼职。 前期,陈女士通过李女士下了10单“手工活”,厂家将原材料邮寄给陈女士,陈女士完工后按照要求将成品寄回厂家,不久后便收到厂家退还的3800元押金及支付的500元手工费。陈女士尝到“甜头”后,陆续通过李女士向厂家支付原材料押金合计8400元,并完成了相应的手工活,但这次她等来的却是厂家“跑路”的消息。 陈女士认为案涉手工活系经李女士介绍,且下单及回款也都是李女士经手,故将李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原材料押金并支付手工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提交的证据,案涉原材料非被告李女士提供,成品非被告李女士接收检验,报酬亦非由被告李女士结算、支付,被告李女士并非该加工合同的相对人,原告陈女士据此向李女士主张权利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判决驳回了陈女士的诉讼请求。 陈女士不服判决,上诉至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堰中院最终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李女士配合陈女士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官提示,加工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就达成的定作人提供原材料和提出具体要求,由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与技能完成成品,交付给定作人并接受报酬的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本案中,陈女士毫无疑问是“承揽人”,其手工活系经李女士介绍,由李女士帮其下单、经手回款等事宜,直指李女士是“定作人”,但根据其陈述的加工模式来看,陈女士从事加工的原材料由厂家提供,加工完成后由其本人寄回厂家,李女士与陈女士与厂家的加工合同中仅起到介绍、指导加工,转交原材料押金及报酬的作用,并无证据证实其与陈女士之间存在加工合同关系,且陈女士在从事手工兼职前也明确知晓存在风险。近年来,手工活兼职因门槛低且时间自由,备受宝妈们的喜爱。诈骗分子利用这点,通过社交软件等渠道发布兼职广告,以“在家创业、轻松赚钱、简单易学、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宝妈”、家庭主妇支付高额的原材料押金,起初,厂家为赢得其信任,会如约退还原材料押金并支付加工费,随着越陷越深,厂家会以成品量大、检验不过来为由拖延回款或成品不合格为由不予退还,直至了无音信。法官提醒,大家要保持警惕,提高防范意识,谨记“要求垫资的兼职多是骗局”。
【风险提示】小心成为电诈“工具人”!警方呼吁公众提高警惕!
万元现金做成“鲜花”装成礼盒,送给母亲做生日礼物;结婚纪念日,定制内藏数万元现金的蛋糕送给妻子……这些“大孝子”“好丈夫”送的礼物,怎么就让商家掉进圈套了呢?“这是新型电诈洗钱方式。电诈分子对商家提出定制礼盒等大额消费需求,以付款为由得到商家银行卡号,随后将卡号转发给电诈受害人。”公安部刑侦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货款”就是电诈案件的赃款,电诈分子借此快速洗钱。 以为接到大单,实际上成了洗钱“工具人”,这些商家被动卷入了电信诈骗的泥潭。 2024年,“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主题为“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面对花样百出、防不胜防的诱骗手法,公安机关呼吁公众提高警惕,莫要沦为电诈“帮凶”—— 什么是电诈“工具人”?是否涉及违法犯罪? 电诈“工具人”是一种比喻,是对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人员的统称。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体形势严峻复杂。在电诈犯罪链条中,电诈分子需要将赃款分散转入多个层级的他人银行卡中,隐蔽赃款来源,逃避公安机关追查;境外电诈分子通常远程操控境内的手机、插卡设备拨打诈骗电话,冒充境内电话,具有极强的迷惑性;电诈分子还使用他人互联网账号,或冒用身份向亲友骗钱,或用来发布违规广告、推广引流信息,实名认证的支付账户还会被用来洗钱…… 为完成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电诈分子大肆收购、获取“两卡”和个人信息,发展“跑分”洗钱、推广引流等网络黑灰产,利用多种手段利诱蒙骗群众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成为电诈“工具人”。2023年,全国立帮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件21.2万起,同比上升20.4%。 电诈手法多种多样,电诈“工具人”也种类繁多。 “电信网络诈骗各环节都需要‘工具人’,有供卡类、金融支付工具类、转移案款类、提供通讯技术支持类等‘工具人’。”公安部刑侦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工具人”具有犯罪的故意、过失,则构成帮信罪、诈骗罪共犯,将面临“牢狱之灾”。 大部分电信网络诈骗团伙都藏匿于境外,有了GOIP设备就可以帮助犯罪分子在境外远程控制国内的手机、插卡设备拨打诈骗电话。目前已经出现简易GOIP设备,“两个手机一条音频线”就可以制造这样一台设备,成功实现语音中转,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降低受害人的警惕性。诈骗分子称“两个手机一条线,天天都住大酒店”,高薪利诱一些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刚毕业大学生参与犯罪。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电诈分子诱骗群众成为“工具人”的手法有哪些?怎样避免成为电诈“工具人”?本文将为大家揭示电诈分子套路“工具人”的典型手法。 高薪“兼职”、飞来“横财”?实际是电诈洗钱! “工资日结!薪资300元一天!美妆商场采购兼职招聘!”日前,浙江宁波的大学生小美在网络上看到一则招聘广告。 小美联系广告发布者应聘,对方告诉她:采购款会事先打到她的账户,她去银行取现后按要求到商场采购,全程有工作人员带教,她只需要配合。 然而,小美将打到自己银行卡的15万元取现并交给“工作人员”后,对方以“今日缺货”为由让她回去等通知,随后就音信全无。 小美领到了1500元的报酬,但也等来了警察。她这才知道,取出的15万元都是电诈分子骗来的钱款,自己也成为了电诈犯罪洗钱流程中的一环。 据了解,电诈分子以日结可观的“兼职”报酬为幌子吸引大学生,实则诱骗大学生提供银行卡进行洗钱。此类“兼职”看起来内容简单、轻松赚钱,不少年轻人尤其是学生,囊中羞涩又涉世未深,成为犯罪团伙瞄上的目标群体。 围绕洗钱,电诈分子会编造出多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引人上钩:为了避税,需要兼职者持银行卡在工作人员配合下面对面刷脸转账;销售有业绩压力,希望代为转账冲冲业绩;因财务问题,想找人帮忙转账刷银行流水…… 但无论是何种理由,都是要求兼职人员用自己的银行卡将他人钱款转入转出。因此,普通群众看到“高薪兼职、大额取现”,一定要提高警惕,这极有可能是引诱你帮助洗钱。“工具人”的银行卡、第三方支付账户等被用于洗钱、取现,将可能会因涉嫌帮信罪被刑事或行政处罚。 “您好,本基金由国务院扶贫办进行发放,全程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今年2月,60多岁的刘某突然收到这样一条短信。刘某根据短信链接加了对方好友,对方自称是政府工作人员,刘某符合条件被确定为帮扶对象。之后,对方称要将刘某包装成“入不敷出”的样子,需要大量的银行流水以及最终清零的账户作为申请项。 刘某在对方指令下先后将收到的多笔汇款向指定账户汇出。很快,他的银行卡显示被冻结。民警找上门时,他如梦方醒,追悔莫及。 除了“帮扶款”外,贷款也会成为“诱饵”—— “马上放款,无需抵押,无需征信……”警惕!此类“条件宽松、放款神速”的“神仙”贷款基本都是骗局。冒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电诈分子会假意操作贷款流程,随后称贷款者“银行流水太低”,需将银行卡等交给他进行“银行流水包装”。显然,贷款者的银行卡实际被用于电诈洗钱。 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买卖银行(卡)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等,相关部门会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至个人征信,并在5年内暂停其部分金融业务资格;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买卖手机卡的失信用户,将注销名下所有手机卡,5年内不得开办新卡。 “吸粉引流”“扫码送礼”?实际是电诈“前端服务”。 “引流”是诈骗开始的“前端服务”。 被害人被各类“引流”方式诱导加入指定微信群、QQ群或其他群组,而后被诈骗。 其中,拉人进群环节费时费力,且不利于“隐蔽幕后”,所以许多电诈分子招募他人成为“引流”工具人。 “线下引流”多以“扫码送礼”“支持创业”等方式出现,电诈分子在网上发布兼职广告,要求兼职人员以赠送礼品等为由吸引群众扫码进群或是拉人建群。 一个案例中,云南省陆良县的丁某、吴某在朋友圈看到一则兼职广告,便按照要求到夜市做“地摊引流”,向不特定人群发送小礼品并将其拉进各种群里。丁某、吴某的行为被举报,民警很快将两人带回调查。 “线上引流”的表现形式多为冒充客服给人打电话并拉人进入指定聊天群。 南宁公安曾打掉一个冒充“客服”引流的窝点,现场抓获违法嫌疑人21人。其中,“公司”负责人李某从网上接来“引流”订单,招募员工给他人打电话,自称是某平台客服,以刷单返现或者投资股票为名,使用特定话术拉人进入特定聊天群。后续,电诈分子对入群人员实施刷单返利和虚假投资理财诈骗。 “我刚工作没多久,什么都不懂,根本没想到自己涉嫌违法。”抓捕现场,一名引流窝点的工作人员向民警交代。 在各类案例中,有的人意识到自己从事的“引流”工作“不太正常”,但是抵不住金钱的诱惑依旧从事。 无论哪种情况,究其本质都是帮助电诈分子引流,根据法律规定,涉嫌帮信罪或诈骗罪。 这些“工具人”不涉嫌违法犯罪,但教训依然惨痛。 前文中被蒙骗成为洗钱“工具人”的鲜花店、蛋糕店等商家,经公安机关调查,不涉嫌违法犯罪。但由于卷入到电信网络诈骗中,有些商家不仅没有赚到钱还不得不遭受一定损失。 此类电诈“工具人”虽然未涉嫌违法犯罪,但却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帮助,这令他们追悔莫及、悔不当初。因此,对任何形式的电诈“工具人”招揽手段,都要保持高度警惕。 除鲜花礼盒、蛋糕外,烟酒、黄金、手机等大额且容易变现的商品,都会成为电诈分子蒙骗“工具人”进行洗钱的载体。 电诈分子还会编织优惠充“话费”“电费”“燃气费”的陷阱。此类陷阱的特点为慢充值、慢缴费。 电诈分子通过各类渠道发布“话费充值”“油卡充值”“电费充值”等优惠充值服务,由于折扣力度大,吸引了用户购买。购买后,电诈分子通常会承诺“一周内到账”,这一段缓冲时间被用于电诈犯罪。 电诈分子收到用户的资金后,通过诱使受害人向购买充值服务的用户手机账户进行充值,完成了诈骗赃款的“洗白”。 此类贪小便宜购买“充值服务”的“工具人”,虽没有“牢狱之灾”,但却可能面临手机号在调查期间被封禁的后果,给生活工作造成不小的麻烦。 因此,请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和分辨能力,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
【风险提示】租房有“陷阱”,如何“避坑”并维权?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毕业季,不少大学毕业生为了梦想选择在异乡打拼,不得不开启租房模式。租房时,怎样避免租到有害物质超标的“串串房”?如果不慎租到了隔断房,该怎样做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日前,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梳理了该院审理的一些涉及租房“踩坑”的案件,提醒广大学子在租房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决心来济南以前,我联系了许多有经验的同学,向他们询问‘生活攻略’,话题中总绕不开租房这件事儿。”来济南求职的小芳表示。独在异乡打拼的年轻人,初到一个城市,渴望租到一套离单位近且价格又合适的房子,生活方便的同时也会有家的归属感。但当租房时遇到问题,租客能否任性解约、退租? “串串”本是重庆话,有掮客、经纪人的含义,“串串房”指的是炒房客以低价收购旧房子或者毛坯房,用极度节省成本的方式对房子进行装修,之后作为精修房高价租售,最大限度地赚取差价。因这类房屋经常存在甲醛等有害物质超标现象,又被称为“白血病套房”。 小芳大学毕业后从家乡重庆来到山东济南求职,在朋友的陪同下找了几处房屋,最终挑选了一套离单位近且价格合适,看上去比较舒适由某房屋租赁公司出租的房屋。“独在异乡当租客,今后万事靠自己。”小芳打定主意要在济南工作、生活,并与房屋租赁公司约定租期为一年。 随后,小芳拿出大学期间兼职挣下的钱,依约支付了押金、租金,并入住房屋。因租房时了解到房间装潢比较新,也正因此,这套房才得到小芳更多的青睐。小芳每天都想着如何把自己的这个小家布置得更温馨。可是入住没多久,小芳发现房屋内有刺鼻味道,居住几天后,出现头晕、恶心、心慌、呼吸不畅的情况,在朋友的提醒下,小芳怀疑屋内可能甲醛超标。 随后小芳购买甲醛自检试剂盒,并委托检测机构检测,对比标准后发现房屋内的确存在甲醛超标现象。得知结果的小芳当天就要求与房屋租赁公司解除合同,退还押金、租金并支付甲醛检测费用,但因双方协商未果,小芳将对方起诉至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本案被告房屋租赁公司表示,小芳在进行甲醛检测时,公司工作人员并未在场,所以对该甲醛检测报告不认可,对甲醛检测费用也不认可。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小芳退租构成违约。 本案承办法官认为,小芳租赁房屋,用途为居住。房屋租赁公司交付使用的涉案房屋存在甲醛超标情况,不符合正常居住条件,因此该公司构成违约。因小芳已搬离,房屋租赁公司同意解除合同,因此合同于小芳搬离当日解除。小芳在合同存续期间获得了部分居住权益,因此法院判决该公司退还小芳押金、未入住期间的剩余租金及各项费用。 法官提醒,大学生在租房时要擦亮眼睛,遇到装修家具崭新,价格却低于正常标准的房屋时,要提高警惕,可以使用空气质量检测仪、试剂盒等工具,在租房前进行测试;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可以对房屋空气质量等事项及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如果不小心租到了有害物质超标的房屋,则出租人因未交付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构成违约,承租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同时,承租人要注意保存好证据,必要时可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房屋空气质量进行鉴定,以便维权。
【风险提示】警惕这些“升学录取”诈骗套路
近日,福建高考成绩和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正式公布。在考生和家长们为升学忙碌的时候,一些不法分子也可能抓住这一时机,实施诈骗。福州公安发布常见的“升学录取”诈骗套路,提醒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更改高考成绩? 不法分子谎称能通过“黑客”进入高招办系统,修改高考成绩,以此向考生和家长索要高价“服务费”。警方提醒:“黑客”修改分数在技术上行不通。高考网上阅卷采用内网阅卷,并非在互联网上进行,且成绩发布前都有原始数据存档和数据异地备份。 考生作弊? 不法分子冒充教育部门或考试院的工作人员,声称考生在高考中存在作弊行为,以“证据确凿”“情况紧急”等字眼来制造紧张氛围,迫使受害者尽快转账,或提供个人信息。警方提醒:高考作弊违规行为不会以短信、电话、链接等方式通知。以帮助删除作弊视频的名义,要求考生缴纳费用或保证金的,都是诈骗。 提前批次录取? 不法分子冒充某大学招生办工作人员给考生及家长打电话,声称该校为提前批招生高校,如果考生想被录取需提前缴纳学费,否则将被退档,无法录取。警方提醒:高考提前批次的录取工作,不受任何人为因素影响,考生及家长对于收到的任何以招生为由的电话或短信,务必要通过官网查询录取信息,避免病急乱投医。 高校补录? 不法分子伪造各种身份,向考生及家长谎称某高校名额未招满,可花钱“打点”获得补录名额,或谎称有特殊关系,可购买“内部指标”“计划外指标”。警方提醒:正规的招生录取不会产生任何附加费用,凡是需要收取保证金、录取费、指标费的“招生指标”,一定是诈骗。 军校招生? 不法分子打着军校招收“地方委培生”“自费生”“国防生”的幌子,甚至通过伪造军队公文公章,冒充军队机关或招生部门人员行骗。警方提醒:军校招生无内部指标,不会计划外扩招,更不会向考生和家长收取高额费用。国防生招生,不存在“内部招生指标”,也没有提前“预录”一说。 交生活费学杂费? 不法分子向考生寄送伪造的高校录取通知书,让考生将学杂费打入指定的银行账号。类似骗局还有制造虚假的钓鱼网站,目的就是骗取学生的生活费、学杂费。警方提醒:考生和家长在登录学校和教育部门网站时,一定要有鉴别真伪的意识。要通过官网认证的链接,或学校、教育部门官方发布的网址进入,转账汇款时要通过多种渠道核实账号真伪。 助领“助学金”? 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上大学会申请“助学金”,不法分子则冒充高校或教育部门工作人员,以帮助考生申领“助学金”为由,要求家长缴纳报名费。警方提醒:考生和家长遇到相关情况,应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向高校、教育等部门核实信息真伪,切勿盲目轻信。
【风险提示】警惕求职“十大陷阱”
眼下正值求职旺季,个别不法分子打着招聘的幌子,在人力资源市场中布设骗局、坑害劳动者的现象时有发生。近日,山西省人社部门提醒求职者警惕10大求职陷阱,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警惕非法职业中介陷阱。求职者不要轻信中介机构的口头承诺,务必签订正式服务协议。如遇“黑中介”,请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若个人财物、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并立即报警。 警惕入职前先交钱陷阱。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均不能以收取押金、保证金、服装费、资料费等名目作为求职者的录用入职条件。 警惕求职“内推”陷阱。收费“内推”、保offer等多属虚假宣传,涉嫌违法违规,求职者千万不可抱着“走捷径”“靠关系”等心态轻信骗子的话术,应通过正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用人企业官网求职。 警惕招聘“套路贷”陷阱。求职者对有应聘意向的企业,最好事先通过第三方平台等渠道核查其相关资质,若企业在求职过程中以各种理由要求租用、购买各类工作设备或交钱、贷款才能够安排岗位的,应果断拒绝,以免上当受骗。 警惕入职捆绑付费培训陷阱。员工培训成本一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对经过付费培训可录用、包就业等要求,求职者一定要谨防既被坑骗一笔培训费又得不到理想工作的骗局。 警惕兼职刷单陷阱。兼职刷单是诈骗更是违法行为,不要下载不明App、扫描可疑二维码或是缴纳押金。 警惕传销“拉新”陷阱。求职者要掌握辨别传销的基本常识,避免误入。一旦被骗、遭受侵害,求职者要立即报警求助。 警惕色情招聘陷阱。以招聘为名诱骗求职者从事色情服务等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是近年来的典型骗局。遇到“活少钱多、轻松来钱、躺平赚钱”等听上去很美的招聘信息,求职者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踩雷、掉坑。 警惕盗用个人信息陷阱。在求职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轻易泄露银行卡、网银和支付密码等信息,提供证件复印件时在合适位置注明用途。 警惕“猫腻”合同陷阱。求职者在入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并认真签订劳动合同,尤其要核实清楚涉及个人权益的重点条款。若属于非全日制工作,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应注意留存当初做出约定时的有关资料。若因故未能签订合同、订立协议,一旦遇到纠纷,应及时寻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的帮助,通过正规渠道予以妥善解决。
【风险提示】警方发布“618”防诈攻略:这六类网购诈骗要当心
618购物节正在进行时。北京朝阳警方发布防诈攻略,提醒消费者买买买的同时,警惕六类诈骗陷阱,提高防范意识。 1.警惕电商客服“退款”诈骗 有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消费者的网购信息后,冒充店铺客服与购买者联系,以交易订单故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客服操作失误等各种名目谎称要给消费者退款,从而骗取消费者网银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名称、密码及验证码。 警方提醒:遇到这类诈骗,要第一时间跟官方客服核实真伪。若有“客服”引导操作转账或者借贷,千万不要理会,验证码和各类密码更要小心保管。 2.刷单返利不要参与 一些不法分子会冒充电商,在QQ、微信、贴吧、短视频平台等随机发送刷单返现的广告,以帮店铺提高销量、信誉度、好评度为由,雇人兼职刷单、刷信誉。骗子通常会让受害人从小单刷起,一开始会连本带利返还,让受害人入套。待金额越来越大,骗子就会用各种借口拒绝返款,甚至诱导受害人继续刷单,直至将受害人“拉黑”。 警方提醒:凡是涉及兼职信息要求下载app进行点赞、刷单的都是诈骗,莫要因小利,上当受骗。 3.警惕促销短信中的红包链接 618购物节期间,很多消费者都会收到商家发来的促销短信。有不法分子会趁机发送包含木马病毒的链接。一旦点开,木马病毒就会植入手机,窃取用户信息,或者“秒”盗账户资金。 警方提醒:公众提高警惕,凡短信中含有优惠券或者红包的不明链接一定要慎点。 4.警惕打着“低价”旗号私下交易 还有骗子会在各个电商网站和社交软件中散布低价售卖物品的信息,要求买家添加微信或QQ联系,然后以网站交易系统故障等为由,要求买家直接通过手机银行、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进行交易。一旦买家付款后,就会将其拉黑。 警方提醒:网络购物一定要在正规的电商平台上进行,切勿绕过第三方平台监管进行转账交易。 5.“中奖免单”诱惑要谨慎 “中奖免单”骗局不新鲜,但总有人上当受骗。一些不法分子会冒充网店商家,声称回馈客户搞“中奖免单”,将老骗局翻新,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购物节期间,各种抽奖、免单活动较多,消费者收到这类信息后请仔细甄别,了解活动规则,跟正规客服求证,不轻易汇款、转账。遇到“账户异常”“缴纳保证金”等情况请谨慎对待,小心上当。 6.网购要量力贷款要慎重 一些消费者购物上瘾,为了买买买,不惜去贷款。诈骗分子会以“无抵押,低利息”等为诱饵,谎称可为受害人提供较高额度的网络贷款,要求受害人预先缴纳“保证金、税费、流水费”等各类费用实施诈骗,实际上受害人是贷不到款的。 警方提醒:网络购物要量力而行,如必须贷款请到正规平台办理业务,多跟官方客服核实。如遇要求提供银行卡信息、个人身份信息、验证码等私密信息的,要提高警惕。
【风险提示】中考后,这些骗局要当心!
随着中考结束,骗子们也“摩拳擦掌”,为考生及家长们“挖坑”布陷阱,6月18日,兰州公安发布警情预警,提醒广大中考生及家长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警惕,谨防落入诈骗陷阱。 1.“提前查分”骗局 考试结束后,很多家长及学生都希望可以早点知道考试成绩,于是骗子就利用考生和家长迫切知晓分数的心理,使用各种手段发送短信链接,让填写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以便查询分数,这些网站看似正规,实则是为了让考生及家长交钱。诈骗分子会以查询费等理由让考生及家长转账,直至发现是假的,对方就会将其拉黑或删除。 警方提醒:考生及家长查分时应按照教育部门公布的查询时间及查分网址查询,不要轻易相信他人,更不要随意点击短信里的不明链接,落入骗子的圈套。 2.冒充学校招生人员骗局 骗子冒充学校工作人员,称自己手中掌握有“内部指标”“补录入学”等资源,让家长付指标费、保证金,然后就杳无音讯。有的诈骗分子会自称是学校或负责招生领导的熟人、亲朋,有办法“低分高录”或争取特长加分,让中等分数或低分数考生能录取到学校的强化班等,以此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若有可疑的招生工作人员或“领导”上门,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学校核实,考生分数如果没有达到录取分数线,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花钱买“计划外指标”。 3.伪造录取通知书骗局 骗子冒充学校招生办人员,向考生寄送伪造的录取通知书,让考生将学费、学杂费等打入指定银行账号,以骗取钱财。此类骗局中,骗子的准备工作都会非常专业。不仅会使用和原学校相似的校徽和logo,还配备了所有的课程资料,填写的高中地址也和正版一模一样,让考生和家长难以分辨。 警方提醒:在登录学校和教育部门网站时,考生和家长一定要有鉴别真伪的意识,通过官网认证的链接或学校、教育部门官方发布的网址进入,转账汇款时要通过多种途径核实账号真伪。 4.助学金、补助金骗局 骗子利用考生家中经济困难,需要通过助学金交齐学费的情况,冒充教育工作人员,或谎称手上有项目,可为考生申请助学金,要求家长先交报名费。考生及家长信以为真,汇款给对方,后来发现就是一场骗局。 警方提醒:当接到自称学校或教育、财政等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信息,要发放“国家助学金”“助学扶助款”时,考生及家长一定要主动与当地相关部门或学校联系求证。 5.“狸猫换太子”骗局 骗子利用QQ、微信等社交软件大肆发布虚假高中信息,并建立空壳网站,发送录取通知书,仿冒正规学校网站混淆是非,夸大学校教学资质,营造出学校真实存在的假象。 警方提醒:收到所谓的“名牌高中”录取通知书,一定要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录取信息比照验证,对招生学校的办学类型进行确认,避免上当受骗。
【风险提示】货不对板霸王条款 警惕“囤旅游”成预付费新陷阱
当前在旅游市场上火爆的“囤旅游”存在不少消费纠纷。问题多聚焦于:买后预约难,兑换门槛多,产品使用规则解释随意,商家擅自退单退款,平台监管不严…… 不难发现,号称可“先囤货、后预约、随时退”的“囤”类旅游产品,也可算作预付式消费的一种。既是同根连枝,那就难免会染上同样的“病”——货不对板、霸王条款、退费维权“两难”等,可以说,预付费存在的问题,“囤旅游”几乎都能沾上边,若继续放任不管,它有可能沦为新的预付式“消费陷阱”。事实上,从眼下激增的投诉量可见,这并非危言耸听。 细数各类“囤旅游”产品的投诉,规则不清、责任不明是引发纠纷的重要原因。现实中,固然有不少消费者是未看清约束条款而产生误会,但一些过于复杂或藏着掖着的规则限制,更像是暗地里“使绊子”,让本就处于信息弱势方的消费者,等到吃亏了才后知后觉。对此,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应是底线,说白了,那些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应提前说清楚、讲明白。这仅靠商家自觉显然不够,还得用规则明确平台主体责任,以监管约束商家具体行为。 当然,“病症”相似,也意味着“药方”可以通用。目前,多部门出手整治预付费乱象,相关法规也进一步细化,如最高法近日明确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规定,赋予消费者合同解除权,让霸王条款再也“霸道不起来”。这些“诊治手段”,也不妨拿到“囤旅游”试试。
【风险提示】严防各类招聘收费,警惕用人单位合同陷阱
当前,正值高校毕业生求职关键期,在毕业生满怀热情忙于投简历、面试之时,一些不法分子也开始“躁动”起来,打着招聘的幌子挖坑设陷,致使诈骗钱财、盗用信息、诱导犯罪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毕业生的就业权益。 对此,教育部近日发布高校毕业生求职提示,提醒毕业生要增强风险防范、信息安全和依法维权等意识,防止跌入各类求职陷阱。如在求职中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要积极收集并留存有关证据,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非法中介虚假招聘频发 “想要一毕业就轻松拿高薪吗?”“选我们,职场升职加薪快!”……在求职市场上,这类充满诱惑力的宣传语总能吸引不少“涉世未深”毕业生的目光。 但实际上,看似待遇丰厚的招聘背后,隐藏的可能是非法职业中介的虚假招聘陷阱。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践中,一些没有资质或冒用、伪造资质的“黑中介”经常打着介绍工作的幌子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他们以“拿高薪”“升职快”为诱饵,使用各种手段骗取毕业生钱财。比如,非法机构以介绍工作为名,向求职者收取高额中介费,却找借口拖延或直接不履行合同。还有的非法中介向求职者承诺提供高薪行业就业岗位,但须交纳相关服务费用,此类“付费内推”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和欺诈,求职者难以主张自身权益。 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导求职者参与违法行为。比如,有的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事先编造的招工信息,以“高薪急聘”“学历不限”等字眼诱导求职者逐步暴露个人信息、下载刷单App,骗取求职者钱财。还有的以“勤工俭学”“招聘兼职”“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求职者落入传销组织圈套。 对此,教育部提醒高校毕业生,要积极参加学校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就业指导和安全教育活动,增强识别就业陷阱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如果通过中介服务机构求职,应选择诚信可靠、经营规范的服务机构,核实中介机构或招聘企业的工商注册、企业信用等信息,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一定要在确认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签订正式服务协议。 同时,高校毕业生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通过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高校就业网站以及地方和高校的校园招聘等正规途径获取就业信息,多渠道甄别,不随意打开陌生招聘网址链接,不盲目轻信一些职业中介所谓的“求职捷径”,警惕潜在的“高薪骗局”。一旦在求职中遭遇此类情况,应立即求助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严防各类招聘收费陷阱 “入职前需要先交一些押金,等办好入职手续就退还。”“单位需要为新员工统一购置新工服,要先交服装费。”……实践中,一些不法分子常以招聘为名变相向求职者收取各类费用,牟取非法利益。有的以押金、保证金、办证费、服装费、资料费等名目收费,再以各种苛刻要求迫使求职者自动放弃求职或离岗,已交费用以各种理由不予退还。 还有的用人单位以招聘为名变相招生,要求入职者付费参加入职或考证培训,一旦收取费用便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承诺,甚至直接“卷款跑路”。 对此,教育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以各种理由要求租用、购买各类工作设备或者要先交钱才能够安排入职,求职者应果断拒绝,以免上当受骗。如果交费一定要求相关机构出具正规发票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可能发生的纠纷维权保留证据。 当前,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与不良网贷平台勾结,利用毕业生初入职场、求职心切等特点,设置培训贷、购车贷、美容贷等新型招聘陷阱。 以培训贷为例,2023年5月,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的2023年第1号预警显示:“培训贷”骗局时有发生,且呈上升态势。个别不良培训类机构以只要报名参加培训课程就提供兼职与就业机会、学费可以分期付款等承诺,诱导学生在网络贷款平台进行借贷。但课程开始后,学生并未得到机构承诺的兼职或就业机会,而且面临退费困难和高利贷风险。 对此,教育部提示,不要轻信培训机构所谓“边学边赚钱”“先学后付”等诱惑贷款的承诺,更不要在陌生网络平台注册信息、转账汇款及办理贷款等,避免落入培训贷等各类招聘陷阱。 警惕用人单位合同陷阱 对于广大求职者而言,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工作终于有了着落。但实践中,却有个别用人单位出于降低用人成本、规避用工责任等目的,在和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设置“猫腻”合同陷阱,侵犯毕业生合法权益。 比如,有的用人单位仅与求职者签订就业协议书,或以谈话、电话等口头形式约定工作相关事项,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的劳动合同内容简单,缺少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劳动条件、合同期限等具体内容。有的用人单位以少缴税款为由,同时准备两份不同薪资的“阴阳合同”。还有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设定“霸王条款”,要求员工几年内不得结婚、无条件服从加班、试用期离职不结算工资等。当毕业生到岗工作后,一旦和用人单位出现争议,就可能被用人单位以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合同相关条款为由,拖欠或拒发薪酬。 对此,教育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高校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与用人单位认真协商、慎重对待,不可草率签订。同时,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核实清楚是否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比如,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等,特别要高度警惕合同中于法无据、明显不合理的条款,防止掉入陷阱,难以维权。若因故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订立协议,一旦遇到纠纷应及时寻求有关部门帮助,通过正规渠道予以妥善解决。
【风险提示】鬼秤”8斤称出18斤,商家良心比榴莲还“臭”
近日,广西南宁路边摊现“鬼秤”,顾客找摊贩购买的18斤榴莲复秤仅8斤,随后顾客与摊贩理论,摊贩嘲讽顾客并倒地不起。据报道,6月8日,南宁市监局对该摊贩做出行政处罚:没收经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1台、没收违法所得290元并罚款2000元。 诚信经营本应是营商的底色,然而,利益熏心导向下的缺斤少两行为,却让诚信黯然失色。此次失信摊贩被惩治,也是向社会亮剑——在诚信上“缺斤少两”,无异于自毁长城。 须知,诚信的地基一旦垮掉,消费者的便很再次建立信任。对于消费者而言,他们实打实花了钱,满心欢喜购买商品,最后却少了斤两、丢了品质。恐怕,没有消费者能经受得住这样的欺骗。缺斤少两的行为,不仅会降低消费者的购物体验,长期以往还会使他们对整个市场失去信心。富兰克林说过:“失足,你可能马上复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回。”全国各地被揭发出来的“鬼秤”事件,使得人们忧心忡忡,难道出个门还得随身带秤吗? 诚信缺失戳中了消费者的心,也将枪口指向其他无辜的经营者。“鬼秤”是对整个市场营商环境的破坏,任由其发展,会动摇市场秩序,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发生,让那些老实做生意的商贩遭受波连,遗憾退场,最终一堆“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市场交易应该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商家和消费者都应该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做到明码标价、诚信公开,才是对彼此最起码的尊重。许多市场设立的公平秤就值得借鉴推广。必须让商品重量更公开透明,让市场环境更公平诚信,从而营造消费者信任、商家自律、信息透明的市场氛围。 法律应该充当好“铠甲”,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因此,在遇到类似情况时,消费者应当积极维权,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同时,市场监督部门也应履行职责,为消费者保驾护航,杜绝成为不良商家的“保护伞”,营造正义市场氛围的洁净蓝天。 “利欲熏心”的风气,永远吹不出百业兴旺的“花朵”。诚信待客,才是使生意长红的“绵绵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