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彩票不中奖包赔,号码可预测?当心掉入诈骗陷阱
日前,广西柳江的熊先生(化名)在网上刷到彩票中奖的视频,便关注了该视频上的企业微信号。聊天中,对方告知他,按照平台预测的号码去买彩票中奖概率特别高。如果中奖,奖金低于2000元就全额归熊先生,超过2000元,平台只收15%的经费作为“报销基金”;如果没有中,可以找平台报销本金。 熊先生信以为真,按对方提供的链接下载了一个App,并使用平台提供的号码买了彩票,结果没有中奖。客服按约定报销了购买彩票的资金。后来熊先生又多次购买“内部彩票号码”,都没有中奖,当他准备继续报销时,却被客服告知报销额度已用完,需要先给账户充值,再以兑换红包返利的方式报销。 熊先生按客服要求充值了98元的红包,发现竟可以提现158元。第二次也是正常提现。第三次提现时,客服称熊先生操作失误,账号被锁定,需要转账12000元才能解锁。熊先生向客服转了12000元,客服却让他继续转38000元才能解决问题。此时熊先生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类似诈骗的案例还有许多。其实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大同小异,他们先以中奖视频吸引受众,随后引导其下载来源不明的App或加入群聊,并承诺“彩票号码可预测,中奖率高,不中包赔”等,之后以蝇头小利麻痹受众,等其降低防备心后再以各种理由要求大额转账,往往受众意识过来时为时已晚。 若在互联网、社交网络、短视频平台上看到“不中奖可报销”“彩票号码可预测、不中包赔”“彩票工作人员承诺知晓号码稳赚钱”等话术,请立马警觉起来,这一定是场彩票骗局,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通过这种方式购买的彩票,很有可能与私彩、赌博、诈骗等不法活动有关,轻则对自身财产造成损失,重则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近日,为维护彩票市场,保障购彩者权益,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连续两次发布声明,强调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从未通过任何平台、自媒体、网页等开展互联网销售彩票活动,也没有通过与任何单位和个人合作的方式开展互联网销售彩票活动;从未通过与个人或“合作会员”签署协议的方式开展投资活动,亦从未签署任何形式的所谓“包赔保障协议”或出具“包赔”承诺。 福彩实体店是购买福利彩票的正规合法渠道。任何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等形式售卖的彩票均属于非法彩票。彩票是一种概率游戏,每次开奖都是独立的随机事件,开奖号码均随机产生,没有任何规律可言。所谓“彩票号码可预测”都是骗局,不要听之信之,更不要心存侥幸,因为一点甜头就钻入骗子的圈套,要提高警惕保护好手中的“钱袋子”。 彩票是国家特许发行、依法销售,为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一项慈善事业,是喜闻乐见的一种娱乐方式,是奉献爱心的一次公益善举。坚定对彩票的正确认知,便不会落入骗子的圈套,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长期以来,中国福利彩票倡导健康的购彩理念:多人少买、寓募于乐、理性购彩、量力而行。不过分纠结选号、不过度沉溺购买彩票,做一个平和理性的购彩者,享受小彩票的大乐趣,开启一段美妙的公益之旅。
【风险提示】当心!别“薅”失业保险“羊毛”把自己“薅进去”
“不满足条件也能申领,复杂手续全包一个月到账”……有所谓的中介及个人会在朋友圈等社交平台打类似的广告。事实上,失业保险金“专人代办”很可能涉嫌诈骗,寻求“代办”者也面临多种风险。 “代办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看离职原因都可以领取。”这靠谱吗? 近日,辽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骗取失业保险金的案件提起公诉。孔某、侯某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公司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在短期缴纳保险后,通过开除方式解除与“客户”的劳动合同,为“客户”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骗取失业保险金90余万元。二人被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这种找中介“代领”的行为违法吗?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研究会法律专家孟宇平表示,如果中介仅仅是提供咨询或协助办理失业登记等合法服务,而申请人本身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那么这种行为通常不被视为违法;如果中介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资格认证等手段帮助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骗取失业金,则涉嫌违法。 对失业保险金动起歪脑筋 “不满足条件也能申领,复杂手续全包一个月到账”“不要错过这笔钱,代领代办比个人申领高一成”……记者调查了解到,有所谓的中介及个人会在朋友圈等社交平台打类似的广告。 事实上,只要具备相关办理条件的失业人员就可以自行申报领取失业金。大连市人社局发布相关指南,明确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专人代办”也办不下来,并且很可能是伪造信息进行诈骗。失业保险金标准和期限是统一的,“专人代办”的金额并不会比本人办理的高。而且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灵活方便,不会收取任何“服务费”,劳动者可以根据便捷情况选择线上或者线下办理。 根据侯某供诉,他发现只需动动手指发下朋友圈、虚构一份合同、邮寄一份材料,就可以轻松赚钱,于是陆陆续续为40多人办理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业务,共“代领”90余万元。 实际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定期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包括查看个人的就业状态、失业登记情况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其按照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然而,在侦查过程中,因该类案件往往涉案人数众多、证据体系繁杂,罪与非罪的把握和法定数额还存在困难。 “代领”1万多元失业金最后退回 张勇(化名)之前在沈阳一家食品加工厂上班,现在则是灵活就业人员。他告诉记者,两年前,他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一个代人办理失业保险手续的广告,当时刚刚失业,看到只要提供证件,缴纳佣金及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用,就可以拿到失业保险金。“本来以为找人‘代领’只是钻政策空子,问题不大。”他说。 像张勇这样的,以为“问题不大”的行为实则涉嫌违法。失业保险金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一些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因对相关政策不熟悉,选择寻找所谓的“专业人士”代办失业保险金。有的心存侥幸以为“事小”薄惩、法不责众;有的认为中介虚构信息与己无关,实则入了“坑”而不自知。 孟宇平分析说,张勇本身不符合申领条件,应该明白中介会有伪造证明材料的风险。这种非法手段,劳动者也将受到法律追究。同时,这种提供虚假材料、误导劳动者的中介,提供服务时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操作,导致劳动者遭受损失,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了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包括“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张勇没有办理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了社保。第一次个人通过系统申请失败后,他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发了一条“代办失业保险金”,联系了过去。 客服要走了张勇的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等信息,收取了800元服务费和1个月2013.4元的“社保补缴”。接下来的操作流程,张勇没再过问,始终与中介没见面,也没在任何材料上签过字。直到今年3月,公安机关联系到他,要求他退还“代领”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他共退了12920元。 “专人代办”风险高可能获刑 《失业保险条例》第28条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孟宇平介绍,中介将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若触犯刑法,如诈骗、伪造公文等,将承担刑事责任。劳动者找“专人代办”会面临多种风险,遇到打着代办失业保险金的幌子实施诈骗行为的中介,提供个人信息后存在泄露风险,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诈骗,此外,还可能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辽宁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王磊表示,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比对,当下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越来越完善,通过比对税务、工商、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很容易发现骗取失业保险金的行为。比如,如果发现某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还有其他的收入来源,那么就可能存在骗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某些公司在同一时间段内存在多人短期缴纳保险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可能涉嫌骗取失业保险金。 孟宇平提醒劳动者,失业保险是为失业者提供的经济援助,帮助他们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减轻经济压力。不要心存侥幸,试图“薅羊毛”。劳动者不仅面临罚款,还有可能面临刑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失业等社会保险金,属于诈骗公私财物行为。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风险提示】黄金首饰“平替”走红,当心“金包银”背后有“坑”
“只要金价的1/10”“挑战1克金打造40克金手镯”……近期,网络上火了一类珠宝饰品,俗称“金包银”,号称是年轻消费群体的黄金“平替”,是珠宝行业的新未来。网上出现了许多“金包银”首饰直播间,全国各地也陆续出现了“金包银”专卖店。有媒体调查发现,“金包银”的火爆与争议并存,部分“金包银”首饰可能暗藏消费陷阱。 “金包银”变“镀金银” 闽南歌《金包银》中唱道“别人的性命是框金又包银”,说的是“金包银”显富贵。时下,“金包银”首饰在网上很是火热,商家宣称“‘金包银’爆火”“1000元预算就可以做个几万元纯金效果的首饰”“足金999包裹足银999,佩戴效果跟纯金一样,不剪开谁也不知道”,网上还出现许多“金包银”代购、探店视频。 事实上,“金包银”首饰的制作工艺存在已久。“金包银”首饰是在银的表面覆盖一层薄薄的黄金,从其外观看与纯金饰品一样。今年以来,随着金价一路走高,“金包银”首饰开始受到关注,与纯金首饰相比,其价格要低很多,也满足了年轻消费者对个性化配饰的需求。 调查发现,经营“金包银”饰品的品牌珠宝商很少,大多是网络公司或传媒公司。一个标称“福祥‘金包银’珠宝”的微信账号自称是专业“金包银”厂商,主营“足金包足银”的高品质饰品,其所属企业为中山千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今年11月19日刚完成企业微信认证。12月11日,记者根据对方发布的一条视频,询问视频中标称43克的心经手镯的价格。对方称价格是2500元。记者问43克是指什么重量,对方回复称是“金和银的总重量,金有1克多不到2克”。记者要求看证书,对方出具了一份贵金属制品珠宝玉石首饰鉴定证书,鉴定单位为国家珠宝玉石首饰检验集团有限公司,检验结论为“镀金足银手镯”,总质量41.59克,表层覆盖金含量大于千分之999,标称净金/银重1.17克/40.42克。记者问:“不是说43克吗?”对方称:“手工包的有一点点误差。”记者注意到,检测证书结论明确是“镀金足银手镯”,但商家仍声称是手工包的。 据了解,包金和镀金在材质、制作工艺和耐久性等方面有明显区别。包金是将一层金箔覆盖在基底材质上,制作工艺相对复杂,通常采用真正的金属材质进行加工和覆盖,需要经过熔炼、压制、镶嵌等工序,这使得包金的首饰质感更好,具有更高的价值和耐久性;镀金则是将金属溶液通过电流或化学反应的方式沉积在基底材质上,制作工艺相对简单,成本也较低。 从业14年的珠宝零售商张磊透露,一些“金包银”商家在网上发布的“包金”视频都是博主们的摆拍,事实上消费者购买时,商家给的都是成品,金重和银重究竟多少全靠商家说。市面上所谓的“金包银”产品,不论是线下店还是网络渠道销售,99%以上都是镀金的产品,不是手工“包金”。“如果说‘金包银’是给银穿上‘黄金外衣’,那‘镀金银’就是给银表面涂了一层金粉,其金重银重分别是多少,连珠宝行业专家也难以分辨,更何况是普通消费者。”张磊说。 手工费占售价近一半 据悉,为了突出“金包银”饰品的保值增值功能,一些商家宣称可“随时按时价回收”“可终身回收置换”。 一个标称“水贝陈师傅金包银”的微信账号自称是“金包银”源头工厂,有400多种款式,其发布了多个“金包银”宣传推广视频,并标注“需要金包银首饰,点击下方客服”。12月17日,记者点击客服后,出现另一个账号“柏丽珠宝手工‘金包银’”,号称是“专业金包银厂商”,所属企业为惠州市惠爆网络科技工作室(个人独资),地址在惠州,并非引流账号中所称的深圳水贝。记者看了对方提供的“微购相册”后,询问一款卷草纹手镯的价格,对方回复:“总重27克,含1克左右的金,剩下的都是银,总价1700元,其中工费30元/克。”这样一算,27克手镯工费要810元,占产品售价的近一半。对方给记者提供的产品鉴定证书显示,鉴定机构是深圳市深国检珠宝检测有限公司,检验结论是“足金/足银手镯”,备注“包金工艺”,总质量27.54克。客服人员称,产品都是纯金包纯银,假一赔三,终身回收置换。记者询问回收价。对方称金价银价不变的情况下,按售价的一半左右回收。 福州珠宝商俞经理表示,从回收角度看,“金包银”产品是“黄金消费坑”。如果是真正的“金包银”首饰是可以回收的,但由于其主体材质是银,因此回收价值较低,而“镀金银”产品回收时折损较大,基本没有回收价值。而且,黄金首饰的回收价格通常受纯度和当日国际金价的影响,回收店铺会根据市场情况设定纯金部分的回收价格,通常会低于市场价,回收时还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因此整体回收价将远远低于购买价。 俞经理提醒,如果将“金包银”产品作为一种首饰使用并无不可,但如果指望回收或者投资则要保持足够的谨慎,即便是商家允诺回收置换,消费者除了要了解回收置换规则外,还要考察商家的诚信度和经营的持久性,避免掉入消费陷阱。
【风险提示】警惕“内部优惠”话术,看好“钱袋子”
“员工福利价格”“名额有限”“错过就涨价”……这些话听起来是不是有些耳熟?日前,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正是以此为名,在离职后隐瞒事实、冒充公司销售人员,通过虚构内部低价课程,陆续骗取十数名被害人的钱款。 2020年12月底,张先生与朋友闲聊时得知,该朋友认识甲公司课程工作人员,对方称有内部折扣,课程优惠力度很大。张先生想到自家孩子有这方面需求,便添加对方微信并付费购买课程。然而,到了约定发货日期对方却杳无音信,张先生遂向该公司投诉,这才发现有此遭遇的不止他一人。随后,公司报警。 经侦查发现,被害人添加的微信账号使用者是王某某,王某某任职的乙公司曾与甲公司有过合作。侦查人员由此怀疑王某某在离职后,利用自己掌握的客户信息,冒充甲公司工作人员实施诈骗。2024年1月19日,侦查人员电话联系后,王某某主动投案,到案后其基本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2024年9月6日,案件移送至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全案证据材料,并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据王某某交代,他于2017年8月入职乙公司,担任电话销售。2018年12月至2021年9月间,乙公司接受甲公司委托,由乙公司提供电话销售服务,推销甲公司热门课程。2020年7月,王某某因对收入不满而离职,但在离职后的一段时间里,仍有客户向他询问课程内容。起初,他通过其他在职工作人员渠道发货并赚取差价。后来,由于手头拮据,王某某便想出了这个骗钱的办法,用“员工福利价格”“名额有限”“错过就涨价”等话术引诱被害人。 经审查查明,2020年11月至2021年9月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通过网络共计骗取19名被害人支付课程费用达人民币3.3万余元。检察官认为,王某某的诈骗对象是不特定的网络用户,整个诈骗行为均通过互联网实施,依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属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冒乙公司员工,虚构低价课程骗取他人钱款,犯罪金额已达数额巨大的标准,构成诈骗罪。 2024年9月26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鉴于王某某具有自首、全部退赃等量刑情节,日前,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在此,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提醒,市民在网络购物时,对于主动联系自己并提供异常优惠的陌生人,要保持警觉。切莫轻信那些所谓的“内部福利”“限时优惠”之类的说辞。若对方声称是某公司员工,可以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其身份信息;在进行网络交易时,尽量选择正规且有保障的平台;避免私下转账交易,确保资金安全。一旦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好相关支付凭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风险提示】“先享后付”套路多,莫让消费者“先用后哭”
随着消费模式的不断创新,一种看似颇具吸引力的“先享后付”消费模式在预付费行业悄然兴起。这种模式表面上似乎为消费者提供了一种便捷的消费体验,然而,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近日的报道,却揭露出其背后让众多消费者防不胜防的套路,不少消费者甚至因此稀里糊涂地陷入了经济困境,“先用后哭”成为了他们的真实写照。 “先享后付”,是给予消费者先享受商品或服务,而后再付款的便捷消费体验。消费者可以在无需一次性支付高额费用的情况下,提前体验产品或服务的价值,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商家卷款跑路的风险,而商家则可以借此吸引更多顾客,扩大市场份额,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美好。“先享后付”模式的本质在于其诱惑性和隐蔽性,消费者在享受服务时,往往被“先享受后付款”的承诺所吸引,认为这是一种无风险的消费方式。然而,调查显示,许多商家在推广这一模式时,往往会隐藏不公平的条款,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协议。以祛痘门店为例,一些不良商家在推荐“先享后付”时,故意模糊关键信息,诱导消费者签订不合理的分期协议,并利用消费者对还款压力的担忧,劝说其选择更长的分期,而刻意隐瞒其中可能存在的诸多限制与风险。这种隐蔽的消费陷阱,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先享后付”乱象层出不穷,其背后的运营公司更是“套路”满满。某些所谓的“先享后付”公司,打着各种旗号,实则是“擦边”宰客。他们将强制扣款功能作为保障商家利益的“利器”,却把消费者置于极为被动的境地。一旦消费纠纷产生,消费者不仅要承担违约金,还得看商家脸色才能解约,否则就会被持续划款。而且,这些公司为规避法律风险,将重要条款以小字标注在页面下方,利用消费者的疏忽大意和专业知识的欠缺,使其在不知情中陷入“陷阱”。更有甚者,通过与支付平台的某些合作,强制消费者绑定信用卡还款,将消费风险转嫁给消费者,还可能影响其征信记录。这种行为,无疑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公然漠视,也是对市场秩序的严重破坏。 不仅如此,“先享后付”市场存在的接口乱象,更是搅乱了整个行业生态。一些公司虽并非支付平台的认证服务商,却能通过各种手段获取“先享后付”服务接口,开展贴牌经营。他们以发展下级代理为主要盈利模式,下级代理为了赚取手续费流水分润,便极力向商户推广这种“包装精美”的支付模式,而不顾其是否真正合规、是否对消费者有利。这就导致了大量商家在利益诱惑下,纷纷采用“先享后付”,进而诱导年轻消费群体过度消费、超前消费,与该模式推出的初衷背道而驰。 本质上讲,如今的“先享后付”模式呈现出了一种“三不像”的尴尬局面,即像预付式消费、像信用卡分期、像信用贷款,但又不完全具备其中任何一种的明确性质与规范监管体系。这就使得它成为了监管的“灰色地带”,一些电商平台、支付机构正是看中了这一点,大力推广该模式,而忽视了其中潜藏的巨大风险。长此以往,不仅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也将受到严重威胁。 因此,支付平台主动承担监管、监督责任是极为关键的一点。支付平台作为资金流转的关键环节,有能力也有义务对“先享后付”业务进行严格审核与监督,确保合作商家合法合规经营,保障消费者的资金安全与合法权益。同时,金融监管部门更应尽快明确“先享后付”的行为规范,制定详细的监管政策与法规,使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于那些故意钻监管空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市场的公平正义与良好秩序。而消费者自身,在面对各种新型消费模式时,也应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量力而行,做到明白消费、理性消费,不被看似诱人的“馅饼”所迷惑。 “先享后付”不应成为商家与不良运营公司设局坑害消费者的“温床”,而应在规范监管与合理运营下,真正成为促进消费升级、推动市场繁荣的有益模式。相关各方必须行动起来,让“先享后付”回归正轨,莫让消费者的权益在套路中“哭泣”。
【风险提示】网络游戏交易套路多,反诈中心教您防骗公式
“游戏买卖套路多,要求转账多核实,谨防背上被诈骗的‘锅’”。随着网络游戏的流行,骗子也找到了发挥“本领”的领域。为此,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中心借您一双慧眼,教您快速识别游戏交易诈骗类骗局。 近日,学生张某用家长手机刷短视频时,偶然看到售卖游戏的直播,对方称关注其账号可免费领游戏皮肤。随后就有客服来找张某,称平台监测到其为未成年人,以“未成年人不能实名认证”为由,令其添加QQ好友解决,并在QQ中进行语音通话。随后,对方诱导张某开启屏幕共享,操作其手机上的支付宝、手机银行APP并下载云闪付,指导张某更改自己母亲的银行卡支付密码,之后对方用其母亲银行卡向多家商铺消费。几日后,张母发现银行卡出现几笔不知情的交易,了解情况后报警,合计损失1.5万元。 日前,反诈中心接到报警人电话称,受害人郭某是大学生,也因其在交易平台上买卖游戏账号被诈骗。郭某在游戏中遇到一名玩家,欲收购其手中游戏账号,本以为这只是一场简单的交易,但对方声称不信任郭某,以“交易账号不安全”为由,要求郭某以缴纳“交易保险金”的名义来“自证清白”,后通过QQ、淘宝、抖音等多个平台让郭某购买虚拟商品,最后诈骗分子得知郭某没有钱后就中断联系,郭某合计被骗1万元。 因网络游戏被骗案件屡见不鲜,反诈中心总结防骗公式:低价出售+虚假交易+转账=诈骗。骗子以赠送或低价出售游戏皮肤、游戏装备为由,诱导未成年人添加QQ或微信;虚假交易平台+屏幕共享称只需按照指定流程操作,就可获得游戏皮肤,引诱学生使用手机下载会议软件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得知支付密码+转走钱款通过屏幕共享,让被害人告知网银软件支付密码,并获取短信验证码,转走钱款。 反诈中心提醒:网络游戏交易诈骗是一种常见的网络诈骗方式。充值游戏币、买卖游戏装备和游戏账号等一定要在官方网站或是官方指定的交易平台进行,避免私下交易。家长要定期检查孩子使用的电子设备,检查孩子的上网情况和软件安装情况。要保管好自己的付款码、银行卡密码、支付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不要轻易告知孩子支付密码,开通免密支付要谨慎。不要轻信任何网络上的“低价充值”和“高价收购”广告。对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链接一概不理、不点,更不要随便扫描陌生人发的二维码。如不慎被骗或遇可疑情形,请注意保护证据,立即拨打110报警或拨打96110咨询。
【风险提示】警惕“黄金邮寄”新型骗局!
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手段不断翻新,当前出现一种“线上诈骗+邮寄黄金+线下取金手”的新组合模式,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据悉,广州黄埔警方日前侦破一宗“黄金快递”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缴获黄金32.28克,案值2万元。 11月20日11时许,黄埔区公安分局永和派出所接到区反诈中心的一条涉“邮寄黄金”的诈骗线索。接报后,民警一边与快递公司取得联系,对相关快递单号进行关注拦截,一边火速赶赴快递公司永和快递网点现场。在了解到该快递还没派件后,民警伏击守候,可狡猾的嫌疑人为逃避打击,临时改变了送货地址。11时30分许,民警在永岗村附近将前来取快递的嫌疑人张某(男,31岁)抓获。 经查,民警发现该快递盒内有一块净重32.28克的疑似黄金,同时从张某身上查获了3部手机,手机内均有通过境外聊天软件联系作案的信息。据张某供述,一名男子叫其从河北到广州帮忙取快递,承诺事后每天给予其500元的酬劳。从11月中旬至今,张某按上家下达的任务,到指定地点取快递已达十余次。 同时,区反诈中心通过线索,以反诈专线96110成功联系到四川省被骗事主。经劝阻,事主称因轻信网上教人做电商赚钱被诈骗。对方要求事主下载指定电商App,成功上架商品有订单后,需先对货物的资金进行垫付。对方并称在买家收货后,会将垫付货款以及利润返还至事主电商App上的店铺余额中。对方让事主线下购买等价黄金来抵现金,并要求邮寄到指定地址。事主现已醒悟被骗,并向当地警方报案,同时对黄埔警方的高效联动工作深表感谢。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风险提示】“假测评”误导消费,第三方如何回归公正?
如今,“先看测评后购物”成为不少消费者的习惯动作。但近年来,一些本该帮助消费者“避坑”的测评演变成消费陷阱,有的博主假测评真带货,用绝对性用词过度宣传。 所谓“第三方测评”,通常是指未取得国家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及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组织或者个人。他们打着整合分析专业数据、亲身体验的旗号,对商品的质量、功能、成分、性价比等进行横向或纵向比较,再将结果通过自媒体平台广而告之,为消费者呈上一份看似权威的“购物参谋”。电商平台商品琳琅满目,却难见实物,商家评论区又真假难辨,这些号称“专业、中立、详实”的第三方测评,便成了消费者“淘金避坑”的购物指南。 然而,本应充当消费“指路灯”的第三方测评,却频繁出现“以测养商”“夸大宣传”等“翻车”现象,一点点蚕食着消费者的信任。究其根源,背后是流量变现的贪婪与监管缺位的无奈。网络测评准入门槛低,缺乏统一行业标准,博主资质审核、内容规范全凭良心“把关”,在流量即金钱的互联网时代,部分博主难抵利益诱惑,为求快速变现,不惜践踏职业底线,与商家私下商量,或夸大宣传,或虚假推销,以自身影响力蒙蔽了以粉丝为主的消费群体。同时,由于网络测评行业横跨互联网、广告、购物消费等多个领域,商品流转于商家、博主之手,权责分散,责任主体也难以确定,不仅消费者投诉无门,也给监管带来了极大不便,执法部门难以精准打击,就给了不良博主与商家可乘之机。因此,这一波消费乱象亟待整治。 身处消费者与商品之间的关键“哨位”,测评博主首当其冲。消费者怀揣信任、奉上流量,所求无非是躲开劣质产品“暗雷”,缩短甄选好物的漫漫征途。博主们手握话语权,理应用好这份影响力,秉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深耕专业测评,助力品质上乘的“良币”产品在市场洪流中脱颖而出,而非沦为金钱附庸,炮制不实信息,扰乱市场天平。 同时,要想重塑第三方测评公信力,政府、平台与行业也应协同发力。行业内部应明确规定从事“第三方测评”的准入条件,抬高从业门槛,对从事商业行为的测评账号进行统一备案管理,推进测评人员实名制认证、商品信息认证,使测评者和商品信息有源可溯,夯实“第三方测评”主体责任。平台也应尽快出台自律准则,守好“内容关口”,运用算法监测、人工审核等技术,精准识别虚假宣传,下架违规视频,封禁问题账号,将不良风气“扼杀在摇篮中”。监管部门更要填补法律空白,厘清监管职责,联动工商、网信、消协等多部门共同执法,同时畅通消费投诉的“绿色通道”,严惩虚假测评,提高违法成本,令心存侥幸者望而却步。 第三方测评担负为消费者“排雷”、为市场“择优”的重任,绝不能在利益裹挟下沦为误导消费的“帮凶”。唯让测评回归真实客观,才能重赢消费者信赖,经得起全社会的“测评”与“审视”。
【风险提示】旅游背上10年房贷,旅游购房团骗局何以专坑老?
近日,一起老年人参加“购房旅游团”受骗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事情发生在湖北,刘先生的母亲参加了一个四百元的低价旅游团,到达目的地后就有房产销售向老人推销房产,最后老人花费实际房产价值的四倍购入了一套海景房,并背上了10年房贷。 其实这起事件中的旅游团就是个幌子。实际上他们先以超低价的报名费吸引“爱贪便宜”的老年人,将其带至旅游目的地,再安排房产销售用为老年人量身定制的话术哄骗他们,让其对房子产生兴趣,一步一步引诱老年人走入购房陷阱。最终心甘情愿支付高于实际价值几倍的价钱买房,甚至不惜背上巨额贷款。 “旅游购房团”并不是一个新鲜词了。除刘先生外,不少有着类似经历的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省吃俭用了一辈子的爸妈,出去旅个游,回来竟背上了巨额房贷。更糟糕的是,有的父母不仅对家人隐瞒此事,还处处为房产销售说话,更有甚者偷偷变卖家里的物件抵扣房款,让蒙在鼓里的子女烦恼不已。 以卖房为目的的低价旅游团看似漏洞百出,对老年人为何却一骗一个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老年人防骗意识淡薄,鉴别能力低下,缺乏相关知识与经验,不了解这些花样越来越多的骗局。“旅游购房团”利用群体中容易产生从众心理,只要有一个老人动心,其他老人也会掉进同样的“陷阱”。 除此之外,子女也负有很大责任,许多人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与老人缺乏沟通,对老人缺少关注,使得老人在做买房决定时不愿或不敢与子女商议,导致悲剧发生。同时,由于交易手续完备,并没有实际有效的证据表明这群人专门“设计”老年人上当,无法对这些人进行直接有效的处罚。 因此,想要杜绝此类案件再次发生,还应从多方入手。老年人应该积极提高自身的防骗意识,在生活中提高警惕,多向子女沟通、求助。更应付诸行动的还是子女,增加与老人的沟通和交流,多关注父母的想法与动态,主动将一些常出现的骗局套路提前告知老人,帮助他们培养防骗意识与鉴别能力,以防此类明目张胆的骗局再次发生。 旅游购房团骗局只是众多套路中的一个,现实生活中也不止老年人一种受骗群体。花样百出的骗局警示我们,诈骗之心不可有,防骗意识不可无。针对旅游购房团这类的专骗老年人陷阱,各方亟待引起重视,协同树立防范意识、面对各式骗局,不让居心不良者有机可乘。
【风险提示】理性对待促销,谨防消费陷阱
随着“双十二”日益临近,各大电商平台及线下商家纷纷推出打折、优惠等促销活动。近日,安徽省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双十二”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促销诱惑,谨防消费陷阱。同时,呼吁电商平台依法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 留心促销规则,警惕低价陷阱。价格是吸引消费者的重要促销因素,各大网站平台以红包、补贴、满减、打折等各种促销手段,让消费者“算不清”,虚标“原价”、随意标注价格的情况时有发生。消费者要理性参与,货比三家,应从成交记录、订单评价等方面对卖家信誉进行评估。对于最低价、甩卖、清仓价等优惠打折的商品,要对比平时销售价格,甄别“低价”是“真优惠”还是“真套路”,警惕价格陷阱。 保留相关证据,谨防消费欺诈。对于近年来最火爆的“网络直播购物”“网红带货”,消费者要谨慎选择网络平台和购物渠道。建议消费者在观看直播时,不能仅仅只出于对主播个人的喜欢和信任而盲目消费,下单前应充分了解主播所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效果及价格等真实信息,不要被直播间渲染的“价格低廉”“秒杀”或“数量有限”等商品短缺氛围所蒙蔽,盲目冲动消费。对于相关的购物链接要确认其安全性,确保资金安全。 选择正规商家,安全放心消费。除了京东、淘宝、唯品会等传统电商平台作为活动主力外,抖音、快手等平台近年来也加入到“双十二”购物节直播带货的大军。消费者不能只看促销力度,而是要选择经营资质齐全、规模大、信誉度高的第三方购物平台,以及品牌优秀的官方网店。在线下消费时,也要选择正规可靠的商家。这样,才能买得放心、用得安全。 保留购物票证,理性合法维权。不论线上线下,消费者购物应保留好相关原始记录,例如:保留好发票收据和与商家客服的聊天记录等相应凭证。如果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可先行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