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谨防高校招生录取骗局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开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的急切心理,散布虚假信息、贩卖制造焦虑,针对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环节实施诈骗,严重扰乱考试招生秩序。兰州公安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咨询有关信息,勿存侥幸心理、勿信不实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如果遭遇诈骗事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认准官方权威渠道“小道消息”不可信 一些社会机构和个人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有关涉考涉招信息,存在政策解读不准确、信息提供不真实等问题,有的甚至通过假冒、仿冒高校和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公众账号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迷惑考生和家长,实施诈骗。 兰州公安提醒: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2023高考护航行动,开展“点亮权威考试招生机构官网标识”专项行动,已协调有关互联网平台对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了权威标识,便于广大考生和家长识别,获取正规的招生政策和服务信息。 此外,每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全国高等学校名单都会在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教育部官方网站“文献”栏目下的“全国高等学校名单查询”核实。考生和家长在网上查询高校招生信息时,请认准“官网”标识。 警惕“志愿辅导”陷阱理性报考不迷信 每当高考成绩发布后,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就通过“不浪费1分不浪费未来”“让每1分都发挥价值”等说法吸引流量,制造志愿填报焦虑。然后,包装打造“专家”“名师”,编造“内部信息”“内部数据”、宣称“大数据志愿辅导”“一对一咨询”等,诱导考生及家长购买高价志愿填报咨询服务。 兰州公安提醒:有关部门从未发放过“高考志愿规划师”这类职业资格证书。每年高考填报志愿前,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都会发布当年高考成绩统计情况、近年来各高校录取情况和志愿填报参考材料,高校也会介绍学校招生章程、招生办法和往年录取参考信息,不存在所谓的“内部信息”“内部数据”。同时,在志愿填报期间,各地都建立了招生考试机构、高校、中学等志愿填报咨询公共服务体系,多渠道多方式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考生可通过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所需参考信息,也可通过拨打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开通的咨询电话了解相关信息。 考生和家长不要迷信所谓高价、天价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个人志向、兴趣爱好、特长优势、生涯规划等因素,着眼于国家需要和社会需求,科学选择填报。 了解高校招生政策“特殊渠道”不存在 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声称“认识某某招办领导”,甚至通过伪造文件、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等,谎称可以“走后门”“搞特殊”,通过“内部指标”“机动计划”“计划外补招”“降分补录”等说法实施诈骗。 兰州公安提醒:高校招生是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和学校招生章程等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有严格的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高校招生计划由省级招考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没有“内部指标”。对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会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不存在内部降低分数“补录”“补招”。正规的招生录取不产生任何附加费用,凡是需要收取保证金、录取费、指标费的,一律不能信。 认清不同教育区别擦亮眼睛看仔细 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急于上大学的心理,故意混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其他教育形式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国际合作办学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 兰州公安提醒: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均须通过高考招录。所谓的“录取通知书”不是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也不能进行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更拿不到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此外,考生要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号、考生号等个人信息和志愿填报系统密码等登录信息,不要泄露给他人,防止高考志愿被人篡改。
【风险提示】当心“两卡”陷阱 警惕学生沦为“工具人”
进入7月迎来暑假,诈骗分子也盯上了学生们,瞄准学生实施诈骗。近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刑警大队反诈中心民警解码了暑期“诈骗套路”——威逼利诱学生贩卖“两卡”。 案例学生沦为电信诈骗“工具人” 日前,公安雁塔分局刑警大队反诈中心民警杨一鸣正在梳理暑假案件诈骗清单,在清单上可以看到,“刷单、交友、网络游戏”等“暑期档”诈骗手段正在发生。同时,一些犯罪分子威逼利诱学生贩卖“两卡”,看似简单的行为,且不知不觉变成了诈骗分子的“帮凶”。 今年1月17日,西安市雁塔区某职业技术学院抓获涉嫌买卖手机卡的在校学生刘同学。据刘同学交代,其在网上看到一条兼职信息,对方要求提供本人的银行卡“洗钱”,并会按照比例进行提成,刘同学心生贪念,按照对方要求到达一民宿内,嫌疑人当面使用刘同学的手机微信、手机银行开始操作,为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洗钱转账,流水达十万余元,刘某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被警方依法处理。 提醒民警解码“两卡”陷阱 怎样才能避免学生在暑期不掉入诈骗分子“帮凶”的陷阱?杨一鸣介绍了学生群体容易触及“帮信罪”的两种行为,提醒学生暑期警惕成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 所谓的“两卡”,一般是指电话卡、银行卡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等。电话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电话卡、物联网卡等;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机构支付账户等。非法买卖“两卡”,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产生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还会被用于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这些犯罪现象对社会和家庭都带来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更关键的是,很多不明真相的学生在被骗子忽悠后,不惜牺牲自己的信用办理电话卡、银行卡进行贩卖,最后受到法律惩处或者信用惩戒,让人痛心。 公安雁塔分局反诈中心民警提醒:切不要因为一时贪念而把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号、手机卡等重要的个人信息出借或出售他人,以免成为网络洗钱犯罪的帮凶,让自己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重视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以免给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发现非法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对公账户、U盾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风险提示】防范“代收货款”骗局 可引入消费者“后悔权”
“你有一个重要快递,代收货款159元。”遇到这种情况你会付款吗?随着电商的普及,很多消费者因买的东西太多,都记不清自己有哪些快递,一不留神可能就被代收货款“坑”了。近日,消费者宋先生就差点被代收货款骗了,他收到一个代收货款快递,需付159元,打开一看,竟然是在绿化带常见的“冬青树苗”,市场售价只要几块钱。 在如今电商繁荣的时代,代收货款服务成了一种常见的物流配送方式,有利于商家销售商品、回笼货款,也给消费者提供了货到付款的便利条件,有助于促进商品销售。然而,这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利用该模式实施诈骗,令部分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而快递公司缺乏有效制约措施,又使得“代收货款”骗局层出不穷。为了防范此类事件的发生,可考虑实施无理由退款“后悔权”,让骗子无机可乘。 目前“代收货款”是由快递公司上门送货,消费者在收到快递后,将货款支付给快递员,完成交易。如此就留下诈骗漏洞,消费者因各种因素下,在未打开快递验货时,无法察觉是否属于自己的网购商品,就可能在无知的情况下,将货款付给快递员,快递公司再转付给骗子。那么,就可以在货款支付环节,引入消费者“后悔权”,由快递公司暂时保管货款,在限期内不得支付给商家。 具体而言,可以采取“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商家如果使用“代收货款”服务,就必须认可“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并必须由快递公司暂为代管货款,若消费者认为快递无误、可允许快递公司支付货款;或者七天期限到期后,消费者没有提出退货退款要求,快递公司自动将货款支付给商家。由此,即可给消费者充足的时间,去验证快递商品的真伪,防范“代收货款”诈骗,让骗子无法拿到货款。 同时,引入“后悔权”,也能够提高商家的诚信度,增强消费者对于平台和商家的信任感,让“代收货款”服务真正发挥促销效用。另一方面,消费者拥有的“后悔权”使得主动权掌握在消费者手里,得以迫使商家提高商品质量、售后服务,以降低“代收货款”的退货退款率,进而形成良性竞争,鼓励更多商家重视品质和服务,改善网购环境。 与此同时,此项措施的实施,也将促使快递公司重视管理责任,加强对“代收货款”服务的排查,保管好货款,主动采取措施防范骗局的发生。比如,快递公司可以建立“黑名单”,对有利用“代收货款”诈骗前科的商家,或地址不详、发货人信息虚假的商家,将其纳入“黑名单”,拒收相关快递。对有商品可疑的快递,可提醒消费者现场拆包查证,防范被骗。 在电商行业日益发展的今天,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和诚信度,乃是电商平台、商家和快递公司等应尽的责任。只有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安全、公正、透明的电商环境,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好的购物体验,促进行业稳健发展。
两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日前,财政部、证监会发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信息披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7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两部门指出,制定《规定》是为适应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后市场对高质量会计信息和审计执业水平的需求,强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健全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相关规则,提高证券审计市场透明度。 《规定》提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披露基本信息包括证券服务业务基本情况、上一年度执业人员情况、上一年度分支机构情况、上一年度取得的收入情况、职业风险保障情况、国际化情况,遵循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构建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行情况。 《规定》提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披露上一年度证券服务业务有关信息,包括主要行业、客户家数、资产规模总额、收费总额。 《规定》提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披露上一年度本所及本所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行政处理、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惩戒、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披露上一年度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赔偿情况。 《规定》还提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官网首页等信息载体的醒目位置专门设立“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年度信息披露”栏目,在该栏目下披露年度相关信息。未建设网站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通过其他公开信息渠道披露年度相关信息。
江苏泰州:成功上线“信用就医”
近日,在泰州市医保局的大力支持下,交通银行泰州分行联合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共同开发的“信用就医”系统成功上线,成为泰州市首家实现“信用+医疗”创新实践的商业银行。 据了解,“信用就医”是泰州落实国家“互联网+医疗健康”战略要求的生动实践,将数字技术的效率与金融的效能相叠加,为泰州市年满18周岁且正常缴纳职工医保的居民,提供便捷金融服务。居民通过线上签约、申领信用就医额度,即可在试点医院门诊享受“先就医、后付费”信用就医结算服务,通过信用垫资方式帮助患者缓解押金和自付治疗费用的垫资压力,免除就诊期间窗口排队环节和支付环节,大幅缩短就医时间。成功开通“信用就医”的居民,交通银行授予5000元的门诊信用就医专项额度,按银行算法核定免息期,免息期到期前还款不产生利息,免息期结束后,还可根据需求进行分期还款,切实为经济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减轻就医负担。
四部门: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旨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等重要部署。 此次清理范围涵盖国务院各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重点清理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具体来看,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如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对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者迁出设置障碍;违法设定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如歧视外地企业和外资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等;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如违法限定供应商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等。 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如违法给予税收优惠、通过违法转换经营者组织形式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等;违法违规安排财政支出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违法免除特定经营者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在法律规定之外要求经营者提供或扣留经营者各类保证金等。 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强制经营者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违法披露或者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水平。 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和分级清理的原则,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与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要求相抵触的,要按相关程序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与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要求相抵触的,要按相关程序予以修订,确保“应清尽清”。 此次清理工作准备阶段为2023年6月上中旬,6月中下旬~8月进入梳理排查阶段,9月~10月将进入修订废除阶段,11月将进入总结报送阶段。市场监管总局将上述清理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国务院,并抄送国务院各相关部门。
七部门:召开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召开全国七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会议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阶段性总结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成效,部署下阶段工作,推进营造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 会议指出,自2021年10月建立常态化联合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以来,各部门聚焦“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联合打击,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今年5月底,累计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27万户,认定虚开发票1048.15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117.8亿元,其中,今年1~5月累计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6.5万户,认定虚开发票184.62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44.59亿元。同时,严查狠打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2022年共查实涉嫌骗取或违规取得留抵退税企业7813户,挽回各类税款损失合计155亿元,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有效维护了经济税收秩序。 会议总结了前一阶段多部门联合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成效,通报表扬了2022年全国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深圳市七部门打击虚开骗税工作领导小组代表作了经验交流。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全面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持续健全完善协作机制,凝聚更强合力,务求长治长效,在协同联动、数据赋能、精准打击、以打促治上再上新台阶,特别是要精准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精准打击行业性、区域性重大案件和职业化犯罪团伙,精准打击主犯、累犯和内外勾结犯罪分子,着力推进营造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
市委政法委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
根据市信用办《市信用办关于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丹信办发〔2023〕20号)要求,市委政法委积极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信用丹东”建设步伐。现将工作总结如下: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诚信文化教育宣传工作。一是加强干警诚信意识。在委机关内部发放宣传海报,教育引导全委干部职工将诚实守信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立人之本、成事之基。二是开展诚信教育宣传。通过“丹东政法”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倡导诚信、推动诚信、捍卫诚信》宣传信息,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凤城市青城子镇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宣传”主题活动
为提高全民诚信意识,打造信用青城子,结合青城子镇实际,按照市信用办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了“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月”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活动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宣传活动 为有效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青城子镇成立了由镇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副镇长任组长,由镇宣传部、镇企业办等单位领导组成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举行诚信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在这次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中,青城子镇以“守信光荣、失信可耻”为主体,通过微信群、抖音、LED电子屏以及进企业、进学校、进行政村、进个体户现场宣发等方式,重点对行政村居民、青城子镇全部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进行诚信宣传活动,活动覆盖全镇常驻居民一万人次,签发企业信用承诺书100余份。总之,在这次宣传月活动中,为加强青城子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起到积极作用。
凤城市蓝旗镇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月”主题活动
为了认真做好“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月”活动,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和舆论氛围,凤城市蓝旗镇结合实际,开展多种活动,在全镇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网点窗口宣传,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和服务窗口采取电子屏幕连续播放、设置宣传展示板等方式,开展宣传工作。二是在公共场所宣传,在人口聚集的集市悬挂宣传条幅,向社会公众进行现场宣传。三是积极推荐先进企业个人参与,蓝旗镇选取了一些依法纳税,合法用工,信用记录良好,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和一批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有一定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个人作为模范宣传。四是认真总结,巩固活动成效。通过开展此次活动,蓝旗镇政府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带头作用,加强学习,广泛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时,加快信用配套制度建设,积极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推进蓝旗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全镇范围内营造守信践诺的良好风尚,增强社会公众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参与感、触及感和获得感。进一步扩大信用建设影响力,使群众对诚信建设的影响和意义有更深的了解,强化各行业合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性,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和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