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丹东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名单揭晓
2023年5月30日是第七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在此节日来临之际,市委宣传部、市委人才办、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科学技术局、市人社局共同选树20名2023年丹东市“最美科技工作者”。 2023年丹东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名单 (按姓氏笔划排序) 刁兴丽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桥技术中心悬架部部长高级工程师 于嵩韬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丹东电厂生产管理部科技主管高级工程师 马彦辉辽宁省蚕业科学研究所基地建设与新技术推广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 王 东凤城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王伟忠丹东市中心医院科主任主任医师 王孝杰丹东农业科学院研究员 王秀琴辽宁好星来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畜牧师 王勇智丹东市第一医院副院长、科主任主任医师 苏 婷丹东爱尔眼科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主任医师 李瑞涛丹东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宋云福丹东市第一医院科主任主任医师 张 利丹东东方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智能采矿部副部长高级工程师 金 鑫辽宁省森林经营研究所实验林场场长正高级工程师 赵丽宏丹东市中医院人民医院院区科主任主任医师 姜春明辽宁恒星泵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姚丽丽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系教学副主任副教授 高延红宽甸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研究员 曹忠良丹东市中心医院科主任主任医师 程德红辽东学院化工与机械学院副院长教授 鞠 镭辽宁恒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研发项目主管研究员
市政府召开第24次常务会议
5月30日下午,市政府召开第24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市政府系统贯彻落实意见;听取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我市2023年高考准备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步工作,并审议相关议题。市委副书记、市长郝建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统筹改革发展和安全稳定。要全力推动改革走深走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把改革作为引领发展和实现全面振兴的第一动力,强化系统思维,聚焦重点领域,压实主体责任,高效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要全力提升区域合作广度深度,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学习借鉴,深化对接合作,持续扩大开放水平,在扩大开放、招商引资、产业合作、文化旅游等方面拿出具体举措,争取早日出成果、见效益,为实现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支持。要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不折不扣落实好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细化举措,常抓不放,做好安全稳定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要全力推进我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要全力以赴扩大开放,抓住国家政策、区域合作等有利契机,着力保态势稳外贸,着力夯基础搭平台,着力抓重点建项目,全面建设开放型城市,将丹东打造成辽宁乃至东北的开放新前沿。要倾情倾力改善民生福祉,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明确分工,进一步强化调度,进一步完善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快推进落实。 会议强调,要抓细抓实高考各项工作。要护航“平安高考”,加强对考试全过程的组织实施和考务管理,进一步织密考试组织的防护网。要确保“公平高考”,树立底线意识,抓好考风考纪,维护高考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牢牢守住高考公平公正底线。要推进“有序高考”,抓好综合治理,强化应急处突,营造良好舆论,优化服务保障,全力确保高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我市举办“党建引领 聚爱暖‘新’”活动
5月29日,市委组织部联合市邮政管理局、振兴区委组织部、辽宁锦绣实业集团等多个单位举办了“党建引领聚爱暖‘新’”活动,进一步引导和凝聚新就业群体力量。 此次活动中,振兴区组建4支新就业群体志愿服务队并授旗,选聘15名优秀业务骨干就近担任“兼职网格员”、10名外卖员担任安东老街商圈食品安全监督员,择优授予13名新就业群体中的优秀共产党员“红锋骑士”称号并现场发放聘书,鼓励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从“服务对象”转变为“治理力量”,真正成为助力地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力量。同时,为新就业群体赠送体检卡750份,发放爱心驿站宣传单500份。 近年来,我市聚焦新就业群体党员联系难、管理难、组织难等问题,通过建支部、抓队伍、立制度、促服务等系列举措,着力为新就业群体打造优质“党员之家”。目前,全市共分类建立新就业群体党支部12个,将93名党员纳入有效管理。依托爱心驿站等资源,开展健康体检、技能培训、心理咨询、维权帮困等服务20余次。组建28支先锋服务队,选拔60余名快递小哥、外卖骑手担任兼职网格员,通过“随手拍”等方式,收集上报环境卫生、消防隐患、文明城创建等基层治理问题140余个。 下一步,全市将继续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思想政治引领,聚焦赋能发展需求,努力促进新业态企业行稳致远、新就业群体心安乐业,持续推进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郝鹏会见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徐留平
5月30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鹏在沈阳会见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徐留平。郝鹏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徐留平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对中华全国总工会长期以来给予辽宁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郝鹏说,辽宁是“共和国工业奠基地”,新中国成立以来,各条战线人才荟萃、英模辈出,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在辽宁大地深深扎根、薪火相传。当前,辽宁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决策部署,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势头。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是推动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力量,是辽宁的宝贵财富,我们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积极引导广大工人阶级发挥主力军作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的第一线建功立业。希望中华全国总工会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辽宁的振兴发展,对辽宁工会工作给予更多关心和指导,帮助我们培育更多高技能人才,广泛凝聚拼搏奋斗的强大力量,助力辽宁打好打赢新时代的“辽沈战役”。徐留平感谢辽宁省委、省政府长期以来对工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对辽宁经济运行呈现出的良好态势表示祝贺。他说,辽宁工会工作有着光荣传统和良好基础,希望辽宁各级工会进一步发挥好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广大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切实维护好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推动辽宁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华全国总工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辽宁工会工作,积极助力辽宁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陈绿平参加会见。
习近平复信孟加拉国儿童阿里法·沁
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近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复信孟加拉国儿童阿里法·沁,鼓励她努力学习、追求梦想,传承好中孟传统友谊。习近平指出,沁在信中讲述的亲身经历是中孟友好的生动写照。中国和孟加拉国人民自古以来就是好邻居、好朋友,拥有绵延千年的友好交往历史。600多年前,中国明代航海家郑和的“宝船”两度到访孟加拉,在两国人民中间播撒下友谊的种子。600多年后,中国海军“和平方舟”号医院船怀仁远航,中国女军医在吉大港帮助沁的母亲渡过险境、顺利生产,沁的父亲用孟语“中国”为其取名,谱写了中孟友好新的感人篇章。习近平强调,得知沁立志长大后做中孟友谊的使者,未来希望到中国学医,像“中国妈妈”那样救死扶伤,感到十分高兴。希望沁珍惜韶华、努力学习,实现自己的梦想,回馈家庭、服务社会、报效祖国。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祝沁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学习进步。阿里法·沁2010年出生时,其母因患严重心脏病遭遇难产,一度生命垂危。当时正在孟加拉国吉大港访问的中国海军“和平方舟”号医院船接到求助,派出军医第一时间赶赴当地医院,顶着巨大压力进行剖腹产手术,最终母女平安。为表感激,她的父亲为其起名“沁”(Chin),孟语意思为“中国”。
《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解读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审计署、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急函〔2023〕75号,以下简称“《通知》”)。一、起草背景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相关职能调整情况,对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进行调整。本次《通知》是机制调整到位后首次对纠风工作进行部署,对于做好今年的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意义重大。二、主要内容《通知》共13条,包含5部分内容,主要为:一是健全完善新时代纠风工作体系。进一步强调思想和行动的统一,确保纠风工作部署落地见效。优化纠风机制成员单位,保证纠风管理体系与部门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相衔接。重视纪检监察部门在纠风工作中的协调组织与指导作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规纪法衔接的部门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全行业“受贿行贿一起查”。二是整治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明确对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在普惠制认证、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行业组织或学(协)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带金销售”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三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重点惩治利用虚假证明材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或虚计项目次数,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或服务设施等欺诈骗保问题。从规范省级平台挂网采购,加强集采执行过程精细化管理,持续做好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等方面,健全完善医保价格和招采制度。四是深入治理医疗领域乱象。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持续推进《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严肃处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牟取个人利益行为,明确行业底线、红线。聚焦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树牢违法违规行为惩治高压线。五是切实推进工作取得实效。一方面,对纠风机制成员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压实纠风工作主体责任,提升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水平,不断探索完善行业联合惩戒制度。另一方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弘扬行业正气,构筑医疗卫生机构廉政长效机制,维护风清气正行业环境。全国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将密切关注各地落实工作情况,对履职不力、执纪松散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将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审计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主管部门、药监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审计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疾控主管部门: 现将《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 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 2023年5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健全完善行风治理体系,重点整治医药领域突出腐败问题,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健全完善新时代纠风工作体系 (一)强化纠风工作思想体系建设。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行风治理体系的任务要求,围绕加快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围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纠风工作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二)优化纠风工作管理体系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优化调整纠风机制成员单位,保证纠风管理体系与部门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相衔接。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在纠风工作中的协调组织与指导作用,建立健全纠风机制成员单位间、与纪检监察机关间的定期会商机制。 (三)实化纠风工作惩防体系建设。畅通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的举报投诉渠道,做好线索的归集分送督办反馈。切实推进全行业“受贿行贿一起查”,落实规纪法衔接的部门主体责任,健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主体的机制成员单位间通报制度。 二、整治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 (四)整治行业管理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普惠制认证、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泄露招投标价格、申报资料、技术数据等工作秘密。违规干预行业的设置审批,包括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及医美、口腔等医疗机构和诊疗科目等事项。 (五)整治行业组织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各级各类行业组织或学(协)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以“捐赠”、学术活动、举办或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摊派,为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违规接受捐赠资助等问题。 (六)整治医药产品销售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以及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 三、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 (七)加强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及使用。聚焦重点科室、重点领域、重点监控药品和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耗材,规范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持续开展打击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欺诈骗保行为。 (八)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司法机关以及行政部门认定的医药商业贿赂、垄断等案件事实,评定医药企业失信等级,采取信用风险警示、限制挂网等不同程度的处置约束措施,发挥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约束作用。 四、深入治理医疗领域乱象 (九)明确“九项准则”行业底线。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治理利用紧缺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损公肥私牟取个人利益,以及强推基因检测或院外购药等第三方服务、接受网上开药提成、违规直播带货获利、利用执业开单提成、违规转介患者等问题。 (十)划清“红包”回扣问题红线。持续推进《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重点关注临床使用的药品耗材价值高、诊疗资源相对紧张、高水平技术和介入侵入式操作应用多的科室以及院内招采管理等部门人员,利用执业便利或职业身份,假借学术活动名义,收受“红包”、回扣的问题。 (十一)树牢违法违规行为惩治高压线。聚焦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无证行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整治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违规开展诊疗服务,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进口管理,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核查检查,清理整治线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五、切实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十二)落实纠风工作主体责任。各地纠风机制成员单位要依据自身职责,切实承担纠风要点落实的主体责任。要压实部门、机构负责同志作为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重大责任,对照纠风要点提出的重点工作领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对标对表建立台账,加强问效追责问责。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实现规纪法衔接,保证联合惩戒实效性。 (十三)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提升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水平,打通部门间行业信用评价壁垒,不断探索完善行业联合惩戒制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筑医疗卫生机构廉政长效机制。以党建引领行业文化建设,将“以案说法”等行业思想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弘扬崇高职业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构筑风清气正行业环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2023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3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为推动新征程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一、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制度建设 (一)开展相关研究,加快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管理暂行规定出台。研究制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开展园林绿化市场信用管理机制研究。 (二)完成编制公共信用信息具体条目。在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基础上完成编制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具体条目,进一步规范界定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三)推进信用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管理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中的规范性和引领性作用。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础数据标准和信用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做好与相关规定的衔接。推动建立燃气、建筑工程质量等重点领域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符合行业特征的评价标准。探索研究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标准。 二、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基础设施建设 (四)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管理数据基础与系统功能调研。从链接通畅、数据可信、运行有效、安全可靠等方面调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信用管理数据基础与现有系统功能,了解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信用平台建设过程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构建打通部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信用数据归集、共享的路径与方案。 (五)持续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归集、共享功能。适时选取部分省、市、县开展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归集、共享试点工作。 (六)逐步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继续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安全等领域已有监管平台的信用数据统筹,逐步形成标准统一、互通共享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系统。推动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信息归集共享。提升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等信用信息的归集效率,推动建设工程抗震责任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与部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归集与共享。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和公开。明确信用信息归集的权责划分,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公开,规范信用信息的认定和修复,持续提高数据质量。 三、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七)持续提升信用体系优化营商环境能力。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用好信用手段,加大房地产开发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构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追求品质的市场环境。 (八)继续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任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决策部署,继续做好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工作。研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和联合惩戒信息等数据共享、信用修复和信用数据应用方案。 (九)推进信用信息服务市场主体能力。依法依规拓展公共信用信息应用路径,研究推广惠民便企信用产品。发挥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作用,统筹推进缴存企业融资增信和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优化信用信息服务,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在金融、保险、担保等领域的应用,探索通过与信息使用方联合建模等方式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 (十)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完善行业信用自律机制。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完善行业内部信用信息采集、共享机制,将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会员信用记录。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依规开展会员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督促会员企业守信合法经营、营造公平诚信市场环境。 四、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十一)推进建立基于信用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强化信用赋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创新质量监管方式,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提升监管效能的有关部署,积极探索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监管需要的信用监管模式,规范开展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促进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十二)积极探索开展跨部门联合信用监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有关部署,会同相关监管部门探索建立燃气、建筑工程质量等重点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分级分类标准及相应的协同监管措施。 (十三)利用新技术成果提高智慧监管能力。加强信用数据共享,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预警信用风险隐患,推进智慧监管,提升监管综合效能,更好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组织实施 (十四)大兴调查研究。善于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调查研究,不断提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 (十五)加强智库建设。加快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智库建设,吸收高校、科研院所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专家,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政策研究和创新应用提供智力支持。 (十六)注重总结宣传。在2022年征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优秀案例的基础上,梳理总结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信用体系建设在改善营商环境、惠民便企、提升监管效能、构建公平诚信市场环境和社会文化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支持新闻媒体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诚信宣传和舆论监督,深入报道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氛围。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风险提示】以办理健身卡为由“圈钱”后老板潜逃 谨防预付式消费陷阱
5月17日至19日,云南省玉溪市公安局开展涉案资金发还工作,将8万元被骗资金先后发放到138名受害人手中。 虚假宣传办理预付卡老板卷款逃跑 2020年12月,王某和孙某接手了玉溪市易门县一家健身房的经营权,他们以“重新改造升级”健身房为由,在健身房还没有正常经营时,组织人员进行宣传并进行了为期20天的预售活动,以虚假宣传向众多健身、游泳爱好者售卖399元、499元、899元3个等级的健身卡服务套餐。 今年1月底,该健身房解散员工,王某与孙某卷款逃跑。案发后,经易门县公安局龙泉派出所初步调查,直至案发,该健身房只有原旧址的健身器材,宣传所称的恒温游泳池子虚乌有。该案共有138名受害人被骗,涉案金额8万元。2月16日,办案民警先后将王某、孙某两名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调查,王某、孙某在以2万元接手该健身房后,没有开门经营的打算,利用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办理会员的方式先后骗取了138名受害人的8万元资金。5月20日,该案件移送易门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预付式消费维权难 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但这种预付式消费维权存在哪些问题,有关媒体对此进行了采访。 “我在理发店充值4888元,准备换发型、做美容,可我到店一看,早已人去楼空。”5月22日,玉溪市民何女士提起自己购买预付卡的事情后悔不已。 “我在一家干洗店充值200元,本想在洗衣服时享受优惠价。持卡消费3次后,该店换了老板,不让我享受干洗服务。”王女士提起此事很生气,不知道找哪个部门维权。 近年来,此类案件屡见不鲜,健身、美容、教育培训等行业都与预付式消费有关联。预付式消费往往存在一些风险点:在消费者付款后,实际获得与已支付款项对应的服务或者商品存在时间差,在这段时间差之中,可能出现:商家资金链断裂、实际控制人卷款“跑路”、获得的服务与消费者预期(店家的口头宣传)不符等情况。 “虽然预付式消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商家和消费者的双赢,有助于刺激消费,但是从消费者的投诉、新闻报道等方面可以看出,该消费模式存在较大的弊端。”一名长期从事消费维权的工作人员表示,办理预付式消费卡时商家往往制定一些“霸王”条款,如消费卡不挂失、不补办、不退,消费者一旦遇到这些情况就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此外,买卡容易退卡难。由于预付式消费由经营者先收费而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因此在双方的消费意向达成后,可能发生这样或那样的情况,导致无法继续完成交易。例如门店搬迁、消费者搬家导致消费不便或者经营者不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等。当这些情况发生时,消费者往往希望终结和经营者的消费合同。但在实际生活中,经营者通常以各种理由拒绝。 当这些情况出现后,消费者如何维权? 经对多名消费者进行调查发现,消费者在维权层面往往处于劣势地位,一方面,消费者维权的时间、金钱成本相较于预付消费金额更高,很多消费者无奈只能自认倒霉放弃维权;另一方面,消费者维权往往难有理想的结果,有些案件经过法院判决后,这些经营店家根本没有财产可供清偿债务。 预付式消费缺乏有效监管 针对预付式消费的监管,目前仅有在2013年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提及:“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该条原则性规定,或许更适用于当时较为常见的“定做式消费”,却无法应对当下流行的商家资金链断裂、实际控制人携款潜逃的情况。 目前,全国各地就监管预付式消费作出了各自的尝试。上海、江苏、北京以及甘肃先后就预付式消费监管进行了地方立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原则性地强调了事后救济措施(消费者可要求退费)不同,地方立法强调了事前监管的作用。 相关法律人士认为,当前预付式消费模式缺乏有效监管,应将商家和个人的失信行为纳入征信系统,同时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职,严格监管,才能建立起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让群众在“后疫情”时代放心消费,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风险提示】谨防直播打赏沦为洗钱新通道
近日,上海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首例利用直播打赏洗钱案件的有关情况:实施集资诈骗的罪犯获得赃款后,与主播串通在直播间内狂刷礼物,帮助主播赚取平台榜首奖励,主播再将打赏款返还至犯罪嫌疑人账户。通过采取这种方式,犯罪嫌疑人将赃款“洗白”,而主播赚取了人气和中介费,平台也赚取了提成费和流量,三方可谓实现了“共赢”。正是如此,利用直播打赏洗钱已经形成了产业链,此次上海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捣毁一条寄生于网络直播平台、洗兑转移非法集资等黑灰资金的新型洗钱犯罪产业链,涉案金额近亿元。 从实践来看,多数犯罪都与资金有关,因此监管洗钱行为可以从源头上有效控制犯罪。当前,加大反洗钱力度已经成为国际趋势。直播打赏成为洗钱工具,反映出我国需要在数字经济等新领域不断完善反洗钱工作。 第一,洗钱正从以金融方式直接洗钱转向以交易方式间接洗钱。早期,不法分子洗钱主要是通过金融掮客或使用他人金融账号将资金洗白,采用交易等方式进行洗钱的比例并不高。但是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各大平台上的交易量猛增,而且平台经济可以采用无实物的方式进行虚假交易,这就为洗钱犯罪提供了契机。尤其是直播打赏、虚拟货币交易等新兴商业模式,可以脱离实物进行资金流转,已经接近于金融领域的单纯资金流转,可以为洗钱提供更多的便利。例如,2022年3月,江西警方发现一公司接入几百条宽带,搭建了一个“跑分”平台(通过利用正常用户的银行卡、支付宝等账号替别人收款,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表面上是在做直播平台币买卖,实则帮境外犯罪分子洗钱。无疑,互联网平台为洗钱提供了大量机会。 第二,承担反洗钱义务的主体应当从金融机构扩张到平台。我国反洗钱法把反洗钱义务主体主要限定为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特定非金融机构主要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贵金属交易商、贵金属交易场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公司服务提供商。互联网平台并没有被列入其中。但是,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一些大型互联网平台也在提供支付、交易服务,在网络直播业态中,网络主播、平台、用户间也会存在频繁的资金往来。当传统的洗钱渠道被严密监管后,犯罪分子就会转而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洗钱,而多数互联网平台没有设立反洗钱监管部门,缺乏对可疑支付的监测,这也为犯罪分子洗钱提供了便利。因此,未来有必要将反洗钱义务主体扩大到提供支付、交易、资金往来等准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平台,这类平台也应成立反洗钱部门,参考金融机构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全方位监管可疑洗钱行为。 第三,采取大数据方式进行“数字化反洗钱”。反洗钱工作非常复杂,需要对海量数据进行分析,这需要引入大数据手段。按照现有制度,对直播打赏领域的征税数据,完全可以用于反洗钱工作。目前,根据相关规定,网络直播平台应当每半年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存在网络直播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发布者个人身份、直播账号、网络昵称、取酬账户、收入类型及营利情况等信息。这类数据主要用于规范税收管理,未来如果将这些数据用于分析洗钱疑点,则可以为发现某些打赏资金的异常情况提供有力支撑,进而发现其背后的洗钱产业链条。 反洗钱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行动,仅靠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只会促使罪犯将洗钱活动转移到其他阵地。只有包括平台在内的社会各方担负起反洗钱的义务,全面堵塞反洗钱的漏洞,犯罪才会变成无利可图的“高成本、低收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