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多地银保监局发布风险提示 警惕各类金融陷阱!
近日,多地银保监局发布相关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各类金融陷阱,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给新市民的金融锦囊 北京银保监局聚焦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和新市民金融宣教,连发两则风险提示帮助消费者掌握金融知识,增强权益保护意识。 在给广大新市民群体准备的“金融锦囊”中,北京银保监局提示,要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合理利用借贷产品,不要过度依赖借贷消费,更不要“以贷养贷”“多头借贷”。切记远离“套路贷”“砍头息”等不良网络贷款,高度警惕不法分子的诈骗诱饵,尤其要警惕一些不良机构或平台在营销过程中混淆概念,以“免息”“零首付”等说辞隐瞒实际息费成本的行为。 同时,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应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不设置过于简单的银行账号密码,签订合同、风险须知等重要文件时谨记“三不”,即不签“空白合同”、不给随意授权、不能“一勾到底”。特别是对于身份证、银行卡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重要信息,绝对不可随意提供,以防个人信息被冒用、滥用或非法使用。对陌生号码、陌生链接、陌生账号要提高警惕,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若发现疑似非法金融活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对于需要维权的消费者,北京银保监局提示,在购买金融机构产品或享受服务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消费者可以选择向金融机构或金融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确有需要,还可按照合同约定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诉讼至人民法院。切勿轻信社会上“代理退保”“代理维权”“挂账停息”“征信修复”等宣传广告,不要把个人信息轻易提供给“代理维权机构”,更不要参与编造虚假信息、伪造证明材料等“恶意”投诉行为,以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和财产损失。 高危高发风险需多警惕 黑龙江银保监局针对非法集资诈骗案件提示,当前非法集资诈骗典型手段包括投资型诈骗、网络型诈骗、新经济诈骗和涉老型诈骗,有效防范非法集资,消费者应当增强理性意识,警惕高额回报;选择合法渠道,购买正规产品;勤学金融知识,辨别诈骗套路。 贵州银保监局再次提示消费者警惕“贷款中介”诱导提前还贷、违规转贷的风险,贵州银保监局指出,提前还房贷需根据自身及家庭财务状况合理规划、综合权衡,依法合规办理贷款及还款业务,切勿通过违规“转贷”方式提前还贷,尤其要警惕“贷款中介”诱导,认清违规“转贷”背后隐藏的违法违约隐患、高额收费陷阱、个人征信受损、资金链断裂、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盲目盲信,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 消保办法实施,以案说险 河南银保监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提示介绍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 银保监会去年颁布《办法》,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行为设定了明确禁区,包括不得进行欺诈、隐瞒或者误导性的宣传,不得作夸大产品收益或者服务权益、掩饰产品风险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单方为消费者开通收费服务;不得强制捆绑、强制搭售产品或者服务;不得挪用、占用消费者资金;不得拖延理赔、无理拒赔;不得采取暴力、恐吓、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实施催收等。 对于违反《办法》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可以向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的监管机构反映,监管机构将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消费者因受到损失要求补偿、赔偿的,可以投诉银行保险机构,要求其按照《办法》和《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实处理,协商解决纠纷。消费者也可以向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银行保险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调解。 湖北银保监局以案说险,通过“委托‘赔偿中介’代办理赔”的具体案例,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牢记三句口诀:“个人信息勿轻泄,委托代办需谨慎,金融知识多了解”。湖北银保监局指出,消费者的身份证件、银行卡号、支付密码、支付二维码、验证码等属于重要的个人信息,务必妥善保管,切勿轻易提供。在必须提供身份证件的场合,可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有效期等内容,防止不法分子冒用个人信息。 上海银保监局则通过图文互动形式,结合具体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要重视风险评估,仔细研究产品说明书,选择真正匹配自己的理财产品,切忌盲目跟风。
财政部:推动建立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
日前,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落实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继续开展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推动建立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通知》明确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在推进行业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的过程中,重点推动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信用监管、强化队伍建设等,确保行业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逐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现会计秩序有效整肃、执业风气全面好转。 一是推动建立部门协同机制。积极推动建立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间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整合监管资源,加强政策衔接,实现数据共享,充分运用其他监管部门共享推送的信息,及时掌握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全面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将全覆盖核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重点专项检查等与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强化“互联网+监管”,对纳入监管范围的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更加科学精准的监管措施。坚持“从严监管、从严执法”,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是加强行业信用监管。推动建立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记入会计领域违法失信记录,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联合惩戒,并完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公示制度,加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力度。 四是强化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市县级财政部门一线执法队伍建设,整合行政执法力量,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分级分类分岗位组织专题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配齐配强与执法检查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提供坚实保障。 同时,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组织本地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真做好2023年代理记账机构(包含注册地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企业,下同)网上年度备案工作,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十六条关于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备案信息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的审核。 据了解,2022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和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以及已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代理记账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于2023年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代理记账机构和分支机构于2022年12月31日前跨原财政部门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向其迁入地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 对于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备案的,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对于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但未能持续符合代理记账资格条件的,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行业协会,财政部门应当对其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当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于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可疑基本信息或会员机构信息的行业协会,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对其进行核查确认,对确实存在不实信息的行业协会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当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湖北大冶:金牌信用“贷来”企业资金活水
“当天我在线上提交了纳税信用贷款申请,几分钟贷款就到账了,不需要任何抵押,非常方便快捷,感谢大冶市税务局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帮助。”近日,大冶市弘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责人尹祖春感激道。“税易贷”的200万元贷款有效弥补了公司资金缺口,为公司发展注入了强心剂。 据悉,大冶市弘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12年成立,主营机械制造,已经连续三年获得A级纳税信用。目前企业正在进行智能化改造,设备急需更新换代。“我们需要更换4台设备,每台设备差不多要60多万,一下子200多万,资金确实周转不开。”大冶市弘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法人尹祖春十分着急。 了解情况后,大冶市税务局积极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动靠前服务,向该企业详细介绍了“银税互动”等服务举措,并辅导其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银税互动”平台办理200万元的“税易贷”贷款纳税信用贷款,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下一步,大冶市税务局将以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抓手,持续完善税企银三方深度合作模式,大力推广线上银税互动平台,深化纳税信用产品应用,实现“以税促信、以信换贷”的良好循环,助力企业“诚”风破浪。
青海开展“净域”行动 严厉打击涉企违规收费行为
日前,记者从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获悉,青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净域·2023”系列行动,通过查办一批重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推动一批行业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规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维护重点领域市场价格秩序。 在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方面,青海重点查处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行政审批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单位转嫁成本、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水价、电价、气价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继续收取政府明令取消、禁止的费用,以及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一般工商业转供主体超过10%线损率加收电费等价格违法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不落实价格收费公示制度,不按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重复收取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同时,青海重点查处各级各类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不落实国家相关优惠、减免、退费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减轻群众教育费用负担。重点查处公立医疗机构自立项目、自定标准、分解项目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并收费等违反《价格法》《反垄断法》的行为,切实减轻就医负担,还重点查处农贸市场、超市、电子商务平台等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保障主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此外,青海开展旅游市场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吃住行游购娱等场所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旅游景区(点)门票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捆绑销售,擅自制定属于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点)门票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旅游文化市场价格秩序。
公安部部署严打制售假劣农资犯罪
公安部近日发布通知,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食药侦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组织开展“昆仑2023”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犯罪,努力以高质量农资打假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农业生产建设。 公安部要求,要突出打击重点,聚焦种子、农兽药、肥料、农机具等重点农资产品,严查严打套牌生产、侵权假冒、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等典型农资犯罪活动,重拳惩治侵犯种业知识产权、“忽悠团”销售劣质化肥犯罪活动,坚决查处有资质企业生产假劣农资、网络销售假劣农资犯罪活动。要广辟线索来源,加强研判分析,深入调查摸排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受理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案件和通报线索,健全完善举报受理反馈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有效提高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能力。要强化破案攻坚,创新打击理念,坚持上挖源头、下追流向,坚持开展“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对跨区域的重大农资案件,要强化区域协作,加强督查督办,坚决彻底摧毁犯罪网络。要加强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行刑衔接机制,畅通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合作渠道,协同开展联合整治,积极推动长效治理,切实形成农资打假治理整体合力。 去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昆仑”专项行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聚焦种子等农业生产急需必备的物资,强化大案攻坚,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犯罪,取得显著成效。2022年共侦破重大农资犯罪案件9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00余名,累计案值26亿元,公安部挂牌督办28起重大农资案件全部告破,有力打击震慑了违法犯罪,有效净化了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我省五方面新举措开拓国际市场
今年以来,辽港集团持续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拓展客户网络,实现商品车外贸业务较快增长。2月份,辽港集团完成商品车外贸吞吐量6200余辆,同比增长83%,其中外贸出口近4500辆,同比增长150%。与辽港集团一样,我省众多企业正在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巩固传统市场,大力开拓RCEP成员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新兴市场,加大力度找客户、谈合作。3月15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今年我省将从支持企业出境抢订单、鼓励企业利用新渠道新技术开拓国际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国际性展会、推动重点贸易促进活动提档升级、支持企业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等五方面新举措入手,进一步优化全省对外贸易主体和国际市场布局,扩大对重点国别地区的进出口规模。在支持企业出境抢订单方面,我省将组织企业参加重点境外展会。今年安排重点境外展会70个,涵盖装备制造、冶金石化等支柱行业,突出深化辽宁与东北亚各国贸易合作,帮助企业开拓RCEP成员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在鼓励企业利用新渠道新技术开拓国际市场方面,我省支持外贸企业入驻知名国际市场推广网络平台,在线进行数字化展示和智能化营销,充分利用知名国际市场推广网络平台的资源、渠道和流量优势,不间断进行买家邀约、产品展示和品牌推介。鼓励外贸企业加强同中信保等大数据服务公司合作,加强对国际市场的监测和外贸行业的动态分析,精准锁定海外市场客户资源。在推动重点贸易促进活动提档升级方面,我省将持续办好辽宁出口商品(日本大阪)展览会,结合日本礼品展、日本服装展,充分发挥“三展两地联动”效应,为辽宁企业搭建深耕日本市场新平台。此外,还将巩固深化跨国采购洽谈活动,加深与贸易促进机构的沟通联络,深挖采购商资源,邀请更多优质买家参与第十四届跨国采购洽谈活动。在支持企业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方面,我省将进一步释放市场采购贸易政策的外溢作用,鼓励全省各市外贸企业在辽宁西柳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联网信息平台备案,带动全省特色产品出口,借助市场采购贸易新业态平台推动更多商户参与国际贸易。面向全球加快海外仓布局,将海外仓打造成增强辽宁企业国际竞争力、提升辽宁品牌国际形象的前沿阵地。
习近平在俄罗斯媒体发表署名文章
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3月20日,在赴莫斯科对俄罗斯联邦进行国事访问之际,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俄罗斯报》和俄新社网站发表题为《踔厉前行,开启中俄友好合作、共同发展新篇章》的署名文章。文章全文如下:踔厉前行,开启中俄友好合作、共同发展新篇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应普京总统邀请,我即将对俄罗斯联邦进行国事访问。10年前,我当选中国国家主席后,俄罗斯是我访问的首个国家。10年来,我8次到访俄罗斯,每次都乘兴而来,满载而归,同普京总统一道开启了中俄关系新篇章。中俄两国互为最大邻国和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同为世界主要大国和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两国都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都将中俄关系置于本国外交优先方向。中俄关系发展有着清晰的历史逻辑和强大的内生动力。10年来,双方各领域合作得到长足发展,阔步迈入新时代。——高层交往发挥重要战略引领作用。中俄两国建立了完备的高层交往和各领域合作机制,为两国关系发展提供了重要体制机制保障。这些年来,我同普京总统保持密切工作联系,在双边和国际场合先后40次会晤,为两国关系和各领域合作擘画蓝图,就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及时沟通对表,为双边关系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牢牢定向把舵。——双方政治互信不断巩固,打造大国关系新范式。中俄双方秉持世代友好、合作共赢理念,坚持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坚定支持彼此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支持彼此发展振兴。两国关系在发展中愈加成熟、坚韧,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树立起相互尊重、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新型大国关系典范。——双方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合作格局。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去年中俄双边贸易额突破1900亿美元,比10年前增长了116%,中国连续13年成为俄罗斯第一大贸易伙伴国。两国双向投资规模持续增长,能源、航空航天、互联互通等领域大项目合作稳步推进,科技创新、跨境电商等新兴领域合作势头强劲,地方合作方兴未艾,为两国民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也为双方各自发展振兴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双方践行世代友好理念,传统友谊历久弥坚。双方隆重纪念《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20周年,我同普京总统宣布《条约》延期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双方先后举办8个国家级主题年,续写友好合作新篇章。两国人民在抗击新冠疫情斗争中彼此支持,相互鼓劲,又一次见证“患难见真情”。——双方在国际舞台密切协作,履行大国责任担当。中俄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等国际多边机制内密切沟通和协作,共同致力于推进世界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积极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倡导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中俄关系已经走过70余年风风雨雨。抚今追昔,我们深深感受到,今天的中俄关系来之不易,中俄友谊历久弥新,必须倍加珍惜。历史和实践告诉我们,中俄关系之所以能够经受住国际风云变幻考验,关键在于找到了国与国正确相处之道。我即将对俄罗斯的访问,是一次友谊之旅、合作之旅、和平之旅。我期待同普京总统一道,共同擘画未来一个时期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发展新愿景、新蓝图、新举措。双方要加强统筹规划,聚焦两国各自发展振兴事业,开拓新思路,创造新机遇,增添新动力。要增进互信,激发潜能,始终保持中俄关系高水平运行。要推动投资经贸合作量质齐升,加强政策协调,为两国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扩大双边贸易规模,打造更多利益契合点和合作增长点,形成传统贸易和新兴合作互为补充、同步发展格局。持续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同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合作,为双边和区域合作提供更多制度性安排。要密切人文交流,办好中俄体育交流年。用好地方合作机制,推动两国友好省州、友城积极开展对口交往,鼓励双方人员往来,积极恢复两国旅游合作。开展好夏令营、联合办学等活动,不断增进两国民众特别是青少年相互了解和友谊。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历史潮流不可阻挡,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国际关系民主化大势不可逆转。同时,传统与非传统安全挑战错综交织,霸权霸道霸凌行径危害深重,世界经济复苏道阻且长。国际社会忧心忡忡,亟盼驱散危机的合作良方。2013年3月,我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发表演讲,提出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此后,我又相继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丰富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内涵和实践路径,为应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提供了中国方案。10年来,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日益深入人心,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成为越来越多国家的共同追求。国际社会清楚地认识到,世界上不存在高人一等的国家,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国家治理模式,不存在由某个国家说了算的国际秩序。一个团结而非分裂、和平而非动荡的世界符合全人类共同利益。去年以来,乌克兰危机全面升级。中方始终着眼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积极劝和促谈。我相继提出多项主张,包括应该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尊重各国合理安全关切,支持一切致力于和平解决乌克兰危机的努力,确保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成为中方处理乌克兰危机的根本遵循。前不久,中国发布《关于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的中国立场》文件,吸纳了各方合理关切,体现了国际社会在乌克兰危机问题上的最大公约数,为缓解危机外溢、推动政治解决发挥了建设性作用。复杂问题没有简单解决办法。我们相信,只要各方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坚持平等、理性、务实对话协商,就一定能找到解决乌克兰危机的合理途径,找到实现世界持久和平、普遍安全的光明大道。要办好世界上的事,首先要办好自己的事。中国人民正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奋斗,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概括起来说,就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这些中国特色凝结着我们长期以来的实践探索,体现着我们对国际经验的深刻总结。未来,我们将坚定不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事业,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相信这将为包括俄罗斯在内的世界各国提供新的发展机遇。一年春作首,万事行为先。我们有理由期待,作为发展振兴道路上的同道人,中俄两国必将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政府召开第20次常务会议
3月16日,市政府召开第20次常务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郝建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学深悟,结合丹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深入学习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两会安排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同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起来,全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要强化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对标全国两会确定的目标和省工作部署,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把握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这条工作主线,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会议听取了我市一季度经济运行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步工作。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开门红”的重要意义,紧盯“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目标任务,紧抓冲刺关键期,全力确保实现首战之年首季“开门红”。要坚持稳中求进,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强化系统思维,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善作善成,久久为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强调度推进,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奋力确保一季度经济实现良好开局。 会议听取了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强调要明确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严肃管理、严格执法、严惩不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全力推进“木改钢”,总结经验做法,完善体制机制,做好宣传引导。尤其是伏季休渔期将至,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始终如履薄冰的紧迫感,做实做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传达了全省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压实责任,做到责无旁贷。要全面整治,做到不留死角。要突出重点,排查治理风险隐患。要加大智能燃气表等安全装置推广工作力度,强化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持续做好“关阀行动”安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丹东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会议强调,《丹东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作为我市全面振兴新突破的“施工图”,各地区各部门要上下贯通抓好落实,细化实化措施抓好落实,更新思想观念抓好落实,锤炼工作作风抓好落实,促进消费加快复苏,加快扩大有效投资,夯实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防范化解风险,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贡献丹东力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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