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春节消费热潮将至 消费者要谨防虚假打折套路
春节临近,各地逐渐迎来消费热潮。山西太原市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健康消费,特别是节日期间商场促销活动多,消费者要留意商品是否明码标价,谨防虚假打折。 太原市消协提醒,外出采购年货应选择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场,以及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集贸市场等场所;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留心外包装上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等标识是否齐全,外包装有无破损,是否在保质期限内;选购散装食品时,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 遇促销活动时,消费者应注意核实赠送优惠券的适用范围、活动期限、优惠是否叠加等信息,以防附加不合理条款;消费者应冷静对待商家推销手段,按自己实际需求理性购物;办理预付卡要谨慎,要注意考察经营者的信誉度及经营状况,办卡时要约定好商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款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不少消费者还在筹划外出旅游过节。太原市消协提醒,出行前准备要做充足,提前了解途经地、目的地天气、交通、景区开放情况和门票预约措施,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跟团游要选择有经营资质的旅行社、酒店、游乐场所和有营运资质的交通工具。
黑龙江:严打知识产权犯罪
近日,黑龙江省公安厅联合省知识产权局、省版权局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亚冬会知识产权违法犯罪。 黑龙江省公安厅聚焦重点环节,紧盯生产、销售侵权假冒日用品、文体用品、服装鞋帽、箱包等涉民生和亚冬会著作权犯罪线索,加强对网红直播带货、短视频营销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进行排查;积极会同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深入对亚冬会场馆周边、热门景区景点、网红打卡点、学校商场等重点区域,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建立完善案件协查、联合办案等机制,切实形成打击整治工作合力。积极主动联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护航亚冬主题宣传活动,全面整合媒体资源,广泛宣传特殊标志、商标、专利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引导广大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提高亚冬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国家发展改革委:从三方面精准发力提高投资效益
国新办1月3日举行“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在会上表示,今年将进一步聚焦提高投资效益精准发力,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 赵辰昕说,近十年来,我国资本形成总额对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超过40%。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完成投资超1.3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项目完成投资超3.6万亿元。截至目前,2024年7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项目已基本全部开工、完成投资超过1.2万亿元,2025年约1000亿元项目清单也已提前下达。 谈及今年在提高投资效益方面的工作,赵辰昕列出了3个重点方面: 一是高质量推进“两重”建设。增加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规模,拓展“两重”建设支持范围,进一步提高国债资金对项目的支持比例。统筹好“硬投资”和“软建设”,确保项目符合“两重”性质,同时在完善项目投融资机制、健全项目运行管护机制等方面取得更多实质进展和创新突破。 二是高效益用好政府投资。适度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并优化支持范围,聚焦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项目,持续补短板、调结构、惠民生。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用好“正面”“负面”两张清单,更好发挥专项债券投资效益。此外,还将推动“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顺利收官。 三是高水平调动社会投资。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滚动接续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拓展民间投资发展空间。筛选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深化投贷联动合作,推动更多PPP新机制项目落地实施,更大力度支持基础设施REITs市场扩围扩容,持续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以及其他发展中的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
1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二〇二五年新年贺词,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听取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向群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新年贺词,深情回顾过去一年的奋斗历程和辉煌成就,展望新一年更加美好的前景,必将激励我们在新的一年砥砺奋斗、勇毅前行,创造出新的光辉业绩。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聚焦重大项目建设、乡村全面振兴等重点领域,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为打好打赢决胜之年决胜之战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会议强调,省人代会召开在即,要充分认识开好本次大会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严密的组织、严肃的态度、严明的纪律、严实的作风,周密细致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组织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风清气正、圆满成功。
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沈阳召开
1月7日,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沈阳召开。省政协主席周波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政协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政协辽宁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协商工作规则、政协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其他有关文件、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议政协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和人事选举事项(草案);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听取了省政府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和省政协常委会会议建议办理情况的通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的通报。周波指出,2024年省政协及其常委会在中共辽宁省委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坚持在全省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政协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进一步夯实,服务全面振兴的担当作为进一步彰显,大团结大联合的生动局面进一步拓展,政协事业发展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打好打赢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作出了积极贡献。周波强调,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即将召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中共辽宁省委的领导下,扎实做好会议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服务质量,为委员参会履职提供便利条件。省政协常委要在履职建言中做好表率,发挥好政协委员中“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讲政治,带头尽职责,带头促团结,带头守纪律,团结带领全体委员集中精力开好大会,确保大会圆满成功。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健通报有关情况。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同志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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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召开
1月6日,2024年度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党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以及全省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精神,听取各县(市、区)委书记、市委直属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并进行评议,对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进行部署。市委书记宋诚主持会议并讲话,对各县(市、区)委抓基层党建工作逐一进行点评。市委副书记、市长蒋冰出席会议。省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到会指导并点评。 会上,各县(市、区)委书记现场述职,市委直属党(工)委书记作书面述职。宋诚认真听取现场述职并逐一点评,充分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差距,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与会同志对县(市)区和市委直属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评议。 宋诚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全市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持续提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有效发挥,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有力推动三年行动攻坚之年实现攻坚突破。 宋诚强调,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离不开坚强的组织保障。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党建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宋诚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坚持把政治坚定摆在首要位置,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心怀信仰、行有方向。要在政治上绝对忠诚,在思想上笃定追随,在行动上感恩奋进,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二要坚持把引领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把基层党建质效转化为发展优势、决战胜势。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抓党建,以党建助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推进乡村振兴抓党建,深入开展“三强六好”行动,千方百计做大做强村级集体经济。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抓党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切实用为民服务的实效来体现党建工作的成效。三要坚持把强基固本摆在重要位置,推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深化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持续提升党员队伍建设水平,深化“共产党员先锋工程”,引导党员立足本职、争先创优。四要坚持把正风肃纪摆在关键位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坚决纠治“四风”顽瘴痼疾,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干实事、抓落实。严肃惩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着力构建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基层党建的强大合力。 市委常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市、区)委书记,市委直属党(工)委书记,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基层党员代表等出席会议。
【风险提示】警惕“免费领养”!“铲屎官”深陷“猫贷”套路
随着养宠风潮的盛起,一批打着“免费领养”噱头、实则让人“贷款买猫”的商家出现了。他们在人流量较大的商场开设宠物领养馆,利用人们的爱心和对宠物的喜爱推出所谓的“免费领养”模式。 商家要求消费者以分期购买宠物用品等方式领养猫等宠物,消费者签订协议后,每月在商家储值定量金额,由支付宝自动扣款。此外,顾客还可能会面对标价虚高、“星期猫”、解约难等消费陷阱。“免费领养”宠物背后究竟有哪些猫腻? “免费领养”宠物却被骗签“猫贷” 不少领养人“猫财两空” 不久前,孟女士在一家萌宠领养馆“免费领养”了一只小猫。“领养”本身不花钱,但商家“为了证明领养人有能力负担养宠开销、防止弃养”,要求她每月花389元在店里购买猫砂、猫粮、猫罐头等宠物用品,共消费13个月。 孟女士和商家签订了“领养”合同。但没想到的是,小猫回家的第七天就出了问题。 孟女士家属表示,他们按照领养馆提供的方法医治,结果越治越严重。他们将小猫送到宠物医院后,被检查出猫瘟,最后救治无效,小猫死亡。 孟女士称:“现在小猫死了,我每个月还要花389元买猫粮。他们打着‘免费领养献爱心’的旗号,实际就是为了让我们签‘猫贷’。” 孟女士无法接受“猫财两空”的局面,但店员却解释,小猫的死亡是在七天“质保期”后,无法处理协议解除事宜。 记者在投诉平台发现,在“免费领养”相关纠纷中出现最多的是宠物死亡、生病后,领养人仍面临继续还款的情况。 部分投诉还反映,如果根据合同要求,宠物猫在不符合合同约定退款解除协议的情况下死亡,领养人自行将绑定账户里的钱移走,导致扣款失败,很可能对征信产生不良影响。 不少领养人维权时,商家则强调后续扣款依然能使用余额购买宠物用品,领养人并不“亏”。 “免费领养”实为新型营销模式 商家利润率高达60%至70% 记者以领养人的身份实地走访了北京一家“猫咪认养馆”门店,店内有二十余个透明的格子展柜,每格分别圈养着金渐层、布偶、德文等热门品种的幼猫。 记者咨询是否能免费领养,店员起初予以否认,表示这些品种猫都是明码标价售卖的。但当店主确认记者具备支付平台信用分达到相应标准、有稳定工作收入等“领养”条件后,店员便介绍了“领养”规则。 该店员特别提到,根据小猫的品种和品相,“宠物粮保障计划”的签约价格从400到600元不等,每月从支付宝扣除,存储进领养人账户的“保障金”只能在他们的线上商城或线下门店购买宠物用品。如果小猫出现意外死亡,店家会提供换猫服务,终止协议则要支付高额违约金。 这位店员将“免费领养”解释为一种新型营销模式,但始终拒绝记者对合同内容拍照。 在社交媒体平台上,不少经营“免费领养”买卖的商家还办起了加盟业务,宣称他们“以免费领养的方式解决了活体宠物交易门槛高的痛点”,利润率高达60%至70%。 看似“0元购”,实则是传统宠物店“改头换面”后的变相买卖,将活体成本和宠物用品成本都算在了“猫贷”里面。 还有商家公开了赚钱“秘籍”:“如果有三款猫粮:一款5元成本,猫吃了会慢性死亡;一款10元成本,猫吃了没有任何作用;一款15元成本,猫吃了能健康生长,一定要喂5元的。猫吃死了,主人才不会找你继续要接下来的用品,而你每个月还要从他的卡里划钱。他没办法了,还得找你再来领养一只。” 业内人士:消费者有领养宠物需求 可咨询正规流浪动物救助机构 湖北武汉市小动物保护协会负责人杜帆认为,所谓“免费领养”只是偷换概念,本质依然是贩卖活体。宠物商家之所以采用此种模式,是因为无偿领养的噱头对顾客更具吸引力,且能将更多风险转嫁到顾客身上。 杜帆进一步分析,这种商业模式看似能规避弃养行为,实则会助长盲目购买宠物的风气。 “很多学生如果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可能会放弃养宠物。商家采取网贷、分期付款甚至‘0元购’的方式,把一次性拿出来的钱分成了很多期,减轻了压力,导致一些学生一时冲动养了宠物。” 杜帆建议,如果有养宠需求,可首先咨询当地正规的流浪动物救助机构。“正规机构里待领养的动物大多是成年的,以中华田园猫、田园犬为主。我们一直倡导‘用领养代替购买’,真正的领养应该是不介意动物的品种,是对生命的尊重。” 记者检索发现,目前,重庆、湖南、安徽多地相关部门已公示并受理多起关于宠物“免费领养”的消费投诉。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针对“免费领养”套路发布了消费提醒: 面对“花式套路”宣传,一定擦亮双眼,莫贪便宜; 领养宠物应仔细查看合同内容,重点关注消费者义务尤其是是否需要支付费用、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等条款; 树立维权意识,保留合同、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请求消保委调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两部门: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犯罪
公安部1月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开展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相关情况。针对当前保险诈骗犯罪活动多发,人民群众和保险机构反映强烈的情况,2024年4月~11月,公安部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公安机关先后发起全国集群战役40余次,依法立案查处保险诈骗犯罪案件14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3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15亿余元。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在发布会上介绍,专项打击工作期间,公安机关将跨机构、跨行业、跨区域实施的具有职业化、产业链特征的犯罪团伙作为打击重点,聚焦人民群众、保险机构反映强烈的车险、人身伤害险、雇主责任险和创新类险种等重点领域,依法实施精准打击。各地公安机关相继打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职业保险诈骗犯罪团伙,遏制了此类犯罪的多发势头。金融监管部门以团伙型、职业型保险欺诈违法犯罪为打击重点,聚焦车险、雇主责任险等欺诈风险突出的险种和渠道,组织行业集中排查、高效配合。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累计移送可疑线索1.2万余条,协助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批重大案件。 华列兵表示,保险诈骗犯罪当前形势依然较为复杂严峻,团伙型、职业化、跨区域重大保险诈骗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保险相对人合法权益,个别“人伤骗保”案件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和人身安全,保险领域黑灰产业乱象严重扰乱金融保险市场秩序。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坚持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构建常态化打击机制,持续依法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突出打击重点,坚持集群、集约、集中打击,突出主动、合力、长效打击,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配合,深入推动形成保险欺诈综合打击整治工作合力,坚决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