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信用承诺书
宽甸满族自治县古楼子卫生院 信用承诺书
丹东市茶文化协会信用承诺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宽甸支行信用承诺书
福建省首批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资金发放到位
记者从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获悉,7月7日福建省首批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资金1.11亿元发放到位,利率为零,共支持省内50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信用贷款本金2.78亿元。 据介绍,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发放的首批支持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向批发零售业、制造业、涉农等多个行业,支持近1600户小微市场主体获得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实现稳岗就业人数4008人。 为提高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的精准性和直达性,今年6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出台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并创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定期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这一政策工具旨在引导中小银行提高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缓解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缺乏抵押担保的痛点,帮助小微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实现稳就业。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从“全方位解读政策、全流程细化操作、全口径监测台帐、全系统宣传培训”等方面多点发力,推动政策快速精准落地。为确保政策实施效果,该行出台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操作流程,研究制定全省监督考核方案,同时在线上创新“政策红宝书”宣传模式,线下召开1400余人参加的政策传导及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实现全省金融机构全覆盖、人员全覆盖。 该行党委书记、行长单强表示:“一定要将人民银行创新的货币政策工具政策红利精准直达省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一定要帮助小微市场主体获得更多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持续增强其生存和发展能力,促进就业基本稳定。” 漳州圆山水仙花发展有限公司是省内一家从事水仙花种植与销售的涉农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企业下游销售停滞、回款延迟,生产资金周转压力增大。厦门国际银行客户经理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收集资料,为企业量身定制授信方案,在一周内快速投放1000万元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资金,及时缓解企业短期流动资金紧张难题。在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及当地人民银行指导推动下,该笔贷款获得福建省首批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资金支持。目前该企业已恢复正常生产,并计划扩大再生产。企业主承诺将在保持现有员工稳定的情况下适当增加人手,稳经营、保就业。
交通银行作为首批服务银行在上海地区 率先推出“信用就医无感支付”服务
即日起,上海为全体上海市医保正常参保用户在“随申办”APP上提供“信用就医无感支付”服务,交通银行作为首批三家服务银行之一,与银联合作,率先以信用卡绑定医保电子凭证的方式,提供信用就医无感支付服务。此项服务是交通银行积极响应上海市医疗付费“一件事”,推出的提升市民医疗服务效率的重大利民工程,旨在为市民提供“先就医,后付费”的极致就医体验的同时,协助医疗机构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营运成本。 该服务主要有以下便利和优势:一是普惠大众,服务全民。全体上海市医保正常参保用户均可以通过“随申办”APP内的医保电子凭证,绑定现有交通银行信用卡,签约“信用就医无感支付”服务,给予一段时间的免息期,用于市民在已上线该服务的上海市各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住院治疗时自费部分的费用垫付。二是额度合理,保障就医。绑定交通银行信用卡的客户,均可以申请提额服务,对提额成功的客户,交通银行给予至少5000元的信用额度用于就医支付。三是省心就医,一码通行。通过“信用+无感”的支付方式,免除患者就诊期间窗口排队支付环节,只需在诊疗、检验、取药等环节出示并读取本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即可直接接受各项就医服务。 后续,交通银行将扩大信用就医对象,对无信用卡的患者,提供在线手机信用卡申请;此外,还将与腾讯合作,通过微信小程序为患者提供“惠民就医”服务,在客户服务群体、客户体验度等方面进一步升级信用就医无感支付服务。
管住“救命钱”!国办发文: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惩处力度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9日印发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指导意见提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惩处力度,严惩重罚欺诈骗保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欺诈骗保行为的立法解释,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指导意见指出,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保基金安全。但受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制约,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不高,欺诈骗保问题普发频发,基金监管形势较为严峻。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实现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相结合的多形式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对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规范启动条件、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指导意见提出,全面建立智能监控制度。建立和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加强大数据应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的引导和审核,强化事前、事中监管。针对欺诈骗保行为特点,不断完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基础信息标准库和临床指南等医学知识库,完善智能监控规则,提升智能监控功能。开展药品、医用耗材进销存实时管理。推广视频监控、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应用。推进异地就医、购药即时结算,实现结算数据全部上线。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统筹地区及以上医疗保障和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医疗保障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依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受理、检查、处理、反馈等工作流程和机制,加强隐私保护,切实保障举报人信息安全。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定点医药机构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医保信用记录、信用评价制度和积分管理制度。创新定点医药机构综合绩效考评机制,将信用评价结果、综合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管理、检查稽核、定点协议管理等相关联。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障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综合监管制度。推进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健全协同执法工作机制。对查实的欺诈骗保行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严从重处理。建立健全打击欺诈骗保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指导意见要求,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及规范保障。制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办法。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完善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控机制,将监管对象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绩效双控制。 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医保基金监督检查能力保障。加强基金监督检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基金监管执法体系,加强人员力量,强化技术手段。理顺医保行政监管与经办协议管理的关系,明确行政监管与经办稽核的职责边界,加强工作衔接。落实经办机构协议管理、费用监控、稽查审核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定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经办机构内控风险进行评估,筑牢基金监管内控防线。 指导意见提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惩处力度。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严惩重罚欺诈骗保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欺诈骗保行为的立法解释,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医疗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积极发挥部门联动处罚作用,对经医疗保障部门查实、欺诈骗保情节特别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卫生健康、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作出停业整顿、吊销执业(经营)资格、从业限制等处罚,提升惩处威慑力。对欺诈骗保情节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指导意见提出,统筹推进相关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确定基本保障内涵,厘清待遇支付边界,明确政策调整权限。加强医保对医疗和医药的激励约束作用,强化统筹地区监管职责,优化基金监管工作基础。 指导意见提出,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体系改革。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围绕常见病和健康问题,规范推广适宜医疗技术。不断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医保支付与招标采购价格联动机制。加强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专项治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 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0〕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医疗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保基金安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以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对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缓解因病致贫、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及时出台有关政策,把新冠肺炎诊疗救治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预付部分资金,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也要看到,受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制约,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不高,欺诈骗保问题普发频发,基金监管形势较为严峻。为全面提升医保治理能力,深度净化制度运行环境,严守基金安全红线,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促进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完善法治、依法监管,保证基金监管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开创基金监管工作新格局。坚持改革创新、协同高效,不断提升基金监管能力与绩效。坚持惩戒失信、激励诚信,引导监管对象增强自律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实现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 二、明确监管责任 (四)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督促医疗保障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完善公立定点医药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其履行政治责任、基金监管责任的监督考核与执纪问责,筑牢监管底线。 (五)强化政府监管。充分发挥政府在基金监管法治建设、标准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依法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强化医疗保障部门对基金监管的责任,切实发挥监管作用。建立由医疗保障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基金监管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基金监管重大行动、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制定权责清单,明确医保基金监管职责。 (六)推进行业自律管理。积极推动医药卫生行业组织发展,引导和支持其在制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执业行为和管理服务、促进行业自律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定点医药机构要切实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医保服务、人力资源、财务、系统安全等内部管理机制,履行行业自律公约,自觉接受医保监管和社会监督。 三、推进监管制度体系改革 (七)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相结合的多形式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对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规范启动条件、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推行按服务绩效付费,提升监管的专业性、精准性、效益性。 (八)全面建立智能监控制度。加快推进医保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要求,做好与原有相关系统的衔接,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建立和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加强大数据应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的引导和审核,强化事前、事中监管。针对欺诈骗保行为特点,不断完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基础信息标准库和临床指南等医学知识库,完善智能监控规则,提升智能监控功能。开展药品、医用耗材进销存实时管理。推广视频监控、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应用。推进异地就医、购药即时结算,实现结算数据全部上线。加快建立省级乃至全国集中统一的智能监控系统,实现基金监管从人工抽单审核向大数据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智能监控转变。 (九)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统筹地区及以上医疗保障和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医疗保障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依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受理、检查、处理、反馈等工作流程和机制,加强隐私保护,切实保障举报人信息安全。完善举报奖励标准,及时兑现奖励资金,促进群众和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监督。 (十)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定点医药机构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医保信用记录、信用评价制度和积分管理制度。创新定点医药机构综合绩效考评机制,将信用评价结果、综合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管理、检查稽核、定点协议管理等相关联。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障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鼓励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规范和自律建设,制定并落实自律公约,促进行业规范和自我约束。 (十一)建立综合监管制度。适应医保管理服务特点,建立和完善部门间相互配合、协同监管的综合监管制度,推行网格化管理。推进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健全协同执法工作机制。对查实的欺诈骗保行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严从重处理。建立健全打击欺诈骗保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医疗卫生行业价格监督检查,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执业药师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药品流通监管、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审计机关负责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持续关注各类欺诈骗保问题,并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等犯罪行为,对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开展侦查。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完善社会监督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实现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良性互动。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经办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告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和新闻媒体代表等担任社会监督员,对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员等进行广泛深入监督。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飞行检查、明察暗访等工作,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形式,发布打击欺诈骗保成果及典型案件。 四、完善保障措施 (十三)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及规范保障。制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办法。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完善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控机制,将监管对象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绩效双控制。出台并落实医疗卫生行业诊疗标准,逐步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完善并落实临床药师制度、处方点评制度,强化临床应用和评价等标准规范运用。 (十四)加强医保基金监督检查能力保障。加强基金监督检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基金监管执法体系,加强人员力量,强化技术手段。理顺医保行政监管与经办协议管理的关系,明确行政监管与经办稽核的职责边界,加强工作衔接。落实经办机构协议管理、费用监控、稽查审核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定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经办机构内控风险进行评估,筑牢基金监管内控防线。加强各级财政资金保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金监管力量。保障医药机构提供医疗保障服务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相关设施。 (十五)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惩处力度。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严惩重罚欺诈骗保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欺诈骗保行为的立法解释,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医疗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积极发挥部门联动处罚作用,对经医疗保障部门查实、欺诈骗保情节特别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卫生健康、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作出停业整顿、吊销执业(经营)资格、从业限制等处罚,提升惩处威慑力。对欺诈骗保情节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六)统筹推进相关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确定基本保障内涵,厘清待遇支付边界,明确政策调整权限。加强医保对医疗和医药的激励约束作用,强化统筹地区监管职责,优化基金监管工作基础。 (十七)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体系改革。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围绕常见病和健康问题,规范推广适宜医疗技术。不断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医保支付与招标采购价格联动机制。加强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专项治理。 五、工作要求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是医保基金监管的主要负责部门,发展改革、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审计、税务、市场监管、银保监、中医药管理、药品监管等部门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协同推进改革。要加强信息交流,实现联动响应,推进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 (十九)建立工作机制。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激励问责机制,将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问题,对欺诈骗保行为零容忍,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切实落实监管职责,做好工作衔接,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十)做好宣传引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推进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结合实际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对有效的监管方法和模式,及时总结推广。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6月30日
辽宁将出台《关于促进夜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夜经济“亮”起来拉动消费热起来。 夜市、商超、步行街、酒吧……夜幕降临,行走于辽宁各地,五光十色的灯火,熙熙攘攘的人群,以及商家的吆喝声、顾客的欢闹声,让城镇的夜晚活力满满。 7月8日,辽宁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省内各地区、各部门在强化整体设计、开展主题活动、打造夜晚消费集聚区、完善夜经济配套服务等方面的共同努力,辽宁省发展夜经济的氛围日渐浓厚,夜经济对消费的拉动作用正日益显现。刚刚过去的端午节假期,在夜经济持续升温的带动下,辽宁省商品销售继今年春节、“五一”等假日连续下降以来,首次实现正增长。 夜经济的繁荣发展,离不开主题活动的丰富多样。今年以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抢抓节日商机,推出各类活动,做热夜晚消费。据统计,“五一”假期,沈阳市塔湾兴顺夜市日均客流量约2万人;阜新市海州兴顺夜市联动周边,吸引客流约14.2万人;盘锦市8家重点零售企业夜晚销售额同比增长52%。端午节假期,辽宁省夜经济进一步升温。朝阳市积极推动商旅文、吃住行、游购娱深度融合,组织各大商业企业开展夜晚促销活动,拉动夜晚消费增长20%以上。丹东安东夜市开展网红直播、民俗表演等特色活动,辽阳前杜夜市景区培育赏夜景、吃美食、住农家等消费热点,两大夜市日均客流量均达1万人以上。 打造夜晚消费集聚区,是以载体建设推动夜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思路。对此,辽宁省以步行街改造建设为契机,推进夜晚消费特色街区建设。在省级层面,省商务厅认定沈阳太原街、大连深夜食堂时尚街区、丹东安东老街等20条步行街为“省级试点步行街”,通过省级试点步行街建设,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夜经济街区。各市则结合实际,推进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层次、多元化夜晚消费集聚区建设。目前,沈阳市比较成型的夜晚消费街区有32条,形成了中街、太原街、西塔街、塔湾兴顺夜市、欧风街、1905文化创意园等6条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夜晚消费街区。大连市形成30条特色街、40个美食广场、20个商业综合体等夜晚消费集聚区。锦州市提出要着力打造1至2个市级示范夜商圈和1至3个县级示范夜商圈,活跃“品、购、赏、游、健”等多元化夜间消费市场。 在完善夜经济配套服务方面,辽宁省内各部门积极研究相关措施,为发展夜经济提供服务保障。比如,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延伸、延时运营城市公交,鼓励商贸企业延长营业时间,具备条件的公园、户外娱乐健身场所24小时开放等举措。去年以来,辽宁省两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幅达10%,合计共为企业降低用能成本25.8亿元。 辽宁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辽宁省将继续加强规划引领,出台《关于促进夜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立足全省一盘棋,统筹推动辽宁省夜经济发展;加大淡季夜经济发展力度,结合北方气候和消费特点,在大型酒店、饭店、商场内部举办室内夜市、冬季美食节、风味小吃展等,形成新的消费热点;为夜晚消费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包括提升交通保障能力、优化配套停车服务等。
产业有前景 日子有奔头
7月7日下午,记者见到丁茂财时,他正和老伴儿王喜珍在自家猪舍里忙活着。一头母猪一个月前产下的10头猪崽儿活蹦乱跳,老两口儿对它们照顾得格外精心。2018年丁茂财开始养猪,第二年6头育肥猪就卖了3万多元。找准了产业门路,丁茂财一家实现了脱贫,走上了致富的康庄大道。73岁的丁茂财家住宽甸步达远镇新兴村4组。地处宽甸东部的新兴村四周群山环绕,地域面积25.3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到92%,全村470户划分为9个村民组。一直以来,那里的村民多靠种玉米为生,2014年,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达到103户,225人被列为脱贫对象。自2015年开始,通过发展集体经济、拓宽农户产业渠道,加上帮扶单位的精准帮扶,新兴村在2018年实现了整体脱贫。“现在,咱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有奔头了,”丁茂财的肺腑之言,也是全村百姓的心声。唠起这几年村里的变化,73岁的新兴村党支部书记曲秀云有好多话要说。“十一二年前,村里还全是土路,过河的桥是木头桥,老百姓家里有点苞米、农产品也卖不出去。因为路不好,车进来不方便。”脱贫攻坚,路在何方?1998年就开始担任村支书的曲秀云一时也找不准方向。“全村1367口人,耕地只有1545亩,光靠种地是摘不掉贫困帽子的。想发展产业经济,又没有合适的项目,另外村集体没有投资本钱。”曲秀云说。脱贫攻坚这项硬任务,也同样摆在了市交通运输局面前。作为该局帮扶的定点扶贫村,自2015年开始,他们派出驻村工作队,对实施精准扶贫开展调研,并结合行业优势和村里的实际逐步落实方案。“经过局党组反复研究,最终确定了以改善村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逐步向帮扶村集体发展产业经济、实现整体脱贫的攻坚方向。”市交通运输局第二批驻新兴村工作队队长肖景伟介绍。“要想富,先修路”,市交通运输局结合行业优势,筹措资金为新兴村修建了13公里柏油路及3座桥梁、7处管涵,大大改善了村内路况、方便村民出行的同时,也让村里的农产品走出大山,增加了村民收入。此后,在市交通运输局的帮扶下,村里还实现了水泥路户户通,45盏太阳能路灯安在了村民家门口……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只有找准了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项目,才能真正实现脱贫致富。近两年,利用上级拨付的扶贫专项资金、市交通运输局帮助协调的资金等,新兴村建起光伏发电项目,村集体每年可收入10万元左右;2019年,到抚顺、庄河、营口等地考察农业产业项目后,新兴村最终确定引进种植“美国红提”。如今在占地近3亩的大棚里,串串红提长势良好。“今年秋天,村里准备投资再建两个红提大棚和一个蓝莓大棚。”曲秀云对他们的农业产业发展前景充满了信心。经营板栗园、放柞蚕、种植大榛子、养猪等,这些多元化发展的产业,也使村里80%以上的农户有了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2017年秋,曾经的贫困户丁茂财一家建起了105平方米的新房,屋里屋外宽敞明亮。“原来住的是50多平方米的土坯房,盖了快40年了。这次危房改造国家还给了3万元,真是为咱老百姓着想啊!”丁茂财说。王刚、杨俊娥一家是丁茂财的邻居,夫妻俩经营30亩板栗和8亩大榛子,农闲时王刚还出去打打零工,每年家里都有几万元的收入。“这两年上级部门、驻村工作队帮助咱们找一些产业项目,还给了一些产业扶持资金,老百姓只要肯干,家家都能过上好日子。”杨俊娥说。这是一组令人振奋的数字——2016年,新兴村89户、198人实现脱贫;2017年,12户、24人“摘帽”;2018年,最后的两户、3人跨过贫困线,全村整体脱贫。如今的新兴村,市交通运输局协调解决50万元为村委会新建的400平方米办公楼,大大改善了村两委办公条件;筹措近10万元为村里新建的磨米加工点,为村民日常生活提供了更多便利;村舍卫生整洁,硬化路面到户,太阳能路灯安在了家门口;新建的村文化广场、篮球场,成为村民休闲健身的好去处……从物质脱贫到精神脱贫,短短几年新兴村发生了巨变,这里的百姓正走在奔向小康的幸福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