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鹏在丹东调研
5月26日至27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鹏在丹东市调研。他强调,丹东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扛牢固边使命全力兴边富民,立足特色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双过半”,为全省打赢三年行动决胜之战贡献更大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对边疆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强调“治国必治边”。省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兴边富民、强边固防作出一系列安排部署。郝鹏沿边境线一路走访调研,深入乡村、企业、学校等处,访民情、问需求、谋发展,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走深走实。在振安区九连城镇下尖村沐希家庭农场,实地了解特色农业发展;在宽甸满族自治县永甸镇永甸村,仔细询问抵边村屯发展和边民生活情况;在宽甸满族自治县城区,查看县城总体规划和民生工程建设;在辽宁北方山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听取特色农产品深加工情况介绍;来到由刘思齐老人亲自选址奠基的毛岸英学校,参观毛岸英纪念馆,详细了解学校传承红色基因,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情况。他指出,要深入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进一步健全引人留人工作机制,加快兴边沿江公路建设,高标准推进智慧边海防建设,推动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 去年汛期,丹东市发生洪涝灾害,造成较大损失。郝鹏在宽甸满族自治县古楼子乡,查看水毁公路修复、边海防设施重建情况。看到水毁设施已经全部修复完成,他十分欣慰,强调要进一步加快完善防汛工程体系,压紧压实责任,确保预案充分、应对从容,严阵以待打好防汛“主动仗”。 正在建设的本桓宽高速公路建成后,将极大改善我省东部山区交通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郝鹏在去年2月曾赴项目施工现场调研,要求力争提早通车、早日造福百姓。经过努力,项目预计今年9月底提前一年通车。郝鹏来到本桓宽高速八工区双山子互通施工现场,了解项目进展情况。他强调,要守牢安全生产关,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高质量完成工程建设。 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的历史可追溯到抗美援朝时期,黄海客车是我国最早的客车品牌,但企业一度陷入困境,去年以来,在省市大力支持下,企业以市场化手段激活品牌效益和存量资产,与吉利汽车成功合作,重新焕发生机。郝鹏给予积极评价,他查看总装车间和系列新产品展示,希望企业持续扩大生产规模,深化产业链协作,奋力开拓国内外市场,要求省市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早日重振雄风、再创辉煌。他来到丹东国通电子元件有限公司,听取生产经营情况介绍,希望企业坚定不移走自主创新之路,以专精特新优势抢占新赛道,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天桥沟风景区是集红色教育、生态观光、休闲度假于一体的国家4A级风景区。郝鹏参观抗联建立的四平乡政府旧址,实地了解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听取冰雪旅游工作汇报,希望景区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质量,打造文体旅高品质融合的样板。 调研期间,郝鹏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丹东市工作汇报,对丹东市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变化给予充分肯定。 郝鹏指出,丹东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省委工作要求,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真抓实干,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和全年目标任务。要做好“特”的文章,在提升发展质效上持续发力,推动消费品工业扩规模、提质效,做强做大特色农业,推动县域经济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打造海洋经济新引擎,走好符合丹东实际的特色发展之路。要做好“融”的文章,在推动文体旅融合发展上持续发力,发挥资源集聚效应,深化业态融合,创新消费场景,把文体旅产业真正打造成为支柱产业、民生产业、幸福产业。要做好“聚”的文章,在推进兴边富民、强边固防上持续发力,高水平建设边境地区基础设施,高标准开展军警民联防联管,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快构建人才回流生态,不断强化边境地区人口与经济支撑,守好祖国边海防大门。要做好“绿”的文章,在优化生态环境上持续发力,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水平,做强绿色农产品、生物医药、康养医疗等绿色产业,大力培育发展清洁能源产业链,把“绿色颜值”转化为“金色价值”。要做好“实”的文章,在增进民生福祉上持续发力,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狠抓各类隐患排查整治,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弘扬“干”字精神,以优良党风凝心聚力、推动发展。 省委常委、秘书长姜有为参加调研。
丹东文化产业亮相深圳文博会
5月22日-26日,第二十一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在深圳市举行。丹东两家企业亮相辽宁展区,以动漫产业的创意与非遗作品的匠心展现了丹东文化产业的多元魅力。 丹东嘉丰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参展作品巧妙融合丹东地域文化特色,以独特风格生动呈现动漫艺术的魅力,生动展现了丹东积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成果。公司原创动漫作品《点侠欠儿东》、科普短视频《老王的时光机》在展会现场播出,展出的文创水杯、印章等衍生文创产品,将动漫形象与实用功能巧妙结合,兼具艺术价值与生活趣味,传统文化“潮”起来,吸引了众多观众驻足互动。 丹东满绣是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其制品造型典雅、色彩富丽,具有独特的民族艺术风格和深刻的文化内涵。丹东九如绣庄展出的满绣包、挂件等,以细腻针法呈现山水花鸟图案,色彩绚丽且层次分明,充分体现了传统满绣工艺的深厚底蕴。 展会期间,丹东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现场展示丹东满绣产品,生动讲解了丹东满绣作品的历史渊源、制作工艺,吸引了众多观众的目光。 近年来,丹东市委、市政府紧密围绕打造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主动融入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地建设,凭借丰富的文体旅资源,全力培育新兴业态,推动丹东文体旅产业不断升温,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为做好此次参展工作,市委宣传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了认真细致的筹备工作,指导参展企业创新产品设计思路,丰富展陈形式与内容,全方位、多层次地集中展示丹东在文体旅融合发展方面的新理念、新成果,借助展会平台进一步扩大丹东文旅品牌知名度,提升丹东文化企业影响力。 我市将以此次展会为契机,加强对文化企业的扶持和培育力度,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支持文化企业与科技企业、旅游企业等开展合作,催生更多新业态、新模式,提升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丹东文旅品牌影响力,为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贡献文化力量。
辽宁省匹克球推广启动仪式・2025丹东市万人匹克球欢乐赛 暨夏季旅游启动仪式在丹启幕
5月24日上午,辽宁省匹克球推广启动仪式・2025丹东市万人匹克球欢乐赛暨夏季旅游启动仪式,在丹东新区盛大举行。近万名匹克球运动爱好者和各界嘉宾齐聚一堂,共同见证文体旅融合“丹东样本”精彩启幕。 中国网球协会主席刘文斌,辽宁省体育局局长曹阳,丹东市委书记宋诚,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一级巡视员许红英,丹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兵、市政协主席陈福茂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 刘文斌在致辞中说,开展辽宁省匹克球推广启动仪式・2025丹东市万人匹克球欢乐赛暨夏季旅游启动仪式活动,充分体现了辽宁省委、省政府及丹东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也是推动文化、体育、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创新实践。一段时间以来,丹东市积极推广匹克球运动,承办了全国首个匹克球裁判员培训班,成功举办全国首个最高级别的CPC-1000巡回赛,匹克球运动走进机关、厂矿、学校、社区,丰富了市民精神生活,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提升了城市影响力,为全国推广匹克球运动提供了宝贵借鉴。希望丹东市持续打造“匹克球之城”,用好的经验做法带动更多地区投身体育事业发展,推动文体旅融合迈向新高度。 9时许,宋诚宣布:“2025丹东市万人匹克球欢乐赛开赛!”伴随着气球和彩带升空,辽宁省匹克球推广全面启航,232片预赛场地开启“欢乐赛”角逐。 万人大合唱的激昂旋律响彻江畔,主题快闪表演点燃红色记忆,运动达人、亲子家庭、多民族青年挥舞球拍,展现了丹东“英雄之城、生态之城、运动之城”的独特魅力。 本次赛会由中国网球协会指导,辽宁省体育局、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中共丹东市委、丹东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以“鸭绿江畔一拍即合”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地部署要求,通过推广匹克球运动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全民健身热情,加快建成全国知名“匹克球之城”,促进丹东夏季文体旅消费,不断擦亮“鸭绿江畔丹东真好”金字招牌。 启动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和嘉宾一同来到比赛场地巡场观赛,向运动员、裁判员以及各界朋友表示热烈欢迎,并为运动员们加油助威。摩天轮公园文体旅融合市集同步开市,与会领导和嘉宾参观了匹克球运动装备、中医药特色商品、县域特色商品展示和文化公益惠民演出等。 宋诚表示,匹克球运动已深度融入丹东的城市肌理,它不仅承载着全民健身的民生价值,更成为丹东探索产业转型、提升城市能级的重要抓手。要以此次盛会为起点,通过赛事引客来丹,带动文旅产业和运动装备产业快速发展,持续深化“匹克球+”产业布局,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以文体旅融合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各县(市)区、经济区、市直各部门、市属国有企业、群团部门、中省直驻丹单位、高等院校,以及省网球协会、市匹克球协会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启动仪式。 自去年启动匹克球运动“十百千万工程”以来,市委、市政府积极探索“运动激活城市、赛事赋能经济”的新路径。短短半年间,500片匹克球场地遍地开花,各级各类赛事蓬勃开展,“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赛事”成为城市常态。本次万人匹克球赛更是创下全国规模之最,232片预赛场地同时开赛,运动员年龄跨度从青少年到银发群体,充分彰显全民参与的盛况。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条例》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规定,强化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责任落实,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对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作风建设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政治高度,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坚决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条例》全文如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3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13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批准 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浪费,是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者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第四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带头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坚持依规依法,遵守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坚持提质增效,科学统筹财政资源,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使用等情况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第五条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有关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规依法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第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第七条 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当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走在前、作表率。第二章 经费管理第八条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的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党政机关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必须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拖欠或者私分,严禁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第九条 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财政资金,严禁向下级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摊派或者转嫁费用。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健全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第十条 深化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健全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全面反映机关运行成本。第十一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工作特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制定分地区的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完善开支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根据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相关开支标准,增强开支标准的协调性、规范性、科学性。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第十二条 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照规定实行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第十三条 党政机关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政府采购应当依法完整准确编制采购项目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采购与本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无关的资产,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供应商、品牌、型号、产地。依法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不得以化整为零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确需改变采购方式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公示和审批程序。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应当进行批量集中采购。党政机关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组织验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制度,对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专业化水平进行综合、客观评价。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第十四条 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加强政府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完善“半拉子工程”、已建未用项目等科学处置程序办法。第三章 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第十五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加强计划管理和统筹把关,从严控制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加强对到基层调研、督查检查的统筹规范,防止重复扎堆增加基层负担。第十六条 国内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用餐,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差旅人员用车、住宿、用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及时足额交纳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差旅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等。第十七条 统筹安排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和出访国家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组织开展一般性出国考察、日常调研、交流学习等活动,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或者地区出访,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公款出国旅游。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限量管理规定,不得把出国作为个人待遇、安排轮流出国。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团组。组织人事、外专等部门应当加强出国培训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提高出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第十八条 外事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审核审批管理,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无出国经费预算安排的不予批准,确有特殊需要的,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出国经费预算以外资金作为出国经费,严禁向所属单位、企业、我国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者转嫁出国费用。第十九条 出国团组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违反规定乘坐民航包机,不得乘坐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不得安排超标准住房和用车,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或者地区,不得擅自变更行程路线,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外停留天数。出国期间,不得与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用公款互赠礼品或者纪念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第二十条 严格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出境计划,加强因公出境审批和管理,不得违规安排出境考察,不得组织无实质内容的调研、会议、培训等活动。严格遵守因公出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不得接受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参与境外赌博。第四章 公务接待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国内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第二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国内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公函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第二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用车的按照标准收取伙食费、交通费。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接待单位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陪同和相关工作保障人员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第二十四条 外宾接待工作应当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外宾邀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接待活动,严格执行接待规格和标准,从严从紧控制外宾团组接待费用。第二十五条 地方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的,应当参照国内公务接待标准要求,统一制度和标准,严格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等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不得以房屋维修等名义超出实际需要在接待场所超标准建设、豪华装修。严格控制、严格审批新建扩建党性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以建设党性教育培训机构名义变相建设楼堂馆所、变相搞旅游开发。建立接待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企业化管理,降低服务经营成本。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用车、住宿、用餐等服务。第五章 公务用车第二十七条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建立和实行符合国情的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运行成本。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第二十八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从严配备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保障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用于定向化保障的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所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严格按照规定配备专车,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规范和加强党政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编制,推动车辆盘活利用,避免闲置浪费。第二十九条 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动等原因提前更新。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降低运行成本。第三十条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等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第三十一条 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第六章 会议活动第三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精简会议,召开会议严格实行计划管理,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从严控制会议规模、会期,合理确定会议规格和参会人员范围、层级,不搞层层陪会。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第三十三条 会议召开场所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管理。会议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会议活动现场布置应当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第三十四条 党政机关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制度,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一律不予报销。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制定本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健全培训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适合采取线上方式培训的应当通过线上方式开展。严格执行分类培训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范围,严禁在培训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第三十六条 精简规范节庆展会论坛活动,实行清单管理,从严审批。严禁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演出。从严控制举办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类赛会。经批准的节庆展会论坛、运动会、赛会等活动,应当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不得互相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得违规摊派或者转嫁费用,不得借举办活动发放各类纪念品,不得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名人明星参与活动。举办活动应当充分使用现有资源,专门配备的设备在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收回,严禁购置奢华物资设备。第三十七条 精简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实行清单管理,从严审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参与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的单位应当节俭办事,杜绝浪费,不得举债搞创建。不得开展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为对象的达标活动。第七章 办公用房第三十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从严控制。凡是违反规定的拟建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坚决终止;凡是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停建并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当严格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第三十九条 党政机关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维修改造、租用、借用办公用房,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采取置换方式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执行新建办公用房各项标准,不得以未使用财政资金、资产整合等名义规避审批。第四十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朴素、实用、安全、节能原则,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单位综合造价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严禁超标准建设和豪华装修。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第四十一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以及维修改造项目投资,统一列入预算安排,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应当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不得直接用于办公用房建设。不得违规利用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和专项债券等其他用途资金建设维修改造办公用房。第四十二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和审计监督。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等原因,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可以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应当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第四十三条 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三定”规定,从严核定、使用办公用房。超标部分应当腾退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应当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原则,在搬入新建或者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等原因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当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解决的,应当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闲置的,可以按照规定采取调剂使用、转换用途、置换、出租等方式及时处置利用。第四十四条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领导干部不得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由原单位收回。超标办公用房整改优先采取调换或者合用方式,采取工程改造方式整改的,工程改造方案应当简易、合理、厉行节约,多出的办公用房面积公用,不得直接隔断封死,防止造成新的浪费。第八章 资源节约第四十五条 党政机关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能源、水、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统筹利用土地,杜绝浪费行为。第四十六条 对能源、水的使用实行分类定额和目标责任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淘汰高耗能设施设备,重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使用节水型器具,建设节水型单位。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第四十七条 党政机关应当带头开展粮食节约行动,落实反食品浪费管理责任,加强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杜绝餐饮浪费。第四十八条 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从严控制新增资产配置,优先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报废处置。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销毁。第四十九条 政务服务应当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相关设施坚持实用原则,不得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坚决防治和纠正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第五十条 党政机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当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实施,防止分散重复建设和频繁升级。建立共享共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降低软件开发、系统维护和升级等方面费用,防止资源浪费。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第九章 宣传教育第五十一条 宣传部门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注重用好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手段,通过新闻报道、文化作品、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宣传阐释相关制度规定,宣传推广厉行节约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第五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把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各种铺张浪费现象和行为,应当严肃批评、督促改正。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不定期曝光铺张浪费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组织人事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创新教育方法,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五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围绕建设节约型机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便于参与的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节约意识、珍惜物力财力,积极培育和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为在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第十章 监督追责第五十四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党委(党组)在巡视巡察工作中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实情况的监督。党委和政府办公厅(室)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督促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检查、暗访等专项活动,加大对典型问题的通报力度。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管理有关工作以及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等事项的财会监督,依法处理发现的违规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有关结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审计结果,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支持人大、政协依法依章程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的监督。重视各级各类媒体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舆论监督作用。发挥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铺张浪费行为的监督作用。第五十五条 党委(党组)在每年度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中,应当报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应当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第五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及时、方便、多样的原则,依规依法将应当公开的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一)政绩观错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损失浪费;(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对发现的问题查处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三)指使、纵容管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四)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内部审批、管理、监督职责造成浪费;(五)不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信息;(六)其他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情形。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一)未经审批列支财政性资金;(二)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审批;(三)违反审批要求擅自变通执行;(四)违反管理规定超标准或者以虚假事项开支;(五)利用职务便利假公济私;(六)其他违反审批、管理、监督规定的情形。第五十九条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第十一章 附则第六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条例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解释。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央党内法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辽宁六地入围东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强
近日,赛迪方略县域经济研究中心发布了《2024东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成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推出“东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强”及“东北县域经济发展潜力十强”榜单。我省瓦房店市、海城市、庄河市、大石桥市、新民市、东港市入围高质量发展十强;盖州市、凤城市、灯塔市、法库县、兴城市入围发展潜力十强。报告指出,从区域格局来看,辽宁省县域引领作用明显。在“东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强”中,瓦房店市、海城市、庄河市占据前三位;在“东北县域经济发展潜力十强”中,盖州市、凤城市分别居第一位和第三位。此外,2023年,东北县域GDP在600亿元以上的也均在辽宁省,分别为瓦房店市、海城市、庄河市。从发展特征来看,高质量发展十强中,工业大县和农业大县占比相当,瓦房店市、海城市、庄河市、延吉市、大石桥市、梅河口市等基本进入工业化发展的中期或中后期阶段;公主岭市、新民市、农安县、五常市第一产业占比较高,农业大县特点突出。从省域范围看,工业县基本集中在辽宁省。发展潜力十强主要以农业大县为主,反映了东北作为国家粮食稳产保供的“压舱石”特点。
习近平向第二十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致贺信
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5月2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第二十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致贺信。习近平指出,本届西博会聚焦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区域交流合作,助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对构建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也为世界各国分享中国西部发展机遇提供了有效平台。习近平强调,团结才能共赢,携手方可共进。我们愿以这次博览会为契机,同各国朋友进一步加深了解、增进友谊、深化合作,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为促进世界经济繁荣发展注入新动力。第二十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当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开幕,主题为“深化改革增动能 扩大开放促发展”,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
宋诚主持召开全市重点项目工作汇报会
5月22日,市委书记宋诚主持召开全市重点项目工作汇报会,深入分析当前形势,研究解决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堵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攻坚突破,全力推动项目工作提质、提速、提效,为奋力实现“双过半”,打好打赢决胜之年决胜之战蓄势赋能。 市发改委、市交通局、东港市、凤城市、元宝区、振兴区分别作重点项目工作情况汇报。与会央地合作项目负责人围绕加快在丹项目建设,发挥央地协同新效能,更好助力丹东经济发展,作交流发言。 宋诚指出,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全力奋战二季度、誓夺“双过半”。项目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要咬定年度目标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重大项目开复工的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奋力扭转局面,全力以赴打赢经济发展“翻身仗”。 宋诚充分肯定各地区、各部门为助力项目落地见效所作出的努力,强调要进一步强化重大项目实施,抢抓谋划“十五五”有利契机,紧盯未开工和进展缓慢、未达预期目标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重点围绕“两重”“两新”加强与央地合作项目沟通对接,稳投资、促增长。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包保、专班推进,压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对接项目需求,加强政策制度供给,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实化细化各项保障举措,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全力高效推进项目建设进度。要进一步强化跟踪调度考评,将项目工作作为督查重点,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大力宣传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全市形成狠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宋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兼顾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树牢底线思维,毫不松懈抓好边海防管控,严格落实伏季休渔制度,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持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以赴抓好重点项目和各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紧盯关键环节,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施工安全保障,做到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保障到位,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我市举行2025年大洋河超标准洪水防御应急演练
5月22日,我市举行2025年大洋河超标准洪水防御应急演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凤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水务局、国网丹东供电公司、驻丹部队某部、市消防救援支队参加演练。 演练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展开桌面推演,模拟受今年第10号台风“白鹿”登陆后残余环流影响,大洋河丹东段发生超标准洪水,对沿岸群众生产生活构成威胁。市防指召开联合会商会议,研判大洋河流域防汛形势。凤城市防指、市气象局、市水务局等各参演单位依次汇报气象预报、洪水预测分析、洪水防御准备工作及江河水库防御应对建议。 在小型水库超汛限应急环节,市防办紧急派出抢险专家组奔赴现场,研究制定互助二库抢险应对方案,以最快速度降低水库水位。在人员转移安置环节,凤城市防指组织险区人员转移,通过高音喇叭、敲锣、上门通知等方式逐户动员,安排专人负责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保证有序撤离。安置点迅速调配被褥、饮用水、方便食品等生活物资,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此次演练还模拟了通信中断、电力故障等突发情况,市防办紧急调度国网丹东供电公司、市消防救援支队对供电和通信进行应急抢险与保障。 演练结束后,省防汛中心对本次演练进行点评。通过此次演练,各参演单位进一步熟悉了超标准洪水防御应急处置流程,提升了协同作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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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百城千校万企”促就业行动启动
本报讯记者徐铁英报道为推动全国“百城千校万企”促就业行动在辽宁落地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与民营企业供需对接,5月21日,2025年辽宁省“百城千校万企”促就业行动在沈阳城市学院启动。本次活动由省工商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共同举办,活动现场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了专场招聘会,252家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4464个,涵盖装备制造、生物医疗、文化传媒、教育、服务业等10余个行业领域,共有辽宁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辽宁科技大学等24所高校组织毕业生参加活动,超过5000人求职,达成就业意向1157人。2023年以来,我省已组织26所高校、1200余家企业参与各类招聘会,为高校毕业生拓宽就业渠道的同时,也为企业转型升级、提质扩能提供了人才支撑。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楚天运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