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警惕免密支付安全隐患
随着科技进步,网购平台纷纷设置“免密支付”功能,给消费者带来便捷体验的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近日有消费者反映,不知何时开通了免密支付功能,直到手机频繁收到账单,才发现平台账号已被盗。 一些平台和商家在推广免密支付时,往往采用小字提示、默认勾选等方式,导致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开通了免密支付。有的平台还通过立减1元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开通。当消费者意识到问题并试图关闭该功能时,却往往面临操作复杂、难以找到取消入口等问题。 织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不能让消费者糊里糊涂“被免密”。平台、商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醒目方式明确告知消费者免密支付的开通条件、风险及取消方式,同时优化取消流程,确保消费者能够轻松关闭该功能。 规范才能让免密支付走得更远。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以及消协、行业协会要加强对免密支付侵权问题的关注,健全监督治理机制,通过约谈指导、立案查处、责令整改、通报曝光等方式对相关平台、商家进行制约、惩戒,推动行业自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市场秩序。 还要加强支付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提高消费者对免密支付功能的认识和理解,帮助消费者做好风险防范。消费者自身也应提高警惕,加强保护意识,定期检查账户交易记录。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警并通过银行或平台挂失账号,及时修改密码,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内蒙古:用数字助力商务诚信领域建设工作
为全面贯彻2024年全区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会议精神,内蒙古发展改革委作为商务诚信建设领域牵头单位,不断推进全区商务诚信建设水平,为诚信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打下扎实的数字基础,让数字表达问题,做到工作流程平台化,工作结果可视化,数据结果应用广泛化。 一是信用信息归集水平不断提升。升级完善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成了全区“上下贯通、横向联通、全面覆盖”的信息共享交换枢纽,建成了全区的信用信息汇集中心、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中心和信用大数据应用中心。截至目前,信用平台共归集全区627.8万经营主体、3.04万机关事业单位、3.43万社会组织和2400万自然人的信用信息共计3.67亿条。 二是信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贯穿经营主体“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信用平台与自治区主要行业监管部门的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将信用查询嵌入日常监管环节。截至目前,信用平台累计归集全国和区内严重失信“黑名单”信息328万条,诚实守信“红名单”信息32万条,并实时推送共享至各地各部门对信息主体开展联合奖惩。各地各部门在行政事项办理过程中累计调用查询信用信息超过7980万次;累计为7800余个失信主体进行了信用修复,有效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 三是守信激励工作提质增效。修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企业选树管理办法》,优化了诚信典型企业的认定标准,细化了选树对象和激励措施。截至目前,我区共发布诚信典型企业超过21万家,其中诚信示范企业1304家、诚信标杆企业21家。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对象目录(2023版)》《内蒙古自治区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3版)》,推动诚信典型选树和守信激励措施的落地落实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 四是信用融资工作平稳发展。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方案》,进一步助力中小微企、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积极统筹协调辖区内资源,着力推动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内蒙古节点建设工作。截至2024年3月,自治区节点已联通辖区内5个自治区级、3个盟市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超52万家,发布金融产品超1800个,登记有融资需求的项目数量近18万个。全区通过自治区节点已实际发放信用贷款超450亿元,其中纯信用贷款近235亿元。 五是信用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信用宣传月活动,截至目前各盟市累计组织各类宣传活动超过6200场,受众人数超过1000万人。自治区各部门在各自领域开展了行业政策和信用政策相结合的宣传活动,覆盖多个重点信用建设领域,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有序推进诚信建设工程商务诚信领域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信用信息数据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提升我区国民经济体系整体效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的数字保障。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 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起草了《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4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保险欺诈团伙化、职业化、跨地区、跨机构案件渐趋增多。现行《反保险欺诈指引》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反欺诈工作需要。为此,金融监管总局起草了《办法》,强调顶层设计,加强统筹;突出反欺诈工作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科技赋能和大数据应用,推动大数据反欺诈工作新模式。 据了解,《办法》共6章、37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反欺诈工作目标是建立“监管引领、机构为主、行业联防、各方协同”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反欺诈体制机制基本健全,欺诈违法犯罪势头有效遏制,行业欺诈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显著提升,消费者反欺诈意识明显增强。二是明确反欺诈监管职责,规定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定期对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对相关行业组织反欺诈工作进行指导。三是明确保险机构反欺诈职责任务,从组织架构、内部控制、风险识别与处置、信息系统和数据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予以规范。对政策性保险欺诈风险管理提出特别要求。四是明确相关行业组织反欺诈职责分工,规定大数据反欺诈基本流程和各参与主体职责。五是明确反欺诈对外协作要求,规定与公安司法机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行刑衔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
【风险提示】警惕“黄金托管”非法金融骗局
买金条、打金饰、攒金豆豆,随着金价飙升,消费者对黄金投资、黄金饰品的热情也持续高涨,不过,火热行情下,暗藏不少风险隐患。近期,以“黄金托管”为名的非法金融活动有所抬头,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为此,山西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4月7日发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高度警惕此类陷阱,谨防财产损失。 反复购买、托管,收获了一打“证书”,却没有见到黄金的踪影。近日,一则黄金加盟店“跑路”的消息曝出,令人哗然。随着金价的拉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意识到,黄金是一种很好的积累财富的方式。不过,以“黄金托管”为名实施的非法金融活动,却极具风险。 据介绍,此类非法金融活动的手法主要表现为:消费者在黄金珠宝公司的门店购买黄金珠宝后,不提取购买的金条实物,而是与黄金珠宝公司的门店签订收购、委托等合同,由珠宝公司的门店代为保管,珠宝公司门店给签订托管合同的消费者减免相应手续费,并承诺托管时间满足一定的期限后,可收益相应的黄金数量,这个收益往往明显高于银行同期收益,到期后可续签或退还金条实物。 此类骗局造成的损失金额巨大,受骗人群众多。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购买前应注意三点:首先,中国人民银行此前出台的《关于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将受托的投资者财产投资于实物黄金或黄金产品的金融服务。其次,对黄金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的实物黄金应当进行登记托管,登记托管服务仅限金融机构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等经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黄金交易场所提供。再次,黄金资产管理产品仅限金融机构发起设立,黄金销售门店等企业不能开展此类业务。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消费者投资黄金珠宝等需要谨慎,切勿盲目追求高收益而忽视风险。 提醒消费者,应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如不慎被骗或遇到可疑情形,应及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银行账号等关键信息,第一时间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风险提示】警惕宠物“免费领养”套路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宠物“免费领养”套路越来越多,让不少爱宠人士深受其害:有消费者要免费领养一只宠物,却被强制绑定各种消费要求;有人签订了宠物用品购买协议,每月固定消费,结果发现宠物不停地生病、宠物用品质量低劣,自己面临一旦违约则需支付高昂违约金的限制等。 伴随着宠物经济快速发展,“免费领养”的宠物售卖模式在全国兴起,而也正如媒体所报道的现象,其背后的套路也越来越多,让不少爱宠人士深受其害。例如,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以“免费领养宠物”为关键词搜索发现,投诉量达100多条,投诉内容包括商家虚假宣传、捆绑销售、引导消费者借贷下单却未告知每月扣款等。 具体来看,有的人士自己是奔着免费领养去的,结果却变成了贷款买宠物。有网友分享过自己签订《宠物领养协议》的惨痛经历:“被免费领养广告吸引,去领养了宠物,很冲动地签了合同:连续15个月,每月在规定的App花费248元购买宠物用品。但中途出了意外,宠物没了,店家让我重新换一只领养,但签了协议,只能继续履行。” 对于上述,需要多加警惕。以“免费领养”的方式进行宣传,实际让消费者支付项目类繁多的费用,或诱导消费者预付款,属于虚假广告行为。爱宠人士既要加强对此防范,谨防被套路,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领养机构或者宠物店进行领养,选择宠物时仔细询问核对信息;同时,一旦权益被侵害,要第一时间依法维权。 平台责任不能缺位。据受访专家表示,平台应当切实履行其作为互联网平台的建设者、管理者、运营者的角色责任。事实上,确如前,平台起到引流作用,但不能忽视自身的责任。平台对商家资质及宣传内容负有审核义务,甚至更有必要建立投诉、举报和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以及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从市场监管角度来讲,既要给新业态“观察期”,又要严守安全底线。一方面,开展日常性抽查,对存在的物“免费领养”套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刹住宠物市场中的这股不良风气;另一方面,也应加强消费警示,提起消费者注意,并建立对平台的常态化监管机制,督促平台履行审核义务,维护消费者权益。 终归而言,宠物领养本身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但绝不能以侵害消费者权益为代价。如宠物店以免费领养为由引诱领养人不断缴费,可能构成诈骗罪,受害领养人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宠物店应该清楚此其中的利害关系,不能以身试法。当然,更为期许的是,宠物“免费领养”能够口惠实至,这也正需要行业本身强化自律。
最高检:设立80个知识产权检察办案联系点
为适应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以下简称“最高检知产办”)确定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等80个办案联系点。 2022年3月,最高检知产办在当时已经实行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的20个省确定了首批34个市县级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部门作为办案联系点,并制定了管理办法。随着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不断深入,目前全国各省级检察院均已设立知产办,部分办案数量较多的市级院和基层院也组建了知产办或办案团队,全国知识产权检察办案数量大幅上升,案件结构明显优化。 “实践证明,确定办案联系点对最高检及时掌握各地工作情况、深入推进综合履职、提升专业化水平、落实高质效办案等具有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各联系点在典型案例培育、经验做法总结、前沿问题研究以及带动当地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发展等方面也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最高检知产办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最高检知产办将不断加强沟通联络和对下指导,充分发挥联系点办案质效基地、信息前沿基地和典型案例培育基地等重要作用,引领和推动全国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广东广州:积极推广“税信码”应用 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2021年3月,广州税务部门积极深化纳税信用结果应用,创新推出“广州税信码”(以下简称“税信码”),全力打造纳税人“税务信用电子名片”,为广大企业纳税人提供纳税信用“亮码”服务,有力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如今,“税信码”推广应用已有三年,白云区税务部门持续优化纳税服务,依托“税信码”将推进“税务+信用”作为提升该区税务领域信用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助力纳税人缴费人实现纳税信用信息随身、随行、随时亮码可见。 “税信码”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将反映企业纳税信用的主要信息上链于“广州税务企业号”,纳税人可一键生成二维码,随时“亮码”展示,扫码后可展现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纳税情况、企业纳税信用级别三类信息,具有操作简便、权威实用的特点。 纳税人只需要打开微信,进入“广州税务企业号”的“税信码”模块,选择需要展示的信息,即可一键生成二维码,供对方扫码查阅。全部操作通过手机微信即可完成,是纳税人实时展示自身纳税信用情况的安全、便捷、高效的新渠道。 纳税信用不仅是企业信用的重要体现,也逐渐成为企业重要的信用资产。为了让诚信纳税企业充分发挥纳税信用的价值,税务部门把优质企业纳税信用作为解决资金短缺难题的“金钥匙”,直接“变现”为真金白银,帮助企业渡过融资难关。 近年来,税务部门与银行部门通过建立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共享交换信息、创新融资方式,将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与融资信用相结合,推出“银税互动”金融产品,让越来越多企业借纳税信用解融资之渴。 广东某化妆品有限公司就通过“银税互动”项目解决了燃眉之急。该公司是一家从事化妆品及卫生用品生产批发销售的企业,由于公司厂房翻新装修,生产成本提高,资金未能及时回笼,造成流动资金短缺,有较为迫切的融资需求。白云区税务部门了解到企业的资金需求后,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其近三年纳税信用等级均为A级,具备优秀的信用资质,遂辅导其提交“银税互动”业务申请。建设银行广州白云钟落潭支行第一时间安排客户经理上门沟通,了解到企业多年以来都保持着诚信纳税记录以后,客户经理推荐了“云税贷”产品。该公司凭借其企业优良的纳税记录,获得了一笔建行“云税贷”低成本融资,这笔资金帮助企业渡过了暂时的困境,目前企业的生产经营也逐渐回归了正轨。 白云区税务部门结合企业涉税需求开展个性化、精细化的纳税服务,制定差异化的纳税税收政策宣传方式。2024年,白云区税务部门积极开展税费政策线下宣传辅导工作,走访纳税人并举办各类税宣会、座谈会,针对企业关注的热点政策开展宣传辅导,并收集处理企业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税费诉求,帮助企业完善日常管理,提升纳税信用等级。 此外,白云区税务部门还积极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整合12366服务热线、“粤税通”小程序、广东省电子税务局、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等办税资源,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 白云区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与地方镇街、人社、医保、公安等部门合作力度,依托“税信码”,借助现有网格和线上渠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服务,打造新型政务服务生态圈,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最高法:将完善预付式消费裁判规则 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司法保护
4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宜芳在会上介绍,下一步,人民法院将从四个方面发力,贯彻实施《条例》、加强消费者权益的司法保护: 一是加快制定《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例》既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惩治敲诈勒索行为,与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的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理念一致。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明确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规范“知假买假”者索赔行为,打击敲诈勒索等违法索赔行为,让消费者放心消费,让经营者安心经营。 二是完善预付式消费裁判规则。《条例》第22条对预付式消费中经营者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退还预付款余额等义务作出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拟就预付式消费的责任主体、合同效力、合同解除、退款付息、消费欺诈等问题完善裁判规则,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与行政机关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条例》完善了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和司法机关裁判规则,为加强执法与司法协作创造了条件。最高人民法院正在与市场监管总局等行政机关协商建立和完善沟通协作长效机制,通过信息交换、司法建议、诉调衔接等方式,形成法治合力,为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是充分发挥消费公益诉讼作用。《条例》对消费公益诉讼作出专门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公益诉讼立法,推动完善消费公益诉讼制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就网络打赏、网络直播营销、在线预定、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开展调研,下一步将通过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制定司法政策等方式不断加大对消费者权益的司法保护。
【风险提示】小心网络直播诈骗陷阱!
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关情况。据介绍,今年以来,上海警方深入开展“砺剑2024”系列专项行动,持续严厉打击、严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全市电诈案件既遂数和立案数在去年实现“五年连降”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双下降”,同比分别下降15.5%和20.8%。依托前端预警和资金防阻体系,上海警方已上门提醒劝阻7.3万余人次,拦阻涉诈转账2.9万余笔,直接避免经济损失5.1亿余元。 从接报案件情况看,电诈案件以冒充客服、虚假购物、刷单返利三种类型为主,占比近70%,假冒熟人、虚假贷款、冒充公检法等类型诈骗也时有发生。随着直播经济的发展,出现了新的诈骗手法,如恋爱交友、虚假网络购物、直播售课、投资认购、直播引流等诈骗。 对此,上海警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新动向、新手法、新变化,依托“砺剑2024”系列专项行动,全链条打击利用网络直播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不断挤压此类犯罪生存空间,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源头治理、齐抓共管。上海警方会同相关平台,启动专项治理行动,强化事前风险防控,在加强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通过定时巡查、集中整治等方式,针对直播黑灰产等问题进行重点打击,不断营造良好的网络直播环境。 ——打早打小、深挖扩线。上海警方通过警情分析、线索汇聚、类案串并,全面分析发案趋势,同步开展信息梳理等工作,全面摸清直播开发平台与下级代理商之间关系网,厘清诈骗团伙各层级组织人员架构,深挖诈骗团伙及其关联人员,力争一网打尽。 ——集中收网、集群打击。上海警方通过现案着手、旧案梳理、多维扩线、集中收网等举措,结合团伙人员构成,对查明真实身份的嫌疑人逐人制定抓捕方案,确保打击精准。 当心以下几类网络直播诈骗陷阱: 恋爱交友类诈骗。诈骗分子以“网络主播”身份,打着恋爱、交友等幌子,使用事先准备好的话术,将受害人引流至直播间内观看直播,并通过“线下见面”等暗示诱使受害人陷入桃色陷阱,让受害人在直播间给其充值送礼,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虚假网络购物类诈骗。诈骗分子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发布“优质”的保健品、收藏品等信息,吸引受害人购买,进而通过发送虚假链接、邮寄以次充好商品、虚假发货等方式骗取钱款。直播间内“观众”大部分都是骗子的“马甲”,帮助营造商品紧俏的氛围。诈骗分子一旦发现观众对直播发表不利言论,就立即将观众禁言、踢出直播间。 直播售课类诈骗。诈骗分子往往利用受害人渴望快速赚取收益的心理,通过直播平台发布传授“账号运营”“直播带货”技巧的“卖课”信息,吸引受害人主动联系。起初,诈骗分子会收取小额“买课费”,让受害人正常观看回放课程,或发送一些临时链接以供学习。当受害人放松警惕、增加信任后,再诱使受害人支付大额“买课费”,然后将受害人拉黑删除。 投资认购类诈骗。诈骗分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大量视频吸引目标人群,虚构商品、虚构商品价值,诱导客户购买。例如,近期常见的“玉石直播”类诈骗手法,不法分子直播开“翡翠原石”过程、水军辅以炒作,承诺“升值”后高价回收或帮助转卖,吸引受害人投资认购,从而骗取钱财。 直播引流类诈骗。引流团伙通过购买、控制大量短视频平台账号,发布提前制作好的相关视频和引流二维码,再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增加曝光率,吸引用户前往其他平台或添加客服联系方式,客服则通过话术层层设套,获取用户信任,进而实施刷单诈骗、裸聊诈骗等。 警方提示:群众在网络上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培养健康的上网习惯。对任何自称主播、主播助理或平台客服,并主动添加好友的人都要仔细核实,切勿轻信。网络购物时,不要脱离平台监管,不要在来路不明的网站、软件上投资理财,对于陌生人发送的二维码、不明链接切勿随意扫描、点击,谨防被骗。
【风险提示】“免费”“买一赠二”……年轻人、老年人注意新骗局
近年来,免费医美和保健品返利成为一些骗子进行非法集资的忽悠手段。 年轻人要当心“免费”医美新型骗局 当一个年轻人为如何在人群中“闪闪发光”而犯愁的时候,她看到了免费体验热玛吉的广告:“价值28000元的热玛吉,现只需充值6万元,就能免费体验。充的钱将在一年内全部返还!” 年轻人动心了。可是一下充值6万元,年轻人手边没有这么多现钱。“好心的”美容机构为“顾客”思虑周全,表示可以提供配套的贷款服务。 于是年轻人开始体验“免费”医美项目。充值以后,年轻人发现原以为“一本万利”的项目成为噩梦的开始。她只体验到一次2000元的项目,在约定的返款日也只收到几百元,没多久发现美容院已经转让,工作人员也失联了。别说免费体验了,贷款来的6万元还得按时还本付息。 这就是打着医美旗号的非法集资。别轻易相信充值就能免费体验的事情,更没有还本付息高额返利的好事。想医美的朋友得对自己负责,除了找正规机构以外,更要理性消费,警惕“医美贷”,毕竟变得更美不仅仅只是外在的光鲜亮丽。 老年人要当心 打着“寄存代售保健品”旗号的非法集资 年轻人需要警惕上述的“免费医美”骗局。老年朋友们则要当心一种打着“寄存代售保健品”旗号的非法集资。 “大爷大妈,这是免费的鸡蛋”“叔叔阿姨,我们下午有免费的专家义诊”“干爹干妈,天冷了得多穿点”,这些都是骗子吸引老年朋友上钩的前奏曲。 别小看这些小恩小惠、嘘寒问暖,时间一长,骗子就可能取得老年朋友的信任。之后骗子就开始忽悠他们高价购买一些保健药品或保健仪器了。 “叔叔阿姨,您别看要几万块,疗效是真的好”“我们买一赠二,其中一份您拿走,另外两份就留在这里销售,只要卖出去,我们第一时间就按照您投入购买的这些钱,来给您返利,返利会每个月都递增的,最多能达到200%”。 您算算这得多少钱?这么惊人的利息!真的有这种好事,骗子为什么会便宜别人呀?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骗钱。 如果老年朋友买了这些产品,不仅钱赚不到,高价买来的保健品,也都是一些假冒伪劣产品,不耽误病情就不错了!而骗子已经将钱拿到手,开始跑路了。 这些骗子的招数,其实都是抓住了一些人的小贪念,让人以为赚到了,最后却失去的更多。别相信特效保健品等的宣传,更没有买保健品还能赚钱的生意。老年朋友要科学保健,身体不舒服一定要去正规的医院。 投资要小心 不要想着天上会掉馅饼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梁在接受中国经济网的采访时分析称,医疗领域的集资诈骗主要包括三类——投资美容、健康投资、境外医疗。非法集资诈骗的方式多种多样。实际上,正规的医院不存在会给返利的情况。投资诈骗往往宣称有高额回报。 按照《刑法》规定,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涉及两个“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者的本质区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集资诈骗的行为人主观上则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的目的。上述两个案件都存在非法集资诈骗罪的行为。 李梁提示广大人民群众,如果感到有很大的利益回报,要咨询一下身边的家人、朋友,或者到派出所、司法机关去了解一下情况。李梁指出,诈骗罪的被骗人往往都是“自愿”的,没有被强迫的,所有的骗局都是抓住了被害人贪小便宜的心理。投资要小心,不要想着天上会掉馅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