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站内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信用 > 行业信用
  • 浙江丽水:推出“诚信履行贷”
      作为推进丽水打造司法公正感受高地的有效举措,日前,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丽水市信用办、丽水市银保监分局和丽水市银行业协会在市法院举行了推进“诚信履行贷”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近年来,丽水市不断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打造“生态信用”特色名片,初步形成了讲诚信、重诚信、守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去年10月,丽水市成功获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最高荣誉,一举摘下“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的金字招牌。同时,丽水市在国家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中,位列261个地级市中的第6位,跻身全国十强,取得了历史最佳成绩。  为持续深化丽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巩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创新拓展信用工作有效载体,“诚信履行贷”应运而生。  据介绍,“诚信履行贷”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市法院建立的诚信履行名单库和市发改委信用办的公共基础信用数据支撑,创新推出的服务自动履行当事人的信贷产品,旨在为积极履行法院调解和生效裁判的企业和个人开展生产经营、创业创新、安居乐业提供金融保障,激励和引导诉讼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判决和调解确定的义务,让胜诉一方当事人及时兑现权益,从而增进纠纷矛盾化解的效果,促进社会和谐。它不仅是我市“信易贷”工作的创新举措,也是“信用丽水”建设的最新成果,更是跨部门信用协作的有益尝试。  “主动履行被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确定义务、没有其他被执行案件且书面同意将相关个人信息推送给金融机构的当事人将进入法院的诚信履行名单。我们金融机构将根据法院推送的名单进行主动对接,为其中有需要的客户提供信贷支持。”浙江省农信社驻丽水办事处业务科工作人员陈剑介绍。  市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钱海亮表示,“诚信履行贷”是在诉讼前端体现出对诚信的尊重、对守信者的支持,其不仅为诚信者提供了贷款支持,也势必将大大提高案件判决的自动履行率。丽水中院将以“诚信履行贷”为新起点,不断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息的共享整合机制,促进形成全社会“崇法守信”的良好风尚和营商环境,为丽水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03/14 行业信用
  • 海南:在政府采购等工作中对守信企业予以支持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加强企业信用约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凡在海南省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上述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以下统称企业),其经营异常名录的列入、移出等管理适用于《规范》。  《规范》指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公示系统或者线下窗口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  此外,企业因多项事由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在依法履行公示义务,列入事由全部消除后,方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否则不予受理。  《规范》强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积极推动和配合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守信企业予以支持和鼓励,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03/14 行业信用
  • 山东:加快推进全省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
      据山东省发改委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全面推进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日前,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视频会议。  去年7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将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确定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两大基础支撑之一。经过去年在烟台、临沂两市开展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试点,已经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具备了在全省全面推开一体化建设工作的条件。  会议要求,各市要提高思想站位,充分认识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对促进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坚持务实重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快推进全省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尽快完成各项任务目标,推动平台效能持续提升、应用服务全面深化。
    03/11 行业信用
  • 广东广州:构建全链条闭环式信用监管新机制
      截至2021年底,广州市市场主体总量已突破300万户。面对持续蓬勃发展的市场主体,广州如何实施有效市场监管,构建良好有序市场秩序?  3月4日,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广州市场监管部门以市场监管总局赋予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为抓手,通过广泛调研、深入研究、大胆创新,在全国率先构建起“信用风险判定分类→风险监测预警→风险研判处置→信用监管约束”的全链条闭环式信用监管新机制,推动事中事后监管由常规监管向关口前移转变、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实现精准监管、有效监管、公正监管、差异化监管,形成富有成效的“广州经验”。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9月1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以来,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信用监管约束,将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等少数严重违法企业依据《办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对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会同相关部门在准入、融资、信贷、征信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让违法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案被市场监管总局遴选为首批8起市场监管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之一,对违法企业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03/09 行业信用
  • 陕西:两年半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338件
      近日,陕西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并对常态化持续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陕西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葛迪介绍,2019年7月至2021年底,陕西省检察机关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38件,向法院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202件;提出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24件,法院采纳23件;提出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27件,法院采纳26件;提出工作检察建议6件,法院采纳6件。  虚假诉讼监督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发布会透露,陕西省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坚决扛起虚假诉讼监督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扎实履职主动作为,常态化深入推进虚假诉讼监督,进一步提高监督办案质效,努力实现对虚假诉讼问题标本兼治,深入推动社会共治,营造诚实守信社会环境。
    03/09 行业信用
  • 山东青岛试点创建“信用交通市” 打造“信用交通”品牌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信用体系建设暨“信用交通市”创建工作方案》近日印发,标志着青岛市全面启动山东省“信用交通市”试点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青岛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五大重点领域为抓手,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深化事前、事中及事后环节信用监管,推动诚信文化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打造具有青岛特色的“信用交通”品牌。  深化交通信用体系建设是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要求,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要求,也是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新要求。2021年9月,为深入推进全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结合“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经各市申报,省交通运输厅筛选、审核研究,将济南、青岛、淄博、济宁、泰安、威海、德州等7市交通运输局作为第二批“信用交通市”创建试点,将济南历城区、莱西市和平度市等21个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作为第一批“信用交通县(市、区)”试点,试点创建期为一年。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试点单位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创建重点和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经验,发挥信用交通建设示范和带动作用。  获批创建山东省“信用交通市”试点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加快研究明确试点工作任务,以“信用交通市”创建工作为载体,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市营造“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浓厚氛围。按照《方案》,青岛市将通过抓紧抓牢三个方面的工作,推动试点工作持续开展。突出抓制度建设方面,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5个专项组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各自职责,对照上级法规政策,借鉴先进经验做法,探索制定差异化的信用管理制度措施。突出抓场景应用方面,研究创新开展“信易+”应用工作,强化“信易+”工作的守信激励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突出抓平台生态方面,充分利用相关行业资源优势,加强沟通联合,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出对行业监管有利、对市场主体有利、对消费者有利的应用场景,实现共融共生、互利共赢。
    03/08 行业信用
  • 云南昆明将开展“信用就医”试点工作
      预计2022年3月末起,昆明将开展“信用就医”试点工作,探索“先看病后付费”的便民服务模式,这是昆明市2022年确定的“10件惠民实事”之一。  据介绍,“信用就医”是“先看病后付费”,患者凭个人征信纪录,在医保局或医院的微信平台上签约,就能获得一定的就医额度,挂号、检查、治疗、购药等看病过程全部结束后,由金融机构垫付费用。  昆明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后看病,老百姓即使身上没有装钱,也可以先去看病。在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剩余部分由金融机构进行担保,看完病之后在规定时间内如期把钱还给金融机构就可以了。  目前,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延安医院、儿童医院和昆明同仁医院成为首批“信用就医”试点医院,相关的数据共享、端口对接等工作正抓紧进行,预计3月末可试行。  “信用就医”核定额度1000至8000元,免息期56天,惠及18岁到60岁的医保参保人,超出这一年龄段的市民可通过亲情付功能与参保亲属共享“信用就医”额度。据了解,年内昆明市20家定点医院门诊将陆续实现“先看病后付费”,为10万名医保参保人提供“信用就医”服务。
    03/08 行业信用
  • 农业农村部:“十四五”期间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监管
      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要创新监管制度机制,推进信用监管。  围绕推进信用监管,《规划》明确,加快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制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规范和信用评价等标准。健全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快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广泛开展信用动态评价。强化试点应用,推动试点地区依据主体信用等级开展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创新信用场景应用,探索“信用+合格证”“信用+产品认证”“信用+保险信贷”等模式。对严重失信主体,落实联合惩戒措施,严格限制其参与展示展销、品牌推选、项目申报等。  在实施全链条监管方面,《规划》提出,要强化生产过程监管,对标“最严格的监管”,实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构建“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动态管理名录,推广应用信息化手段,依据风险和信用等级实施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同时,加快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开证主体信用记录,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  此外,《规划》还提出,支持各类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社会组织的优势,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律、提升能力,鼓励各地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参与法规政策宣贯、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绩效评价、问题隐患排查等工作。
    03/02 行业信用
  • 广西梧州:倡导“诚信”打造“信用梧州”
      日前,记者从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会议获悉,梧州市多举措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2021年综合信用指数在广西地级市排名第三。  去年以来,梧州市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加强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并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打造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抓手,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  梧州市研究制定了多个行动方案和实施细则,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统计、街道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违法违规记录、责任回溯机制等,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梧州市强化信息归集,提升信息质量,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许可实现100%公示。此外,梧州市在培育信用环境中积极开展信用宣传,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及“6·14”信用记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向群众广泛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营造守信光荣的氛围,为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根据会议部署,今年梧州市将继续健全信用承诺机制,加强事中事后信用监管,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通过深入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公平、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提升梧州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
    02/28 行业信用
  • 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要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 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
      近日,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发布《关于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中信保公司各营业机构要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做好跨周期政策设计,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  《通知》指出,提高政治站位,将出口信用保险作为稳外贸工作的有力抓手。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稳外贸对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重要意义,密切关注外贸发展面临的不确定不稳定不平衡因素,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工具,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风险保障和融资增信作用,为促进外贸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中信保公司各营业机构要切实发挥好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和理赔条件,强化产品联动,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积极拓展产业链承保,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服务保障以及对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的支持力度,帮助外贸企业稳定信心、增强抗风险能力。  《通知》明确要做好跨周期调节,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对绿色低碳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品等的支持。着力提升对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和示范地、加工贸易产业园内企业服务水平。二是强化中小微企业支持保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深入了解中小微外贸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金融需求,完善地方统保平台,在保持政策连续稳定基础上,加大“一对一”服务精准直达,增强企业政策获得感。三是促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等建设和使用海外仓的承保支持,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试点承保市场采购贸易,探索支持保税维修,探索将条件成熟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纳入出口贸易险支持范围。要结合不同领域服务贸易特点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政策。四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深化对产业链细分领域的精准服务,为大型骨干外贸企业、高科技企业、重点加工贸易企业、海运物流企业等提供多元化产品和服务。继续保持对纺织品、服装、家具、鞋靴、塑料制品、箱包、玩具、石材、陶瓷、优势特色农产品等劳动密集型出口企业的服务力度,支持边境地区资源加工产业链延伸发展。发挥好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作用,积极支持一批“小而美”、惠民生项目,稳步开展健康、绿色、数字、创新等新领域合作,培育合作新增长点,助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五是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六是强化短期险保单融资支持。  据悉,2021年中国信保全年承保首次突破8000亿美元,实现8301.7亿美元,同比增长17.9%;支付赔款18.7亿美元;服务支持客户突破16.2万家;出口信用保险保额占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20.3%;支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出口和投资1699.6亿美元,同比增长11.3%;为企业提供融资增信保额支持2213.3亿元,同比增长22.5%。
    02/28 行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