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协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
8月21日,省政协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暨政协大讲堂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和弘扬伟大抗战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伟大抗战精神。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周波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辽宁是抗日战争起始地、新中国国歌素材地,是抗战精神的重要发源地。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和弘扬伟大抗战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铭记抗战历史,砥砺前行之志,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统一战线组织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画好最大“同心圆”,凝聚最大“向心力”,在新的起点上汇聚起强大奋进力量。会议要求,要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聚焦“充分挖掘阐释抗战精神的丰富内涵”、“抗战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专题,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积极开展协商议政,提出更多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为弘扬伟大抗战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要将伟大抗战精神激发的磅礴力量转化为干事创业的生动实践,立足本职岗位创新创造、实干担当,为打好打赢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作出政协贡献。辽宁大学历史学部教授焦润明作专题辅导报告。
2025/08/22 省内动态
- 宋诚检查督导防汛并调研城市更新工作
8月20日上午,市委书记宋诚检查督导防汛工作,并就推进城市更新工作进行调研。宋诚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扎实做好防汛各项应对工作,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城市更新,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在丹东市智慧城市运行指挥中心,宋诚查看实时视频画面和气象云图,与有关负责同志深入交流,仔细了解城市易涝点排水速度、重点环节安全管理、交通保障情况等。宋诚表示,要充分发挥指挥中心“智慧大脑”作用,强化气象、水文、地质、城市运行等数据的实时汇聚、融合分析和精准预判,为各级各部门防汛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强化指挥调度,加强与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确保指挥有力、运转高效、处置精准。 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宋诚听取防汛工作情况汇报,看望慰问值守一线的防汛工作人员。宋诚指出,面对连日来的强降雨过程,全市上下闻令而动、尽锐出战,展现了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顽强作风。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两天我市仍有降雨过程。各地区各部门要始终把防汛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按照“指挥体系扁平化”要求,全力防范应对,毫不松懈抓好防汛工作,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受雷雨天气影响,灯塔山公园附近部分树木出现倒伏,合作区建设局绿化养护队伍正加紧进行清理维护。宋诚叮嘱大家,要注意安全、高效作业,全力做好汛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要突出问题导向,建强应急体系机制,周密部署、积极防御,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转。 城市更新,事关发展、牵动民生。宋诚来到振安区东齐路、经山街,沿途检查城市低洼易涝点排涝、防汛备汛应急准备情况。宋诚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着力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系统推进城市更新,加快老旧管线改造升级,统筹城市防洪体系和内涝治理,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品质提升。 市领导杨松、刘向东参加检查调研。
2025/08/22 本市动态
- 习近平在出席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后返回北京
8月2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拉萨出席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后,乘专机返回北京。这是习近平在拉萨贡嘎机场向前来欢送的各族群众挥手致意。新华社记者燕雁摄新华社拉萨8月21日电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拉萨出席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后,21日乘专机返回北京。受习近平总书记嘱托,以王沪宁为团长的中央代表团将于21日至23日在西藏各地看望慰问各族各界干部群众。8月2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拉萨出席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后,乘专机返回北京。这是习近平在前往贡嘎机场途中向前来欢送的各族群众挥手致意。新华社记者丁磊摄习近平离开西藏时,各族群众纷纷来到拉萨市区的沿途道路两旁,挥舞红旗、手捧哈达,欢呼着向总书记问好,向总书记表达由衷的爱戴。拉萨贡嘎机场,身着节日盛装的干部群众挥舞着红旗和花束,载歌载舞,高喊“扎西德勒”,表达高原儿女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感激之情、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坚定信心。8月2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拉萨出席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后,乘专机返回北京。这是习近平在拉萨贡嘎机场向前来欢送的各族群众挥手致意。新华社记者谢环驰摄8月2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拉萨出席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后,乘专机返回北京。这是习近平在拉萨贡嘎机场向前来欢送的各族群众挥手致意。新华社记者郝昭摄蔡奇、何立峰、王小洪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同机返回。
2025/08/22 国家动态
- 丹东市中心医院
2025/08/21 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书
- 全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大会召开
8月19日,全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大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省国资国企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我市国资国企发展形势,对国资国企改革相关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动、再落实。市委书记宋诚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蒋冰主持会议。 宋诚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促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积极开展央地合作,让更多国企展现新气象、焕发新活力。 宋诚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任务,全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实现新跃升。要激活存量,在“盘活出清”中减负增效,在“瘦身健体”中蓄势赋能,在开放合作中借力发展,巩固扩大央地合作成果。要止损增盈,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建立“日周旬月季”常态化调度和穿透式监测机制、规模动态约束机制,指导企业打好扭亏增盈攻坚战。要以改提质,坚持去行政化、机关化原则,进一步健全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积极引入市场机制。 宋诚强调,要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走深走实。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厘清权责边界;要倾力打造过硬队伍,树牢经营思维和市场竞争意识,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切实加强风险防控,严控债务风险、投资风险、合规风险,严守依法合规经营底线;要强化协同联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变“要我支持”为“我要服务”,形成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的强大合力。 蒋冰强调,市属国企要主动对接央企新布局,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加快盘活闲置资源,提升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要加快完成国有企业优化整合任务,“一企一策”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纵深推进“三项制度”改革。要加快构建领导带头、统一监管、企业担当的工作机制,发挥好各部门职能作用,落实好主体责任,凝聚强大工作合力,积极培育壮大本地国资国企,推动国有企业在全市高质量发展中“挑大梁”“担重任”。 会前,宋诚、蒋冰参观了“丹心筑梦砥砺前行”全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主题展。 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区、合作区、高新区主要负责同志,中省直和市直有关单位、驻丹央企和驻丹省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市县两级重点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025/08/21 本市动态
- 重大工程项目推进会议召开
8月1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蒋冰主持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全省防汛暨三季度工作推进视频会精神,按照全市防汛暨三季度工作推进视频会要求,听取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对丹东当前和未来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自加压力、凝聚合力,以更实举措、更优服务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加速度”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会议强调,要加快建设进度。对标对表年初确定的投资计划,全面梳理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将任务精准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时限要求和工作标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动月投资计划落实到位、各项节点任务按时完成。 会议强调,要聚力攻坚克难。坚持问题导向,树立系统思维,压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抓重点、攻难点、破堵点,推动项目建设提质增效。要紧盯时间节点,强化服务保障,聚焦企业需求,优化涉企办事流程,确保在建重点项目高效推进、顺利实施。 会议强调,要锚定产业升级。牢牢把握临港产业发展、海上能源开发等重大发展机遇,立足长远、谋定方向,以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产业链迭代升级,加快探索丹东产业转型升级最优路径,推动相关产业实现集群式发展,为丹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市发改委、华电(丹东)海风公司、金山热电公司、国电投东北电力丹东分公司、中电建新能源公司、丹东上电能源装备公司汇报了项目推进情况和进度安排。 市领导张丹、刘向东参加会议。
2025/08/20 本市动态
- 全市防汛暨三季度工作推进视频会召开
8月17日,我市组织收听收看全省防汛暨三季度工作推进视频会。会后,接续召开全市防汛暨三季度工作推进视频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甘肃兰州市榆中县山洪灾害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批示要求,第一时间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对我市近期防汛工作和三季度经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压实。市委书记宋诚,市委副书记、市长蒋冰出席会议并讲话。 宋诚指出,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抓实抓牢经济领域各项工作,做细做实防汛减灾相关任务,着力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筑牢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坚实根基。 宋诚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风险隐患闭环管控机制、城市内涝应急处置机制、人员转移避险安置机制、协同联动指挥调度机制,立足自身职责,抓好行业领域防汛任务。要切实做到防汛工作责任再压实,突出领导带头、宣传发动、值班值守、督导问责四个重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度汛。 宋诚强调,当前正值抓好三季度经济工作的关键期、黄金期,各地区各部门要保持攻坚定力与拼抢气势,把当前积累的发展优势转化为全年增长的胜势,为打赢决胜之年决胜之战汇聚澎湃动能。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以过硬的干部作风履职尽责,用实际行动为经济增长保驾护航,确保各项经济任务扎实推进、高效落实。要统筹谋划讲方法,构建流程化工作图谱,将经济指标细化量化到事、到人,逐事逐级推进相关工作科学、有序开展。要务实担当抓实效,锚定年初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常态化开展工作查摆、及时纠偏,全力推动经济稳步增长。要清醒坚定抓责任,将责任意识贯穿到经济发展全过程,健全严密责任体系,筑牢休渔期、边海防安全防线,为完成全年经济发展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蒋冰强调,要做好城市低洼地段防洪排涝工作,预置足够强排设备设施,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做好交通疏导。要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安置工作,落实好包保责任,做好转移群众生活服务保障。要做好雷电大风天气防范处置工作,加密监测预警频次,提前发布预警信号,切实提高应急抢修时效。要做好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工作,提前公开发布景区临时关闭等信息,做好游客庇护和疏散工作。要切实提升信息统筹处理效率,完善快速响应信息报送机制,积极加强防汛知识和防汛工作正面宣传,凝聚强大防汛合力。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县(市、区)、合作区设分会场。
2025/08/18 本市动态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1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25年7月16日国务院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总理 李强 2025年8月7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六条增加一项,作为第六项:“(六)K字签证,发给入境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二、第七条第一款增加一项,作为第六项:“(六)申请K字签证,应当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的条件和要求,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决定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2013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7号公布 根据2025年8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签证的签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服务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出境入境管理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国家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与配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交流与协调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第三条 公安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信息的共享。第四条 在签证签发管理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管理工作中,外交部、公安部等国务院部门应当在部门门户网站、受理出境入境证件申请的地点等场所,提供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需要外国人知悉的信息。第二章 签证的类别和签发第五条 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规定。第六条 普通签证分为以下类别,并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一)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二)D字签证,发给入境永久居留的人员。(三)F字签证,发给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四)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五)J1字签证,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J2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六)K字签证,发给入境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七)L字签证,发给入境旅游的人员;以团体形式入境旅游的,可以签发团体L字签证。(八)M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九)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Q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十)R字签证,发给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十一)S1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S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十二)X1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长期学习的人员;X2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短期学习的人员。(十三)Z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第七条 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符合规定的照片和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一)申请C字签证,应当提交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件或者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件。(二)申请D字签证,应当提交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三)申请F字签证,应当提交中国境内的邀请方出具的邀请函件。(四)申请G字签证,应当提交前往国家(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五)申请J1字及J2字签证,应当按照中国有关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六)申请K字签证,应当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的条件和要求,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七)申请L字签证,应当按照要求提交旅行计划行程安排等材料;以团体形式入境旅游的,还应当提交旅行社出具的邀请函件。(八)申请M字签证,应当按照要求提交中国境内商业贸易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件。(九)申请Q1字签证,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应当提交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的,应当提交委托书等证明材料;申请Q2字签证,应当提交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等证明材料。(十)申请R字签证,应当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十一)申请S1字及S2字签证,应当按照要求提交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者入境处理私人事务所需的证明材料。(十二)申请X1字签证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申请X2字签证,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十三)申请Z字签证,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作许可等证明材料。签证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外国人提交其他申请材料。第八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驻外签证机关要求接受面谈:(一)申请入境居留的;(二)个人身份信息、入境事由需要进一步核实的;(三)曾有不准入境、被限期出境记录的;(四)有必要进行面谈的其他情形。驻外签证机关签发签证需要向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单位核实有关信息的,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第九条 签证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签发条件的,签发相应类别签证。对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签证机关应当在签证上注明入境后办理居留证件的时限。第三章 停留居留管理第十条 外国人持签证入境后,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变更停留事由、给予入境便利的,或者因使用新护照、持团体签证入境后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分团停留的,可以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签证。第十一条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所持签证遗失、损毁、被盗抢的,应当及时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补发签证。第十二条 外国人申请签证的延期、换发、补发和申请办理停留证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符合规定的照片和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第十三条 外国人申请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和申请办理停留证件符合受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出具有效期不超过7日的受理回执,并在受理回执有效期内作出是否签发的决定。外国人申请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和申请办理停留证件的手续或者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期间,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停留。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延长签证停留期限决定,仅对本次入境有效,不影响签证的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并且累计延长的停留期限不得超过原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签证停留期限延长后,外国人应当按照原签证规定的事由和延长的期限停留。第十五条 居留证件分为以下种类:(一)工作类居留证件,发给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二)学习类居留证件,发给在中国境内长期学习的人员;(三)记者类居留证件,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四)团聚类居留证件,发给因家庭团聚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五)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发给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第十六条 外国人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应当提交本人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符合规定的照片和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本人到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一)工作类居留证件,应当提交工作许可等证明材料;属于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二)学习类居留证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招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学习期限的函件等证明材料。(三)记者类居留证件,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函件和核发的记者证。(四)团聚类居留证件,因家庭团聚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应当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因寄养等原因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应当提交委托书等证明材料。(五)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长期探亲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交亲属关系证明、被探望人的居留证件等证明材料;入境处理私人事务的,应当提交因处理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相关证明材料。外国人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健康证明。健康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第十七条 外国人申请办理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符合规定的照片和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第十八条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或者申请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符合受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出具有效期不超过15日的受理回执,并在受理回执有效期内作出是否签发的决定。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或者申请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的手续或者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期间,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第十九条 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申请办理停留证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二)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三)邀请单位或者个人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保证措施的。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属于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以及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明材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不予批准签证和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不予签发停留证件:(一)不能按照规定提供申请材料的;(二)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三)违反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适合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四)不宜批准签证和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或者签发停留证件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二条 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需要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的,应当经所在学校同意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居留证件加注勤工助学或者实习地点、期限等信息。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所持居留证件未加注前款规定信息的,不得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第二十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因证件遗失、损毁、被盗抢等原因未持有效护照或者国际旅行证件,无法在本国驻中国有关机构补办的,可以向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出境手续。第二十四条 所持出境入境证件注明停留区域的外国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批准临时入境且限定停留区域的外国人,应当在限定的区域内停留。第二十五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居留:(一)超过签证、停留居留证件规定的停留居留期限停留居留的;(二)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超过免签期限停留且未办理停留居留证件的;(三)外国人超出限定的停留居留区域活动的;(四)其他非法居留的情形。第二十六条 聘用外国人工作或者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单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告:(一)聘用的外国人离职或者变更工作地域的;(二)招收的外国留学生毕业、结业、肄业、退学,离开原招收单位的;(三)聘用的外国人、招收的外国留学生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规定的;(四)聘用的外国人、招收的外国留学生出现死亡、失踪等情形的。第二十七条 金融、教育、医疗、电信等单位在办理业务时需要核实外国人身份信息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核实。第二十八条 外国人因外交、公务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证件的签发管理,按照外交部的规定执行。第四章 调查和遣返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设置遣返场所。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国人实施拘留审查的,应当在24小时内将被拘留审查的外国人送到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由于天气、当事人健康状况等原因无法立即执行遣送出境、驱逐出境的,应当凭相关法律文书将外国人羁押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第三十条 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外国人限制活动范围的,应当出具限制活动范围决定书。被限制活动范围的外国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到公安机关报到;未经决定机关批准,不得变更生活居所或者离开限定的区域。第三十一条 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外国人实施遣送出境的,作出遣送出境决定的机关应当依法确定被遣送出境的外国人不准入境的具体期限。第三十二条 外国人被遣送出境所需的费用由本人承担。本人无力承担的,属于非法就业的,由非法聘用的单位、个人承担;属于其他情形的,由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提供保证措施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遣送外国人出境,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实施。第三十三条 外国人被决定限期出境的,作出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注销或者收缴其原出境入境证件后,为其补办停留手续并限定出境的期限。限定出境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日。第三十四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由签发机关宣布作废:(一)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损毁、遗失、被盗抢的;(二)被决定限期出境、遣送出境、驱逐出境,其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未被收缴或者注销的;(三)原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的;(四)有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不予签发签证、居留证件情形的。签发机关对签证、停留居留证件依法宣布作废的,可以当场宣布作废或者公告宣布作废。第三十五条 外国人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注销或者收缴:(一)被签发机关宣布作废或者被他人冒用的;(二)通过伪造、变造、骗取或者其他方式非法获取的;(三)持有人被决定限期出境、遣送出境、驱逐出境的。作出注销或者收缴决定的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签发机关。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一)签证的入境次数,是指持证人在签证入境有效期内可以入境的次数。(二)签证的入境有效期,是指持证人所持签证入境的有效时间范围。非经签发机关注明,签证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于有效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4时失效。(三)签证的停留期限,是指持证人每次入境后被准许停留的时限,自入境次日开始计算。(四)短期,是指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180日(含180日)。(五)长期、常驻,是指在中国境内居留超过180日。本条例规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期限和受理回执有效期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第三十七条 经外交部批准,驻外签证机关可以委托当地有关机构承办外国人签证申请的接件、录入、咨询等服务性事务。第三十八条 签证的式样由外交部会同公安部规定。停留居留证件的式样由公安部规定。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7日公安部、外交部公布,1994年7月13日、2010年4月24日国务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2025/08/18 国家政策法规
- 最高法:重拳整治高利贷、砍头息,叫停银行“随意抽断贷”行为
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痛点,亮出25条具体司法保障举措,其中剑指“融资难、融资贵”顽疾的“依法助力拓宽融资渠道”部分尤为引人注目。 该条明确提出,规制“高利贷”、“砍头息”等违法行为,同时还规范了金融机构放贷行为,并鼓励创新融资担保模式,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肖京在接受采访时强调,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已于5月20日正式施行,投资融资促进是该法的核心内容之一,而现实中,“融资难、融资贵”依然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之一。此次《指导意见》精准回应这一需求,其相关措施对破解难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严惩“套路贷”毒瘤 《指导意见》明确规范民间借贷秩序,依法规制“高利贷”、“砍头息”等非法职业放贷和转贷等违法行为,严惩民间借贷犯罪活动,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秩序。 对于“高利贷”、“砍头息”等非法职业放贷和转贷等违法行为往往会滋生金融黑灰产行为,武汉高先生的经历正是此类犯罪的典型缩影。据央广网报道,因生意周转急需,高先生于2023年10月向某团伙借款20万元,然而1.2万元“砍头息”就被预先扣除,实际到手仅18.8万元,合同却要求偿还31.2万元。 此后一年间,放贷者利用“以贷养贷”陷阱,在一年内诱导高先生累计借款高达1741.58万元。即便高先生实际还款已达2887.6万元,仍被宣称欠款470余万。为维持虚假债务并实施控制,放贷者通过伪造合同、威胁家属等手段,同时伴随敲诈勒索等暴力催收行为,其操作将实际年化利率推高至法定上限的500倍以上。 “此类乱象不仅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民间融资秩序。”肖京指出,“《指导意见》的规制目标明确,依法打击非法行为,正常的、合法的民间融资不仅不应当受到限制,还应当受到政策的鼓励支持和法律法规的保护。” 叫停“随意抽断贷” 针对部分金融机构损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行为,《指导意见》直指规范金融放贷行为。文件要求依法规范金融机构单方面增加发放贷款条件、中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行为,确保民营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现实中,个别金融机构“晴天送伞、雨天收伞”的抽贷、断贷现象,会令本在困境中挣扎的民营企业雪上加霜,深圳的江先生就有过类似的遭遇。2023年2月,他成功获得银行一笔620万元的循环授信个人经营贷,期限为10年。然而仅过一年,当贷款到期需续贷时,却因抵押房产估值下滑,银行提出新方案。在江先生同意将额度压缩至600万并变更还款方式后,先行筹措资金归还了620万本金。不料,银行随后以其还款能力证明不足为由,拒绝发放新的600万贷款,导致其经营资金链骤然断裂。 肖京对此分析道:“在实践中,金融机构随意抽贷、断贷的现象在部分地区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直接影响到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壮大。《指导意见》从司法环节严控此类行为,对于实现民营企业融资的规范化与法治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有助于推动金融机构更好服务于民营经济” 非典型担保获司法“正名” 为从根本上拓宽融资渠道,《指导意见》着力于拓展新的融资担保方式。文件要求落实民法典关于功能担保的规定,依法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依托供应链产业链拓展新的融资担保方式,依法确认非典型担保的法律效力,稳定金融机构的法治预期,助力民营经济组织有效利用自身资产资源获得信贷融资。 “中小微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十分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很有必要采取相应措施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肖京阐释道,“《指导意见》明确支持非典型担保和供应链融资,依法确认非典型担保的法律效力,有助于民营经济组织有效利用自身资产资源获得信贷融资,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解决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 《指导意见》还要求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健全信用信息归集等共享机制。最高法将协同相关部门,共同维护并及时更新企业信用信息(特别是涉诉涉执信息),防止因信息更新不及时影响企业获得正常融资。同时,最高法还将与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信用综合管理部门协作,依法依规及时修复信用,这无疑给了“跌倒”但有修复意愿的企业重新站起来的机会。 《指导意见》同时强调,人民法院需严格落实国家金融管理政策,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推动金融机构持续优化普惠金融供给和服务,依法规范利息收取,协同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2025/08/18 专项治理
- 全省新兴领域党务工作者轮训暨党建工作指导员示范培训班开班
8月17日,由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两新”工委举办的全省新兴领域党务工作者轮训暨党建工作指导员示范培训班在辽宁雷锋干部学院开班,旨在有效提升党建工作指导员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质效。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社会工作部门持续加强对新兴领域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截至目前,已向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的新兴领域党组织和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选派1.2万余名党建工作指导员。此次培训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两期举办,每期3天。培训聚焦“实战、实用、实效”,为学员量身定制内容丰富、专业性强的课程,帮助新兴领域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指导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精准掌握基层党建工作的操作规范和实践方法。全省各市新兴领域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指导员代表,各地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等2000余人参加培训。
2025/08/18 省内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