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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丹东市中心医院
    2025/03/12 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书
  • 【风险提示】警惕“高薪陷阱”勿用来历不明软件
      “不久前,我正为找工作发愁,一个招聘软件上有个自称‘公司人事’的人联系我,说他们公司招聘,但需要下载另一个软件来协助完成流程。我没多想,就下载了。下载后,软件客服指导我,说要做取现任务,把取出来的现金邮寄到公司,才能顺利度过试用期。我当时取了3万元准备邮寄,好在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提醒了我,我这才意识到被骗了。”3月6日,固原市民樊女士遭遇了这段惊险的求职经历。  当下,类似樊女士的遭遇屡见不鲜。“不法分子利用个人急于获取新工作的急迫心理,诱导下载所谓的协助软件,并以填写个人入职信息、工资发放需要银行卡为由,生成虚假链接要求填写个人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隐私信息,在获取到个人银行账户后通过填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要求获取验证码或者回复相应短信内容,当个人执行以上操作时,不法分子就会通过技术手段将用户银行卡的钱转移走。”宁夏通信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  宁夏通信管理局提醒,在找工作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当有人联系进一步沟通后,要先查询对方公司是否存在、是否正规、面试地点是否在对方网站上标明的地点,遇到招聘人员要求下载第三方软件来完成面试入职时,一定要通过手机应用商店等正规渠道查询软件是否正规,一旦遇到可疑之处,坚决不安装。在没有获得入职通知的情况下,一定不要透露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隐私信息。如果不幸遭遇类似情况,务必保留好和对方的聊天记录、软件信息、转账信息等相关证据,以便后续调查取证,尽可能挽回损失。
    2025/03/11 风险提示
  • 辽宁:用电数据为辽企引来491亿元“金融活水”
      依托国家电网“电e金服”平台,凭用电和交费情况分析形成资信报告,无担保就能在金融机构快速拿到贷款。这一服务正加速推进我省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对接,助力企业化解融资难。据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统计,该服务推出五年来,已累计帮助辽宁省企业获得金融服务491亿元。  据了解,“电e金服”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于2020年创建的数字化产业链金融服务平台。平台根据客户规模、交电费习惯等特点将客户分级分类,建立产业链客户清单。同时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面向不同客户群体针对性开展产品推介,力求“一企一案”,确保产品与企业经营发展和融资需求相适应。  “电力大数据真实、连续,能有效衡量企业经营情况,为金融机构开展融资提供参考,‘电e贷’正是基于电力数据为小微企业提供的普惠信用贷款服务。这种电银合作不仅促进了金融和电力平台的资源共享,更实现了金融服务与企业发展的深度融合与高效协同。”国网辽宁电力有关人士表示。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电e贷”主要有五大优势。一是纯信用,即无抵押无担保;二是在线上或国网App上申请,方便快捷,实时审批;三是利率低于全国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四是放款快,从申请到放款一般三天内完成;五是使用灵活,一次性签约,随借随还,额度循环使用。  为让企业融资更便利,辽宁省内各供电营业厅设置“电e金服”专区,挂牌213个属地服务站,国网辽宁电力组建的“电e金服”柔性团队深入企业,制定“一企一策”融资方案。  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利用“电e金服”成功获得781.62万元融资;辽宁雨森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拿到7500万元授信额度,解决扩产融资需求;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544万元“电e票”融资,缓解生产运营压力。  除满足那些额度小、频次高、用款急的短期融资需求,国网辽宁电力还为大型企业设立大用户金融服务专班,携手超50家属地优质金融机构,制定“一企一策”融资方案。例如,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于2023年联合英大碳资产公司同属地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合作,与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签署绿色金融政策服务合作协议,创新推出“碳评估+绿色金融”服务。2025年,该服务帮助徐大堡核电项目获得低息信用贷款25.68亿元。  据统计,2025年,“电e金服”为我省企业融资45.68亿元,同比增长143.32%。  国网辽宁电力有关人士表示,今年将持续推动“电e金服”与各政务服务平台合作对接,丰富属地金融机构、上下游优质企业合作模式,形成各类“金融+”应用场景,打造多方共赢的产业链金融服务精品工程。
    2025/03/11 行业信用
  • 四部门:在8个重点省(市)部署开展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
      近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的通知》,在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等8个重点省(市)部署开展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其中明确,要深化数字惠农便民服务,包括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信息服务体系,深化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等内容。  记者了解到,通知明确了行动目标:通过2年左右时间,重点省(市)数字乡村建设取得突出进展。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持续壮大,农村网络零售额稳步增长,城乡数字鸿沟加速弥合,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衡可及,乡村治理效能显著提高,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实现“双增收”,带动全国数字乡村发展迈上新台阶。重点省(市)结合所辖县(市、区)经济基础、资源禀赋、参与意愿等实际情况,确定纳入专项行动范围的县(市、区)比例。  通知部署了6项重点任务:一是大力推进智慧农业发展,包括积极打造智慧农业发展高地,加快5G与智能农机深度融合等内容。二是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包括深化“数商兴农”,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新业态,开展乡村旅游数字提升行动等内容。三是建强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包括按需推进农村5G网络和千兆光网建设,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等内容。四是深化数字惠农便民服务,包括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信息服务体系,深化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等内容。五是打造智慧乡村治理体系,包括推进涉农数据汇聚共享和开放开发,深化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等内容。六是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包括进一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有效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内容。
    2025/03/11 专项治理
  • 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5〕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金融监管局,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相关银行,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  为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行为,更好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经营主体,结合近年来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实践和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制定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2025年2月19日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行为,更好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经营主体,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等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由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国有企业出资并实际控制,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  本办法所称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是指以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经营主体为服务对象,且收费标准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融资担保、再担保业务。  本办法所称小微企业,包括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三农”主体是指符合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规定的经营主体。  第三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坚持准公共定位,弥补市场失灵,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保本微利运行,不以营利为目的,积极发挥为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经营主体融资增信的政策功能作用。  第四条财政部负责推动深化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财政支持政策体系,指导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工作,引导带动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高质量发展。  金融监管总局负责制定政府性融资担保监管政策,指导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按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相关政策指导、信息共享等工作。  第五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中小企业主管、农业农村、地方金融管理等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落实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协同推动本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高质量发展。  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依法依规承担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并在出资范围内按照公司治理程序履行股东权责。第二章经营要求  第六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坚持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聚焦重点对象和薄弱领域,重点为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等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50%。  第七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积极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劳动密集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等经营主体,促进稳岗扩岗,积极服务县域特色产业,实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支持就业创业协同联动。  第八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得偏离主业盲目扩大业务范围,不得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不得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提供增信,不得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国家政策鼓励开展的科技创新担保与股权投资机构联动模式除外。  第九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严格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合理收取担保费、再担保费,积极向经营主体让利。  第十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加强组织和人才建设,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风险管理及内控制度,不断增强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自主经营、独立决策、自担风险,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干预其日常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切实承担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控制担保代偿风险,坚持审慎经营原则,强化自我约束,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规范保前评估、保后管理、代偿追偿和风险处置等业务开展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风险管控机制,确保风险事件早识别、早发现、早处置。  第十二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逐步减少、取消对小微企业、“三农”等经营主体资产抵(质)押等反担保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信用担保业务。第三章政策支持  第十三条在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可通过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业务奖补等方式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给予支持,提升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实力和资本规模,推动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稳步扩大业务规模,更好助企纾困、稳岗扩岗、服务实体经济。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统筹宏观经济形势、经营主体融资需求、财政承受能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能力等因素,合理研究确定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支持规模,以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担保费率、代偿率、风险管控情况等绩效考核目标,更好发挥逆周期、跨周期调节作用。  第十四条财政部依托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搭建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管理服务平台,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信息共享,为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管理、风险监测、绩效评价等提供支撑。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规定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托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建立政府、银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等多方合作机制,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放共享涉企、涉农信用信息,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第十五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应当根据融资担保公司准备金计提有关规定,按照风险实质提取相应的准备金,确保拨备充足。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取得财政风险补偿资金,应当计入专项担保赔偿准备金,用于业务风险补偿。  第十六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代偿资产处置参照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处置管理有关规定,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根据公司治理规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实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审批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严格防范各类风险,在代偿资产转让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股东单位、同级财政部门和地方金融管理机构报告转让方案及处置结果。  第十七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代偿损失核销参照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有关规定,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根据公司治理规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实施,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6个月内向股东单位、同级财政部门和地方金融管理机构报送上年度相关情况以及专项审计报告。  对于已核销的资产,除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权利义务已终结的情形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按照账销案存、权在力催的原则,继续开展追索清收,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被担保人或者第三人以抵押、质押方式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的,有关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办理。  第十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政策性担保业务,应当按照资本监管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承担的风险责任计算风险资产和资本占用。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遵循平等互利、公平诚信原则,完善融资担保机构授信准入办法,降低或取消保证金要求,落实银担分险,实行优惠利率,积极开展银担合作业务,共同做好风险管理,合力为小微企业、“三农”等经营主体做好融资服务。第四章绩效考核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开展本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根据政策目标并结合当地经济金融和融资担保体系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评价指标体系,降低或取消盈利要求,重点考核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服务质量、风险管控等情况。  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与政策扶持、担保机构工资总额和负责人薪酬等挂钩。  第二十二条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应当会同财政等部门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尽职免责制度。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度的前提下,对妥善履行授信审批和担保审核职责的相关工作人员按规定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定期更新、动态调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报送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备案,并按规定进行公开。  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地方金融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制度,对经营情况开展持续监测,定期向发展改革、中小企业主管、农业农村、地方金融管理等部门通报。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按规定及时向同级财政、地方金融管理等有关部门报送经营报告、财务报告等文件和资料,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有关部门根据管理需要,有权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专项资料。  第二十五条地方金融管理机构根据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经营区域、业务范围、风险状况等情况,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建立健全监管评级和信息共享机制。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行市场化的信用评级,在银担合作、风险防范、日常监管中,依法依规、积极合理使用评级结果。  第二十六条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的监测、识别和预警,完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动态监测指标,建立分级预警机制,及时掌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状况,向财政等主管部门及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通报重大风险情况。  第二十七条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处置本辖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指导地方金融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监管协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及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  第二十八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存在违法违规经营、严重偏离支小支农主业、不履行政策性功能作用的,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对其进行约谈、监督整改,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商同级财政部门及时调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  第二十九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同级财政部门应当责令返还,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不落实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政策、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干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日常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管理部门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国家对农业信贷担保发展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2025/03/10 国家政策法规
  • 【风险提示】“免费领养”藏陷阱,莫让爱心被商业套路“收割”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养宠物,但在呼吁“领养代替购买”的背景下,有些人把目光瞄准了那些爱宠人士。某商场一家“宠物免费领养”店铺声称,店内的小猫小狗都是免费送的,但需要签订一年的合同,每月必须在店内购买宠物用品,若宠物意外死亡,顾客需支付市场价的一半,并在店内重新领养一只。  “免费领养”真的这么简单吗?其实这都是商家的套路,他们早就计算好了每只宠物的价格,却美其名曰“每月购买猫粮狗粮”,实则就像是分期付款。例如,免费领养一只比熊犬,需要每月在店内花398元购买狗粮,持续购买24个月,一共要花费9552元。而比熊犬的价格,根据品相的不同,有些只要1000元甚至几百块,如此一来,这些狗粮钱都足够买九只比熊犬了,真是“天价狗粮”。  随着人们对养宠物的需求越来越多,甚至有些爱宠人士把小猫小狗当作自己的朋友家人,宠物需求持续攀升。敏锐捕捉到这一市场变化的猫狗商贩,开始借势哄抬宠物价格。在此背景下,“领养代替购买”的理念应运而生,而商家为了牟利,便又想出了这种新的领养模式,每月购买宠物用品让消费者觉得这钱没白花,实则店内的价格比网上贵了一倍不止,正如网友的那句话所言,“免费的其实是最贵的”。  这些店铺打着“免费领养”的旗号,实则靠着“天价狗粮”来抬高宠物的价格,这哪里是领养,分明是变相售卖。诚然,这种商业模式并不违法,但利用消费者的爱心使其背上“猫贷”的行为着实有些欠妥。虽说现在宠物消费一直提倡“领养代替购买”,但仍然有人选择购买宠物,那些商家大可以将这些人作为自己的目标顾客,或者适当降低宠物价格来吸引更多购买者,而不是打造一个免费领养的“陷阱”来牟取利益。  所以,各位爱宠人士也要提高警惕,要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购买或领养宠物时一定要谈好细则,不要因爱宠心切而中了圈套。当养宠物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我们要仔细分辨市场上的套路,别让自己的爱心成了别人赚钱的工具。  最后,笔者想说,无论是领养还是购买,养宠物都是出自于对它们的爱,我们要让这个世界少一点套路,多一些真诚,别让那些真正喜欢动物的人寒了心。
    2025/03/10 风险提示
  • 提及“信用”3次!政府工作报告为信用工作划重点
      3月5日上午9时,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记者发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及“信用”3次,2025年政府工作任务提出,出台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构建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  提及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时,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制定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合规指引,改革完善招标投标体制机制。出台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构建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完善企业简易退出制度,逐步推广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不断加强信用修复“一网通办”建设,积极构建覆盖各类信用主体的协同修复机制,推动实现信用修复从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的转变,切实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记者了解到,截至2024年12月底,“信用中国”网站累计为52余万家信用主体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156万余条。  提及稳定对外贸易发展时,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加大稳外贸政策力度,支持企业稳订单拓市场。优化融资、结算、外汇等金融服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强化企业境外参展办展支持。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完善跨境寄递物流体系,加强海外仓建设。拓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功能,发展中间品贸易,开拓多元化市场。  记者梳理发现,2024年11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研究深化新时代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有关举措。会议指出,要切实做好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工作,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有力支撑。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用足用好小微外贸企业政策性贷款,在授信、放款、还款等方面持续改进对外贸企业的金融服务。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应对新挑战、完成新任务,对政府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履职尽责,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强审计监督。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政府立法审查,强化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深化政务公开。
    2025/03/10 行业信用
  • 天津港保税区:“信用+服务” 为新质生产力注入强劲“信”动能
      近日,在天津市“信用赋能助企增信”融资服务活动——滨海新区信用融资对接会上,天津港保税区钲泰高新产业园被天津市信用协会评定为“信用园区”,成为保税区首家达到此标准的工业产业园。  据悉,钲泰高新产业园是保税区区域经济发展的标杆园区,其通过构建“信用+服务”融合生态新模式,为入驻企业打造了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目前,该园区已吸引13家企业入驻,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80%,并已形成了初具规模的集投资建设运营为一体的产业园开发建设模式。  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十分重视信用园区的创建工作,对于入驻企业,我们会严格审查企业的信用情况。在园区规划建设阶段,我们就将信用情况作为招商引资的依据,对于资质信用优良企业采取多项措施,基于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及重点领域信用评价结果,一企一策招商进园区,并按照需求对入驻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钲泰高新产业园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该园区还布置了诚信文化阵地,签订了信用承诺书并进行公开展示;定期下载自身和入驻企业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及时查询入驻企业是否存在失信信息;运用诚信文化阵地、微信群等媒介,推行“信易+”便企应用场景。  记者了解到,目前入驻该园区的企业都是相关行业中的佼佼者。例如已投产运营的天津中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帕菲诺智能制造(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棕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均拥有国家高新企业等资质,和多项专利发明制造,信用优良。“2025年,我们将全面总结信用园区的工作经验与不足,聚合入驻园区企业,进一步加强信用园区的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园区运营服务水平,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信用园区。”该负责人说。  近年来,天津港保税区聚焦高新产业,选取了一批工作基础好、产业集聚度高的园区,持续推动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工作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相结合,大力推进企业综合评价体系一体化,为保税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了强劲“信”动能。
    2025/03/10 行业信用
  •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经济主题记者会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3月6日举行记者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分别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在回答今年中国经济形势的问题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表示,今年,将在提振居民消费、扩大有效投资、构建现代化的产业体系和深化改革开放四个方面持续加力。  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体现在哪些方面?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介绍,今年赤字率按4%安排,赤字规模比去年增加1.6万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规模比去年增加2.9万亿元;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10.34万亿元,增长8.4%;重点领域保障上也更加给力。  在扩消费方面,今年都有哪些政策举措?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说,在延续去年以旧换新政策的基础上,今年突出加力扩围、惠民升级。同时,要在对外开放、对内放开方面,扩大服务消费。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介绍,今年将加大对重要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进一步扩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规模,研究创设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清介绍,今年要进一步增强多层次市场的包容性,促进市场资源向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集聚。  记者会上,有关负责人还就地方债、新质生产力、外贸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5/03/10 行业信用
  • 八部门: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近日印发《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推动服务供给提质扩面、培育发展服务机构、统筹利用存量资产、健全服务机构价格形成机制、优化综合监管与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六方面举措。  2024年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1亿,占全国总人口的22%,养老服务的刚性需求不断增加。  若干措施明确,大力发展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的普惠养老服务,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力举措。若干措施从丰富服务内容、扩大服务惠及面、加强服务连续性等方面,对推动普惠养老服务供给提质扩面作出了具体安排。  其中,在统筹利用存量资产方面,若干措施明确,对适合改建或转型普惠养老服务设施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闲置用房、学校等,务实推动解决规划调整、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房屋报建及改扩建、消防验收、养老机构备案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围绕盘活存量资产加大政策支持。对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的原生产经营性划拨用地,改革后用于建设普惠养老服务设施的,在符合现有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前提下,可采取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等方式处置。对历史上权证缺失、难以补办的存量资产,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视情推动其转型普惠养老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在用地、水电价格、床位运营等方面按规定予以适当支持,有效减轻机构运营负担。鼓励农村地区结合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统筹资源,严格执行农村消防、抗震等标准及规定,通过改造提升原有敬老院、闲置校舍等,集中建设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  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部门将加强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及时总结典型案例、提炼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环境。
    2025/03/06 行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