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持续加力“信易贷”,破解民企“融资难”
今年以来,甘肃省平凉市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发挥“甘肃信易贷”平台优势,帮助民营企业更多更好获得信贷支持,打通全市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之间“最后一公里”,让“信易贷”平台真正成为“银企桥梁”和“信用保障”。 平凉出台方案,整合全市融资信息平台,将“平凉信易贷”平台数据导入“甘肃信易贷”,并纳入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实现与全国融资信息对接联通。市信用信息平台扩大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将企业登记注册、纳税、社保等37项涉企信用信息纳入归集共享范围,有效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市县两级481个部门共归集148类信用信息963.5万条,实现水电气、公积金、企业纳税、不动产、新型农业主体等信息全覆盖。 同时,平凉市政府与14家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出53种金融产品,支持全市产业培育、项目建设、民生保障改善等领域发展,出台建立“财政+”平台支持九大重点产业链发展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推出“金果贷”“红牛活体抵押贷”“光伏贷”等16项符合全市中小微企业的特色信贷产品,累计促成融资27.61亿元,帮助326家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截至目前,全市入驻“甘肃信易贷”平台经营主体数量达4.95万家,占存续经营主体总量的33.5%,新增发放贷款105亿元,获贷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占全市存续企业总量的4.2%,两项指标均居全省第一。
山东:打造“1+1+N”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体系
为破解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重复建设”“运行低效”等痛点问题,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的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山东省将塑造全省统一的融资服务体系,按照“1+1+N”模式,形成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体系,即1个平台数据底座、1个全省统一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N个行业专区和特色功能板块。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作为平台数据底座,实现融资信用数据应接尽接。全面升级打造全省统一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对接省内16市同类平台,覆盖全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围绕不同场景,提供N个行业专区和特色功能模块,运用好金融伙伴机制,打造数字化综合金融服务生态。 《实施方案》围绕加快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提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效能等方面作出部署。 加快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方面,山东省将强化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信用信息平台统一归集各类信用信息,根据需要向部门、金融平台和各市共享。同时,加强融资平台统筹整合,省级只保留山东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作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注册的“统一入口”和结果反馈的“统一出口”。每市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市级平台,县级平台原则上不予保留,确需保留的县级平台需3年内转型为服务农村经营主体、园区企业或其他特定领域主体的非综合性特色功能平台。 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方面,山东省将探索建立省级金融主题数据库,以金融机构数据需求为导向,编制金融主题数据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清单。加强隐私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与金融机构建立信用信息加工联合实验室,通过联合建模、“数据不出域”、构建“数据安全屋”等方式加强敏感数据开发应用,提升金融授信联合建模水平,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 提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效能方面,山东省坚持平台的公益性原则,提升平台的数字信用、贷款撮合、政策直达和融资增信功能,实施政府推送的融资项目“一口发布”、企业和金融机构“一口对接”、金融伙伴服务“一键直达”。在保证信息安全和贷款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授权文件自动传递、信用报告和共享数据自动调取、金融服务结果自动反馈。同时,推进与便民惠企平台的融会贯通。充分利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申即享”便民惠企政策的信用数据,让信用变“信贷”。发挥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联通企业和金融机构优势,探索推动创业扶持、创新培育、支农支小等有关贴息贴费、补贴奖励、风险补偿等财政金融便民惠企政策,通过平台直达中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
辽宁沈阳:首届都市圈优秀信用案例评选结果出炉
近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合作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了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优秀信用案例评选结果,20个案例获评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优秀信用案例。 首届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优秀信用案例评选活动于2024年9月正式启动,在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的指导和支持下,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等“7+1”个城市(地区)积极参与了都市圈信用案例申报工作。经过组委会初步遴选、评审打分、集体审议等,最终评选出《建立沈阳特色社会信用标准化体系》《推行“承诺+”沈阳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向前发展》等20个优秀信用案例,案例充分展示出各地区各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果,发掘出各地区各行业积极推动信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探索经验,营造了都市圈经验共鉴、成果共促的良好氛围,对促进都市圈一体化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海关总署:强化AEO企业便利措施落实,持续提升企业获得感
近日,海关总署围绕当前外贸企业普遍关注的焦点、堵点、痛点问题,推出了《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企业通关便利十六条措施》。在日前举行的吹风会上,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副司长林少滨介绍,这16条措施可以概括为“四个聚焦”,即聚焦培育外贸新动能拓增量、聚焦外贸优进优出稳存量、聚焦企业降本提效激活力、聚焦跨境贸易便利提效能。 聚焦培育外贸新动能拓增量。这方面的措施主要是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如,扩大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网购保税零售进口跨关区退货试点范围;全面推广跨境电商税款担保电子化。同时,推动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保税供油等“保税+”新业态发展,如,支持扩大综合保税区和自贸试验区外“两头在外”保税维修试点。这些措施目的就是一个:进一步挖掘外贸增量,做大外贸总盘子。 聚焦外贸优进优出稳存量。在优进方面,重点是保障能矿产品和农食产品进口。如,持续深化能源资源商品检验模式改革,稳步扩大进口矿产品目的地检验范围;推动肉类、水产品、乳品等民生产品准入进程。在优出方面,主要是进一步便利汽车出口,助推地方特色农食产品扩大出口等。如,在出口农食产品等领域探索开展“批次检验”试点工作,加大对外磋商和出口企业对外注册推荐力度,助推地方特色农食产品扩大出口。这些对稳住外贸基本盘具有重要意义。 聚焦企业降本提效激活力。如,促进高级认证企业享惠升级,强化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便利措施落实,持续提升AEO企业获得感;建设中国海关优惠原产地服务平台,助力企业提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自贸协定利用水平;落实重大技术装备等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先进技术设备进口。同时,在优化海关展会监管模式、便利企业商务人员跨境往来方面也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聚焦跨境贸易便利提效能。这次出台的16条措施中,包括优化通关作业流程、提升跨境物流效率等方面措施。如开展进口货物通关模式改革优化,深入推进铁路快速通关模式应用,加快推进“组合港”业务模式优化,扩大“离港确认”适用范围和应用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口岸开展“联动接卸”;深化进出口货物“远程属地查检”和“批次检验”监管模式改革,不断扩大“远程属地查检”试点产品范围,提升查检效能。同时,加快推进智慧口岸建设,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贸易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这次出台16条措施,一个重要考虑就是进一步提升企业通关便利化水平,具体措施概括起来就是九个字‘优流程、简手续、提效能’。”林少滨说,目前,有进出口经营实绩的企业超过63万家,这次出台的16条措施中专门围绕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做了相应安排。
辽宁沈阳:发布会计人员信用评价地方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诚信建设的工作要求,日前,沈阳市率先发布《会计人员信用评价规范》地方标准。《规范》的指标设计涵盖职业能力、发展能力、社会责任、职业信用等方面,综合评估会计人员的诚实守信程度。根据信用评价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服务监管措施,实现会计人员分级分类全方位管理。 《规范》将代理记账行业专职从业人员全面纳入信用评价范围,运用信用手段促进行业管理各项政策有效落实,规范行业从业人员诚信执业,以高质量信用建设补足监管空白,实现会计行业宽视角监管。 《规范》还按照“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原则,从保护从业人员、用人单位和企业家三方权益角度出发,为守信会计人员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通过以会计信用为着力点,厚植营商环境沃土,实现会计行业多维度服务沈阳经济社会振兴发展。
四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助推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强调,加强数据共享。明确各地财政、农业农村、林草、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共享土地承包和流转、种养殖、防疫检疫等数据信息。 《通知》以提升农户获得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各方反映较为集中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有关问题,打通影响承保理赔的各个关键环节,明确细化了包括承保、理赔、赔款支付、应收保费管理等各个环节各方主体的职责,明确标准,强化合作,推动数据共享和信息核验,鼓励科技赋能,规范市场秩序,深入推进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工作,提高投保农户承保理赔满意度,促进农业保险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通知》共计10部分,其中,在完善理赔机制和标准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应及时更新重要保险标的的损失鉴定技术规范,提高损失确定的公信力;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通知》明确保险监管部门要对各层级保险公司进行综合考评,加大对保险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力度,明确遴选应以基层服务能力、合规经营能力为前提。 据悉,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单位抓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指导各地强化承保理赔管理,提高农业保险的服务水平,增强农户满意度,切实推动农业保险更好服务“三农”。
北京:两家银行应用资金流信用信息实现放款
为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融资,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于2024年10月25日上线试运行。北京市成为全国唯一具有两家试点资格银行的地区。在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指导下,两家银行均已成功应用资金流信用信息实现放款。 前期,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共享平台调研及筹备,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支持下,北京市被选定首批参与试点地区,北京银行和中关村银行经过全面梳理和严格遴选,顺利获得试点资格。 为推动试点银行高效开展授信应用,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指导两家试点银行做好上线前各项应用准备工作。北京银行开发资金流专属信贷产品“资信e贷”,纯信用、全线上操作,额度最高300万元,期限最长3年,实行优惠利率,随借随还;中关村银行充分发挥自身科创优势,聚焦绿色和科技领域,梳理有关企业情况,为资金流应用打下坚实基础。 2024年10月25日共享平台上线当日,某从事新能源装备制造的小微企业借助北京银行“资信e贷”产品成功获批3年期40万元授信及放款。据介绍,该企业处于亏损状态,难以符合传统授信标准,资金流信息提供了关键佐证,使企业获得资金支持。10月30日,中关村银行发挥区位优势,通过共享平台分析客户资金流信息后,为中关村某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放款1000万元,放贷时效性较常规提升50%。 据了解,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正在指导两家银行及时梳理业务案例,总结授信应用的逻辑策略、业务场景等各项经验,并已同步开展辖内商业银行接入意愿等情况的调研分析工作,为后续银行的接入以及资金流信息平台在北京市的扩大做好准备。
七部门:联合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提出系统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运用数字技术提升重点领域金融服务质效、夯实数字金融发展基础、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等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目标是到2027年底,基本建成与数字经济发展高度适应的金融体系。 具体来看,《方案》对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进行了系统安排,要求金融机构加强战略规划和组织管理,强化数字技术支撑能力,夯实数据治理与融合应用能力基础,建设数字金融服务生态,提升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方案》强调,要强化数字金融风险防范,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防护,加强数字金融业务监管,提升金融监管数字化水平,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 对于数字金融业务,《方案》明确,监管部门要密切跟踪数字金融新产品、新业务、新模式,按照功能监管和穿透式监管的原则,依法依规全部纳入监管。持续完善数字金融相关业务规则和监管制度,及时补齐监管制度短板。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责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数字金融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充分运用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和监管工具,强化金融科技创新行为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数字金融创新提供包容审慎、富有弹性的真实市场环境。 此外,《方案》要求金融监管部门自身提升数字化水平,推动监管流程数字化再造,增强关键监管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智能分析工具研发,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和识别研判能力。推进监管大数据建设,加强工商、司法、舆情等外部数据引入,完善监管数据和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打造兼具信息展示、智能分析、流程管控、智慧决策功能的数字化监管平台。
多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要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等权益。 《意见》明确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坚持外出就业与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多措并举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优化场地、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聚焦农民工求职意愿和技能培训需求,发挥行业企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等作用,加强农民工技能提升。健全就业帮扶长效机制,稳定脱贫人口就业。 《意见》强调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督促企业遵守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有关制度,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加强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等建设,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等权益。推动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维护其社保权益。 《意见》提出促进进城农民工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推动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工合法土地权益。开展新市民培训,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住房保障,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加强农民工关心关爱等,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提升农民工市民化质量。
辽宁:取水用户将建“信用档案”
近日,《辽宁省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发布,标志着针对取水用户的信用等级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工作正式启动。 据介绍,此举旨在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加快建立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充分发挥信用体系震慑作用,强化取用水领域信用监管。《细则》明确,将已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非农业取用水户和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非农业取用水户作为评价对象,不包含流域管理机构审批的取用水户和不适合公开的信用主体。 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依据包括: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过程中,针对取用水户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决定文书,以及产生的行政处理文件及相关执法记录等;生效的裁判文书;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权威、准确的文件规定可以作为认定失信行为依据的其他文书或记录等。 取用水户失信行为信息自相应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生效之日起即纳入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等级分为信用优秀、信用良好、信用一般、信用较差四个等级。信用评价等级优秀的取用水户,将给予日常监管中合理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在实施取水许可审批中优先办理、告知承诺等便利措施,优先满足合理的年度计划用水指标等。而信用评价等级为较差的用户,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并给予暂停取用水领域的各类专项资金补助等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