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提升“信易贷”工作水平,重点做到“三个加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9月份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在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提升“信易贷”工作水平,为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金贤东介绍,“信易贷”是解决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一项政策工具,推动实现企业“信用越好,贷款越容易”。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通知,健全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推动“信易贷”工作由“扩面”向“提质”转变。具体看,有3方面进展—— 一是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大幅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是促进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关键。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以清单形式,明确将企业登记注册、纳税、社保、住房公积金、水电气费等74项涉企信用信息纳入归集共享范围,有效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为银行机构开展信贷业务打好基础。 二是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形成。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加快对地方功能重复、运行低效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归并整合,推动形成了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在信用信息查询、融资需求对接、惠企政策直达、融资增信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服务企业融资能力显著增强。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开展“总对总”专线对接,实现数据共享。指导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有关银行机构联合开发“信易贷”专项产品,面向具体领域精准供给金融服务。 金贤东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提升“信易贷”工作水平,重点做到“三个加强”。 加强平台优化整合。加快整合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原则上一个省份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级、县级设立的平台不超过一个,确保年底前完成整合任务。推动整合保留的地方平台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管理。推动各地依托地方平台汇聚金融便民惠企政策,力争实现在线办理,推动各项政策直达快享。 加强信息归集共享。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范围,推动企业主要人员信息、各类资质信息、进出口信息等17类、37项信用信息及时高质共享。加大国家层面“总对总”共享力度,加强数据质量协同治理。 加强与金融机构务实合作。金融机构与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深度合作,才能把数据价值转化为融资优势。将进一步深化地方平台与银行机构在信息共享、系统对接、数据治理、联合建模等方面的务实合作,把信用信息真正转化为企业的增信手段。同时,针对特色产业开发专项“信易贷”产品,为链主企业及上下游交易方提供信贷支持,激活全产业链条活力。
【风险提示】警惕网络贷款“套路”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和深圳监管局发布关于警惕网络贷款“套路”的风险提示,表示近期有消费者反映通过网络贷款遇到息费不透明、实际借款成本过高、个人信息泄露、过度借贷等问题,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两地金融监管局在风险提示中表示关注以下风险,一是模糊利息费用。以“免息”“低息”等说辞营销宣传,吸引潜在消费者借款,但在实际放款时违规收取费用。除了案例一的模式以外,还有另行签订合同,要求消费者收到借款后第一时间转回“保证金”,变相收取“砍头息”;以默认勾选、强制勾选等方式捆绑销售,要求消费者购买非必要的产品服务作为放款前置条件,且提前还款不退还订购费用;通过APP操作设置限制消费者正常还款,引发消费者债务逾期,产生“罚息”。 二是泄露个人信息。在获取消费者相关信息后,将消费者个人敏感信息打包出售给“产业链”上下游不法机构获利,使消费者及其亲友饱受各类电话销售骚扰。 三是诱导过度借贷。蛊惑消费者过度超前消费,诱导消费者在旗下的众多网络平台连环借款、以贷还贷,致使消费者负债超出自身收入水平,还款时引导借款人拆东墙补西墙,使消费者债台高筑,可能导致不良征信记录。 北京金融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办理借款业务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借款条件,关注借款业务真实息费水平,警惕诱导性营销宣传说辞。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谨慎进行信息授权行为。准确评估自身承担能力,理性消费,合理借贷,维护个人良好信用。 深圳金融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一是审慎决策。在决定申请网络贷款前,请准确评估自身的承担能力和实际资金需求,理性消费,合理借贷,维护个人良好信用。二是仔细阅读。办理借款业务时,认真阅读页面内容和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借款条件,关注借款业务真实息费水平,警惕诱导性营销宣传说辞。三是谨慎授权。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填写上传自己的证件信息、银行账户等敏感信息,谨慎进行信息授权行为。
【风险提示】莫让短视频带货培训骗局掏空老年人“钱包”
短视频带货培训已然成为近年来的一大热门话题,吸引了很多人投身其中。然而,这个行业里却暗藏着许多陷阱,特别是一些专门针对中老年群体的培训课程,其高额回报的承诺和光鲜亮丽的宣传背后,却往往是低劣的课程质量和难以兑现的服务承诺。 记者发现,一些机构声称参加短视频带货培训后,可在各大平台进行短视频带货,除此之外,还可进行图文带货、无人直播带货和影视推广等。 在公开直播课中,有授课老师称学习后可以获得高额回报,如“无人直播两个月赚11.8万元”。但高额报酬背后是重重陷阱,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消费者在缴纳了数千元学费后,却发现培训存在课程质量不佳、合同内容和直播承诺不一致、授课教师和客服失联、退费难等问题。 其实,随着近年来短视频平台上“网红经济”迅速崛起,不少人希望通过短视频带货“捞金”。培训机构也嗅到了商机,纷纷推出短视频带货课程,宣传中充斥着“月入过万”“快速致富”等吸引眼球的字眼。一些机构甚至声称能够在短时间内学会所有技巧,不达成目标就全额退款。然而,真相却并非如此美好。很多老年人没有了解全貌就盲目入局,最终被割了“韭菜”。 不得不承认,短视频带货确实为一些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回报,特别是在某些成功的案例中,这种成功被无限放大,成为机构营销的利器。 然而,这些个例并不能代表大多数人的实际情况。在现实当中却存在着许多培训课程的实际效果与宣传严重不符的现象。课程内容往往粗糙且缺乏深度,无法提供实质性的帮助。一些机构甚至连最基本的服务承诺都难以兑现,授课教师和客服在学员缴费后失联的情况屡见不鲜,退款更是难上加难。 中老年群体由于缺乏对新兴事物的了解,更容易成为这些不法机构的目标,他们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往往忽视了课程的实际效果和机构的信誉。 有律师指出,在选择培训课程时,消费者应当保持理性,仔细核实机构的资质和信誉,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对于那些已经被骗的消费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权,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寻求解决。 事实上,短视频带货是一项需要长期投入和不断学习的工作,成功的关键在于独特的内容创意和高质量的产品推荐,而不是简单的培训课程所能一蹴而就的。更何况,一些老年人远没有年轻人的学习能力,信息获取渠道也相对单一,更容易做成赔本生意。 在这场关于短视频带货培训的争论中,我们不仅要看到行业发展中的问题,更要思考如何引导这个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首先,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培训市场的监管,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培训机构的资质要求和服务标准,打击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次,线上服务商也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严格审核入驻机构的资质,降低老年人被坑骗的概率。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短视频带货的正确引导,培养消费者的理性消费观念,避免盲目跟风。尤其对于中老年群体而言,更要关注他们在新兴产业中的学习和适应过程。政府和社区可以通过举办专题讲座、设立咨询服务等方式,帮助中老年人了解短视频带货的实际情况,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家人也应当给予关心和支持,帮助他们理性判断,避免盲目投入。 总之,短视频带货培训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消费者方面也应当提高自身的风险识别能力,理性选择培训课程。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0月10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明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总体要求,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记者了解到,草案共9章77条,坚持把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把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落下来,既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又注重加强规范引导,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草案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际情况,既对解决问题涉及的关键性制度和要求作出刚性规定,又为实践探索留有空间。草案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总体要求。强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向原则,确保民营经济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明确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国家依法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二是保障公平竞争。强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依法平等进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行为,促进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三是改善投融资环境。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建立健全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优化民营经济投融资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四是支持科技创新。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积极发挥作用,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参与标准制定和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对其知识产权的保护。五是注重规范引导。对发挥民营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民营经济组织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完善从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体制机制,履行社会责任等作出规定。六是优化服务保障。建立畅通有效政企沟通机制,落实制定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听取意见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多头执法,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制度。七是加强权益保护。规范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并要求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禁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规范异地执法行为。围绕加强账款支付保障工作,强化预算管理,有针对性细化支付账款规定,设置账款拖欠协商调解处置程序等。八是强化法律责任。针对不同违法主体和情形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强化刚性约束。 据了解,今年2月,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牵头组建了由17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组成的立法起草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动工作。工作专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梳理问题,组织专家研究,分赴地方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代表、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深入论证,数易其稿,之后送53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求意见。工作专班对各方面提出的近千条意见,逐条研究、吸收采纳,再行组织专家论证,与有关方面反复沟通协调,修改形成草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后,工作专班对标全会精神,对草案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具体体现,是开门立法的又一次重大实践,能够更好地回应关切,凝聚共识,对提高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公众可通过登录网站专栏、发送电子邮件或者寄递纸质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
湖南:“贷款明白纸”助力企业融资明底数、降成本
利息、担保费、服务费、过桥费……如何帮助企业了解融资成本这本“糊涂账”?近期,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启动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工作,山西、江西、山东、湖南、四川等5省的部分地区和银行机构率先开展。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获悉,目前,湖南省株洲市全部银行机构,岳阳市岳阳农商行、湘阴农商行,怀化市中方农商行、芷江农商行参与试点工作。 拆解融资成本企业心中有数 据介绍,本次综合融资成本明示工作主要通过银企双方共同填写“贷款明白纸”的方式,解构企业融资负担,让企业对真实的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做到心中有数,推动融资成本再下降。 企业在向银行贷款的过程中,不仅需支付利息成本,还包括一部分“隐形”的非利息成本,如抵押担保费、质押监管费、过桥或应急转贷费、中介服务费等,收费涉及银行、担保公司、中介公司、第三方平台等多类主体。 例如,某企业准备在某银行借入一笔200万元的1年期贷款,在填写“贷款明白纸”的过程中,才知道原来年化融资成本除了包含贷款利率的3.6%,还包括担保费率0.85%、评估费率0.33%等非利息支出,通过“贷款明白纸”计算后,该企业负担的年化融资成本接近4.8%。 “贷款明白纸”无疑可以帮助企业“知己知彼”,有利于全方位掌握企业融资成本构成情况。 助力企业享“真金白银”政策红利 企业可以通过“贷款明白纸”了解自身是否充分享受到了优惠政策,还有哪些减免空间。 如某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填写“贷款明白纸”过程中发现,该企业贷款利率3.5%,但是担保费率达到了1%、评估费率0.31%、抵押登记费0.3万元。 结合该企业属于“专精特新”行业且贷款资金将用于购置生产设备的情况,贷款银行针对企业在填写“贷款明白纸”中的各项费用特点,将其贷款产品更换为设备购置专项贷款,更换后企业可以享受到80%担保费的补贴,同时贷款银行也将协助企业申请政策贴息优惠,大大减轻了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 “贷款明白纸”真实反映了企业负担的各项贷款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便于相关部门引导各方推动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助力企业进一步享受“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 例如,某中小微企业向银行申请续贷一笔500万元的贷款,贷款利率4.1%,因到期后还本困难打算向中介公司借用过桥资金还贷,在填写“贷款明白纸”时,客户经理发现企业综合资质符合申请无还本续贷的要求,而企业向中介公司借用10天的资金需支付过桥转贷费3.7万元,客户经理随即立刻与客户沟通,提供无还本续贷服务,帮助企业节约了融资成本,企业用节约的融资费用投入新的生产,进一步扩大了经营规模。
七部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个部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加强期货市场监管,有效防范期货市场风险,有力促进期货市场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助力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预期稳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中国式现代化。 《意见》提出,到2029年,形成中国特色期货监管制度和业务模式总体框架,期货市场监管能力显著增强,品种布局与国民经济结构更加适配,市场深度和定价能力进一步提高,建成一支诚信守法、专业稳健、服务高效的中介机构队伍。到2035年,形成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期货市场体系,主要品种吸引全球交易者充分参与,大宗商品价格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中介机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到本世纪中叶,建成产品齐全、功能完备、服务高效、运行稳健、价格辐射全球的世界一流期货交易所,大幅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国民经济、配置全球资源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和金融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部署了8方面17项重点举措。一是严格监管期货交易行为。落实账户实名制、交易者适当性等监管要求。二是严厉打击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抑制过度投机。依法严厉打击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期货公司全过程监管。强化期货公司股权管理和法人治理。规范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活动。健全期货公司风险出清长效机制。四是强化期货市场风险防范。完善期货保证金封闭运行和安全存管规则。常态化开展期货市场压力测试。提高期货市场结算、交割等的安全保障水平。五是提升商品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完善商品期货市场品种布局。持续改善企业套期保值交易的制度环境。引导企业根据期货价格信号合理安排生产经营。六是稳慎发展金融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发挥股指期货期权稳定市场、活跃市场的双重功能。稳妥有序推动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试点。完善资本市场领域衍生品监管规则。七是稳步推进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有序拓宽商品期货市场开放范围。研究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纳入特定品种对外开放。允许境外期货交易所推出更多挂钩境内期货价格的金融产品。强化开放环境下的监管能力建设。八是深化期货市场监管协作。加强期货监管与股票、债券、基金等监管的数据信息共享。强化跨部门、跨地区监管协同。
我省推出关爱服务新就业群体十一条措施
“爱心驿站太实用了,这里提供的服务都是我们最需要的。”刚刚送完一单快递,郑文哲一头扎进设在本溪市明山区博林小区的爱心驿站,歇歇脚,喝口水。近年来,以快递员、网约配送员、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等为主体的新就业群体日渐壮大。我省高度重视对这一群体的关爱服务工作,认真研究并实施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快递员等新就业群体的工作环境差、权益维护难等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政治引领、关心关爱和团结凝聚,着力解决新就业群体反映集中的急难愁盼问题,近日我省出台《辽宁省关爱服务新就业群体十一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切实增强新就业群体的归属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为不断提升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措施》明确提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社会工作部门、“两新”工委要牵头并会同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提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质量,严格落实政策要求,为新兴领域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提供经费保障。《措施》提出了多项帮扶慰问、关心关爱新就业群体劳动者的具体举措,包括紧密结合新就业群体流动分散特点和实际需求,推进新就业群体领域工会组织建设;开展免费义诊及心理咨询等活动;建设、升级一批“爱心驿站”“暖心食堂”“司机之家”等服务平台(站点),切实解决“吃饭难、饮水难、休息难、如厕难、停车难”问题。在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劳动社会保障、有效化解职业风险方面,《措施》提出,要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推行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平台经营行为,推动平台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措施》对健全诉求办理机制,依法畅通维权渠道也作出安排,如建立“一行业一法律帮扶团队”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等。
2024年辽宁省品牌价值评价信息发布
日前,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发布了2024年辽宁省品牌价值评价信息。评价结果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以170.61亿元的品牌价值位居企业品牌价值榜首位;盘锦大米以606.82亿元登上区域品牌价值榜首。本年度我省评价的品牌数量达到175个,其中企业品牌155个,区域品牌20个,总品牌价值达到5722.15亿元。155个企业品牌包括:机械设备制造行业51个、能源化工26个、食品加工制造业24个、冶金材料11个、生物医药11个、农业9个、酒水饮料6个、汽车及配件5个、纺织服装鞋帽4个、轻工1个、零售业1个、金融业1个、其他5个。2024年辽宁省企业品牌价值评价结果总和达到1878.61亿元,较上一年度增加28.91%;平均值为12.12亿元。区域品牌价值评价结果总和达到3843.54亿元,平均值为192.18亿元。从分布来看,高价值区间的企业数量占比较以往有所增加,增幅在10%左右;低价值区间的企业数量下降,1亿元以下企业数量下降40.24%,多数企业逐年累积品牌建设经验,让企业的品牌价值不断提升。从参评行业品牌价值占比分布看,能源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和食品加工制造分列前三位,分别占比29.28%、21.18%和15.60%,基本属于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从各地市评价结果来看,参评企业数量较多的地市有沈阳市、大连市和盘锦市。品牌价值平均值较高的地市有沈阳市、抚顺市和大连市,品牌强度平均值较高的地市有辽阳市、大连市、鞍山市和沈阳市。2023年和2024年连续开展品牌价值评价的有90个,75个为企业品牌,15个为区域品牌。其中,75个企业品牌价值总值1233.22亿元,较上年度增长5.47%,占今年参评总价值65.65%;品牌强度均值为832.5分,较去年参评的均值820.0分高出12.5分。有65个品牌价值较去年有所增长,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长6.92亿元,增长最快。15个区域品牌价值总值3292.03亿元,较上年度增长8.26%,占今年参评总价值85.65%;品牌强度均值为882.4分,较去年参评的均值858.9分高出23.5分。15个区域品牌价值均有所增长。具体来说,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价值为112.04亿元,较去年增长4.26亿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品牌价值为170.61亿元,较去年增长1.8亿元。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品牌价值为487.12亿元,较去年增长48.85亿元。盘锦大米品牌价值为606.82亿元,较去年增长14.4亿元。盘锦河蟹品牌价值为432.91亿元,较去年增长23.1亿元。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辽宁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发〔2023〕30号)精神,谱写美丽中国建设辽宁篇章,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辽宁,结合辽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履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重要使命,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全领域转型、全方位提升、全地域建设、全社会行动,科学合理规划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着力绘就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辽宁新画卷,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振兴新突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厚植生态底色。到2027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生态环境在“十四五”持续改善的基础上巩固拓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进一步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提升,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形成一批美丽辽宁建设实践样板,绿色成为辽宁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在“十五五”全面改善基础上实现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基本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辽宁。展望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美丽辽宁全面建成。二、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坚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加强黑土地保护,充分挖掘盐碱地开发利用潜力,稳住农业生产空间。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推动城镇空间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发展。严格河湖水域岸线、海洋和海岸带国土空间管控,落实低效用海退出机制,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不再新增围填海。健全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到2035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符合国家下达目标要求。(二)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支持建设绿色工厂,着力打造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加快石化、冶金、菱镁等行业工艺、技术、装备改进和提升,推进节能降碳、超低排放改造和精深加工。加快培育壮大绿色增长新动能,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绿色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深度融合,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继续严把准入关口,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推广绿色低碳建筑,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加快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宜铁则铁、宜水则水、宜公则公,持续优化货物运输结构,提升大宗货物清洁化运输水平。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铁路场站、民用机场、港口、物流园区等绿色化改造,重点推动超低和近零排放车辆规模化应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低碳应用。到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30%,老旧内燃机车基本淘汰,集装箱海铁联运量保持增长。(三)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入推动重点领域、高耗能行业节能改造,加强能源循环梯级利用,推广余热供暖、核能供暖等能源循环利用方式。持续推动具备条件的省级及以上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再生水、海水淡化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健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废旧风机叶片、光伏组件、动力电池、快递包装等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快推进建设沈阳、大连市等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抚顺、阜新、朝阳市等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鞍山、本溪、营口市等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促进建筑垃圾、粉煤灰、煤矸石等综合利用。到2035年,能源、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推进省碳达峰实施方案落实,推进沈阳、大连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安全有序推进徐大堡、庄河等核电基地建设,完善风电、光伏规划布局,重点支持辽西北建设陆上风电光伏基地,支持沿海地区建设海上风电基地,促进氢能产业创新发展,加快建设风光火核储一体化能源基地。编制年度省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三、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五)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降低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实施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化管理,规范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推进重点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因地制宜实施清洁能源、集中供热替代等散煤治理措施,深入推进燃煤锅炉及玻璃、铸造、石灰、有色等行业炉窑综合治理。加强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着力消除臭氧污染,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胶粘剂使用等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程。落实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及新阶段油品质量标准,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清洁化。持续加强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监督管理。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到2027年,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到32微克/立方米左右,全省14个市稳定达标;到2035年,全省细颗粒物浓度下降到28微克/立方米左右。(六)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快“水润辽宁”工程建设,推进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扎实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备用水源地建设,深入开展水源地环境风险源排查整治,积极应对蓝藻水华等灾害。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动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基本完成入河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实现分类监测监管全覆盖。提升工业园区特别是化工园区污水处置和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对钢铁、石化等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污水治理与排放水平绩效分级管理。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排查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并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辽河等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加强水源涵养区和大伙房水库等湖库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强化河湖长制。以海湾为基本单元,推进辽河口等河口海湾湿地和岸线保护修复,提升辽河口、鸭绿江口等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推进海水养殖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强化尾水排放监测监管。持续加强船舶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积极应对赤潮等生态灾害。建立江海河湖库垃圾清理长效机制。到2027年,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2%左右,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5年,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基本建成。(七)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分类管理,逐步解决土壤和地下水严重污染问题。强化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以受污染耕地集中的县(市、区)为重点,整县推进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依法加强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联动监管,推进大型污染地块修复。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按照国家要求,完成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防控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环境风险。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9%左右,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5年,地下水国控点位Ⅰ—Ⅳ类水体比例达到60%左右,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八)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进城乡“无废”建设,支持沈阳、大连、盘锦市率先建成“无废城市”,其他市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源头减量,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强化危险废物监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利用处置,严格管控填埋处置。建设国家区域(东北)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强化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2035年,全域建成“无废城市”,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九)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快“绿满辽宁”工程建设,稳固全省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生态系统整体碳汇能力。开展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和荒漠化综合防治行动,加快实施沙化耕地精准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林草生态修复等措施,打好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提高植被综合盖度,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科学开展抚顺西露天矿、阜新海州露天矿等矿坑综合治理。逐步实现废弃矿山复绿治理全覆盖。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辽河等生态廊道保护建设,持续开展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等工程建设。开展滨海湿地保护修复、海岛生态功能提升和渔业资源“三场一通道”保护。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修复,继续推进国家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加强东部山区绿色生态屏障和“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和生态状况监测评估。到2030年,全面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高;到2035年,陆海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功能有效提升,全省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6.98%,水土保持率提高至83.26%,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十)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健全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对全省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及其栖息地的保护修复。保障生态系统连续性和生物迁徙连通性,畅通滨海廊道、医巫闾山廊道、辽西北廊道、辽东廊道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以及候鸟迁徙通道。严格落实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建设现代海洋牧场。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创立辽河口国家公园,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落地。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加强对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的监督。统筹加强对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到2035年,全省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8.61%,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五、守牢美丽辽宁建设安全底线(十一)健全生态安全体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生态安全与经济安全、资源安全等领域协同,健全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开展生态系统、资源承载、自然灾害与突发环境事件等生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重大问题会商,有效提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与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周边省区生态安全共保、共治、共建、共享工作机制。(十二)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持续推进监督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开展管辖海域海洋辐射环境监测。加强红沿河、徐大堡等核电厂辐射环境监测,加强医院设备、通信基站等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常态化开展核与辐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矿产开发利用中伴生的放射性污染的监管,强化废旧放射源收贮。支持核与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设施改造、设备更新,提升事故应急监测和快速响应能力。(十三)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构建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防控治理体系。强化口岸检疫查验,严防外来物种入侵。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和动植物疫病风险防控。健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十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要求,提升水资源、陆地生态系统、海洋与海岸带等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增强农业、健康与公共卫生等领域的气候韧性。强化城市气候风险评估,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气候变化观测网络建设,提升极端天气预报及系统应急能力。到2035年,基本建成气候适应型社会。(十五)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环境应急责任体系,加强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健全预防、预警、处置环境风险应急机制,围绕“一河(园)一策一图”实施一批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强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及时妥善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强化危险废物、重金属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六、打造美丽辽宁建设示范样板(十六)建设美丽城市。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有序改造老旧小区,提级扩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推进餐饮油烟、恶臭气体等污染治理。鼓励引导绿色出行,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绿色出行服务体系。坚持治山、治水、治城一体推进,提高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效能,组织开展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评估。(十七)建设美丽乡村。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统筹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黑臭水体,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健全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系统治理,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废旧农膜分类处置。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乡村风貌引导,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市、涉农区)建成比例达到40%;到2035年,美丽乡村基本建成。(十八)开展实践创新。发挥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扎实推进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等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阜新市和大连金普新区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探索开展美丽辽宁建设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制定。七、开展美丽辽宁建设全民行动(十九)培育弘扬生态文化。持续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宣传、实践推广,推进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结合“全国生态日”、“六五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展览馆、科技馆等场所宣传美丽辽宁建设实践。(二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积极引导绿色低碳消费,鼓励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推进“光盘行动”。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推进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二十一)建立多元化参与体系。组织社会各界参与“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引领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八、健全美丽辽宁建设支撑保障体系(二十二)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美丽辽宁建设法治保障,健全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和制度体系。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司法保护,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强化环评源头预防管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依法披露企业环境信息,健全企业信用评价制度。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二十三)强化政策保障。建立健全推进美丽辽宁建设政策措施,加强财政、价格、金融等领域政策协同。强化财政支持,确保投入规模与建设任务相匹配。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制度,逐步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充分利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创新投融资模式。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探索生态综合补偿。稳步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二十四)加强科技支撑。围绕清洁能源高效利用、环境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修复等领域,突出臭氧、新污染物等成因机理和控制研究,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和技术创新。支持高校和科研单位加强环境学科建设,培养高层次人才。(二十五)实施重大工程。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工程,推进低碳化、清洁化、绿色化、循环化转型。实施环境品质提升工程,推进污染减排、流域治理、危险废物风险防控等项目。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支持沙化荒漠化综合防治、绿色矿山建设等。实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污水、垃圾、固体废物等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实施生态环境管理支撑保障能力建设工程,建设覆盖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质量等监测网络,提升预测预报水平。加快形成智慧执法体系,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和装备配置,实行排污单位分类执法监管,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九、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美丽辽宁建设成效考核指标及考核措施,做好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过渡衔接。从严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美丽辽宁建设情况纳入督察范畴。各地区要一体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及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实施,科学谋划措施,分类施策、分区治理,解决实际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实化全面推进美丽辽宁建设的政策,按年度分解推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每年12月底前,将推进美丽辽宁建设年度工作情况书面送省生态环境厅,由省生态环境厅汇总后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习近平会见出席中国国际友好大会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外方嘉宾
10月11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集体会见出席中国国际友好大会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的外方嘉宾。这是习近平同部分外方嘉宾代表合影留念。新华社记者姚大伟摄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孙奕、温馨)10月11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集体会见出席中国国际友好大会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的外方嘉宾。习近平首先同来华出席中国国际友好大会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的部分外方嘉宾代表合影留念,对国际友人长期致力于对华友好事业表示高度赞赏。10月11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集体会见出席中国国际友好大会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的外方嘉宾。新华社记者黄敬文摄习近平指出,人民友好是国际关系行稳致远的基础,是促进世界和平和发展的不竭动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走出了一条既发展自身又造福世界的现代化之路。回首来时路,中国取得的各方面成就离不开世界各国人民的支持。一大批国际友人同中国人民风雨同舟、同甘共苦,众多外国企业、机构、个人积极参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仅实现了各方互利共赢,也为促进中外友好交流合作作出重要贡献。我们将始终铭记大家为中国作出的重要贡献和同中国人民的真挚友谊。10月11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集体会见出席中国国际友好大会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的外方嘉宾。新华社记者黄敬文摄习近平强调,当今世界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百年变局之下,全球休戚相关,人类命运与共,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各国人民前途所在。中国愿同各国朋友加强友好交流,发挥民间外交独特作用,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是要以“同球共济”的精神,凝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广泛共识。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把我们共同生活的地球建设成一个和平、和睦、和谐的大家庭。二是要以合作共赢的理念,汇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强大合力。中国不追求独善其身的现代化,欢迎更多外国朋友积极参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愿不断以中国式现代化新成就为世界发展提供新机遇,推动实现和平发展、互利合作、共同繁荣的世界现代化,更好造福各国人民。三是要以开放包容的胸襟,绘就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明画卷。中华民族是开放包容的民族,中国人民是善良友好的人民。中方愿同各方一道,践行全球文明倡议,通过真诚沟通,增进了解,加深友谊,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10月11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集体会见出席中国国际友好大会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的外方嘉宾。新华社记者申宏摄习近平强调,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中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中国外交是人民的外交。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支持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在发展中外人民友谊、促进国际务实合作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以友为桥,以心相交,不断深化中外民间友好,团结各国朋友,共同做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践行者、中国式现代化的参与者、文明互鉴和民心相通的促进者和人民友好事业的传承者。尼日利亚前总统奥巴桑乔、泰国前国会主席颇钦、美国“鼓岭之友”召集人穆言灵分别代表外方发言。他们热烈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高度评价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在推进民间外交、增进各国人民理解和友谊方面发挥的独特作用,表示在习近平主席领导下,中国成功摆脱贫困,实现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希望灯塔。习近平主席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共建“一带一路”等倡议,展现了对全球治理的远见卓识和责任担当,为世界各国紧密合作、互利共赢指明了方向,中国的发展繁荣必将继续造福世界。期待同中方继续加强各领域友好交流合作,让人民友谊代代相传,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世界和平、发展、繁荣作出更大贡献。外国前政要、王室成员、国际友好组织负责人、友好人士等约200人出席。蔡奇、韩正、王毅等参加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