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的意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的意见》,促进家政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相衔接,优化家政人力资源供给质量和结构,助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提高家政服务质量,以加强家政人才教育培养、强化家政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完善家政产教融合载体为抓手,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促进人才培养更好匹配家政服务行业市场需求,赋能家政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家政相关专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通识教育,增设市场急需的家政相关专业,合理安排招生规模,增加办学层次,促进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融通,完善家政相关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扩大家政教育专业教师队伍,推广“岗课赛证”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 《意见》强调,指导家政企业建立健全岗前、在岗、转岗等全链条全员培训制度,推进家政服务业相关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制(修)订,加强家政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培养,持续开展家政服务员技能升级行动,推进“家政信用查”平台实名认证和线上培训,深化以赛促训。实施巾帼家政、工会家政、国开家政等培训行动。 《意见》提出,鼓励各地积极培育家政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家政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家政企业、高等学校、行业组织等组建家政产教融合共同体和家政市域产教联合体等新型载体,为家政服务行业产教融合提供支撑。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多方合力,深化家政产教融合,构建教育、培训、评价、就业一体的家政人才供应链,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内蒙古鄂尔多斯:信用监管托起幸福“夕阳红”
近年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民政局积极探索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养老行业信用监管,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逐步推动实现对全市养老服务领域的全范围、全链条信用管理,托起信用幸福“夕阳红”。 落实信息归集,筑牢信用监管之基。充分发挥鄂尔多斯市智慧养老监督调度系统优势,将全市所有养老资源纳入一张图,动态掌握、精准调度养老机构(设施)和从业人员两类基础信息,及时收集信用相关问题,并转交有关方面核实处理。截至目前,累计收集各类信息200多条。依托自治区和我市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督促各旗区民政局及时更新养老机构备案、入住老人、床位运营、从业人员等信息,通过“双随机”检查、视频监控抽查、个案检查等方式,核实信息真实性,纳入诚信经营记录。建立定期通报机制,不定期与市安委办、政法委、发改委、金融监管部门相互推送信息,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相关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司法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处理结果的信息,从源头进行把控。 健全信用制度,凝聚信用监管之力。将养老服务信息公开纳入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在市、旗区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养老服务通用政策、行业管理信息,将养老机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方式等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建立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督促养老机构提交书面承诺并向社会公开,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档案记录。目前,全市运营的52家养老机构均已实现信用承诺和备案。市、旗区民政局对外公布养老机构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群众参与监管,指导养老机构开展监督评议,发挥服务对象及家属参与监督作用。 创新监管模式,铸就信用监管之盾。实行“智慧信用”模式,建立全市一体的智慧养老服务监督调度系统。利用大数据技术,推进养老服务双方身份互认、信用查询、服务质量监测和评价等功能应用,对涉及养老机构信用信息,做到及时预警、处理及共享。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每年将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联合相关部门对养老机构开展抽查,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对风险高、信用差、投诉举报多的养老机构,提高抽查概率,进一步强化信用监管作用。 实施惩戒管理,彰显信用监管之效。对纳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适用政府财政性支持等政策;撤销所获荣誉,在惩戒期限内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在一定期限内依法禁止担任直至终身禁止担任养老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禁止从事养老服务行业,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中,明确存在失信行为的养老机构不得申报等级评定。
全省首个装配式变电站投运
11月13日,我省保障区域能源安全可靠供给和高耗能产业的重要工程——220千伏汤城变电站投入运行。近年来,随着西鞍山铁矿项目建设不断推进,对鞍山南部电网的供电可靠性有了更高要求。在此背景下,汤城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于2022年8月20日开工。建设方国网鞍山供电公司积极探索节能降碳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采用模块化施工模式,安装效率提高30%至40%。该变电站成为我省首个采用模块化装配式施工建设的变电站。图为建成投运的汤城变电站。
我省三项目入选革命文物主题“大思政课”优质资源建设推介名单
本报讯记者王笑梅报道近日,国家文物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公布2024年度以革命文物为主题的“大思政课”优质资源建设推介项目名单,我省有3个项目入选。我省入选项目中,“九·一八”历史博物馆联合辽宁大学的“守望丰碑薪火相传辽宁‘六地’红色文化系列思政课”,入选优质资源建设推介示范项目名单;抗美援朝纪念馆联合辽东学院的“‘荣光传颂信念之炬’抗美援朝文物与思政教育融合课堂”、辽宁省博物馆联合沈阳市浑南区创新教育集团的“‘笔墨映丹心:馆藏革命诗抄的跨时代对话’主题思政课”,入选优质资源建设推介精品项目名单。据了解,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组建了一支由历史、文学、艺术等专业讲解教育员组成的红色大思政宣讲团队,通过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现场讲解与情景再现相呼应,多样化再现近代史、抗战各时期的重大事件和感人事迹。抗美援朝纪念馆按照“大学讲抗美援朝精神传承、中学讲抗美援朝历史、小学讲抗美援朝故事”的思路,开展“纪念馆里思政课”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自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辽宁省博物馆与浑南区创新教育集团深度合作,将革命文物资源覆盖从幼儿园到高中各个学段,既注重知识传授,又强调情感体验和能力培养,不仅丰富了学生的知识体系,还在他们心中播下“红色种子”。
快讯:国家主席习近平同秘鲁总统博鲁阿尔特举行会谈
新华社快讯:国家主席习近平同秘鲁总统博鲁阿尔特举行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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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当心“套路”!一些直播间以“卖惨”博取流量带货
编造虚假场景人设、无底线营销,是整治网络乱象的重点。一些直播间以“卖惨”“编剧本”博取流量,借此带货、无底线营销,近日记者对此现象展开采访,揭开直播间虚构剧情“卖惨”背后的“套路”。 亲情悬疑、家庭伦理、爱恨纠葛……这不是影视剧,而是当下一些带货直播间里轮番上演的剧情。 四川成都的彭莉女士最近很苦恼:家中60岁的母亲,迷上了某购物软件的带货直播间,“孩子生病求善款,村花万里寻亲人,夫妻不和闹离婚……晚上我下班回家,总能见到我妈在不同的带货直播间看得很‘入戏’,虽然‘卖惨’剧情不一样,但最后结局都一样,主播特别介绍一些‘超低价商品’,喊着大家下单支持”。 有些购物平台会用一行小字提示某些带货直播间“疑似剧情演绎”,但大多数观看者和彭莉母亲一样,对直播间上演的情景深信不疑,弹幕中不乏对主播遭遇的同情与关心。 “在这些主播一声声‘爹’‘娘’‘帮帮忙’的恳求中,我妈买回来了一堆不需要的东西。”彭莉无奈地说,“经常买些劣质米面粮油,上次还花300多元买了3瓶‘三无’洗发水,没人敢用,也不知道怎么退掉”。 一些直播间以“卖惨”“编剧本”博取流量,借此带货、无底线营销,近日 记者对此现象展开采访,揭开直播间虚构剧情背后的“套路”。 编造“卖惨”剧情只为带货牟利 10月中旬,一个名为“某美妆供应仓”的带货直播间火了。 在一名网友对其直播内容的录屏中,一个堆满了货品的仓库内,一男一女扭打成一团,女主播大声怒斥男人“出轨”,男人一把将女主播推倒,拍摄画面呈现出镜头不断晃动的视觉效果,场面极具戏剧性。 “冲突”持续50秒后,女主播突然从地上站起来,拿起一支蓝色的防晒霜,面向镜头,大声告诉观众:“家散了、店不开了,最后这些货破价卖,谁抢到就是赚到,我手上的防晒霜只要3.88元,只有最后3单了”。直播间左上角,该购物平台打出“疑似剧情演绎”的提示。 经过网友转发,这条录屏视频的点击量不断上升。不少网友对这类剧情演绎极为反感,“现在直播演戏需要这么拼吗?”“到底谁会信这些剧情?”“整段台词中,‘3.88元’‘最后3单’让人听得最清楚。”也有人在评论区无奈地表示:“说真的,我妈就信这些。” 记者联系上评论区一名网友,她的奶奶深受直播间剧情演绎的影响,在主播的鼓动下,已经购买了两三万元的商品。 她说,年轻人很清楚直播间存在大量剧情演绎的虚构内容,但一些长辈没有辨别能力,“这些直播间以家长里短为脚本,编造的‘卖惨’情节让很多老年人产生同情,他们很容易在剧情的推动下网购,收到货却发现这些产品根本不值这个钱”。 这名网友曾向购物平台投诉,却被客服告知,由于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且是老人自主下单,因此无法退款。无奈之下,她为老人设置了网络支付最高限额,“只能买1000元以下的东西,这样不至于损失太多”。 越离奇越吸引人,有群演转岗成“编剧” 记者联系到的一名MCN(网红运营)机构业内人士透露,这些带货主播的人设和故事都是精心编撰、演绎出来的,背后是由MCN机构、主播、演员、编剧等各环节串起的“成熟体系”,“剧本越‘狗血’,情节越跌宕起伏,流量越大,也越容易吸引观众购买商品”。 记者从某“直播公会”宋姓负责人处了解到,群演的职责,是与专业的主播“打好配合”,“你只需要照着剧本演,后续带货转化,会有专业主播负责”。如果主推商品销量不错,群演同样会有一定的提成。 她说:“只要熟悉剧本,带着感情去演戏,避免违反平台规则的言行举动,许多零经验的群演也能演好剧情。” 随后,宋姓负责人发来一张截图,展示目前该公会拥有的各类剧本。截图中,各类剧本按照完成时间分类,每个月都在不断更新,“我们是持续更新的,如果一个剧本演太多次就太假了,观众也会烦”。 她补充道:“最近平台对真人出镜管得比较严,你可以先做声音群演,和主播连麦说自己的情感故事,一单也能赚几十上百元。” “许多人演多了都能自己写剧本了。”这位负责人表示,含有“出轨”“伦理”“苦情”等元素的剧本非常受欢迎,不少群演转岗成为编剧,多时一天能赚上千元。 “要多看电视节目,多看情感主播的直播间,把别人的故事稍加创新,变成自己的,越曲折、越离奇就越吸引人。”她说。 记者注意到,该公会旗下多位主播的直播间已开通商品橱窗功能,上架了数款商品。其中一款售价999元的海参,已销售1000余件。该商品评论区中,许多用户称是听了某主播的推荐才来购买,但大量评论却显示该产品“品质并不好”“不值这个价”。 值得注意的是,短视频平台常将这类直播间放在“同城”版块进行推流。“观众感兴趣的是身边发生的事情。演员如果能说点方言,他们会更加信任。”这位负责人说。 近日,中央网信办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朗·同城版块信息内容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其中提到,重点整治制造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的问题,包括打造悲情人设、编造悲惨故事、摆拍卖惨视频,骗取网民同情。 虚构销售原因直播卖货,构成消费欺诈 对于虚构剧情、借机卖货的直播间,应该如何加以规范、治理? 今年8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度江西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十大典型案例,在谢某英诉某科技有限公司、某贸易有限公司等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人民法院判决认为,直播间“虚构事实”卖惨带货构成欺诈,可进行惩罚性赔偿。 本案中,短视频主播焦某某于2021年7月在账号上声称小女孩玲玲和亲生母亲被继母软禁,他多次带人前去解救,并全程直播。 直播中,焦某某无底线编造大量情节,极力渲染玲玲母女的悲惨遭遇。焦某某找到玲玲继母,展示她的屋内堆放着大量玉石。焦某某要求其出钱给玲玲看病,她却称自己钱都压在了货上,“没钱给玲玲治病”。 视频中,焦某某告诉网友,玲玲的双腿要截肢。这一幕,让直播间许多网友极为同情,一些人表示愿意捐款给玲玲治病。焦某某却拒绝接受捐款,称玲玲继母同意委托他卖玉石,所得货款用来支付医药费。焦某某在直播间呼吁粉丝购买产品为玲玲献爱心。 出于同情,谢某英在直播间购买了玉手链、玉戒指、玉吊坠等33件商品,支付价款合计1万多元。 后来,谢某英无意间从他人的视频中发现,被告焦某某和剧情中的玲玲、继母、司机、鉴宝师等人竟一起吃饭,举行“庆功宴”,顿觉自己上当受骗,遂将焦某某和某科技有限公司、某贸易有限公司等起诉至南城县人民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庭审中,焦某某辩称,直播中所售货物本身的质量、性能、材质等并未夸大或者虚假宣传,不应当被认定为欺诈。 本案主审法官、南城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余建波表示,被告焦某某在直播过程中,虚构玲玲、继母等人物与故事情节,以此获取消费者的同情和爱心,从而达到通过网络销售其产品的目的,被告焦某某存在主观欺诈之故意和客观虚构事实的行为,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有悖公序良俗。 短视频平台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余建波认为,该短视频平台对入驻商户负有审核义务,要对经营者的诚信行为进行监督。根据查明的事实,没有证据证明某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焦某某炮制惨剧、虚构事实欺骗消费者的营销方式知情放任,原告等消费者向平台投诉后,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关闭了焦某某注册账号的商家功能,且按照要求配合查清案情,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直播形式的特殊性,经营者更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消费者真实情况,才能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和公平的交易环境。”余建波认为,本案中,经营者故意告知虚假的销售原因引流卖货,消费者因该虚假的销售原因作出消费的意思表示,经营者的行为既符合民事欺诈的法律特征,又系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特别法律关系,应当构成消费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余建波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没有将销售原因列入相关权利义务中,但是经营者故意告知虚假的销售原因引流卖货,在本质上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应当对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经营者提供真实、全面信息的义务内容作扩大解释,应包括销售原因。该行为与虚假宣传等传统的消费欺诈行为在内容、程度上具有相当性,将该行为认定为消费欺诈,扩大经营者的责任对其进行法律评价规制,对打击现有的网络直播乱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据此,南城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焦某某应依法退还购物价款10328.1元并三倍赔偿原告损失30984.3元,原告退还其购买的商品33件,运费由被告焦某某承担。被告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系焦某某一人设立的公司,两者混同,具有共同销售意图及行为,共同向消费者出售商品,应与被告焦某某共同承担责任。 余建波提示,在网络直播盛行的情况下,消费者应当增强自身辨别能力,对网络信息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网络平台应当加强监管,对入驻平台的经营者强化审核准入机制,对网络视频加大审查力度,对于演绎视频应当要求发布者在视频上作出明显标识,以防误导消费者。经营者应当恪守社会公德和法律规则,诚信经营,不能为了博流量、提升销售额而突破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两部委:持续推进交通物流减税降费
日前,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计划》提出,要建设全国交通物流统一大市场,推进制度性降本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基于信用评价的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模式,提升市场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计划》指出,要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建立完善地方铁路网与国家铁路网衔接协同机制,优化铁路接轨、过轨、清算管理规则。提升市场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基于信用评价的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模式。完善货车生产改装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大货车一致性监督检查力度,压实车辆检测、检验等环节责任,严厉打击套牌挂车。稳步开展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网络货运经营管理制度,强化联合监管。 持续推进交通物流减税降费。继续落实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试点企业可为符合条件的道路货运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推动实现物流领域电子发票全覆盖。持续抓好已出台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规范集装箱堆场企业经营行为,严格查处借优势地位不合理收费。 此外,《计划》还提出,要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等作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交通物流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丰富交通物流领域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应收账款、订单仓单等动产质押贷款业务。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介绍,下一步,将聚焦打通国内国际物流大通道,组织开展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力争在长江经济带、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点通道,以及交通物流与产业融合、智慧物流等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引领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各项新制度、新政策、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发展。
广西桂林:强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筑牢民众反诈防线
广西桂林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近日召开,会上通报了2024年桂林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成效,介绍了桂林市电信网络诈骗的典型案例和作案手法。 桂林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莫一格在会上介绍,2024年,桂林市严格按照“四专两合力”工作思路,一手抓防范,一手抓打击,从严从快从重打击涉诈违法犯罪。2024年1月至10月,全市发案数和损失数分别同比下降43.9%、46%;破案率、挽损率分别同比上升18.8、5.9个百分点,打击数同比提升8.7%,取得了“两降三升”的阶段性成效。 据介绍,桂林市在“每案必研必打”下,高质量破获电诈案件1160余起,为民众挽回被骗损失3270余万元人民币;在“每卡必打必挖”下,2024年查扣涉案银行卡600余张,涉案电话卡2840余张;在“严打跨境犯罪不手软”中,2024年全市成功侦办4个涉及境外电诈窝点的重大专案。 桂林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钟明通报了2起参与涉诈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和4起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其中,免费领取“国家扶贫款”“百万扶贫基金”“养老金”、高额补贴等是当前涉诈洗钱的主要套路之一;刷单返利类诈骗,目前仍然是电诈案件中占比最大的一类;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是诈骗金额占比最大的一类。 据悉,在2024年电诈案件的发案类型中,民众被骗类型主要集中在:刷单返利类,占比25.9%;虚假购物/服务类,占比14.8%;虚假投资理财类,占比12.6%;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占比8.9%。 下一步,桂林市将坚定不移地推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在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地方精准宣传防范,为民众筑牢反诈防骗安全防线的基础上,以“猛、狠、准”的姿态,全力全量全维度开展涉诈违法犯罪的打击,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全力守护好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习近平离京赴利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国事访问
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11月13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乘专机离开北京,应秘鲁共和国总统博鲁阿尔特邀请,赴利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国事访问。陪同习近平出访的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办公厅主任蔡奇,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部长王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