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教育局开展信用宣传月活动
为提高全民诚信意识,加快“信用凤城”建设步伐,凤城市教育局按照市信用办《关于开展“信用宣传月”活动的通如》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信用宣传月”活动。教育局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上级文件和诚信党课,制作宣传标语,利用教育局微信公众号、LED电子屏、网络、学习笔记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下发通知,要求各校积极贯彻落实诚信教育。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工作实际,将诚信教育纳入思想政治课重要内容,并通过国旗下演讲、主题班会,进一步做好诚信宣传工作。同时,结合学校多年来校园内发生的先进事迹、典型案例等进行舆论宣传,进一步提升学生思想道德水平,营造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校园风气。此次宣传活动,教育局把信用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使广大师生受到了精神洗礼,“诚实守信”深入到了学生精神世界,为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供了精神食粮,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开展 “信用宣传月”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公众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按照《市信用办关于开展“信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中心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一是工作人员将征信知识海报张贴到宣传栏,向广大党员干部普及信用记录的定义、作用、如何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出现不良信用记录如何处理及警惕“征信修复”骗局等知识。通过张贴海报的宣传形式,让党员干部直观感受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和诚实守信的重要意义。二是通过微信工作群广泛传播信用记录宣传海报,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深入理解信用记录的重要意义,保持良好个人信用,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此次活动得到了党员干部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学习,通过宣传活动,党员干部对信用记录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对信用知识的了解更加深入,信用意识得到有效提升,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凤城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信用宣传月”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信用办关于开展“信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凤城市交通局组织开展了公路“信用宣传月”系列活动。此次活动围绕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与成效重点内容,统筹考虑,从多个方面入手,开展了一系列颇有成效的宣传活动。活动通过组织开展“诚实守信一路畅行”宣传月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了丹霍线、饶盖线干线公路建设、日常养护和管理。一路走一路看,一路听一路赞,诚实守信方可一路畅行。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广泛宣传信用交通方面的知识。将学习信用体系建设重点知识纳入理论学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诚实守信意识。利用单位宣传载体,运用LED显示屏、微信群等新媒体,推送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知识以及学习资料,扩大活动覆盖面,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全局干部职工个人品德素质自律管理,树立以诚待人、以诚服人的良好品行。在整个交通运输系统内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为推进信用中国、信用公路建设贡献力量。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凤城监管支局开展信用宣传月活动
为提高全民诚信意识,加快“信用凤城”建设步伐,按照市信用办统一部署,6月中下旬组织全辖范围内金融机构开展“信用宣传月”活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凤城监管支局高度重视此次“信用宣传月”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制定详细活动方案,动员全辖13家银行机构和24家保险机构积极参与“信用宣传月”活动,结合自身业务特点,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金融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在向公众普及金融知识同时宣传信用的重要性,解答金融疑惑,提高公众对信用的认识,实现辖区金融知识宣传和信用知识普及全覆盖。截至目前,共36家金融机构参与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宣传活动196余次,线上宣传564次,发放宣传资料10998余份,覆盖金融消费者20550余人次。此次“信用宣传月”活动,依靠多方联动,因地制宜,信用知识宣传教育更显成效,实现受众群体广泛覆盖,增强公众的信用意识,促进了信用文化的传播,营造了良好的信用环境。凤城监管支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奋力完成好“信用宣传月”的后续宣传活动,建立起信用知识教育宣传长效机制,为民出政策、为民办实事、为民解难题,向社会传递金融为民的正能量。
凤城市刘家河镇开展信用宣传月活动
为提高全民诚信意识,打造信用刘家河,结合本镇实际,按照凤城市信用办文件精神,凤城市刘家河镇认真组织开展了本次诚信宣传月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为有效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刘家河镇成立了由镇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副镇长任组长,由镇宣传部、镇企业办等单位领导组成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在这次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中,刘家河镇以“守信光荣、失信可耻”为主体通过微信群、抖音、LED屏、周二大集以及进企业、进学校、进行政村、进个体户现场宣发等方式,重点对行政村居民、刘家河镇全部企业、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市场等进行诚信宣传活动,活动覆盖全镇常驻居民一万人次。此次活动为加强刘家河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起到积极作用。
凤城市信用办组织全市开展信用宣传月活动
为提高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快“信用凤城”建设步伐,根据丹东市信用办文件要求,凤城市在六月开展了“信用宣传月”活动。接到丹东信用办通知文件后,凤城市信用办高度重视,下发了《凤城市信用办关于开展“信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信用宣传月”活动,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活动中,市信用办在阳光新城广场现场发放宣传资料,以“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为主题,宣传诚信有关知识,积极引导居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讲诚信、重信用,使讲诚信成为人们的普遍自觉行动。通过广泛利用网站、横幅、标语、会议宣传、微信朋友圈、公众号等多种形式,采取线上线下,利用传统、新兴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强化了诚信文化的宣传效果。并结合凤城市今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活动,在社区、街道、服务窗口单位等显著位置悬挂诚信公益广告,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发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基层作用,向各辖区居民广泛宣传,提升辖区居民诚信意识。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凤城监管支局动员全辖银行机构和保险机构积极参与“信用宣传月”活动,结合自身业务特点,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金融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在向公众普及金融知识同时宣传信用的重要性,解答金融疑惑,提高公众对信用的认识,实现辖区金融知识宣传和信用知识普及全覆盖。此次“信用宣传月”活动,依靠多方联动,因地制宜,信用知识宣传教育更显成效,实现受众群体广泛覆盖,增强公众的信用意识,促进了信用文化的传播,营造了良好的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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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租房有“陷阱”,如何“避坑”并维权?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毕业季,不少大学毕业生为了梦想选择在异乡打拼,不得不开启租房模式。租房时,怎样避免租到有害物质超标的“串串房”?如果不慎租到了隔断房,该怎样做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日前,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梳理了该院审理的一些涉及租房“踩坑”的案件,提醒广大学子在租房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决心来济南以前,我联系了许多有经验的同学,向他们询问‘生活攻略’,话题中总绕不开租房这件事儿。”来济南求职的小芳表示。独在异乡打拼的年轻人,初到一个城市,渴望租到一套离单位近且价格又合适的房子,生活方便的同时也会有家的归属感。但当租房时遇到问题,租客能否任性解约、退租? “串串”本是重庆话,有掮客、经纪人的含义,“串串房”指的是炒房客以低价收购旧房子或者毛坯房,用极度节省成本的方式对房子进行装修,之后作为精修房高价租售,最大限度地赚取差价。因这类房屋经常存在甲醛等有害物质超标现象,又被称为“白血病套房”。 小芳大学毕业后从家乡重庆来到山东济南求职,在朋友的陪同下找了几处房屋,最终挑选了一套离单位近且价格合适,看上去比较舒适由某房屋租赁公司出租的房屋。“独在异乡当租客,今后万事靠自己。”小芳打定主意要在济南工作、生活,并与房屋租赁公司约定租期为一年。 随后,小芳拿出大学期间兼职挣下的钱,依约支付了押金、租金,并入住房屋。因租房时了解到房间装潢比较新,也正因此,这套房才得到小芳更多的青睐。小芳每天都想着如何把自己的这个小家布置得更温馨。可是入住没多久,小芳发现房屋内有刺鼻味道,居住几天后,出现头晕、恶心、心慌、呼吸不畅的情况,在朋友的提醒下,小芳怀疑屋内可能甲醛超标。 随后小芳购买甲醛自检试剂盒,并委托检测机构检测,对比标准后发现房屋内的确存在甲醛超标现象。得知结果的小芳当天就要求与房屋租赁公司解除合同,退还押金、租金并支付甲醛检测费用,但因双方协商未果,小芳将对方起诉至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本案被告房屋租赁公司表示,小芳在进行甲醛检测时,公司工作人员并未在场,所以对该甲醛检测报告不认可,对甲醛检测费用也不认可。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小芳退租构成违约。 本案承办法官认为,小芳租赁房屋,用途为居住。房屋租赁公司交付使用的涉案房屋存在甲醛超标情况,不符合正常居住条件,因此该公司构成违约。因小芳已搬离,房屋租赁公司同意解除合同,因此合同于小芳搬离当日解除。小芳在合同存续期间获得了部分居住权益,因此法院判决该公司退还小芳押金、未入住期间的剩余租金及各项费用。 法官提醒,大学生在租房时要擦亮眼睛,遇到装修家具崭新,价格却低于正常标准的房屋时,要提高警惕,可以使用空气质量检测仪、试剂盒等工具,在租房前进行测试;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可以对房屋空气质量等事项及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如果不小心租到了有害物质超标的房屋,则出租人因未交付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构成违约,承租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同时,承租人要注意保存好证据,必要时可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房屋空气质量进行鉴定,以便维权。
江苏:101项任务清单促民营经济发展,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出台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年度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梳理制定了16大重点工作、101项任务清单,涉及“优化外部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提升内生动力,推动民营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破除发展障碍,为民营经济松绑减负纾困解难”等内容。 聚焦“快准入、优环境”,省市场监管局推进登记注册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在提升办事“速度”的同时,让服务对象切实感受到“温度”。今年,重点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持续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实现经营主体“一照通行”;不断完善审批方式,试点开展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远程评审,积极推进药品领域服务资源融合,为企业提供“一站服务”。 聚焦“降成本、减负担”,省市场监管局指导直属检验机构对省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委托的特种设备检验、计量器具检定和校准、产品质量检验费用减半收取,减免药械注册检验费用。加强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领域价格监管,督促退还涉企违规收费。组织大型企业年报公示信息跨部门联合抽查,重点检查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公示情况。出台3.0版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轻罚免罚规定和清单,对于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案件,在督促整改到位后实行免罚轻罚,强化跟踪指导,让经营主体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聚焦“真公平、破隐性”,极力破除地方保护行为、深化公平竞争治理,让民资、国资等各类企业在公平竞争赛道上你追我赶、共同发展。深入推进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有效破除“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联合江苏省发改委出台《关于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竞争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意见》,消除招标投标过程中对民营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组织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有力保障民营企业各项权益。 聚焦“提信心、增服务”,今年,实施深化信用提升三年行动,打造便捷高效“助企塑信”模式。开展“苏质贷”“苏质融”等融资增信服务,为民营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加强品牌培育,聚焦“1650”产业体系和“51010”产业集群体系,遴选培育“江苏精品”。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交流机制,分行业、分区域举办民营经济市场监管“会客厅”,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