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典型经验介绍之十二:荣成市
荣成市坚持以“自由呼吸·自在荣成”为引领,围绕强化社会管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从诚信建设入手,推进“以德治市”与“依法治市”相结合,自启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来,分三个阶段推进相关工作。第一阶段,以“诚信荣成”为主题,连续开展诚信建设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氛围;第二阶段,搭建管理平台,出台制度规范,为信用体系建设打牢基础;第三阶段,在拓展信用管理领域、强化信用结果应用上下功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一、在工作推进落实上建立“三项机制”1、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双挂帅”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了直属市委管理的市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配备10名工作人员,由市委副书记直接分管,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月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年专题视察调研,出台50个规范性文件和270多个配套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2、督导考核机制。将信用建设纳入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赋分比重,建立会议调度、月度汇报、观摩评比、督办整改等机制,促进工作落实。3、社会共建机制。持续加大信用知识、诚信典型和诚信文化宣传力度,在媒体开设“创建信用城市”专栏,在城区、镇区等设立100多个诚信广场。开展“诚信示范户”、“诚信示范企业”、“诚信示范村居”等评选,以有关主体的信用状况作为重要指标来确定,激发了全社会参与信用建设的积极性。近年来,累计评选表彰各类诚信典型4.5万多个,17人获得“中国好人”和全国道德模范称号。二、在信用平台建设上实现“三个覆盖”1、信用系统广泛覆盖多行业领域。建成荣成市社会信用管理系统,设立党政机关、社会法人、自然人、村居组织4个数据库,建立城建、教育、交通、国家公务人员、村居居民等12个子系统,由全市所有部门和镇街分级管理、共享共用,实施信用管理。2、信用对象广泛覆盖社会组织成员。将60万本地居民、19万外来人口、3.5万个体工商户、1.6万家企业、140个部门单位、1420个村居和社会组织,全部纳入信用管理系统,形成每个主体的“信用档案”和“诚信名片”。3、信用信息广泛覆盖经济社会活动。编制了《社会信用信息征集目录》,大力推动信用信息的收集汇总,涉及600多项经济社会活动,目前已归集1900万条基础信息、130万条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在此基础上,创新开展“政务信用评级”,为信用应用提供简单直观的参考依据。近年来,共出具信用报告2.2万多份,提供查询12.5万人次。三、在信用管理模式上抓好“三个结合”1、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信用建设就延伸到哪里。近年来,荣成市在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智慧城市、旅游城市、生态城市等中心工作中,都融入信用管理工作。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将不礼让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计入驾驶员信用档案,公交车、出租车礼让率达到100%,社会车辆礼让率达到95%。对个人参与志愿服务建立信用记录,全市注册志愿者从2016年的5000人增加到目前的8.8万人。2、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在出租客运、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等42个重点领域以及教师、学生、医生等20类重点人群中,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形成了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例如,在交通运输领域,为205辆出租车及从业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对绕道行驶、拒载乘客等不良行为予以扣分或降级,促进行业规范管理,出租行业投诉率同比下降了72%。在实施行业信用管理的基础上,组织法院、市场监管部门、人民银行等单位,在40多个领域签订联合惩戒备忘录,实行跨行业信息共享、信用联管,目前已提报共享联合惩戒信息1300多条,对230多家失信主体进行了联合惩戒。在2017年休渔期间,荣成市海洋渔业局将16名违规作业船东纳入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相关部门在燃油补贴、项目申报、融资贷款等10个方面予以限制,形成了有力震慑,2017年渔船违规作业同比下降了30%。3、与基层治理相结合。在900多个村居组织、27万户村居民中实施信用管理,以村规民约为依据,对社会治安、环境整治、精神文明等方面的不良行为和优秀表现建立信用记录,并作为实施约束和激励的参考依据,促进群众规则意识和文明习惯的养成。四、在信用结果应用上做到“三个真用”1、在党政管理领域真用。凡是政策扶持、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公共资源分配活动,优先考虑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和个人,近年来有30多家企业因失信行为被取消上述资格。在干部选拔、评选表彰、发展党员、“两代表一委员”推荐等过程中,将个人信用状况作为资格评定的重要参考,先后有18名党员干部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多次交通违章、受到党政纪处分等原因,被取消提拔重用资格,210多人被取消评先选优资格,129人被取消村级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和“两代表一委员”推荐资格。2、在经济活动领域真用。制定了《关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经济活动中使用信用产品的意见》,鼓励社会成员查询和使用信用信息,控制和防范信用风险。2017年,荣成市信用办与人民银行荣成支行合作,组织24家金融机构在贷款授信中实行“双查”制度,即既查询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信用信息,也查询荣成市公共信用信息,促进了公共信用信息向经济领域拓展应用。近年来,社会成员在选择合作伙伴、信贷、投资等方面查询和使用信用报告5800多份。3、在公共服务领域真用。积极探索信用结果社会化应用,25个部门在管理服务事项优先办理、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免交押金等方面,推出了“信用贷”“信用阅”“信用医”等63个守信激励产品。例如,荣成市农商行推出“信用贷”,对诚信个人放宽授信额度和还款期限,并给予30%的利率优惠,目前已完成授信420户,发放贷款1.5亿元;医院系统推出“信用医”,对诚信个人提供免收住院押金、手续容缺办理、享受陪诊服务等优惠便利;在公共服务领域,对诚信个人可减免300元取暖费、30方水费,享受公交乘车四折优惠等。2017年,6500多人从守信激励产品中受益,累计减免押金和有关费用40多万元。通过多年扎实推进,荣成市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社会矛盾纠纷减少了22.8%,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下降了26%,法院案件执结率提升了15%,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持续改善。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典型经验介绍之十一:义乌市
义乌市立足商贸城市特色和优势,牢牢把握信用信息“收集、评价、应用、发布”四大环节,全面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完善以信用为基石的诚信营商环境。 一、注重创新体制机制,厚植信用根基 1、构筑工作推进“新模式”。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构建“1+2+X”推进机制,即“一套统筹机制、企业和个人两大信用体系、市场外贸金融网格等若干专业领域”,信用办负责统筹,市场监管局与公安局分别负责企业和个人信用建设工作落地,有效解决信用应用推进不力、应用项目落地难等问题。专门组建国有企业——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征信有限公司,市信用中心与商城征信公司全面合作,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打造信用评价“新机制”。搭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归集52个政府部门的1187项信用数据,形成覆盖37万法人和其他组织、220万自然人超过1亿条记录的多维信用数据库。出台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建立信用评价模型,对企业、个人分别设定118个和98个加减分项,同时结合红黑名单制度中的253个一票否决项,对全市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信用状况实施综合动态评价,分设A-E五个等级,个人信用0-200分赋分,实现“人人都有信用分”,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政府治理和社会化运用的重要依据。 3、拓展诚信宣传“新载体”。2016年1月,义乌市人大决议将每年1月9日设为“诚信日”,寓意“一言九鼎”,在“诚信日”隆重举办守信“红名单”发布活动,公布“十佳诚信企业”“十佳诚信外商”“十佳诚信电商”和“十佳诚信经营户”等一批守信“红名单”,同时开展万人诚信签名以及诚信主题教育等活动,形成全社会用信、重信、守信的良好氛围。大力实施“摇响拨浪鼓,同圆中国梦”工程,把“中国梦”和诚信元素植入小商品,把诚信理念传到五湖四海、送入千家万户,“中国梦”主题商品销售累计9900多万件。 二、注重落实应用奖惩,打造信用高地 1、创新实施事前信用承诺。推出信用承诺制审批机制,按照“你承诺,我先批,事后审,失信惩”的思路,对信用优良的企业和个人通过书面信用承诺替代部分审批材料,实施“容缺受理”,先行发放证照,简化了审批流程,并对违背承诺主体建立失信记录,从原先“事前管审批”变为“事后管信用”。例如,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个人适用住所申报承诺制开展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免予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最大限度便利守信企业完成登记注册。截至目前,全市已在35个部门122个事项中实施信用承诺,累计承诺2.7万余次。 2、全面开展事中信用核查。制定行政领域信用产品应用办法和应用清单,搭建信用核查平台,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财政补助等事项中得到全面应用。目前已在全市46家政府部门144个行政事项中开展信用核查,2017年累计核查9.1万余次。积极推动市场化应用,一方面将市场摊位租金与信用等级挂钩,另一方面出台银行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意见,将公共信用信息核查作为信贷审批的必需环节,2017年36家金融机构累计开展核查9万余次。 3、持续深化事后联合奖惩。制定社会法人、个人联合奖惩办法,明确对不同等级(分数)主体实施联合奖惩的事项、环节和措施,合计制定了127项激励措施和260项惩戒措施。例如,对信用等级E级企业禁止入驻市场、园区,限制金融信贷、参与招投标、财政补助;对信用分120分以上个人实施停车、公交打折,享受医院诊疗、车辆年检等绿色通道服务。实施以来,全市共有300余家企业被限制财政资金补助,97家企业被限制参与招投标,416人被限制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村干部,2600人次被限制金融信贷,直接促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件273个,总金额达1.7亿元。 三、注重彰显商贸特色,深挖信用价值 1、“信用+市场”,打造监管样板。义乌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模式,发布全国首个监测市场信用波动情况的指标——义乌市场信用指数(YMCI),以信用监管来净化市场。据统计,推行信用分类监管以来,义乌市场经营户违法率下降了2/3,客商满意率达到97%。 2、“信用+外贸”,防范涉外风险。作为国际化商贸流通中心,外贸合同诈骗、拖欠货款逃匿等案件在义乌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市场经营秩序。义乌市以打造经侦预警平台为突破口,构筑一道符合市场实际的“诚信防火墙”,建立外贸公司、货运代理公司、供货商等信用信息及评价信息数据库,及时向社会公布逃匿的失信外贸主体,警示经营户防范外贸风险。截至目前,该平台已将9300余家外贸公司及货代公司纳入诚信监督,收到信用评价30余万条,合同诈骗案件从2009年的159起降至2017年的22起,直接挽回损失2.74亿元。 3、“信用+金融”,强化金融服务。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将缴纳税收、社保、公积金等公共信用信息应用于贷前获客、贷中审查和贷后监测全链条,服务小微企业,实施普惠金融,2017年累计发放纯信用贷款6.1亿元。搭建企业金融风险监测平台,对信用状况、线上交易、信贷、经营状态等数据进行多维度整合分析,实现企业“健康体检”、金融风险监测等功能。推出“一袋金币”电商融资服务平台,实时采集网店经营数据,以信用评价为依据,实现电商企业信用变现,共累计授信电商1211家,放款2.26亿,有效缓解电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沉淀积累,信用已经渗透到义乌的每个角落,成为义乌改革发展的一把“金钥匙”。义乌将进一步深化“信用义乌”建设,让信用这张“金名片”助力义乌在“一带一路”上扬帆起航。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典型经验介绍之十:潍坊市
潍坊市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其作为全市重大基础工程大力推进,形成了市、县、镇、社区(村)四级协同联动、全市上下广泛参与的热烈氛围。创新建立了县市区信用综合评价指数,将信用建设有关工作的7类25项指标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极大调动了各级、各部门加快推进信用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健全针对逃债骗贷、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电信诈骗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失信行为,潍坊市根据国家部署要求和地方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意见》,对16个领域120类严重失信行为,从获取生产要素、行业准入、任职资格、出国出境、高消费行为等9个方面予以限制。实施过程落实“五步走”程序,即发起部门提出惩戒建议、市信用中心推送惩戒信息、实施部门执行惩戒措施、实施部门反馈执行情况、市信用中心督促监管,使失信联合惩戒工作规范有效。同时,与青岛、威海共同签署了《青潍威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备忘录》,实现了跨区域联合惩戒。2017年以来,共推送5批7532个联合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3万余次。其中,给予286名失信党员和公职人员组织处理,取消37人“两代表一委员”资格,限制39家企业参与“守合同、重信用”评选,限制4家企业申报“潍坊市市长质量奖”,限制8家企业申报“山东名牌”,拒绝8家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限制招投标259项,限制出境38人次,限制乘坐高铁与飞机2万余人次,限制贷款2千余笔涉及金额1.4亿元,73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定义务。二、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夯实基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潍坊”网站是潍坊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目前均已建成并发挥重要作用。其中,“信用潍坊”网站实现了信用信息查询、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政策发布、“红黑名单”发布、宣传教育等功能,网站总浏览量突破400万人次,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30余万条,发布信息2000余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归集全市53个部门共1.3亿余条信用信息数据,纳入全市77万余户企业法人、2000余户非企业法人和950余万自然人的信用信息数据,并且实现了与省平台以及部分县市区平台的对接和数据自动传输。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共识潍坊市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合作经济组织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通过设立行业诚信联盟,打破系统和区域界限。广泛吸收协会、龙头企业、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村种养大户等不同组织入盟,争取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和有关专家加盟指导,通过规范和引导各类行业协会、合作社等联盟组织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推动企业诚信、守法、自律,形成内部自清、自律、自觉约束机制,以行业联盟自律带动整个行业诚信守法,有力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新机制潍坊市积极探索以“信用评定+信用互助”为主要模式的农村合作金融试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建立合作社信用评价机制,制定农户信用评价标准,对农户信用情况建档立卡、专项评级,逐步建立起以合作社及农户为主体的征信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开展信用互助业务,通过合作社提供担保、托管银行整体授信、分户发放贷款的业务模式,为农户提供低息贷款,有效满足了农户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目前,全市共评定信用农户147万户,授信余额715亿元;有7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信用互助业务资格认定,参与信用互助社员6749人,信用互助业务额累计达3122万元。五、司法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取得实效建立“党委领导、法院主导、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失信惩戒”的诉讼诚信体系,建立诉讼诚信信息管理制度,对诉讼参与人在立案、审判、执行及其他诉讼活动中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并进行分级监管。建立申请查询、点对点披露、社会公布的信息披露制度,法院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多层次进行信息对接共享,共同对失信行为进行规制和惩戒,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近年来,潍坊全市法院执行结案率连年提高。特别是针对当前金融纠纷案件大幅上升、金融案件执行难的实际情况,在所有县市区设立金融审判法庭,法院和其他部门联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行为。全市金融诉讼案件结案率普遍提高20多个百分点,案件执结率普遍提高约10个百分点。六、信用监管扎实推进出台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中探索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在财政资金扶持、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优先选择信用状况较好的市场主体。同时,编办、人社、住建、食药等26个部门在行政管理中采用信用分类监管,将信用分类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出台了《潍坊市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办法》和《潍坊市非制造业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基于企业的诚信度,实行容缺审查,申请人自愿作出信用承诺,使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由50天缩短到30天,项目落地时间平均节省3个月以上。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01个项目按告知承诺制办理了立项审批,共涉及投资额约240.69亿元,面积约664.57万平方米,总计节省审批时间1972个工作日,平均每个项目节省时间54.8个工作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典型经验介绍之九:威海市
威海市以“信用威海”品牌为引领,让诚信真正融入城市血脉,加快探索建立一套高标准、高水平的社会信用体系,并初步建立起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和社会治理模式,推进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一、抓平台建设,促信息共享按照“统一标准、适度超前”的要求,建成了以“信用威海”网站和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一网三库”为核心的公共信用平台,并重点抓好信息共享和安全保障两项工作,推动平台更好地发挥作用。目前,威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省及各区市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了互联互通,数据归集部门达到52个,基本实现行政、司法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全覆盖。归集事项达到306类、2936项,归集信息1.26亿条,涵盖全部市场主体和18周岁以上常住人口,可通过平台、网站、手机APP、服务窗口等4个途径进行查询。同时,出台了《威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严把人员管控、信息存储、信息传输、账号设置、档案存放“五大关口”,并组织实施了平台安全等级保护。二、抓制度设计,促规范管理1、强化规划引领。组织编制了“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大力实施信用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将2016-2018年分别确定为信用建设年、推广年、提升年,明确目标,分步骤实施。2、强化顶层设计。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了《威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威海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办法》,对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异议处理、联合奖惩等方面,作了全面、详细的规定,把信用建设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3、强化工作指导。围绕创建信用建设示范城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用信息应用和联合奖惩等工作,先后出台6个专项工作方案和2个年度工作要点,为推进工作落实提供有力指导。4、强化行业监管。推动20多个部门围绕信用记录、事前承诺、分类监管、红黑名单、联合奖惩等5个环节,初步建立了行业和重点人群信用监管制度。三、抓联合奖惩,促合理应用1、明确应用事项。编制出台了《威海市级查询使用信用记录事项清单(2017年版)》,推动在45个部门的263个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涉及评先选优、干部任用、行政审批、财政性资金安排、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在全市初步形成了“办事先查信用”的工作机制。2、编制奖惩措施清单。编制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制定了“操作性强、实施效果好、能快速落地”的16项激励措施和29项惩戒措施,并明确了具体适用对象和执行部门。同时,结合地方实际,将联合奖惩范围扩大到交通出行、劳动保障、海洋渔业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责任主体,累计达到29个领域。3、优化运行机制。大力推行“清单式、模块化、嵌入型”联合奖惩运行机制,开发建设了联合奖惩应用程序,4个步骤即可实现从查询到反馈全过程的操作。4、定期发布红黑名单。按照“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原则,在18个领域开展多批次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和联合奖惩工作,已累计发布“红黑名单”信息3317条。通过加强政务应用和部门联合奖惩,在项目申报、资金扶持、“两代表一委员”初步人选资格审查、事业单位考核、评先选优等方面,累计核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15369次,并对320个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实施了联合惩戒。四、抓创新试点,促示范引领围绕重点领域和特色产业,在工程建设、环保、旅游、食品药品等方面,大力推行“信用+工作”管理模式。在工程建设领域,全市1628家工程建设企业和3638名执业人员信息全部实现网上可查询,对房地产开发、施工总承包、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建筑类企业已连续开展了4个年度的信用等级评价。在环境保护方面,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影响四个方面对企业环境信用状况连续3年进行了全面评价,每季度发布企业环境信用“红黑榜”。在市场监管方面,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探索建设了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整合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等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将各类市场主体按照不同的行业信用评价指标,进行A、B、C、D四个等级的评价,每完成一次监管行为,系统都会重新核定评价等级,达到实时自动更新的效果,为分级分类监管提供了可靠依据。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在全市7700多家餐饮单位开展了年度与动态相结合的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评定,并分别挂上了代表食品安全信用程度的“大笑、微笑、平脸”三种脸谱。五、抓推进机制,促工作成效1、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总召集人、分管市长为副总召集人、各区市和40个市直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累计召开各类会议20多场次,推进各项工作落实。2、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出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将7个方面、31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明确了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等,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市委目标绩效考核,累计编发了6期工作通报,有效推进工作快速落地。3、扎实开展调研培训。举办了2期信用专题培训班,先后4次组织相关人员赴先进城市考察学习。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到30多个部门进行了实地调研和工作对接。4、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出台《威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先后4次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信用规划、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和联合奖惩等情况,广泛开展诚信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协会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威海市将以应用为导向,深入开展“信用提升年”活动,按照“信用信息评级化、行业管理规范化、信用应用产品化、联合奖惩常态化、创新试点特色化、宣传教育经常化”的思路,推动各行各业全面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探索道路、提供经验。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典型经验介绍之八:温州市
温州市始终坚持以构建良好信用环境、树立城市信用品牌为目标,以建立现代社会信用体系为核心,以诚信宣传教育和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创新“信用+”模式,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政府、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意识,为加快建设国际时尚智城营造良好信用环境。一、以“信用+大数据”为基础,建设地方特色信用平台温州市较早建成信用平台,实现市县共建格局,形成了地方特色和亮点。1、时间早。2006年和2011年,先后建成温州市企业和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以及温州信用网,推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打破“信息孤岛”,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同时,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7日双公示”,已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双公示”信息约100万条。2、覆盖广。温州市以市级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为总枢纽,为辖内11个县(市、区)开发信用子平台,破除县区间信用数据壁垒。全力抓好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截至2017年底,共归集全市63个信源单位共359类信用信息,为全市1.2万家非企业法人、26.9万家企业、50.6万家个体工商户和821.7万个自然人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开放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64个市级单位、11个县(市、区)、各级审批中心、民间借贷中心等在各类管理服务事项中查询应用信用信息,累计查询量达100多万人次。平台集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信息共享、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信用大数据应用等功能为一体,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用信息共用机制,为信用建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3、创新应用。搭建渠道实现省市数据实时交换共享,并在此基础上创新应用。平台融合民间借贷信息,开通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信用专项应用;建立线上、线下查询应用系统,完善线上移动端查询系统,建设线下展示大厅;积极探索“信易贷”试点工作,联合银行实施贷款审批“双查询制度”,即查询人民银行征信信息和政务信用信息,提升政务信用大数据服务金融信贷水平,扎实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二、以“信用+奖惩”为重点,构筑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温州市积极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1、出台办法。对26个领域联合激励对象和36个领域联合惩戒对象,制定行业主管部门、市场机构和行业组织共23项联合激励措施和17项联合惩戒措施。出台56个失信“黑名单”制度和12个守信“红名单”制度。建立跨区域联合奖惩体系,与丽水、义乌签订区域信用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共享“红黑名单”信息1.5万余条。2、联合激励。建立信用与信贷融资挂钩机制,优先为诚信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已累计对1333家纳税信用A、B级企业发放贷款1654笔,共计31.45亿元。开展“百佳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对168家获评企业实施税收缴纳、市场监管等方面的18项激励措施;以市民卡为载体,为优秀青年志愿者落实在图书借阅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联合激励措施;出台《“最美温州人”贷款授信实施方案》,对“最美温州人”在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利率、期限、担保方式等方面落实激励措施。3、联合惩戒。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府院联系会议制度,实现司法审判领域失信信息与政务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建立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司法审判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2015年以来成功控制失信被执行人4162人,司法拘留2842人。将8万余条失信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促使10220名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或达成和解协议。三、以“信用+文化”为抓手,打造有影响力的诚信品牌温州市一直将诚信视作城市的生命,精心呵护、常抓不懈,逐渐形成有地方特色、有影响力的诚信文化品牌。1、8·8诚信日。2002年起,将每年8月8日作为温州“诚信日”,已连续16年组织举办“诚信日”系列活动,不断提高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诚信意识,带动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共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诚信一条街。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诚信一条街”活动,成功打造温州五马街、人民路、府前街“诚信一条街”。举行争做“诚信商家”承诺书签订仪式,商家代表宣读诚信温商倡议书,同时利用“信用温州”微信公众号,打造“诚信一条街”移动商圈,推介诚信店家,营造诚实守信的商业氛围。3、网上诚信馆。打造网上诚信纪念馆2.0版,通过“为诚信点赞”活动塑造温州诚信品牌,集中对“诚信温商”、“诚信老爹”等道德模范以及“最美温州人”的诚信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塑造“诚信群像”,将诚信品格融入城市精神文明的重要内核,将诚信理念植入百姓的内心深处。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典型经验介绍之七:惠州市
惠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工作部署,健全领导机制、突出创新主线,强化应用主导,彰显惠民主题,取得初步成效,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城市信用水平大幅提升。 一、健全信用工作机制,推动信用建设常态化 1、建立工作机构。2012年,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50多个市有关单位组成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市级信用中心,并设立了对外服务窗口,提供信用报告查询和信用异议申请业务。2016年8月,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直56个有关部门组成的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领导机制,升级工作机构,建立起“党委统筹部署,政府科学主导,部门紧密配合,县区主动发力,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2、完善推进机制。惠州市建立多种工作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启动之初,市领导高度重视,2位副市长每月轮流主持召开推进会,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每年制订年度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进行计划部署;采用“以评促建”的方式,制定了年度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评估指标及评分细则,对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对各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度进行把控;印发了信用信息归集考核办法、信用信息应用考核办法等,对相关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估考核。 二、完善信用制度体系,推动信用管理规范化 惠州市为规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形成了“1+1+4+N”的系列制度。其中,两个“1”是指《惠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4”是指政府公共管理中信用信息使用管理规范、企业信用联动奖惩机制、信用信息报送和应用考核办法、政务信息数据安全保障管理办法,“N”是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2016年,又出台了《惠州市联动奖惩红黑榜公布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了《惠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17年,印发了《惠州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惠州市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等。目前,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制度共有100多项,涉及税务、交通、农业、卫生、食药品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多个方面,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安全、应用“四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三、优化信用共享平台,推动联合奖惩精准化 2012年,惠州市建成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重点记录、整合和应用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目前,惠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整合了54个市有关部门的400多个数据主题,信息涵盖了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四类主体,入库数据量达5.4亿条,向“信用中国”网推送“双公示”信息120多万条。与深圳、东莞两市实现地税等38个部门97项信用信息互查互通,信用信息实时共享应用。为全面落实联合奖惩备忘录,健全联合奖惩的“发起—响应—反馈”机制,2017年建设了“惠州市信用联合奖惩管理系统”,梳理出对象清单、事项清单和措施清单;规范信用联合奖惩实施流程,推动联合奖惩名单动态化、精准化。 四、创新信用应用路径,推动应用场景多元化 1、建立互联网+信用的“中介超市”。建成市县区一体化运行的网上中介超市,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使用公开招标限额以下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提供服务,并将信用管理嵌入到中介机构入驻、选取、提供服务、退出市场等全过程中。在中介机构入驻环节,有53家中介机构因不良信用记录不予入驻;在中介机构提供服务过程中,组合运用“奖、限、停、退”等措施,提供“绿色通道”优待1031家,发出“信用警告”323次,因服务过程中产生不良信用记录撤销中选资格近200次,暂停60家企业1至3个月不等的服务资格,近10家中介机构被列入“黑名单”并清退。中介超市建立后,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所有公开招标限额以下政府采购纳入中介超市统一管理,改变了原有的采购方式,有效解决了“红顶中介”和“中介不中”问题,同时运用信用监管,有效地提高了管理效率,保障了中介超市改革的成功实施。 2、推行粮油二维码溯源系统。系统将监管部门、质检机构、企业的信息集中在一起,通过粮油产品包装上印刷的二维码将粮油食品的生产加工、物流配送、质量检测等全过程信息传递给消费者,监管部门运用信用评价方法,全程实行信用监管,让广大群众吃上“信用粮油”。粮油企业一旦失信,其处罚记录不仅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记录,还将被清除出二维码系统。目前全市共有43家粮油企业的142个产品进驻粮油二维码溯源系统,全市院校食堂使用粮油溯源产品的比例达到80%以上。 3、探索建立“财政资金+信用”的应用模式。市财政部门制定了专项扶持资金中使用信用信息的激励及惩戒措施,梳理出涉及10个部门的21项适合使用信用报告的专项扶持资金,实行不良信用记录“一票否决”,有效调动部门使用信用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政府管理事项中已累计使用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超过6000份,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已成为政府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 4、建设以信用为核心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探索在金融领域开展信用信息应用试点,为建设银行惠州分行开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权限,建设银行依托系统信用信息开发“征信贷”产品,直接与企业和个人建立对接关系,通过信用评分,成功发放20笔共3360万元纯信用贷款;同时,运用系统信用信息参与贷前调查、贷中作业和贷后管理的贷款共计1300笔,总额达59亿元以上。以试点工作为起点,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建设集自助融资、增信推荐、融资辅导、融资培育等服务为一体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畅通银企融资渠道,降低金融机构营销和管理成本,促进信用服务市场规范发展,推动信用信息资源向资产、资金转变。 5、探索基层治理+信用的农村社会治理新模式。在城市信用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惠州市将信用信息应用的触角延伸向更为广阔的基层,探索基层治理方面的创新应用,发挥信用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杠杆性作用。全市各县区均成立了综合征信中心,全市各乡镇结合实际,建立“信用村”、“信用户”,已实现“信用村”全覆盖。综合征信中心依托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录入农户信息282990条;各乡镇依托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信用村”991个;认定信用户244965户,贷款户数4632户,贷款金额8.35亿元。龙门县龙田镇推出“争创诚信守法户活动”,在惠农助农、科技指导、入党入伍、致富项目、就业创业等方面给予“诚信守法户”资金、资源、资产的倾斜照顾,还为“诚信守法先进户”购买城乡居民医保或农村养老保险。此举极大激发了农村诚信守法积极性,对推动社会治安好转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这些各具特色的“信用村”、“信用户”不仅解决农户融资难问题,还为社会综合治理拓宽了新的路径,实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基层的落地生根。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典型经验介绍之六:宿迁市
宿迁市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先行先试”原则,围绕“归集、建档、共享、应用”四个重点,落实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一、聚焦信用系统建设,提升平台服务水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桩”。从2015年开始,宿迁市围绕优化、提升平台质量与能力,先后开发应用数据清洗系统、防火墙保障系统、异地容灾备份系统、数据交换中间平台,并结合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创新信息化建设、服务和应用方式。1、注重交换与共享。已实现与国家、省、市直部门、县区四方(四级)全面对接联通、共享交换,并已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接入政府云服务“一张网”之中,实现与城管、人社、质监、法院等十多个部门数据库的实时对接。2、注重增量与质量。打通了公安、人行、税务、社会组织等不同维度的归集渠道,归集单位已达70家。实现跨部门信息归集常态化,整理入库数据达到1.74亿条,归集事项331个,社会法人和自然人数据归集入库率分别为99.62%和99.91%。3、注重创新与实效。在完成“信用宿迁”网站改版升级、开发手机APP以及自主查询机的基础上,进行二期工程改造,在保证信用系统建设的实用性、易用性、兼容性和扩展性前提下,开发建设大数据可视化分析系统。运用大数据思维,将宿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前期归集的亿级数据进行整理、加工、分析、挖掘,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和决策依据。二、创新公务人员信用管理,提升政务诚信水平机关公务人员信用建设是推动落实政务诚信建设的关键。宿迁市以公务人员信用建设为切入点,围绕“做设计、搭平台、推应用、促奖惩”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1、在制度规划上,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机关公务人员信用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对失信政府机构实施联合惩戒实施细则》《宿迁市机关公务人员信用管理工作综合评估暂行办法》等系列制度文件,明确了政务诚信建设的方向和重点。2、在项目合作上,建设政务诚信与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宿迁市政务诚信建设以及13个重点领域信用指数进行定期专项评价,加强对政府和部门的信用监管。3、在数据归集上,完成全市16848名公务员以及17471名事业单位人员的信息归集,基本实现全覆盖,主要包括警告、开除党籍、行政记过等处分信息,各类行政处罚信息、交通违章信息,公共事业费欠缴信息,司法判决信息以及各类表彰信息。4、在失信治理上,组织开展失信政府风险自查活动和乡镇政府失信风险调查,为及时化解矛盾、应对风险提供了保障。同时,组织财政、纪委、组织、发改、金融、人行等部门对失信政府机构采取暂停财政拨款、限制提拔任用等7类12项惩戒措施。5、在联动奖惩上,已有1名人员因失信情况较为严重被取消市人大代表候选资格,6人被取消县(区)人大代表资格,1人未列入市管后备干部人选,14人被取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七一表彰等资格,91人接受组织谈话,3人被暂缓党员发展。三、推行第三方信用评价,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宿迁市按照“社会管理信用化、信用管理社会化”的思路,充分厘清政府、社会和市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角色定位。1、培育信用市场。20余家信用服务机构在第三方信用评价标准制定、企业信用档案建设、信用风险管理与评估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2、拓展应用领域。除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及20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应用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外,在资格资质培训认证、学前教育、星级旅行社、物业服务、旅游餐饮等5个领域推广第三方信用评价,并作为市场主体评先评优、财政奖补、提档升级、优先推荐的重要依据和参考。已累计为6165家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应用超过31300余次,促进招投标市场投诉率下降30%。3、强化市场监管。围绕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管理、提高信用评价质量,先后出台了《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监管的实施意见》《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监管办法》,推进全市信用服务标准化、流程化。截至目前,2家信用服务机构因评价质量不高被停业整顿,1家服务机构被清除出市场。四、探索信用承诺契约化,提升社会治理水平针对社会治理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宿迁市积极探索以市场化方式解决法制管理范围之外的社会矛盾与社会纠纷。研究出台《宿迁市开展信用承诺契约管理工作试点方案》,在标准化农贸市场、沿街商铺、建筑市场、物业管理、餐饮、民办非学习教育机构、土地出让、出租车管理等8个事关全市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点领域开展信用承诺契约管理,推动形成信用约束长效机制。1、承诺内容标准化。改变以往原则性、抽象性的信用承诺,让各类社会主体围绕法律法规、行业性规定以及业务要求等约定,以及因缺少行政约束手段而容易反复出现的违规内容,以规范制式自愿作出信用承诺,并在承诺中明确提出失信后自愿退出市场、自愿接受信用惩戒等内容。2、契约合同规范化。突出以问题为导向,侧重将信用承诺中的内容形成详细的契约条款,实行契约化管理。通过签订契约的方式,固化信用承诺的内容并赋予法律效力,以此缓解各领域监管薄弱、监管困难的问题。3、监管流程化。在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重点记录未按照信用承诺书和契约合同内容履行义务的社会主体失信信息,实施部门联合惩戒。从实践情况来看,相对于行政处罚和司法诉讼,“信用承诺+契约管理”更加注重全程防范和治理,有效地将法定约束转化为内在自我约束,形成了较强威慑力,各领域违法失信行为明显减少,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五、构建“信用+”模式,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宿迁市坚持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深化改革、创新管理、转变职能紧密结合,积极探索以信用建设服务监管、强化监管的新模式,基本形成了以信用为核心、全流程、闭环式的新型监管机制。1、在重点措施上,通过制定行业信用管理办法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将失信行为标准或信用评价标准制度化,使信用监管具有明确依据;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和公开机制,实现各类监管信息有效流转,为联合奖惩提供支撑;通过明确联合奖惩措施以及公示红黑名单,发挥信用监管的实际作用。2、在辅助机制上,建立并完善信用承诺、失信告知、信用修复三项制度,在保护当事人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发挥信用威慑力。3、在实现领域上,目前已在事业单位管理、文明交通、食品药品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服务、医疗卫生等26个领域应用实践,涵盖经济活动、社会治理、社会服务、重点人群管理等若干方面,基本覆盖了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四大领域。六、开发个人信用积分,提升信用应用水平宿迁市建立个人信用积分制度,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充分应用,有效提高个人信用在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渗透度。一方面,制定《宿迁市关于自然人信用积分体系建设与积分等级评价试行规定》,从商务、社会管理、司法判决、表彰荣誉等四大方面25项71条具体指标来衡量个人信用状况,设计具体的加减分情形。目前已为全市591万自然人建立了个人信用积分,并不断丰富和完善积分指标,推进个人信用评价更为科学。另一方面,明确了信用积分应用场景。出台《应用个人信用积分等级对守信个人实施联合激励实施细则》,推动个人信用积分在20余个场景广泛应用,并与有关互联网企业合作,推动实现个人信用积分线上线下联动应用。2018年是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向应用发展新阶段的关键一年。宿迁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不断巩固并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建设成果与水平,推进宿迁市信用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典型经验介绍之三:厦门市
从2004年起,厦门市发挥特区先行先试优势,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给市民生活、企业成长、城市发展带来了积极改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为厦门建设“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之城、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的重要支撑和突出亮点。一、信用建设服务国家战略厦门市注重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进行信用体系国际化的探索和实践,更好发挥“一带一路”和对台战略“双支点”城市的使命作用。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与第三方信用机构合作开展债项评级、财政补助信用审查、投资项目全过程信用评估,推动港口金融等重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航运物流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基于企业地理信息的可视化港口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台湾关贸网络平台,创建智慧港口,开展企业信用查询、出口企业信保服务、航线补助等,间接服务企业1.5万家,为企业实现通关便利。推进自贸区综合监管平台和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共享,实现从“多对多”到“多对一”(一个窗口、一个平台、一次申报、一次办结)的转化,节约企业办事成本,实现全过程信用管理。推动两岸信用建设合作,建立台资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表、救助台胞信用等级登记表,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推行在厦台企信用承诺,支撑对台战略支点城市建设。二、信用建设助推实体经济厦门市注重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深化“放管服”服务,2013年以来,通过“减、放、并、转”,下放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249项、精简229项,66.2%的审批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审批,推动全市62.2万多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社会信用体系得到同步强化。厦门市在率先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为全市50万余家企业100%构建信用画像的基础上,发挥信用杠杆的作用,推动“税易贷”、“农易贷”等信用融资贷款,构建政、银、社、企的新型关系,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银税互动累计帮助5191户次企业实现信用融资138.63亿元,其中小微企业4237户次,实现信用融资46.41亿元;完成农户建档17.3万余户,对42141户农户授信286.69亿元。加强信用监测防控金融风险,目前厦门市区域金融风险防控平台已具有百万个采集点,覆盖常见金融网站类型,累积数据逾100亿条,日均增量1000万条。三、信用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提升市民获得感的重要抓手,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厦门市从医、食、住、行、购、娱、薪等7个方面,推动全链条信用监管,真正实现信用惠民。全面推行事前信用承诺制度,目前已在“信用厦门”网站公示近十万条信用承诺,使“我要承诺”转变成企业的自觉行为。建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会计人员、中介、购房人、律师、公证人等重点人群信用档案,在行政管理领域全面开展信用审查,已有85个部门开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将科技企业、物流行业、企业环评、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等方面的信用评价,作为资金拨付、政府采购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完善建筑、财政、港口、安监、海关、文化、税务、科技、质监等领域企业法人“红黑名单制度”。多部门联合在春运、出租车管理、建筑、安全生产、税收、环保、规划等领域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守住社会公平底线。建立信用旅游管理系统,全面加强对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乡村旅游单位及导游人员信用信息的记录与整合,已归集7.4万条导游信息和6700条旅游企业信息。同时,加强溯源管理,创新食品安全保障方式,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级,构建企业、消费者、政府三位一体共同监管模式,全市已建成追溯点73个。四、信用建设优化社会治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有助于开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局面。厦门市坚持创新驱动战略,应用信用大数据,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通过建立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导入71个部门的信用数据,运用企业公共安全风险指数,对风险指数较高的企业及时进行预警,累计调用信用数据超过30万次,强化提升了厦门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将市民参与社区治安巡防、举报食药品安全问题、提供违法违章线索等“厦门百姓”APP积分,纳入市民个人信用评价产品--信用“白鹭分”统筹考虑,让诚实守法的市民享受优惠和便利。建立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两违”综合治理平台,对“两违”失信行为分类警示,167例“两违”失信行为当事人受到银行限贷等惩戒。2017年出台的《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厦门市民文明行动纲要》等法规,均明确将相关信息依法纳入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奖惩。信用管理已成为推动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五、信用建设重视基础保障厦门市注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在建立73个成员单位联动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参与,建立联席会议及联络员工作制度、督查督办与双随机工作机制,并根据部门、中央直属单位、市辖区的不同特点,创新分类考核方式,形成闭环管理。同时不断加强制度保障,2015年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17年充分利用特区优势,启动信用条例立法。建立了“一个办法”即《厦门市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暂行办法》以及“两个清单”即《厦门市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行为清单》《厦门市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的联合奖惩机制,第一批清单涉及23个领域、238项联合奖惩措施。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极具厦门特色的“两网、两库、两窗口、一支撑”格局,解决存在的信息壁垒问题。“两网”即开通政务内网“信用工作平台”和“信用厦门”网站,“两库”即建成法人信用信息库和自然人信用信息库,“两窗口”即在自贸区和政务服务中心分别设立信用服务窗口,“一支撑”即依托市级共享协同平台搭建信用信息共享协同平台。加快各部门业务系统改造,推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智慧审批平台、网上执法平台、多规合一平台、商事登记主体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系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自动对接,实现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自动惩戒、自动反馈。截至2017年底,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1.25亿条信用数据,覆盖全市所有企业和自然人基本信息;“信用厦门”网站总访问量超过1024万人次。六、信用建设注重特色创新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出成效”的理念,主动探索,加强示范引领,形成了一系列有特色的厦门实践。厦门市创建六大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市、区、街镇各级单位及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加强厦漳泉区域合作,开展上下联动、部门联动、行业联动、政社联动、区域联动、虚实联动,系统推进信用建设工作进程。厦门市重视数据归集质量,增强信息安全保障,实现信用信息标准“一张表”,解决多头报送问题;创新应用个人身份认证系统,实现公安部提供的基于生物特征“网上身份认证”系统与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厦门”网站对接,确保信用信息安全。厦门市将紧紧围绕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先行先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三覆盖、三率先、两个上规模”,即实现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全覆盖、个人信用分全覆盖、信用信息公示全覆盖,率先开展“信易批”、“信易贷”、“信易付”等创新应用,规范有序推动“红黑名单”应用上规模、推动信用信息采集数量上规模,积极培育信用大数据产业,发展全国信用经济示范区,巩固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建设成效,打造“信用厦门”烫金名片。
丹东新区鹰桥(国际)学校信用承诺书
丹东市银杏电力职业培训学校信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