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步入“快车道”
日前,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局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步入“快车道”,通过“风险研判-预警-整治-响应”一体化处置机制,搭起一条看得见的“高压线”。 据了解,为全力维护广告宣传正确导向,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涉及导向问题、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广告,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教育培训等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线上线下虚假违法广告列入整治重点。今年以来,该局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73家,未发现知名医院被冒牌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对借庆祝建党100周年等名义从事商业炒作牟利等市场乱象共立案4起,结案4起;整治农贸市场户外广告店招牌匾,检查农贸市场、便民市场120家次,清理、规范店招牌匾户629户;联合市卫健委等部门检查医疗美容机构85家;发现涉嫌违法房地产广告17条,全部及时移交至属地市场监管局核查处置。同时,组织力量开展某地产专项检查,共检查7家企业,发现部分房地产广告中含有为入住者办理升学等事项的承诺,对上述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及时移交属地市场监管局查处。
青海动员部署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日前,记者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青海省召开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2021年11月中旬至2022年春节前,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 各地区、各部门将按照会议要求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借助专项行动固本建制,全面检查建设领域特别是政府、国企项目,促使长效制度落实落地。深入企业和工地,全面主动排查欠薪隐患,及早化解矛盾纠纷,防患于未然。同时,广泛公布并有效疏通维权渠道,建立高效、便捷的绿色通道,分类精准处置举报投诉线索,做到快立、快办、快结,有效处置复杂疑难欠薪案件,集中解决一批“执行难”问题,让农民工兄弟既能打赢官司、也能拿到工资。综合运用行政处理、刑事处罚、信用惩戒、媒体曝光等手段,严惩顶风作案的恶意欠薪行为,形成高压震慑。
河北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近日,河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河北省2021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方案》,按照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即日起至2022年春节前,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冬季行动)。 冬季行动明确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22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回家过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冬季行动以房地产等工程建设领域和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突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对欠薪问题线索实施集中专项治理。 行动涉及五项主要工作。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互联网+督查”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工作,做到案结事了;全面规范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治理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欠薪问题;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专用账户、用工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等情况,从源头化解欠薪风险隐患;全面强化欠薪违法惩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欠薪特别是恶意欠薪行为从严从重惩处打击。 冬季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11月4日至11月20日为普法宣传阶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深入企业、工地、社区广泛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政策宣传活动。突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等法规的普法宣传,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氛围。 11月21日至2022年春节前为排查化解阶段。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采取分区包片、划分网格的方式,逐项目逐企业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化解。加强欠薪预警监测和智慧监管,结合企业经营状况、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和历史欠薪举报投诉情况,确定本地区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精准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定人定责、盯住不放,防止隐患“发酵”。 快速查处欠薪案件。对涉及人数较少的一般性欠薪案件,通过宣讲政策和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对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的欠薪案件,运用行政和司法手段,立案查处,一查到底。对基层难以化解的复杂疑难欠薪案件,采取领导包案的方式,加强提级办理,挂牌督办解决。对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欠薪的,严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统筹协调司法机关实施集中执行活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 12月20日至2022年春节前为联合执法检查阶段。各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抽调有关部门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以及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等制度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工、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加大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的社会公布力度,符合列入“黑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实施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