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
日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印发工作方案,决定围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在河北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 据了解,此次专项监督坚持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人大监督与政府履职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结合,省市县乡四级人大将从“小切口”入手,深入查找制约河北省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注重正面引导,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动河北省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要素环境改进提升。 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各级人大将监督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化涉企服务,提升政策告知、行政审批、人才招引等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动落实国务院和河北省2025年“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不断优化政务环境。 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方面,各级人大将监督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专项治理,整治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全省深化招标投标“双盲”评审改革,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不断优化市场环境。 在规范涉企执法方面,各级人大将监督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情况,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推动全省推广“扫码入企”行政执法制度,推动联合查一次、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无事不扰等柔性执法进一步落实,不断优化法治环境。 在强化信用建设应用方面,各级人大将监督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专项治理,落实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健全防范化解拖欠账款长效机制,推动电子保函应用和全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信用建设在助力企业融资和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应用,不断优化信用环境。 在提升要素保障水平方面,各级人大专项监督将聚焦各市县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推进“共享工厂”模式应用推广,鼓励开发建设“产业大脑”,着力推广产业集群原料集采、产品集销、共享智造等创新模式,助力企业降本增效、产业强链延链、集群做大做强,不断优化要素环境。 据介绍,此次专项监督的具体监督内容采取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与各市县人大常委会自主谋划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2025年洛阳“打假治敲”专项行动暨传媒监管会议召开
近日,2025年全市“打假治敲”专项行动暨传媒监管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打假治敲”专项行动暨传媒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洛阳市2024年“打假治敲”典型案例,部署今年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全市“打假治敲”和传媒监管工作高举思想旗帜,持续做优主题宣传,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推动新闻传播秩序更加规范、主流思想舆论不断壮大。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形势任务,深学细悟习近平文化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打假治敲”和传媒监管工作的责任担当,围绕中心大局精准发力,以扎实工作成效为现代化洛阳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要聚焦整治突出问题,坚持打防并举,加力推进专项行动,全面挺进网络主战场,以有力举措推动“打假治敲”和传媒监管工作走深走实。要强化组织保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综合监管,建强工作队伍,广泛凝聚工作合力,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包括总则、计划制定、采样和检验检测、问题线索移交和调查、监测结果评价与应用、附则共六章33条内容,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这一新规旨在全面加强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聚焦风险防控,为消费者用妆安全提供更坚实的保障。 《办法》明确了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的核心目标,即通过系统监测可能影响化妆品质量安全的风险因素,分析研判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为制定风险控制政策、完善标准体系、优化抽检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新规重点监测五大类风险物质,包括:易被非法添加且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儿童、孕妇等重点人群存在健康威胁的成分;原料、包装材料及生产、储运环节可能引入的风险物质;与标准制修订相关的项目;其他需重点关注的潜在风险因素。 在监管机制上,《办法》构建了“国家统筹、地方落实”的分工体系:国家药监局负责全国监测规划,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提供技术支撑;省级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县两级则承担采样、检验等执行任务。此外,新规强调信息化建设与数据透明,要求定期公开监测结果,推动社会共治。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强化了对系统性风险的快速响应。若监测发现某类产品存在区域性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将立即启动抽样检验和日常监管联动机制,并优化相关标准。同时,专项风险监测程序可根据实际需求简化,提升监管效率。 专家表示,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化妆品监管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的转变,尤其关注儿童等敏感群体的健康保护,体现了监管的科学性与前瞻性。消费者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监测信息,进一步保障知情权与选择权。 国家药监局呼吁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配合风险监测工作,共同守护“美丽产业”的安全底线。未来,随着《办法》落地,我国化妆品行业将迈向更规范、透明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七部门: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9日,国务院食安办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详解管理新举措,回应社会关切。 填补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空白 意见拓展了监管范畴,在传统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之外,将贮存、配送等环节的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实现主体全覆盖、过程全管控。 国务院食安办副主任、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表示,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突出务实管用,填补了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中的空白缝隙,拓展了经营主体监管范畴,完善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针对网络销售、寄递食品安全等问题,意见明确将网络交易各主体及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等纳入监管范畴。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司光介绍,意见首次将寄递配送纳入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强化食品寄递安全管理、加强网络订餐配送安全管理。 针对食品贮存过程中责任不清、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意见明确要求食品贮存主体应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必备的贮存条件,实施全过程记录,严格风险管控,同时要求贮存委托方应对受托方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审核。 公安部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副局长许成磊说,公安机关将紧盯意见强调的食用农产品、肉制品、校园食品等重点领域,聚焦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网络直播带货、网络订餐等重点环节,实施精准打击、深度打击、规模打击、联动打击,构建全链条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新机制。 理清食品安全责任 意见瞄准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中存在的8个薄弱环节,对应提出加强协同协作协调的21项具体措施,进一步理清各部门食品安全责任…… 为防止运输过程中食品受到污染,意见建立了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明确运输散装液态食品车辆的食品安全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核发食品准运证明,确保专车专用;制定运输电子联单管理制度,加强交付、装卸、运输管理和运输工具日常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散装液态食品运输过程污染问题。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表示,将加快建立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一方面加快发展智能化、厢式化、清洁化货运车辆,为相关部门明确运输散装液态食品的食品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提供装备保障。另一方面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实行运输准运制度的散装液态食品重点品种目录,为实施专车专用提供基础保障。此外,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制定食品运输电子联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运输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食品运输全过程监管。 为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意见提出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制度,将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食品、因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启动应急处置的食品等列入负面清单,并实时调整。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说,海关总署将会同相关部门,完善进口食品贮存环节安全责任和要求,强化监督管理;配合商务部门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强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制度。 全链条各环节监管有机衔接 意见在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提出了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方晓华说,将试行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例如,对部分抽检合格率偏低的品种,根据生产方式、质量控制能力划分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对生产方式存在较高质量安全风险的,加强过程管控,采收出塘前严格把关,每一批都要速测,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联动,在入市环节实行差异化准入。 同时,大力推动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严格查验把关,有证的快速入市,无证的进行检测,合格才能进入市场销售。针对抽检合格率偏低品种的种植养殖特点、药物残留风险隐患等制定“一品一策”攻坚治理方案。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是食品生产经营的基本遵循、也是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 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副司长田建新说,从食品的种植养殖、到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再到餐饮消费,各个环节都有标准可依。这些标准涵盖日常消费的340余种食品类别,通过对原料污染物管控、加工过程风险控制、产品合规检验、以及对特殊人群重点保障,可实现对全人群、全品类、全环节的风险管控,为全链条监管提供依据和支撑。
延吉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为有效整治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门前乱堆乱放、环境“脏乱差”等问题,4月9日,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延吉市分局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聚焦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及加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企业是否配备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对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在检查过程中,针对企业在再生资源回收点的收储、归类、转运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执法人员以问题为导向,要求企业强化重点点位和关键环节的内部管理,加强风险防范培训。同时,积极指导帮扶企业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与处置,增强企业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安全责任意识,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州生态环境局延吉市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企业的日常巡查力度。定期开展“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治的经营主体进行复查,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巩固和提升整治成果。
司法部:部署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2023—2025年),司法部日前印发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在此前推出的“减证便民”“提速增效”举措基础上,进一步在公证服务“好”字上下功夫,在14个方面采取38项措施,实现“四优化四提升”。该行动将从4月1日起持续至今年年底。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拓展优化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服务措施,制定完善涉企公证服务清单,明确公证服务企业的事项、内容、标准。扩大“跨省通办”公证事项范围,自2025年5月1日起,新增居民身份证公证、营业执照公证“跨省通办”事项。要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切实做好“身后一件事”中遗嘱公证信息核查工作,积极推广在线公证服务。 通知强调,要推进资源均衡配置,进一步扩大公证执业区域,除涉及不动产和“跨省通办”的公证事项外,年底前要实现公证执业区域全部放宽至省一级。同时,优化公证机构布局,规范办证点设置,推动服务资源有序流动,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统筹引导发达地区公证机构通过对口援建、结对帮扶或者巡回办证、在线办证等形式,满足偏远地区人民群众办证需求。 对于重点群体公证服务,通知强调要做实做优老年人公证服务,优化对残疾人、农民工和退役军人、军人军属以及台胞、侨胞侨眷等群体的服务举措。支持出台更多针对老年人、低收入等群体的价格减免政策,逐步扩大公益服务群体覆盖面。 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通知强调要充分运用公证职能手段,积极探索服务新业态新领域。鼓励公证机构参与破产清算、遗产管理等财产管理事务,遗嘱监护、意定监护等领域的监督服务,民事信托、慈善信托等活动的法律服务。支持公证机构开展尽职调查、文书起草、代办等与公证业务有关的法律事务。 此外,通知还在优化涉外公证服务、规范公证执业秩序、强化机构自我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陕西:税务“组合拳”激活民营经济新动能
近年来,陕西省税务部门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打出政策赋能、智慧服务、协同联动的“组合拳”,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 在西安航空基地,西安卓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验室里机器轰鸣,数十台精密设备正对新型航空管路连接件进行极限测试。这家专注于航空制造的企业,自创立之初就将纳税信用视为“生命线”。在税务部门“一对一”精准辅导下,企业不仅破解了跨境税务合规等难题,还凭借“A级纳税人”的荣誉,通过“纳税e贷”绿色通道顺利获得1000万元信用贷款。 该公司财务总监崔女士感慨,有了这笔资金购置新设备,企业产能提升,成功拿下多个重点航空项目订单。 针对航空企业“研发投入高、回报周期长”的特点,西安税务部门联合金融机构推出“云直播政策解读+线下定制服务”模式,通过分级分类管理,让企业纳税信用成功变现。同时,西安税务部门推广应用“税企交流掌上通”平台,升级“税银互动”线上办理渠道,实现贷款申请、审批、授信、放贷全流程网上“一站式”办理,让守信企业尽享发展红利。 “面对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压力,我们也一度面临产品积压、资金紧缺等困难,但如今公司钛及钛合金材料年产能已达1500吨,外贸出口多次突破1亿元。今年我们更有信心跑赢国际市场。”瑞熙钛业总经理贾利云表示。 “宝鸡市陈仓区税务局针对企业出口业务的特点,简化出口退税流程,推行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容缺办理’,帮助我们及时收到退税款。2023年至今,我们享受各项退税1448万元,极大缓解了资金压力。”贾利云说。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陕西省税务部门还聚焦“走出去”企业需求,主动走访调研,问计问需,让企业“走出去”更有底气。“我们紧跟企业出口步伐,对出口退税流程进行了全面优化,大幅简化了资料提交要求。同时,落实‘直达快享’和‘不来即享’等便利化措施,确保企业退税款项能够快速、准确地到账。”该负责人说。
司法部:部署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司法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从加强全覆盖全方位全链条监管、开展重点领域规范治理、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13条具体举措,拟从2025年开始,通过三年时间努力,使公证、司法鉴定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公共法律服务执业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更加规范,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大幅提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服务的便捷、高效和公正。 《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司法厅(局)要立足质量提升,通过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全面加强质量监管、大力推行全流程监管、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手段,建立全方位、全流程、分层级的监管模式,在事前、事中、事后形成全面协调、上下联动的动态监管体系,进一步织密筑牢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监管网络。 《行动方案》明确,针对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风险隐患大的领域,开展规范治理,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2025年,在司法鉴定领域,聚焦法医毒物、法医物证等重点业务领域,开展司法鉴定文书质量评议工作,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在公证领域,重点聚焦个别公证机构业务受理办理难、办证速度慢、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拓展优化公证减证便民服务措施。 《行动方案》强调,各地司法厅(局)要注重长效长治,健全完善监管约谈、投诉处理、通报公示、协同监管等制度机制,构建起行政监管、行业协会自律、法律服务机构自治、社会力量监督的工作格局,形成共治共管的监管态势,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50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5年第2号公告,发布50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修改单。主要包括:《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2项食品标签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等3项特殊膳食食品标准、《发酵乳》等4项食品产品标准、《调制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等3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消毒剂》1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乙二胺四乙酸铁钠》等4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添加剂叶黄素》等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中锑的测定》等29项检验方法标准,以及《灭菌乳》等9项修改单。 本次公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增加了数字标签的标示要求,有效实现食品标签信息“可听”“可播”“可放大”等功能,切实提升消费者阅读标签的体验感和企业通过标签传递食品相关信息的效力。《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以促进营养健康、维护消费者权益为目标,优化了营养标签标示要求。《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完善了营养成分含量要求,新增了脂肪代谢异常配方等六大产品类别,为特殊医学状况婴儿提供精准营养支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和《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标准扩大了产品品类,调整了营养成分指标和添加糖的供能比,更好地满足婴幼儿营养健康需求。《消毒剂》标准新增了使用原则和使用方法等要求,在确保消毒效果的同时保障使用安全。《灭菌乳》第1号修改单明确了不再使用复原乳生产灭菌乳的要求。《食品中锑的测定》等29项检验方法标准,进一步完善了理化和微生物检验方法标准体系。
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
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药品全品种生产流通使用过程追溯和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的全流程、全量采集和全场景应用,并逐步实现全部医药机构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全覆盖。通知明确,7月1日起,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都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 药品追溯码就是每盒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性。一盒药品的追溯码,只应有一次被扫码销售的记录,若重复出现多次,就存在假药、回流药或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扫码有何用?专家介绍,“卖药必扫码”,医保部门“依码结算”,若未扫码或者出现重复扫码,医保基金将拒付,且追究相关责任,以此提升药品监管效能;“买药可验码”,通过扫码即可获取详细的药品销售信息,不仅让群众购药更放心,还可推动其共同参与药品安全管理,维护用药安全,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根据通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准确采集、核验药品追溯码并上传至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药品追溯系统。零售药店要在顾客购药小票上显示药品追溯码信息。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工伤康复协议机构要加快推进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 通知明确5方面重点工作:强化赋码,确保准确规范;强化采集,确保应扫尽扫;强化应用,确保带码管理;强化服务,确保安全便捷;强化管理,确保精准高效。在强化应用方面,通知明确,提升药品追溯码在医保目录谈判、商保目录制定、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集中带量采购等方面的应用。 国家医保局将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建设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和查询功能,建立药品追溯码、商品码与医保药品编码的三码关系映射库,药品各级销售包装单元的包装级联映射库、各类追溯码的追溯码规则库,并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例如,为购药参保人提供药品追溯信息查询渠道,快速查询药品生产、零售、使用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