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其中明确,到2027年,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能、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知识产权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持续增强,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 《意见》提出,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机制,助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知识产权创新激励机制。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采取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的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强化职务发明规范管理,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健全单位、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等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健全专利转化的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对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有关条款制定的指导,引导各方合理约定合作的组织形式、任务分工、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归属、权益分配、风险分担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支持高校、科研机构设立知识产权管理资金和运营基金。 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进专利代理委托监管,将省级专利代理机构监管职能委托给市(直辖市市辖区)级执行,强化基层监管力量。深入开展专利、商标代理信用评价,及时公开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评价结果,为企业和群众选择代理机构提供指引。加强对版权代理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依法依规加强对违法违规知识产权代理行为的行政执法、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完善知识产权代理相关自律规则,严格约束低价恶性竞争、不当承诺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良好行业生态。 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标准,持续发布专利实施许可统计数据和版权登记数据,引导专利权人科学、公允、合理估算许可使用费。开展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指导金融机构提高自主评估能力。鼓励知识产权保险、信用担保等金融产品创新,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知识产权转化的作用。加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提高知识产权资产的流动性和处置便利性,促进知识产权规范交易。 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健全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案件移送、协助调查、送达执行等知识产权行政裁决联动和侵权快速处理机制以及央地协作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规范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实施惩戒。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出质登记、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归集公示。强化反垄断监管执法,预防和制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创新发展。 推进标准与专利协同创新。加强专利审查与标准制定工作联动,制定推广标准涉及专利政策指引,引导创新主体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技术标准。制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指引,促进标准必要专利的公平合理许可使用,防范企业利用标准必要专利实施垄断行为。建立标准必要专利专题数据库,畅通标准必要专利信息获取渠道。 《意见》明确,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更好支持全面创新。 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快新一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改论证,强化商标使用义务,进一步加强对恶意抢注等行为的规制。加快著作权法配套法规的修订工作。完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规。推进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健全专门保护与商标保护相互协调的统一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指导加强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体系建设。 健全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推进前沿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等研究,做好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探索完善开源标准规范,研究制定信息技术开源知识产权合规标准、开源社区代码贡献规则标准,提高开源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创新专利商标多元化审查模式。综合运用优先审查等多种审查模式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根据区域发展需要和地方重点产业需求,进一步拓展地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领域,更好满足创新主体专利快速确权预审需求。优化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模式,允许图形商标快速审查,完善在商标驳回复审和异议申请等环节实施优先审查裁定,更好支持当事人快速维护合法权益。加快建立商标审查协作评价机制,持续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完善专利商标审查规则。发布《专利申请指引》和非正常专利申请典型案例,引导提升专利质量。深化以整治非正常专利申请为核心的代理质量监测和触发式监管机制,实现精准打击、精准施策。推动建立企业字号、简称与商标权的冲突解决机制,加大规制力度。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动专利、商标信息与经营主体信息的共享应用,深化商标审查与经营主体登记在业务领域的协同,探索建立权利主体消亡的注册商标标注及处置机制,及时释放商标注册资源,助力解决商标注册难问题。 完善著作权登记体制机制。推进建立全国统一的著作权登记体系,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质权登记、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及转让合同备案等工作。细化著作权登记标准,研究建设著作权数据服务信息化平台,提升著作权登记数字化水平,逐步实现著作权登记在线办理,健全著作权登记公示查询、数据报送和统计分析等制度,推动实现著作权登记、查询、监测、维权一体化,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意见》指出,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国际化水平,有力促进对外开放。 深化公共服务领域国际交流。持续加强与各国知识产权审查机构合作,深化审查信息共享。推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信息、数据资源项目合作。支持有条件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国际交流。鼓励高水平外国机构来华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深化地理标志国际合作,鼓励开展地理标志相关标准外文版研究,提升我国地理标志品牌的国际影响力。指导和支持中国企业提升商标品牌的附加值和竞争力,提高商标品牌国际化运营能力,塑造中国商标品牌良好形象。持续加强与各国版权部门合作,提升版权影响力和话语权。 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鼓励各地方在贸易往来密集的国家和地区布局设立知识产权工作指导站。依托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分中心,为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海外纠纷应对指导服务。分行业整理形成重点出口企业名录,加大维权援助力度。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推出更多海外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推动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基金,助力企业降低维权成本。及时收集和发布国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信息,建设国外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数据库,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研究,为企业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信息支持。加大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培育力度,加强涉外知识产权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企业海外纠纷应对指导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意见》要求,推进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便利化,提升利企便民效能。 推进办事流程优化和模式创新。持续压减专利、商标变更办理周期,一般情况下涉及专利权转移的著录项目变更应在1个月内完成审查,商标转让、变更应分别在40日、20日内完成首次审查。在专利费用减缴环节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办理,完善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依托区域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平台的资源集聚优势,推动企业登记事项变更与商标变更“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探索知识产权业务与企业全生命周期关联性强的其他部门业务集成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一类事一站办”服务。规范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热线,持续提升热线接通率和应答人员能力水平,建立健全“接诉即办”机制,更好发挥服务热线直接面向企业群众的窗口作用,及时了解问题建议,响应企业群众诉求。 深化公共服务数字赋能。依托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及著作权相关信息平台,构建权利人专属服务空间,便利权利人一键查询名下全部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信息,及时推送提醒缴费期限、办事进度等信息。探索应用自然语言大模型等技术,提升线上智能客服的意图识别和精准回答能力,优化智能问答、智能搜索、智能导办等服务,更好引导企业群众高效便利办事。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数字化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深化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行政执法、司法保护、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 优化便民利企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进一步提升(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服务效能,加强对战略科技力量和重点产业的服务支撑。支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在重点产业园区和科技园区设立服务站,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点园区全覆盖。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国家标准,推动全国范围内知识产权业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加强商标品牌公共服务,开展商标信息分析利用,引导和支持公共服务机构加大对区域品牌建设及企业品牌发展的服务支撑。 规范开展服务评估评价。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满意度评估,上线知识产权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及时公布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服务评价机制。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优化知识产权有关评价指标设计,不得直接将知识产权登记授权、转移交易等数量指标纳入评价指标,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
重庆两江新区:开展“信用+执法”综合检查行动
为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有机融合,近日,重庆两江新区司法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与鸳鸯街道办事处,共同谋划了该区“信用+执法”监管综合场景,对鸳鸯街道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信用+执法”综合检查行动,推动行业监管从“单一执法”向“信用赋能”转变,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竭力守护“车轮上的平安”。 本次行动依托全市“执法+监督”平台,由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作为发起单位,联合鸳鸯街道及有关区级执法部门,实现跨层级、跨条线的“区、街”级单位贯通联合检查。 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依托市发展改革委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对鸳鸯街道辖区70余家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信用等级筛查,遵循信用等级越高,监管频次越低的原则,通过“信用+随机”模式确定检查名单,既提升监管精准度,又减少对诚信经营企业的干扰。 联合检查组采取“一次上门、全面体检”方式,重点核查企业经营资质、危废处置、占道经营、消费维权等关键环节。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重点检查维修企业场地设置、用电资质、安全防护等情况;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重点检查经营资质、计量设备使用等情况;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分局重点检查污废机油回收等情况;鸳鸯街道则重点检查进出车道口、户外广告等设置情况。通过联合检查,对发现的进出车道设置不规范、企业标识标牌摆放不清晰等问题现场指导进行了整改。 “本来以为要罚款,没想到现场整改就处理完了。”某维修企业经营方表示柔性执法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结合两江新区服务企业专员制度,本次联合检查也对企业进行了政策宣传和答疑解惑。“近两年受经济环境影响,很多应收账款收不回来,打官司成本又太高,企业经营遇到较大困难。”某维修企业经营方讲述遇到困难,检查人员向经营方介绍了两江新区小微企业法律帮扶的有关政策,对符合帮扶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提供法律咨询、民商事纠纷调解和民商事诉讼(仲裁)代理等免费法律帮扶服务。 “等会检查完了,我就打电话咨询一下政策。”该经营方对免费法律帮扶服务表示深度认同。 “下一步,两江新区将持续拓展‘信用+执法’监管综合场景应用,将‘信用+执法+服务’的模式推广至更多的领域,推动形成‘守信畅行、失信受限’的市场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两江新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两部门:联合部署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
近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召开会议,联合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依法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的重要意义,全面加强刑事执法与金融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协调联动,依法严厉查处金融领域“黑灰产”突出违法犯罪,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努力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金融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统筹谋划,集中资源力量,发挥“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优势,坚持下先手棋、打主动仗,迅速掀起打击犯罪凌厉攻势,坚决把相关犯罪活动高发多发势头打下去。持续深化对违法犯罪形势特点和打防规律的认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做到以打促建、以打促防,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推动完善法规制度,最大限度消除金融领域“黑灰产”滋生土壤。 会议要求,突出打击重点,聚焦贷款领域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保险领域非法代理退保理赔,信用卡领域不正当反催收等重点方向,依法严打信用卡诈骗、骗取贷款、贷款诈骗、保险诈骗、非法经营、虚假诉讼、合同诈骗等各类犯罪活动。强化研判分析和线索延伸,深挖犯罪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彻查犯罪团伙和幕后黑手,以强有力的举措确保集群打击取得实效。全面深化合作,加强线索移送、联合办案、挂牌督办、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等机制,推动形成行政稽查和刑事打击无缝衔接、一体推进的常态化打击整治工作新格局。同步推进金融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严格落实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定和执法要求,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努力取得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舆论效果的有机统一。 北京、广东、青海公安经侦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浙江、重庆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上海:“AEO”制度试点,执法检查“瘦身”显成效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今年初,《上海市工业领域经认定的经营者(AEO)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对外发布,借鉴海关AEO制度经验,对首批2360家认定企业试点实施免于现场检查等便利措施。 上海市经信委介绍,作为国内首创的制度创新,工业“AEO”以“免申即享”为核心,通过大数据筛选和部门协同,对认定企业实施精准监管,既减轻企业负担,又提升行政效能。 此次试点聚焦上海“3+6”重点产业的制造企业,依托近三年行政执法检查与信用大数据,从法规合规、税款缴纳、外部信用、管理要求四大维度。上海将7个领域83项中低风险行政检查情形纳入了工业“AEO”试点。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上海通过“免申即享+告知承诺”的方式,对认定企业试点实施免于现场检查等便利措施;具体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以及电子信息、汽车、高端装备、生命健康、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六大重点产业的非化工类工业企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方面称,近年来,企业频频反映检查数量多、频次高、重复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利于营商环境建设。 上海市嘉定区的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先进制造型企业,也是上海首批认定的2360家工业“AEO”企业之一。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江表示,自公司进入AEO试点名单后,明显感受到了检查频率的降低。以往,企业经常需要接待各类检查,为此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准备材料和协调现场,“但现在,对于低风险事项,原则上3年内免于检查,对于中风险事项,每年仅检查1次,且优先采用非现场方式进行。这一变化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迎检负担”。 李江进一步表示,过去尽管企业一直严格合规,但面对频繁的检查仍然感到压力很大。每次检查前,企业都需要组织团队加班加点地整理资料、布置现场,常常会打乱生产进度。然而,加入AEO试点后,企业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中。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前两个月,华荣科技的研发投入同比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并且因其在机器人领域的布局而受到了资本市场的关注。 坐落于松江新城的上海欣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托全栈自研能力、打造“通信+安全+AI”融合生态的研发型高科技公司。 欣诺通信董秘兼财务总监皮彭云表示,公司对生产环境的要求非常严格,进入生产部门必须穿戴防静电措施的帽子、衣服和鞋套,并需要进行静电释放过程。以往监管部门上门检查时,公司还需要配备专门的工作接待人员。然而,自2025年以来,他明显感受到监管部门的检查次数大幅度减少,这使得企业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中。 “以前,检查涉及多个部门,需协调不同产线停工配合。现在有了自我申报与预整改机会,企业自主性更强,能够将资源集中于研发生产。”他说。 此外,皮彭云还提到,公司在收到市经信委关于首批“AEO”企业免申即享的操作手册后,经办人员仅用了5分钟就完成了全部申报流程的操作,过程非常简便。 AEO制度并不意味着执法部门不再对相关企业展开执法检查。 对于违规企业,试点并非“一免了之”。上海市经信委透露,通过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信用修复达标企业及时纳入,对违规企业给予3个月整改期,整改到位则保留资格。今年2月,183家企业经认定标准修复后新纳入试点。这种“有进有出”的管理方式,既体现了监管的温度,又确保试点的严谨性。 对于新政的落地和深化,企业也有不少期待。“能不能通过平台化、信息化的方式,由企业自主申报检查结果、进行自查自纠。这也可以作为企业诚信评定的内容,也更有利于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互动。”李江说。 上海市经信委表示,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根据试点实施情况,适时拓展试点领域和企业范围,并深化对工业“AEO”企业的便利举措:一是拓广度,逐步扩大试点领域与企业范围;二是拓深度,结合数字化转型,优化检查形式。例如,将企业自查自纠、自我申报与平台监管相结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监管新格局。希望以更智能的平台、更高效的监管,为企业松绑,为市场添活力。
海关总署:制定“初次违法免罚”事项清单
近日,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进行修订,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次修订为衔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回应修订调研中社会公众“规则更精准、免罚更明确”的期待,新增了“初次违法免罚”清单、扩大了“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完善了原有裁量基准清单,以清单化、精细化规则推动执法透明化,营造更加公平、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外贸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考虑到检验检疫申报细节多、专业性强,容易出现申报不完整、不规范、不准确的情况,本次修订综合评估检验检疫风险、违法行为情节、及时改正情况、危害后果等多重因素,首次制定“初次违法免罚”事项清单,将10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情形予以列明。并在原有“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基础上,新增5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免罚事项,免罚范围扩展至15类业务场景。例如,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未报检,已加施有效的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专用标识且海关检疫未见异常,初次违法的可以免罚;旅客进境时携带合理自用的动植物产品未申报但无藏匿意图的,依法不予处罚。通过清单式管理,明确免罚规则,既给予容错空间,降低进出口企业合规成本,又让进出口企业和个人对裁量规则更易理解、更易遵循,促使企业建立长效合规机制,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 另外,为了更好筑牢国门安全屏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在释放执法温度的同时,本次修订强化了食品安全、危险品安全、卫生安全等方面监管,对直接关系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点领域加强执法刚性。例如,未建立并遵守食品进口销售记录制度的,免罚条件增加了恢复来源流向记录、符合可追溯性的要求;增设了进口烟花爆竹等危险货物逃避商检的不可免罚;在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并依法启动应急响应期间的国境卫生检疫违法行为则依法从重处罚。 海关总署稽查司负责人表示:“海关坚决落实国务院‘健全行政裁量基准’的要求,通过‘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精准裁量设定,进一步提升海关行政处罚的公正性、透明度,让海关执法更加统一规范,以更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据悉,下一步,海关总署将开展全国政策宣贯和执法培训,确保新规精准落地。依托“智慧海关”建设,实时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动态完善裁量基准,持续优化监管服务,为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证监会:全力巩固市场回稳向好势头
3月11日,中国证监会党委召开扩大会议。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主持会议并讲话,证监会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充分体现了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导向和积极进取的政策取向,为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任务书”和“施工图”。证监会系统要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强本强基、严监严管,扎实办好资本市场自己的事。 一是全力巩固市场回稳向好势头。强化上市公司增强回报投资者的意识和能力,更大力度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指导意见及实施方案落实落地,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建设,坚决守住风险底线。 二是在支持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上持续加力。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发行上市,稳妥恢复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适用,尽快推出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更好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三是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以深化投融资综合改革为牵引,全面启动实施新一轮资本市场改革,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平稳落地,取得可感可及的改革成果。 四是坚定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研究制定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总体规划,稳步拓展跨境互联互通,切实提升境外上市备案质效,进一步提高跨境投融资便利性,更好实现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五是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坚持依法严惩、依责严防,加快完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强化科技赋能,增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穿透力,快、准、狠打击恶性违法违规。 六是加快建设“三个过硬”的监管铁军。纵深推进证监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打好巡视集中整改攻坚战。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推动干部切实强化履职政治担当,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专业性和战斗力。 会议指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集中反映社情民意,体现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和对资本市场的关心。证监会系统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健全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机制,努力推动办理工作提质增效,更好促进资本市场各方面工作改进提升。
四部门:在8个重点省(市)部署开展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
近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的通知》,在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等8个重点省(市)部署开展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其中明确,要深化数字惠农便民服务,包括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信息服务体系,深化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等内容。 记者了解到,通知明确了行动目标:通过2年左右时间,重点省(市)数字乡村建设取得突出进展。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持续壮大,农村网络零售额稳步增长,城乡数字鸿沟加速弥合,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衡可及,乡村治理效能显著提高,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实现“双增收”,带动全国数字乡村发展迈上新台阶。重点省(市)结合所辖县(市、区)经济基础、资源禀赋、参与意愿等实际情况,确定纳入专项行动范围的县(市、区)比例。 通知部署了6项重点任务:一是大力推进智慧农业发展,包括积极打造智慧农业发展高地,加快5G与智能农机深度融合等内容。二是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包括深化“数商兴农”,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新业态,开展乡村旅游数字提升行动等内容。三是建强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包括按需推进农村5G网络和千兆光网建设,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等内容。四是深化数字惠农便民服务,包括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信息服务体系,深化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等内容。五是打造智慧乡村治理体系,包括推进涉农数据汇聚共享和开放开发,深化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等内容。六是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包括进一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有效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内容。
证监会:对恶性违法重拳出击,持续加强资本市场执法高压态势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证监会日前联合举行的“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布了首批4宗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据证监会副主席李明介绍,这4宗案例涵盖财务造假、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主要违法类型。 李明说,下一步,证监会将不断提升违法违规线索发现能力,压降办案周期,提升办案质效,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违规减持等恶性违法重拳出击,从严惩处,持续巩固并不断加强资本市场执法高压态势,继续发挥好与司法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相关各方的治理合力,共同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李明说,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扰乱破坏市场秩序,侵蚀市场信用根基,甚至还会诱发金融风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严重打击投资者信心。“证监会稽查执法的职责使命,就是遵循反证券欺诈的基本逻辑,通过惩治违法‘已然’,震慑违法‘未然’,激浊扬清,修复信用,为资本市场公平秩序保驾护航。” 他表示,近年来,证监会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资本市场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安全感。一是保持执法定力,以“零容忍”态度处理了一批典型案件,有力整肃各类违法,深度净化市场环境。二是聚焦执法重点,不断强化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违规减持等投资者最关切、最痛恨、“最不能忍”的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治。三是坚定站稳投资者立场。对于执法个案中的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法益平衡等具体问题,证监会在依法行政前提下,更多站在保护投资者的角度,既做好“技术判断”,更做好“价值判断”。 据悉,证监会出台了《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使处罚种类、幅度与案件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程度相匹配,为执法裁量提供统一“标尺”,确保公平公正、不枉不纵,坚决防止权力任性、职权滥用。 在尊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李明表示,调查取证既收集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也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告知听证既向当事人做好释法明理,也保障好当事人查阅卷宗、举证质证权利,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处罚结论既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也依法保护涉案主体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湖南:加大力度打击互联网领域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行为
日前,湖南省检察长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推进网络依法治理,用法治力量维护网络清朗。 据了解,当前,网上网下风险深度交织,给安全稳定带来的冲击加大,新媒体平台、自媒体等存在“流量至上”倾向,“造谣不动嘴、有图无真相”等虚假信息泛滥,标签化事端、个人极端暴力等负面教唆信息频发。 会议透露,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将依法惩治网络犯罪,积极参与“净网”专项行动,坚决打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犯罪。协同完善打击治理“网络水军”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赌博、网络暴力等相关犯罪,针对互联网领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乱象加大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从严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依法妥善办理相关跨境电诈犯罪系列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穗农函〔2025〕24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局、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农资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事关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切身利益。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节,也是农资产品进入销售、使用旺季,为净化农资市场,保障农民群众购买安全放心的农资产品,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确保春耕备耕顺利推进和农业生产安全,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市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农资产品,精准开展执法检查 (一)开展种子种苗执法检查。以水稻、玉米、蔬菜等农作物种子为重点品种,以种子经销集散地、城乡接合部和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区域,以种子加工、包装和销售为重点环节,加强种子市场执法检查,严查生产经营假劣种子,以及未审先推、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用种安全。 (二)开展农药执法检查。以禁用限用农药、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豇豆常用农药品种为重点,以农药经营企业(门店)、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蔬菜、水果、水稻和茶叶生产基地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强农药市场巡查、农药质量执法抽检和标签抽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隐性成分、有效成分不足、假冒登记证号、违规经营禁限用农药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肥料执法检查。以复合肥、有机肥、水溶性肥料为重点,强化肥料质量抽检和标签标识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未经登记、一证多用或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肥料,以及生产销售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已登记肥料产品等违法行为。 (四)开展兽药执法检查。以兽用生物制品、禁用兽药为重点,加强兽药使用环节监管,强化兽药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套用文号、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抗生素、违规添加禁用兽药或人用药等违法行为。 (五)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执法检查。以查处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添加物为重点,加强饲料质量监测,强化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饲料使用环节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添加禁用物质和目录外物质的行为。 二、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有力有序推进 (一)强化质量抽检。以农资生产、销售企业和“菜篮子”基地周边农资经营门店为重点,针对用量大、有明显质量嫌疑、安全隐患较大的农资产品,组织开展质量抽检,公开曝光不合格农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对抽检发现的问题产品一律追查到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二)强化监督检查。对农资生产企业、农资批发市场、农资集散地、农村农资零售店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生产经营活动有关证照是否齐全且合法有效,生产经营档案是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所需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生产经营的产品是否合法,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规定等。 (三)强化案件查办。拓宽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快速核查处理农资投诉举报线索。针对违法行为更为隐蔽、网络销售假劣农资等新情况,广泛收集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违法线索,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加强行刑衔接,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从严打击农资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四)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引导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产品。充分发挥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作用,积极构建行业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农资领域社会治理体系。 三、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履行监管职责,确保专项执法行动有序有效推进,维护春耕生产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 (二)周密部署安排。各区要根据春耕生产和农资市场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宣传培训、市场检查、质量抽检、案件查处等工作,确保农资打假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维护春季农资市场秩序,有效保障春耕备耕期间农资的正常供应。 (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我局将适时派出执法检查组联合重点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现场检查,对农资产品进行随机抽检,对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将予以挂牌督办。 (四)做好总结报送。各区要及时总结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分析监管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改进提高,并于2025年4月30日前,通过粤政易向我局执法监督处报送本次执法行动总结。广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