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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我们该如何守护“简历安全”
据媒体报道,近日从58集团内部获取的资料显示,58集团假借招聘之名,收集学生简历,高价卖给培训机构,后者以此联系学生群体卖课转化客源,58集团从中收取返佣。借此方式58集团一年多牟利超200万元,近20家企业向其合作采购简历。据介绍,58集团打包售卖的简历均来自新华英才招聘平台。对此,新华英才回应称,针对媒体监督情况,已第一时间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彻查,对此类情况绝不容忍。 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过往经历、个人收入、亲属情况等等,相比普通个人信息,简历上的信息数据显然细致、具体得多。也因此,一旦泄露,轻则给求职者带来骚扰,重则将其卷入诈骗、带来财产损失。此次58集团被曝大规模、产业化兜售简历令人惊诧。如果情况属实,其行为实际上已经触犯了刑法,或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从目前披露情况看,58集团售卖简历至少有两个特点,一是为收集简历而收集简历。58方面将原本挂在58同城中的蓝领top企业职务信息虚设挂在新华英才网中,以招徕大学生投递简历。此外,58还在微信小程序和公众号收集简历,或打着“限时免费秋招训练营”的由头吸引大学生们;再就是专业化操作,能够匹配合作机构要求的画像类型(专业、院校、年龄段、学历等)筛选后打包,简历售卖单价也不同,单份简历报价在30-2000元不等,平均报价为140-250/份。 这些做法表明,售卖求职者简历本身,已经成为它的一项重要生意。无论是从流程设计,还是从其与“上下游”的连接看,均呈现出让人难以置信的产业化特征。特别是,有证据表明,58集团与购买简历的培训机构之间,均签有正规合同,且这些合同均通过了集团内部人力资源部和法务部的层层审核。这都让人怀疑58集团招聘的诚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亦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排除、限制竞争,或者损害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此外,根据两高相关司法解释,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等均属于“情节严重”,满足入罪标准。 此前,简历泄露问题也时有发生,但基本上限于“个体作案”。比如2019年5月,北京警方破获了一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系一家科技公司非法从正规招聘平台上爬取简历;2021年央视315晚会也披露,在智联招聘平台,企业账户只要办理会员,就可无限下载用户简历。企业账户注册时,伪造的资质申请也可以通过。如今,平台企业连“漏洞”也不屑于钻了,直接跳出来兜售简历,这吃相未免也太难看了。 简历安全关乎个人信息安全,也关乎这个社会的公共利益。鉴于兹事体大,仅由平台自己查自己,显然还远远不够。此事目前仅就媒体披露出来的情形看,已经触目惊心,其背后是否还有更大隐情?是否已经形成了成熟的灰色产业链?均需要有关方面深入调查,回应社会关切。对于倒卖简历的行为,要形成法律威慑力,明确违法犯罪实施人、主要责任人和受益人承担连带责任,打击整个非法产业链条。 而从长远看,相关监管机构应切实担起监管责任,强化打击力度,严厉查处网络招聘服务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和处置力度。同时要完善制度体系,督促网络招聘企业严格履行求职者信息保护主体责任,营造更安全的求职招聘环境。
【风险提示】网络传销再变异 怎么才能清除这颗毒瘤?
缴纳会费“赚大钱”、低额投资“套白狼”……有人幻想天上掉馅饼,不料却是传销组织“画大饼”。近年来,借助互联网的便利性、快捷性,网络传销来势汹汹,不断产生“新变种”,有的甚至披着国家政策的“外衣”登堂入室,危害经济社会发展。 “人有两颗心,一颗是贪心,一颗是不甘心。”想一夜暴富的人很多,有的执迷不悟等发财,有的想火中取栗、赚一点就跑,但实际上,参加传销的人,没几个能完全弄懂“游戏规则”,想赚钱更是难上加难,大多血本无归、负债累累。重庆“魔幻农庄”网络游戏传销案、河南“美特美”网络传销案、浙江“拼拼有礼”网络传销案……一个个案例背后,是传销受害者的一部部血泪史。 传销一直是经济和社会的毒瘤。那么相比传统传销,新型网络传销有什么特征呢?其一是架构更加复杂庞大,受害者更多,比如“魔幻农庄”的注册玩家就多达15.8万人。其二是欺骗性、迷惑性更强,比如不法分子常歪曲利用数字货币、元宇宙、区块链技术等热门概念混淆视听。三是传播范围更广,得益于互联网的无边界特点,新型网络传销组织蔓延很快,呈现出“裂变式”增长态势,波及地域更多,有的甚至在境外架设服务器。也正因此,遏制此类犯罪面临很大挑战。 新型网络传销,行骗范围不受限制,“杀熟”“杀生”灵活自由,短时间内就能裹挟大量人员和资金,既严重损害公众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也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面对生活中的“十面埋伏”,仅靠警方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民众上当一次醒悟一次,显然远远不够,还必须出拳更快更重。“反射弧”太长,受骗的人就可能更多。 据了解,为进一步遏制网络传销发展蔓延势头,公安部近期已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网络传销犯罪集中打击行动,重点打击涉及重大民生问题和打着重大政策旗号的新型网络传销、跨境网络传销等传销犯罪活动。 有人称,网络传销已进入“3.0时代”。那么,除了公安机关集中打击、重点严惩之外,还需要筑牢社会免疫屏障,从而有效防范网络传销骗局。一方面,要针对新型网络传销的特点,善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和网监系统等平台,提升堵截能力和精准打击能力,力争实现对网络传销行为“露头就打”。 另一方面,各地要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全链条的打击合力。例如,公安机关与银行系统在技术与业务上双管齐下,加强支付安全管理,提升网络传销风险防范能力;执法部门与文化部门共同行动,发布典型案例,加强宣传,进一步普及识别网络传销的知识等。 “一入传销深似海”。对公众来说,也务必要保持警觉、提高防范意识。要知道,若真有好的商机,肯定早就有人下手,不会还在互联网上等着你。正所谓换汤不换药,虽然网络传销花样繁多,但本质上还是“上线瓜分下线投入资金”的圈钱游戏,手段依旧是“拉人头”。那么就要谨记,“入门费”不碰、“拉人头”不碰、“按人头抽成”不碰,不受高额利益诱惑,这样才能避免稀里糊涂掉进“坑”里。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行风建设年活动
记者近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为深入推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连续两年指导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中华商标协会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行风建设年活动。 今年行风建设年活动的主题为“强能力、提质量”。围绕强化组织协调、强化目标实现、强化任务实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行风建设各项措施持续推进,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研究制定代理行业从业规范文件。起草专利、商标代理业务的合同示范文本及相应的签订指引,研究制定专利、商标代理行业禁止行为清单。二是持续开展行业正面引导。针对已收到的566件由专利代理机构推荐的发明专利撰写案例,组织开展优秀典型案例评审。三是着力强化行业自律监督。采取谈话提醒、提交书面承诺、责令整改、训诫、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等方式,对106家专利代理机构采取自律措施。四是积极组织各类培训。针对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商标海外维权等热点问题开展商标知识公益讲座;按照“进阶式”培训模式开展专利代理实务基础、提升、高端人才培训班。截至目前,共举办20期培训和交流活动,涉及人员近万人。 据了解,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行风建设年活动,以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推动行业履职尽责,高质量发展。
学位法草案提请审议:加大对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学位法草案日前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和实践要求,围绕完善学位管理体制、细化和明确学位授予条件和程序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加大对学位管理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记者了解到,现行的学位条例制定于1980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创新,需要在现行学位条例基础上制定学位法,为规范学位授予活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提请审议的学位法草案明确学位管理主体职责,规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学位工作,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设立日常办事机构,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学位管理工作。省级学位委员会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领导本地区学位工作。学位授予单位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学位授予工作,履行审议学位授予点增撤事项、作出学位授予决定等职责。 在规范学位授予权审批行为方面,草案提出,设立学位授予单位或者增设学位授予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或者增设学士学位授予点,由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审批,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设立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或者增设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针对扩大学位授予单位自主权,草案明确,符合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以自主开展增设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审核。学位授予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需要,申请撤销相应学位授予点。 草案还健全学位授予争议的解决途径。同时,为加大对学位管理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做好与刑法修正案(十一)、教育法等法律的衔接,草案对学位获得者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利用人工智能代写学位论文,以及学位授予单位非法授予学位等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3”专项行动
近日,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3”专项行动,这是全国持续开展的第19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自2005年起,国家版权局等部门针对网络侵权盗版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等领域,连续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网络侵权盗版行为,规范了网络版权秩序,得到国内外权利人的充分肯定。 本次专项行动于8月~11月开展,将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聚焦版权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不断深化重点领域网络版权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版权保护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文化创新创造、满足人民文化需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 专项行动将聚焦3个主要方面开展重点整治:一是以体育赛事、点播影院、文博文创为重点,强化专业领域版权专项整治,规范网络传播版权秩序。加强重点体育赛事节目版权保护,着力整治未经授权非法传播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等体育赛事节目的行为。加强对点播影院、私人影吧的版权监管。加大对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博单位文化创意产品版权保护力度。二是以网络视频、网络新闻、有声读物为重点,强化作品全链条版权保护,推动建立良好网络生态。深入开展对重点视频网站(App)的版权监管工作,重点整治短视频侵权行为。深入开展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工作,着力整治未经授权转载新闻作品的违规传播行为。加强对知识分享、有声读物平台及各类智能终端的版权监管,着力整治未经授权网络传播他人文字、口述等作品的行为。三是以电商平台、浏览器、搜索引擎为重点,强化网站平台版权监管,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电商平台版权专项整治,重点规范浏览器、搜索引擎未经授权传播网络文学、网络视频等行为,推动重点网站平台企业开展版权问题自查自纠。 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专项行动将突出查办案件,进一步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处罚力度,对人民群众意见强烈、社会危害大的侵权盗版分子一律依法从严查处。欢迎广大网民积极投诉举报,提供侵权盗版案件线索,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将推动网络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共同构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