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加大力度打击互联网领域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行为
日前,湖南省检察长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推进网络依法治理,用法治力量维护网络清朗。 据了解,当前,网上网下风险深度交织,给安全稳定带来的冲击加大,新媒体平台、自媒体等存在“流量至上”倾向,“造谣不动嘴、有图无真相”等虚假信息泛滥,标签化事端、个人极端暴力等负面教唆信息频发。 会议透露,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将依法惩治网络犯罪,积极参与“净网”专项行动,坚决打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犯罪。协同完善打击治理“网络水军”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赌博、网络暴力等相关犯罪,针对互联网领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乱象加大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从严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依法妥善办理相关跨境电诈犯罪系列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两部门:助推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
围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按照《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共四部分24条措施。 其中,《实施方案》提出了未来5年绿色金融发展目标,即未来5年,基本建成制度完善、监管有力、标准领先、组织完备、产品丰富、风控严格的绿色金融体系,在优化产业结构、改善环境质量、推动能源转型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银行保险机构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碳核算、气候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水平有效提升,国际合作交流深入推进,逐步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多样化、可持续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有力支持重点领域、重点地区梯次有序推进碳达峰。绿色金融业务在银行保险机构业务规模中的比重明显提升。 《实施方案》聚焦绿色发展,兼顾金融供需,细化行业标准,强化信息披露,坚守风险底线,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提升金融服务绿色高质量发展适配性。 此外,《实施方案》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风险防控提出明确要求,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强化全流程风险管理,健全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体系,探索环境气候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确保商业可持续。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穗农函〔2025〕24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局、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农资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事关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切身利益。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节,也是农资产品进入销售、使用旺季,为净化农资市场,保障农民群众购买安全放心的农资产品,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确保春耕备耕顺利推进和农业生产安全,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市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农资产品,精准开展执法检查 (一)开展种子种苗执法检查。以水稻、玉米、蔬菜等农作物种子为重点品种,以种子经销集散地、城乡接合部和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区域,以种子加工、包装和销售为重点环节,加强种子市场执法检查,严查生产经营假劣种子,以及未审先推、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用种安全。 (二)开展农药执法检查。以禁用限用农药、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豇豆常用农药品种为重点,以农药经营企业(门店)、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蔬菜、水果、水稻和茶叶生产基地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强农药市场巡查、农药质量执法抽检和标签抽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隐性成分、有效成分不足、假冒登记证号、违规经营禁限用农药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肥料执法检查。以复合肥、有机肥、水溶性肥料为重点,强化肥料质量抽检和标签标识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未经登记、一证多用或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肥料,以及生产销售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已登记肥料产品等违法行为。 (四)开展兽药执法检查。以兽用生物制品、禁用兽药为重点,加强兽药使用环节监管,强化兽药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套用文号、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抗生素、违规添加禁用兽药或人用药等违法行为。 (五)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执法检查。以查处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添加物为重点,加强饲料质量监测,强化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饲料使用环节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添加禁用物质和目录外物质的行为。 二、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有力有序推进 (一)强化质量抽检。以农资生产、销售企业和“菜篮子”基地周边农资经营门店为重点,针对用量大、有明显质量嫌疑、安全隐患较大的农资产品,组织开展质量抽检,公开曝光不合格农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对抽检发现的问题产品一律追查到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二)强化监督检查。对农资生产企业、农资批发市场、农资集散地、农村农资零售店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生产经营活动有关证照是否齐全且合法有效,生产经营档案是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所需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生产经营的产品是否合法,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规定等。 (三)强化案件查办。拓宽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快速核查处理农资投诉举报线索。针对违法行为更为隐蔽、网络销售假劣农资等新情况,广泛收集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违法线索,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加强行刑衔接,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从严打击农资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四)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引导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产品。充分发挥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作用,积极构建行业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农资领域社会治理体系。 三、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履行监管职责,确保专项执法行动有序有效推进,维护春耕生产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 (二)周密部署安排。各区要根据春耕生产和农资市场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宣传培训、市场检查、质量抽检、案件查处等工作,确保农资打假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维护春季农资市场秩序,有效保障春耕备耕期间农资的正常供应。 (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我局将适时派出执法检查组联合重点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现场检查,对农资产品进行随机抽检,对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将予以挂牌督办。 (四)做好总结报送。各区要及时总结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分析监管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改进提高,并于2025年4月30日前,通过粤政易向我局执法监督处报送本次执法行动总结。广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24日
【风险提示】“网友”带你低价买黄金?上海老人险被骗19万元
近期,金价持续上涨,骗子也盯上了这波“机遇”。2月24日,上海普陀警方公布一起涉黄金投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在近日办理的一起劝阻案件中,上海一名老人就险些被骗19万元。 2月15日上午,上海普陀警方接辖区某银行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一名老人正在银行内取现,但情况异常,疑似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查,老人并未提前预约大额取款,当工作人员询问其钱款用途时,老人眼神躲闪,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阿姨,你取这么多钱是要拿给谁啊,家里人清楚吗?”起初,面对民警的询问,老人不愿回答,始终坚称自己并未被骗。经过沟通,老人向民警表示,她最近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好友”,对方称自己是投资理财的专家,二人交谈甚欢。当谈及近期上涨的金价时,“好友”又透露说其有低价购买黄金的法子,并询问老人是否要随他一起投资入股。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加之自己想赚点钱的想法,老人便承诺愿意拿出19万元积蓄,跟着对方一起投资。 接警民警介绍,在处理过程中,老人口中始终念叨着对方是自己的朋友,不愿相信其被骗的事实。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劝阻后,老人才彻底放弃投资理财的想法,并将骗子的联系方式全部删除。警方提示,经调查,诈骗分子向老人发送的黄金投资网站也是其自制的,主要用于诱导对网络不太熟悉的老年人。对于盯上老年人诈骗的情况,子女要多多关注老人的日常动向,发现异常需及时沟通,并报警处理。
海南:边检“信用+智慧”提高通关服务质效
日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十九批制度集成创新案例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发布会共发布6项制度集成创新成果,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秀英边检站的海港口岸“信用+智慧”综合型服务案例成功入选。 据介绍,该创新案例聚焦海南自贸港“实现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的政策目标,以诚信管理、定制服务、一站查验、科技赋能为显著特点,突出制度创新上的示范性。 秀英边检站积极建立一揽子边检诚信管理机制,对国际航行船舶、口岸码头企业、代理公司等服务对象实行诚信化管理。同时,推行一系列边检定制化服务举措,实行“重大活动+特色产业+X”的贴身式服务。此外,秀英边检站积极构建一站式联合查验通关流程,有效缩短入出境联检和船员换班手续时间,通过强化一整套智能化管理服务手段,让国际航行船舶无感通关、高效作业。据统计,该创新案例实施以来,船舶边检通关时间平均缩短20%,船员换班手续时间平均减少30%。
证监会:对恶性违法重拳出击,持续加强资本市场执法高压态势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证监会日前联合举行的“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布了首批4宗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据证监会副主席李明介绍,这4宗案例涵盖财务造假、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主要违法类型。 李明说,下一步,证监会将不断提升违法违规线索发现能力,压降办案周期,提升办案质效,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违规减持等恶性违法重拳出击,从严惩处,持续巩固并不断加强资本市场执法高压态势,继续发挥好与司法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相关各方的治理合力,共同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李明说,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扰乱破坏市场秩序,侵蚀市场信用根基,甚至还会诱发金融风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严重打击投资者信心。“证监会稽查执法的职责使命,就是遵循反证券欺诈的基本逻辑,通过惩治违法‘已然’,震慑违法‘未然’,激浊扬清,修复信用,为资本市场公平秩序保驾护航。” 他表示,近年来,证监会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资本市场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安全感。一是保持执法定力,以“零容忍”态度处理了一批典型案件,有力整肃各类违法,深度净化市场环境。二是聚焦执法重点,不断强化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违规减持等投资者最关切、最痛恨、“最不能忍”的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治。三是坚定站稳投资者立场。对于执法个案中的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法益平衡等具体问题,证监会在依法行政前提下,更多站在保护投资者的角度,既做好“技术判断”,更做好“价值判断”。 据悉,证监会出台了《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使处罚种类、幅度与案件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程度相匹配,为执法裁量提供统一“标尺”,确保公平公正、不枉不纵,坚决防止权力任性、职权滥用。 在尊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李明表示,调查取证既收集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也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告知听证既向当事人做好释法明理,也保障好当事人查阅卷宗、举证质证权利,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处罚结论既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也依法保护涉案主体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风险提示】网红培训机构套路深,需“避坑”更需“填坑”
近期,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受理16起涉及演出经纪纠纷案件,被告均为年轻女性,其中15人为在校大学生,原告则是同一家传媒公司。号称签约全球范围内演艺事务合约、不收取任何培训费用、专业团队量身打造素人“网红”……媒体记者调查发现,看似光鲜靓丽的“造梦”计划,带来的却是违约被起诉、被要求赔偿数十万元的噩梦。为有效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法官与原告律师阐明相关事宜,最终该公司选择撤诉。 这一桩桩令人咋舌的案件,撕开了网红培训行业的遮羞布。当“素人变网红”的梦想被包装成免费培训、专业孵化的诱人承诺,年轻人一脚踏入的可能是精心设计的法律陷阱。这不仅是个人与企业的纠纷,更是新兴行业野蛮生长下的缩影——若只教人“避坑”,不合力“填坑”,类似的坑人套路恐将反复上演。 网红经济的崛起,为年轻人打开了一扇通往名利场的窄门。但门槛越低,暗坑越多。涉事传媒公司深谙此道:以“免费孵化”“无需直播”为饵,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法律意识薄弱的软肋,在合同条款中埋下高额违约金、严苛工作时长等“地雷”。签约前满口“合同模板不作数”,签约后立刻翻脸“按条款执行”,这种“阴阳话术”已让合同沦为了文字游戏,所谓“造梦计划”也变成了披着合法外衣的精准围猎。 年轻人轻信口头承诺,忽视合同细节,这固然暴露了个体经验的不足,却也折射出更深层的结构性问题——行业规范缺失,监管滞后于市场。当前,网红培训行业鱼龙混杂,个别黑心机构以“零门槛、高回报”为噱头,实则通过虚增成本、设置违约陷阱牟利。而相关法律对“霸王条款”的界定模糊,对“诱导签约”的举证困难,使得受害者维权举步维艰。 对于个体而言,提升法律意识、审慎签约固然重要,但将责任全然推给年轻人,无异于苛求。要根治网红培训行业的乱象,还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制定更加严格的法规和行业规范。 具体而言,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网红培训机构的审查和监管,对存在虚假宣传、诱导签约等违法行为的机构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另一方面,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红培训机构的法律责任和监管要求,为受害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已经出现的不法行为,相关部门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进而形成有力震慑。如果不法MCN机构每次都能以撤诉收场、毫发无损地溜走,岂不是对坑人行为的纵容? 只有每个人都提高警惕学会“避坑”,相关部门及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填坑”,才能让网红培训行业回归正轨,成为年轻人实现梦想的助推器,而非噩梦的开端。
辽宁:合规+诚信助力企业“诚”风破浪
良好的纳税信用是企业长远发展的“金名片”,为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将纳税信用管理作为助企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及时监督提醒、优化服务流程、个性化辅导等多举措协同发力,推动企业诚信依法纳税,为打造优质税收营商环境增信赋能。 “金名片”让企业尝到纳税信用的“甜头” 纳税信用A级是对企业诚信纳税的认可,也是企业实力和信誉的象征,良好的纳税信用也为企业发展带来了实打实的帮助。 “我们公司已经连续10年获得A级纳税人评价。”渤海水泥(葫芦岛)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宝瑞说道:“A级信用让我们在行业市场上拥有了更强的竞争力,很多重大项目的招标只有A级企业才有资格参与。不仅如此,在资金借贷方面,A级信用也为我们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性,它让我们能从银行获得更多的短期贷款,帮助缓解企业暂时性的资金紧张。同时,在涉税业务办理方面,我们也享受到简化流程、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 为更好地服务A级纳税人,近年来,辽宁各地税务部门为辖区A级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在发票管理方面,享受A级企业简化发票购领程序;在简化审批方面,采取即时办理的方式……多措并举充分发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对企业的正向激励和示范效应,使守信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纳税信用等级‘7连A’不仅提升了我们企业的社会形象,还让我们实实在在感受到A级纳税信用带来的各方面激励和便捷。”中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资产财务部部长高百柱如是说。在招投标领域,纳税信用等级是企业的一张关键“王牌”,尤其是政府项目招投标以及大型企业采购招标时,A级纳税信用企业往往具有加分优势,增加了中标机会。在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过程中,沈阳研究院凭借连续7年纳税信用等级A,在众多投标企业中脱颖而出,成功与该公司签订合同,为双方的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连续七年来,我们都是A级企业,这离不开税务部门及时提醒与专人贴心辅导。信用等级高,也为我们赢得了更广阔的市场。以后我们会更加注意企业信用,合规经营,依法纳税。”提起纳税信用这张“金名片”的好处,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会计朱女士感触颇深。 “税收体检报告”为企业纳税信用“兜底” “税务部门送来的‘税收体检报告’,帮助我们细致梳理了公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纳税申报等方面的涉税风险事项,我们可以对照报告提示的风险内容逐项修复,非常实用。”近日,丹东盛誉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席小春在提及税务部门的服务时说道。 “事前辅导”“事中提醒”“事后修复”……为帮助企业更好防范涉税风险,今年以来,丹东、葫芦岛等多地税务部门精准把脉纳税人缴费人需求,采取“企业自检”和“税务问诊”相结合的方式,为辖区企业量身定制“税收体检报告”,为企业风险防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对于企业来说,资金流的周转至关重要。税务部门非常理解我们的难处,从了解到企业项目成立开始,就对我们进行个性化辅导,从信用等级到退税到账全流程辅导,让我们有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辽宁顺达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强说道。从“信用等级”到“出口退税”,从“大数据筛查”到“零距离征纳互动”,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龙港区税务局致力于通过帮助企业积累“信誉资本”,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铺路搭桥。 纳税信用修复“一站式”帮办 “多亏税务部门帮助我们及时完成信用修复,让我们顺利完成货物出口,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丹东泰英利贸易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陈佳铭表示,纳税信用修复给了企业一次“重生”的机会。该企业是一家主营货物进出口的新办企业,因为存在“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户”的情况,导致2024年纳税信用级别直接被系统判定为D级。 在接到企业的求助信息后,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合作区税务局“纳税信用管家团队”深入企业分析研判情况,确认企业满足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条件,全程跟踪协调帮助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非正常户解除,再根据解除非正常户后的信用等级情况,逐步指导企业发起信用修复申请,最终帮助企业完成了纳税信用修复。 良好的纳税信用是助推企业发展的“加速器”,是众多企业的信用“资产”。近年来,为助力辖区企业发展,辽宁各地税务部门在强化信用等级管理的同时,依托纳税信用修复规则,组织税务干部为辖区失信企业提供信用修复“一站式”帮办服务,并将纳税信用常见失分指标、扣分内容和规避举措等基础信息打包传递给企业,帮助失信主体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 同样体会到失而复得喜悦的还有沈阳市华雲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该企业成立于2014年,连续5年被评为信用等级A级企业。去年,由于该企业设立的临时户企业类型登记错误,导致未能参与信用等级评价,企业正在申请的低息贷款流程被迫中断。企业负责人焦急地联系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于洪区税务局,区局纳税信用专员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帮助企业查找原因,随后指导企业正确修改临时户企业类型。考虑到企业资金需求迫在眉睫,纳税信用专员全程陪同、跟踪进展,帮助企业顺利完成补评,企业信用重回“A”级。 自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以来,阜新祥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连续10年获评A级纳税信用等级,是阜新市“10连A”诚信纳税人之一。去年9月,因该公司财务人员调动,企业未按期在系统填报财务报表。根据有关规定,未按期申报财务报表每次扣信用分3分。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细河区税务局税务干部在发现后立即提醒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补申报办理。得益于在30日内补申报,纳税信用管理系统对企业信用分进行了修复。“A级信用评价对我们很重要,能在投标时占很大优势,以后我们在经营中会更加重视依法依规经营。”企业负责人沈先生说道。 民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下一步,辽宁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守信激励作用,通过优化服务、创新机制、丰富内容等举措,让“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深入人心,让守信企业真正感受到“诚信纳税”“依法纳税”带来的舒畅便利,夯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诚信基石”。
【风险提示】过期食品当宠物食品卖同样违法违规
这两年,以临期商品为主题的网店、商超悄然兴起,吸引了不少消费者购买。而当前,过期食品竟也开始登上电商平台的销售页面。近日记者调查发现,一些过期食品被冠以宠物饲料的名义,带上“宠物食品,禁止人食”的提醒,在部分电商平台出售,且销量不低。有网友评说,“让猫咪改善伙食”“狗狗很喜欢吃”。 过期5个月的蒙牛早餐奶,10.8元可以买一整箱;过期半年的火腿肠,14.5元可以买5斤;过期3个月的辣条,16.8元可以买5斤……这样的价格,难免让人心动。虽然很多消费者看到了商家的提示,知道这些便宜到离谱的食品都是过期食品,但还是因为价格划算,将其买来作为宠物饲料。 然而一个问题随之而来:食品过了期,就可以当作宠物饲料售卖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对于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该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从这一角度来说,相关网店商家虽然在销售页面注明了是超期食品,但依然属于违法行为。 进一步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对宠物饲料同样有保质期要求,因此,不在保质期要求的产品,即使作为宠物饲料进行销售,也不符合法规要求,同样也属于违法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看,过期食品已经失去了作为商品销售的资格,所以商家把过期食品在电商平台进行销售,不管是给人吃,还是给宠物吃,都是违法行为。而作为电商平台,应该通过消费者反馈、第三方反馈、平台自检等方式监督商家的销售行为,持续巡检与治理,如出现违法违规情况,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严格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再从过期食品的安全性角度来说,也不应该允许其公然销售。虽然是过期食品,但是其外包装依然完好,如果有人买回来准备当宠物饲料,却被家里的老人、孩子等误食,就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甚至引发严重后果。况且,把人类吃的过期食品给宠物吃,同样会对宠物带来健康损害。以猫狗为主的宠物,其消化系统与人类不同,对食物的需求也不同。人类食品中的一些添加剂、佐剂、辅料,不适合宠物的生理特点,根据摄入的类型不同、剂量不同,会导致或轻或重的反应,包括皮肤类、肝脏类、泌尿道类等各种疾病,甚至死亡。 对于一些商家把过期食品当宠物食品卖的现象,消费者要远离,平台要遏制,政府监管部门也要强化监管。
最高检:加强对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宫鸣2月20日在最高检举行的“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4年检察机关聚焦重点领域,有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等领域风险。2025年,最高检将加强对高新技术、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宫鸣表示,2024年,最高检印发涉房地产纠纷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指导各级检察机关办理涉房地产纠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万余件,提出监督意见900余件,准确把握“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等房地产调控政策。 最高检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金融领域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万余件,提出监督意见1700余件。2024年1至11月,依法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1万余件2.2万余人。 宫鸣表示,2025年,最高检将着力加强对高新技术、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涉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2024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8300余件1.8万余人,惩治力度不断加大,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宫鸣表示。 “下一步,知识产权检察将深化综合履职,服务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宫鸣表示,在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中,全面开展“一案四查”,加强对知识产权权利基础的审查,统筹履行惩治犯罪、民事监督、行政监督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提升综合保护效能。依法惩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及时提炼办案规则,准确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